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本届研讨会。
收到邀请函后,我发现,本届研讨会虽有18主要议题,但仍有一个核心,一个贯彻始终的潜主题,这就是新闻自由。所以我也是主要从这个角度来点评。
我的看法是,新闻监督问题的实质和核心,就是新闻自由问题。没有新闻自由,就不可能有新闻监督。有了新闻自由,才能有新闻监督,新闻自由的程度,决定新闻监督的程度。新闻自由的程度越高,新闻监督的力度就越大。相对于新闻自由来说,新闻界的道德规范、法律规范、行业规范、专业技能等等,实际都是第二位的,都是应当服从和服务于新闻自由的。因此,现在首要的实际是新闻自由问题,而后才是与之相关的其他各种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看,新闻监督又是新闻自由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新闻监督自由化的程度,实际正是新闻自由化程度主要指示器。我是主张新闻自由化、新闻监督的自由化的。这些社会主义自由化的历史任务,都要逐步完成。
近30年来,我国社会的自由化有了很大的发展,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也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中国人民正在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进步,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成就。如果按照过去的言论标准,现在的13亿中国人统统都是右派。如果今天这个会是在“文革”时期召开,那么,会还没开,展江教授就得被抓起来了。即使侥幸开起来了,警察也会冲进来把我们大家都抓起来。“文革”时期有新闻自由吗?没有!那时只是主张新闻自由,就得面临蹲监狱的危险。“文革”时期有新闻监督吗?也没有!那时的报纸、广播、杂志只有照本宣科、洗脑灌输、奉旨批判、粉饰太平的义务,根本就没有任何自由监督的权利。自由,这个无数革命先烈曾经为之英勇奋斗、流血牺牲的神圣之物,已被无情地妖魔化为了资本主义的坏东西。代之而起的,则就是张春桥之流的“全面专政”。同那个时期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应当感到庆幸!我们从近30年的历史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社会主义的自由化,人民的自由化,新闻的自由化,这也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
那么,新闻自由的发展动力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从根本上来讲,一个社会要走向现代化,那就必然要走向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必然要走向新闻监督的自由化。没有规范的自由化,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新闻自由化的社会动力,特别在于公民社会的成长、中产阶级的形成,以及互联网等等新型自主媒体的出现。但新闻自由化的全部社会动力,最终都要通过新闻媒体这个关键环节才能发挥作用。不仅如此,新闻界按本性来说更是推动新闻自由化和新闻监督自由化的一种主要力量。新闻事业的天赋本性之一,实际就是趋赴新闻自由化和新闻监督自由化。这是因为,惟有如此,新闻媒体才能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获得生存和发展。所以,我们看到,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新闻教育事业日益发达、新闻从业人员日益众多、新闻事业的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日益提高、中外新闻交流日益频繁,我国迅速发展壮大的新闻界,也己日益成为了直接呼唤、推动和实践新闻自由化和新闻监督自由化的主力军。今天听了一整天各媒体从事新闻监督工作的优秀案例介绍,感触很深。我国新闻界从业人员的崇高的道德境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和愈益成熟的专业素养,确实令人十分感佩,肃然起敬,也使我们从中看到了中国的前途和光明。你们站在历史的前列,进行着艰难卓越的努力和奋斗,全国人民都在内心中向你们致以高度的敬意,都是你们的坚强后盾!
