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专家认为,犯罪是有传染性的,如同疾病的传染一样,一种犯罪发生后,这种犯罪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复制效应。反思传染的成因,我想到了转型时期的矛盾冲突,想到了失去理性者的丧心病狂,想到了校园安全缺乏保障,想到了孩子最易受攻击,还想到了一种为暴力和报复推波助澜的舆论。这种病态的舆论,也在犯罪传染上扮演了非常恶劣的角色,也应为校园血案的接连发生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记得南平校园血案发生后,立刻有一位作家在微博上写道:郑民生医术高明,挽救过不少人的生命。据说因无力购房,恋爱十余次均告败,42岁仍单身。不要说他精神有问题,个人的精神问题大都传染自社会的精神问题。是什么使得同样一只手从救人到杀人?
这种将问题指向体制的逻辑看似深刻,貌似充满辩证和站在道德高地上,却隐藏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逻辑:问题都在体制,弱者从救人到杀人是被逼无奈的反抗,反抗即正义,弱者的报复是有道义借口的。
我担心的是,顺着这种逻辑推理下去,杀人者就会渐渐被描绘为一个反抗体制、反抗不公的“英雄”,那些潜在的犯罪群体会在这种不辨是非的同情中获得非常恶劣的暗示。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每当发生类似的血案时,总会有人站出来为杀人者进行辩护,片面渲染杀人者的“受迫害”经历,然后将问题推给抽象的体制。这实际是一种鼓励以暴制暴的嗜血逻辑,你受到不公待遇,你就可以杀人了,就可以拿那些无辜的孩子报复吗?一个失去理智的人屠杀孩子报复社会,不首先去谴责这种恶行,反而为这种失去理智的行为寻找道义借口,这样的论调无异是在为血腥报复推波助澜。
斩断犯罪传染,首先就是击碎那种“报复社会”的道义幻觉,收起那种不分是非的同情。社会要有这样的共识,报复社会杀人,是不可赦之恶;拿最无辜、最脆弱的孩子下手,更是万恶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