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付贺功所造成的悲剧令人震撼。现在他被处死了。但是,并不说处死了就完事了,我们还有必要再琢磨一下这件事和这个人,反省这一悲剧的因果,方能尽量减少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犯罪有多种起因,罪犯也有多种类型。那么,付贺功是一种什么样的罪犯?根据目前披露的材料:和有些容易引起人们同情的“激怒杀人”者如打工者阿星不同,付贺功的犯罪看来并没有明显的社会原因。他只说自己是属于“最次的一种人”,他说他“杀人没有原因,更不是仇恨社会”。他成长和生活的北京密云并非是穷困的地区。这意味着,这可能是一种在任何社会都会有的罪犯类型,虽然这样的人决不会多,而只会是极少数,但在任何社会里,都可能会有数量不同的具有这样反社会倾向的人。我们现在很少会提这种天生的反社会倾向,但的确是有这样倾向的人。在幸运的社会条件下,他们中有许多人不会实际地犯罪,但即便是一个再理想的社会,也不可能完全地免除这样的犯罪。
付贺功也不是那种处心积虑、旨在谋取暴利的罪犯或罪犯团伙的一员。他完全是一种个人犯罪、“即兴”犯罪,甚至也不考虑为自己带来多少好处,但这样的犯罪并不就对社会减少危险,甚至更危险,更难于防范,使普通人、穷人也难免遭殃。付贺功觉得一个躺在路边的流浪汉不顺眼就杀了他;他遇到在公园里坐着的一个普通妇女挡了他的路,又和他拌了几句嘴竟也杀了她。这是怎样凶残的一个罪犯!但这也是一个绝望的罪犯。他对自己已经绝望,对改变自己的恶劣本性绝望,对自己的生活前景绝望,他在法庭还没有判他死刑之前,其实已经自己给自己判了死刑。
在北新幼儿园凶案中,付贺功并没有遮掩现场痕迹。他在现场留下了大量的指纹,他藏身的旅店距北新胡同仅两公里。他说:“如果我真上点儿心的话,作案时会蒙脸、戴手套,可我没有。”他厌倦了整日东躲西藏的犯罪生活,甚至厌倦了活着。“犯了事就该死,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但我有3条原则,一不自杀,二不自首,三不能在犯罪现场被抓住。”他很清楚他这样一种生活会导致什么,甚至他犯罪好像也是为了让人抓住。“这是一个很坏的生命,但不要用我自己的手,用你们的手把它结束吧。”他自己都好像是在这样说。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分析说:“付贺功可能已经厌倦了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愿融入这个社会,所以居无定所,肆意犯罪,不计后果,不去寻找稳定的感情生活,也不去寻找生活来源,他已经把自己漂移于主流社会之外,他介入社会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犯罪。”这毋宁说是一种自杀性犯罪。
付贺功在被抓获后也交代了自己其他不为人所知的罪行,他自称为他请律师是“浪费资源”,在法庭上始终表现平静甚至露出不屑,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承认,自己要求判处死刑且不上诉。他被判死刑后,说“判的不重,正好。”在面对媒体的提问时,他的一个最常用的关键词就是“没什么”。无论什么在他看来都“没什么”,社会的秩序、他人的生命、亲人的悲痛、甚至他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他自己的死,都没有意义,都没有分量,统统没什么,他统统不作解释。也许他觉得任何辩解都无济于事。
他是一个绝望者。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贱,所以,他也准备随时这样对待他人的生命。他始终像是正常社会“脸面”上一个可能很小但却很惹眼的瘤子,你可以除掉它,但是,如果不弄清原因,不寻找对治办法,同样的瘤子就可能很快重新出现。我们自然不敢说能一劳永逸地根绝一切这样的毛病,但至少可以尽量减少它们。付贺功最初走向犯罪之路可能的确没有明显的社会原因,但是,假如他要走向新生之路却必须依靠社会和他人的有力帮助。我们为他做过、或者能做什么呢?
而且,我们还不只是要考虑像付贺功这样的绝望者,而是要更多地考虑那些由于社会原因的绝望者和无告者,尤其是那些甚至不会伤害别人而只会伤害自己的绝望者。
社会应当努力减少绝望的人数,减少绝望情绪的郁积,这不仅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平安和幸福,也是为了绝望者本身。每一个绝望的人都是一个危险——首先是对自己、对亲人、然后也是对他人、对社会。绝望者的人数可能很少,但不要以为他离你很远,他也可能离你很近。也不管他的绝望是什么原因,可能更多地因为社会,但也可能更多地是因为自己,甚至全然是咎由自取,或者是一时心理出了问题。但不管怎样,他是绝望了,而绝望的人就可能做出绝望的事情。走投无路者就可能铤而走险。觉日暮途穷者则容易索性倒行逆施。
而我们何能坐视他人的绝望不管?最坏的则是幸灾乐祸。几年前,在湖南湘潭发生了一件事,一个绝望的人跑到楼顶想自杀,成百上千人在下面围观,其中一部分人不仅不设法营救,反而大声起哄,叫喊“跳啊!跳啊!”结果这个人真的跳楼身亡。这是极大的耻辱,不仅是那个地方的人的耻辱、也是国人的耻辱。
减少一个绝望者就是减少一份危险。如何减少绝望?自然只能是对症下药。造成绝望的原因有心病、也有“外伤”,“外伤”需要改善外在的生活状况,心病则要通过心来医。而各种原因又常常是混合的,这就需要综合治理。总之,我们需要往改善社会生态和个人心态两个方向上努力,需要在制度、环境、道德、信仰等诸多层面上协力。
我们要努力不要让一个人绝望,永远不要让一个人觉得自己已经山穷水尽。而如果一个人已经在某一方面绝望,也努力不要让他在所有方面绝望;如果一个人在一段时间里绝望,也努力不要让他永久绝望。给他一线希望吧,甚至那怕是暂时无法兑现的希望。对有些暂时无法办到、甚至无理的要求也努力不要激化矛盾。永远不要把事情做“绝”。对你再不喜欢的人,也给他留有余地。虽然再好的社会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有时难免让人失望,但要尽力让人不绝望。且也许越是快乐者越是需要有同情心,越是强势者越是有必要体会弱者的处境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