但是,从今天的发言中,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一种矛盾现象,这就是,一方面,新闻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正在迅速扩大,以至几篇新闻报导,就能迅速地促成一个公共事件,形成一个颇大规模的舆论监督氛围。但是,另一方面,从事新闻监督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新闻监督实际效果正在逐步递减,有些新闻监督工作者的积极性也因此而受到了程度不同的挫伤,甚至已经有人失望地离开了新闻监督工作。
显然,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反差。这种反差的出现表明,在我们的社会对于新闻监督的需求愈益强劲、公众对于新闻监督的配合能力显著增强、新闻界对于加强新闻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愈益高涨的同时,新闻舆论监督却遇到了日益严重的障碍。这就使我们现在必须通过认识和克服这些严重障碍,才能使我国的新闻监督事业继续获得应有的深入发展。
从今天的发言中,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目前妨碍我国新闻监督事业发展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障碍。
一是强势利益集团。这里首先应当说明,“强势利益集团”与“特殊利益集团”,并不是完全同一的概念。特殊利益集团实际是指一些非法的利益集团,如腐败利益集团等等。这种利益集团是应当在中国的土地上被抹掉的。强势利益集团则不仅包括居于某种强势地位的特殊利益集团(如在某些地方横行霸道的腐败利益集团),而且还包括具有基本的合法性的强势利益集团。譬如,资本利益集团就是这样一种具有基本的合法性的强势利益集团。对于资本利益集团这种强势利益集团,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不是要将其消灭,而是要对其进行矫正和教化,从而使之逐步走上文明发展的正确轨道。新闻监督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呢?实际就是强势利益集团,而并不是普通公众的缺点和错误。由此,新闻监督的实质,实际也正是以新闻媒体为代表的社会公众与强势利益集团的一种博弈。
新闻监督对于强势利益集团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和利益的揭露,当然是对于他们的这些不合理利益的损害(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这当然又是合理的损害)。因此,在其日益集团化、板结化、组织化而我们的社会又对其严重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力量和手段的条件下,我们的新闻监督,必然会招致他们的严重抵制和破坏。我们从今天的发言中已经看到,某些强势利益集团对于新闻监督的抵制、阻挠、破坏、甚至是反扑,现在已经是越来越无耻、越来越粗暴、越来越组织化、越来越有经验、也越来越严重了。这就清楚地表明了,强势利益集团不仅是新闻监督的主要对象,而且同时也正是新闻监督的主要障碍和主要反对者。
但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这样,媒体代表公众与强势利益集团的展开这种旷日持久的博弈,也就不能不具有了极大的重要性。如果我们能够通过这种和平的博弈使特殊利益集团逐步消失,同时使具有基本合法性的强势利益集团得以文明化,我们的社会就将能够以较小的代价走向光明的未来。反之,如果以新闻监督为手段的和平博弈逐渐失效和失败了,我们的社会就会从摩擦走向对抗,并最终陷入万复不劫的历史深渊。所以,虽然新闻监督面临着重重困难和风险,但我们仍然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坚韧不拔的意志使之坚持和发展下去,仍然要努力使之得以发挥重大的历史作用。否则,后果就会很严重。媒体的新闻监督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一切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都是我们民族的先锋和希望。我们都应象李大钊先生那样,“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二是“左”倾意识形态障碍。这种意识形态障碍过去曾经主要来源于认识误区,因而也主要是一种认识问题,但在今天,它却正在日益演成变了强势利益集团用以维护自身不正当利益、以至非法利益的一种冠冕堂皇的意识形态工具和武器。这就使这种意识形态障碍已经需要在更深的层面上予以排除。但是,这种意识形态本身的问题仍然需要在意识形态的层面上予以解决。我们常常不易判定主张这种意识形态的人士的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但我们仍然能够通过指出这种意识形态的错误性,而使这种意识形态障碍得以在意识形态的层面上被排除。
那么,这种意识形态障碍主要在哪里呢?主要就在于,新闻自由和新闻监督总是被某些人士或明或暗地指责为了“资产阶级自由化”,这就使之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变得寸步难行了。我认为,这种观点和指责,都是不正确的。什么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资产阶级富人的自由化,就是只在资产阶级富人的小圈子里实行自由化,而不允许大多数公民享有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历史上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化,确实就是这个样子的。那么,我们现在在座的究竟有几个“资产阶级富人”呢?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嘛!所以我说,如果真正实行资产阶级自由化,那就意味着我们大家都不能享有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只有少数“资产阶级富人”才能享有这些自由权利。这种自由化,我们大家愿意要吗?当然不愿意!所以,我是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我相信我们大家也都是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我们都不愿意搞少数人的自由化,我们需要的实际是另一种自由化,这就是社会主义的自由化。
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自由化呢?我认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就是要让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要过好日子,当然首先就要致力于脱贫致富,逐步实现普遍富裕。但是,人不是猪,不可能仅限于生理需要和物质需要的满足。人不仅需要吃、穿、住,而且还需要自由。恩格斯说得对,人天生就有自由的要求。人的自由需要是人的一项基本需要,也是人生幸福的一大源泉。人的自由需要获得满足,本身就可以直截了当地给人带来幸福感。同时,人的自由权利的获得,还是使人得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和保障人生幸福的一项基本条件。因此,人民不仅要求普遍富裕,而且还要求普遍自由。普遍富裕和普遍自由,这是普遍幸福的两大源泉,因而也正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基本要求。有人认为,我们应当先实现普遍富裕,然后再去实现普遍自由。但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正如中外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的那样,普遍富裕与普遍自由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互相促进、交替发展的,而并不是只有首先实现了普遍富裕,然后才能去实现普遍自由。没有人民富裕程度的普遍提高,固然不可能实现人民的普遍自由,但没有人民自由程度的普遍提高,也绝不可能实现人民的普遍富裕。所以,我们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不仅要致力于实现人民的普遍富裕化,而且同时还要致力于实现人民的普遍自由化。
由此可知,所谓社会主义自由化,实际就是要让全体公民都能广泛、充分地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普遍自由。社会主义自由化是人民的自由化,就是全体公民的自由化,而并不是所谓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社会主义自由化是人民普遍幸福的一种基本源泉,而并不是某些人所妄称的人民的苦海。人民不自由,就是受奴役。解放人民,就是要使人民获得自由和幸福。搞社会主义而不主张人民自由,那就是假社会主义。主张人民自由而又反对自由化,同样也是莫名其妙!社会主义可以搞民主化,为什么就不能搞自由化?!马克思、恩格斯就是社会主义自由化的老祖宗。“每一个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不是社会主义自由化,是什么?!宪法规定全体公民都享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这不是社会主义自由化,又是什么呢?社会主义自由化就是要让每一位公民都能毫无例外地享有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就是要让宪法规定的每一项自由权利都能全面、深入、彻底地落到实处,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的自由国家和法冶国家,这又有什么不对的呢?实现社会主义的自由化,实际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恩格斯不是说过么:社会主义就是自由、平等、博爱之实现!所以说,没有社会主义的自由化,就没有社会主义。反对社会主义自由化,就是反对社会主义。只有真正主张和实行公民自由化的社会主义,才能说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进一步看,社会主义自由化的一项最具基础性的主要内容,就是公民言论的自由化,特别是新闻出版自由化。近30年来,我国公民私下的言论自由已经有了巨大发展,但我国的新闻自由却还没有发展到理想的程度。新闻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高级形态,因而也正是社会主义言论自由的高级形态。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与资本主义新闻自由之间确实存在着本质区别。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实质上是少数资产阶级人士的新闻自由,因而也是主要为少数人造福的新闻自由。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则在实质上是全体公民的新闻自由,是人民的新闻自由,因而也就是为公共利益而服务的新闻自由,就是造福人民的新闻自由。所以说,所谓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化,实际就是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真实化、实在化、普遍化、深入化和规范化。而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的实质,就是要让新闻媒体都能日益充分地享有自由地为人民服务、为全体受众的权利,就是要让全体公民都能通过自己的自由媒体、公共媒体而得以日益全面、充分享地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
应当承认,从资本主义新闻自由化到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确实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进步。资本主义的新闻自由化基本上只是少数人的新闻自由化,并不是普遍的新闻自由化,因而也就并不是真正的新闻自由化。只有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化才是全体公民共享的新闻自由化,才是真正普遍自由的自由化,因而也才是真正的新闻自由化。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的社会主义实质,就是在这里。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的巨大优越性,也正是在这里。所以说,积极主张和推进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化,实际是在坚持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而并不是在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而若从根本上反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那也绝不是所谓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只是在剥夺人民的新闻自由权利,只是在力图使新闻自由只为少数人所享有,只是在违宪,因而也就只是在开反对现代社会主义的历史倒车。
进一步看,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社会主义新闻监督的自由化。实行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的主要意义之一,也正是在于它能使新闻媒体得以自由、充分地发挥其在反腐败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所谓社会主义的新闻监督,就是造福人民的新闻监督。今天各位所介绍的新闻监督的优秀范例都是造福人民的,因而也就都是社会主义的新闻监督。那么,社会主义的新闻监督是否应当自由化呢?我认为,至少从方向上、原则上来说,答案无疑应当是肯定的。面对各种令人痛恨的消极腐败现象,究竟是捆住新闻工作者的手脚,使之难以去监督、甚至是禁止其去监督好一些呢,还是使之能够自由地、放手地去监督好一些呢?我相信每一位善良人士都有明确的答案。我们现在要加强新闻监督的力度,那就必须积极推进新闻监督的自由化。试想,如果不能有效提高新闻监督自由化的程度,大家的手脚仍然被严重地束缚着,那又怎么可能加强新闻监督的力度呢?特别是,从根本上来说,社会主义的新闻媒体本来就是应当拥有以新闻监督自由地造福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这种权利,就是社会主义的权利。这种权利,也正是我国新闻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必须通过愈益充分自由的新闻监督,才能愈益发挥其造福人民的重大作用,也才能日益增强自身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的政党和国家无疑也应当容许、鼓励、支和保障新闻媒体能够自由地从事造福人民的新闻工作,特别是能够自由地从事我们目前所迫切需要的新闻监督工作。由此,是否主张、支持、鼓励、推动社会主义的新闻监督逐步走向自由化,也就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正是一个是否要在新闻领域内真正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大问题。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究竟应当如何推进?我琢磨着,自由与民主,自由应当先行。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实际应当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由化。这是因为,自由是民主的基础和灵魂,民主则是自由的延伸和制度。不自由的人,不可能是民主的人。只有真正自由的人,才有可能成为真正需要民主的人,也才有可能成为有效实行民主的人。自由化实际上是民主化的温床、民主化的学校、民主化的准备阶段、民主化的基础、民主社会的秩序,也是民主化实现之前防止和惩治腐败、发展和巩固新型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增强人民幸福感等等的有力武器和重要途径。所以,我们只有在逐步推进社会主义自由化的基础上和过程中,才有可能使社会主义民主化真正地发展起来。没有社会主义的自由化,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化,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当然,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化,社会主义自由化也不可能充分实现)。因此,我们现在首先应当大力推进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化,而不是离开社会主义的自由化空谈社会主义的民主化。而社会主义自由化的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内容,自然就是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的新闻监督的自由化。
在这里,还有一个新闻自由与党的领导是否有矛盾的问题。我认为,在一定的意义上,二者之间既没矛盾,又有矛盾。说没有矛盾,是因为党就是搞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又是包括社会主义自由和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论述,早已众所周知。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谈到“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时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社会主义的自由,就是公民的普遍自由、人民的普遍自由,而不再是少数富裕阶层圈子内的小自由,尽管现代的社会主义自由,已经包括了富裕阶层的普遍自由。党在现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的自由理念,发展社会主义的自由。这不仅是与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完全统一的,而且也是内在包含了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的。再者,我国大陆的新闻事业都是党的新闻事业,因而,党与新闻事业之间的关系也就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党的新闻事业本身就是党的一部分。在这里,真正存在的领导关系实际只是党的上级组织对于党的下级新闻事业的领导关系,而并不是党对党的新闻事业的领导关系。党领导自己,党领导党,逻辑上说不通;只有上级领导下级,逻辑才说得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存在的真正问题,实际就是党的新闻事业与人民的新闻事业的一致性问题。党的新闻事业必须是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而社会主义的新闻事业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新闻事业,就是人民享有新闻自由的新闻事业。因此,党的新闻事业本身就应当是直接实践和实现人民的新闻自由的新闻事业,而不应是党有新闻自由而人民却没有新闻自由的新闻事业。如果以党的领导、党的新闻事业为由剥夺了人民的新闻自由,那么,党的新闻事业就不再是人民的新闻事业,不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新闻事业,因而也就不再是真正的党的新闻事业了。所以,从本质上来讲,党的领导与人民的新闻自由之间本来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完全统一的。但是,另一方面,在党的领导与人民的新闻自由之间又确实存在着一种虚假的矛盾。因为,我们看到,确实有人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名否定新闻自由,遏制新闻监督,反对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竭力剥夺人民的新闻自由。但我们知道,真正的共产党从来都是要自由、要民主的。从马克思、恩格斯以来,真正的共产党也都是坚决主张新闻自由的。反自由、反民主,那是国民党反动派的活儿,争自由、争民主,才是共产党的活儿。所以说,那些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名反对新闻自由的人,实际都是假共产党员。至少就新闻自由来说,事情就是这样的。
那么,我们主张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是不是就是主张使之一步到位呢?那也不是。一步到位,必然会翻船。但现在首要的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障碍,积极推进,使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化、新闻监督的自由化能够逐渐地发展起来。现在应该是能放开的都要放开,可放可不放的也都要尽量放开。譬如,媒体的异地监督,就应当放开。禁止媒体异地监督,既没有任何社会主义理论根据,又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也没有任何中央文件根据,甚至也没有解释和说明,实际只是在某些不愿接受媒体监督的地方官员和资本集团的压力下做出的蛮横无理的规定。这样的规定,理应明令废除。禁止媒体异地监督,实在是太荒唐。你那里有问题,你不让报道,你那里有好事,你让不让报道?如果好事、坏事都不让各地媒体相互报道,那么,我们国家的地方媒体岂不是都退回到了军阀割据的旧时代了吗?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闻自由化,还应当特别注意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结合。在这方面,《突发事件应对法》就是一个很好的先例。今后,凡有能够写入新闻条款的法律,新闻界都应积极介入。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借鉴英国的立法方式,以法冶为途径,逐步地推进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化。
最后,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必然会使我们与发达国家的新闻自由相接近,这又应该如何解释呢?我认为,西方的某些新闻自由和新闻监督,实际已经程度不同地具备了社会主义性质,特别是瑞典等国的新闻自由和新闻监督,就更是这样。一切造福人民的新闻自由和新闻监督,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国家,都是这样。马克思早就预言了西方社会主义的大发展。20世纪以来西方社会主义大发展的事实,也基本上印证了马克思的预言,尽管这种社会主义同时又不能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主义。西方社会主义性质的新闻自由、新闻监督的出现和发展,这对一切真诚的社会主义者来说都是好消息,而不是坏消息。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同时都有它们的社会主义共性。所以,出现了这种共性并不是什么坏事情,而是证明了中国社会主义又有了自己的新发展。
总之,在这些重要问题上,我们应当遵循十七大的基本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改革创新,从而使我们的新闻思想和新闻实践能够适应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迫切需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也能够适应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
第三个障碍:监督体系不配套。今天听了大家的发言,一个比较深的感受是,有的新闻监督的效果比较好,但总体来说,监督效果却是在递减。某些强势利益集团飞扬跋扈,根本不把媒体放在眼里。他们常常使尽混身解数阻挠釆访报道,威迫利诱,胆大妄为,欲盖弥彰,无所不用其极。即使是公开报道了,他们也越来越能够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过去,一篇监督报导稿件出来了,没过几天就会有人被处理,而现在却往往是不管你如何报道,主要当事人却仍然能够安然无恙,继续升官发财,根本就没有有关机构去追究。这种监督效果日益递减的趋势,无疑是新闻监督的致命伤。长此以往,新闻监督就会被人们认为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会被人们所淡忘和遗弃。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显然是监督体系不配套,特别是民主法治之匮乏。新闻界虽有揭露问题真相之责任,却无解决问题之权力。只有后续监督机制发挥效力,新闻监督才能收到实效。因此,我认为,新闻界现在应当特别注意那些更根本的东西,特别是注意对于自由、民主、法治的呼唤和培育,注意对于政治改革的新闻报道和评论。新闻监督的根本出路,实际就在于自由、民主、法治之发展。因而,新闻界也只有通过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克服新闻监督效果下滑的趋势,并使这种下滑趋势转为上升趋势,从而使新闻监督得以发挥其本来应有的重大作用,并能够真正拥有自己的光明前途。
我的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