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
要认识美国社会的管理,不能不说说其管理精英包括政治人物的产生过程。
美国的政治体制采取分权方式,因而其政治人物的产生也采取自下而上的竞争。从公立学校的董事会成员、工会头头,到议员和总统,均采取所谓竞选方式。由候选人直接诉诸选民,竭力表现自己,经过与对手辩论,最后靠争取到的选票说话。这当中自然有各种其他因素,包括金钱、党内大佬或资深干部的支持,还有机遇等等,都在起作用,而候选人本人的某些素质同样是重要的,人们不大可能选择一个既不会演说,又没有人缘,即席反应能力很差的人进入政界。
观察其政治精英的培养过程,可以发现从年轻时便存在的竞争。如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不是什么重要的位置,这只是一项公益事业的组织者,可以在大学董事会里担任董事,毕业以后通常还得自己找工作,或继续深造,不会就此获得什么终身职位。但这是一个重要的锻炼机会,一般会由于这一经历而成为两党的基层组织争夺的对象,是将来从政的阶梯。
我观察过其大学学生会主席和院系分会主席的竞选。一般全部由学生自己决定,校方不予干涉。候选人通过自荐或者团体推荐方式产生,有时候连学生会委员如公关、学习、生活等委员也由竞选产生。通常在决选之前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人竞争一个位置,在此之前,也有可能经历初选,有的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已在院系担任过主席,或者曾是中学的学生会主席。
学生会的竞选摹仿美国政治竞选的方式,事先公开贴出竞选辩论会的通知,欢迎所有学生和关心者参加。辩论时,也有一个中立的主持人,给每位候选人同等发言的时间。还有类似记者或提问人这样的角色,向每位候选人发问。候选人各抒己见,表达自己为什么竞争主席或委员的位置,一旦当选,将为学生做点什么,自己有哪些特长,过去作出过什么贡献,等等,一切都搞得很像那么回事。
学生会主席和委员由于是竞选产生的,一般都有较强的组织和公关能力,也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美国大学校园里常可看到完全由学生会自行组织的各种活动,这些学生干部表现出很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例如,杜克大学篮球队在全国大学联赛决赛的这一天,学校的大屏幕电视搬到了中心草坪上,让全体学生来观看。赛前,学生会的主席、公关和体育委员等干部先在闭路电视上亮相,每人作一段精彩而简短的即兴演说。主席指出,我们杜克大学队有可能在今晚夺得冠军,但也可能失败。他像篮球行家一样分析了杜克队与另一决赛队之间的特长和缺点,希望同学们无论胜负,均保持冷静,注意维护中心草坪的秩序。女公关委员和其他委员也都发表了颇具特色的演说,完全像政治家那样既幽默又有鼓动性,并要求大家注意公众形象。整个活动全部由学生会组织,校方无一人参加。最后杜克队还是输了。但由于组织得好,学生观众将留下的塑料纸、饮料瓶等一一装好,放入附近的垃圾箱,然后默默地离开草坪。可谓悄然辙退,没有因为遗憾而造成破坏,草坪又恢复了其宁静与整洁。学生会的这种高效率的自我组织能力显然与其体制上通过竞争选出有人缘和号召力的干部分不开。
学生会是如此,其他级别的公共人物更是如此。如公立学校属于公共事业,其经费取自纳税人,因而董事也属于公共人物。公立中小学的董事常由竞选产生,由愿意出任者自荐或他人推荐开展竞选。而地方和联邦的议员、地方检察官、首席法官、县长、市长、州长也以同样的方式竞选产生。我在住宅区附近的街上常看到各类公共职位候选人的大幅照片和自我介绍,以及"恳请选我"之类的标语。由于美国政治的分权性质,地方公共职位只由地方选民决定,联邦政府无能为力,即使是在位总统,除了跑到地方上为本党候选人拉票以外,也不能直接干预地方选举结果。所以地方选举常常也出现激烈争夺的白热化状态,经历激烈的初选,候选人之间的电视辩论,各种筹款和拉票的集会等等。而成功当选为联邦议员或党内总统提名候选人者,大多已积累了竞选地方公职的丰富经历。
这种通向权力之路,便决定了美国政治人物的特点大多善于表演,注意公众形象,一般都能说会道,善于应变,公共演讲和辩论颇有吸引力。而且他们在公开场合故意显露自己不用讲稿即席演说的才能,连党代表大会的中心发言明明事先有个稿子,也要将稿子打在特殊的屏幕上,这个屏幕从观众席上看起来是块透明的玻璃,不惹人注目,但发言人则可看清每个字,讲演时好像没有讲稿。
由于竞选的需要,美国的公共人物,特别是总统、州长和各级议员,大多为律师或文科大学毕业。我所见到的数位总统和多名州长、参议员和众议员,几乎都是讲演的能手,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他们的专业大多为法律、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等文科,即使曾经读过理工科,在从事管理工作以后,也大多读过管理学的学位。这种情况不仅在美国,在西方国家乃至今日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都较普遍。
权力精英的培养
美国权力精英的培养与其竞争方式紧密联系。在哈佛政府学院的一次公开演讲会上,我听过一位共和党的上层人物讲他的政治经历,其中特别让我感兴趣的是,他说不但自己是个政治动物,而且把他的儿子也感染了。儿子从五六岁起便经常跟他进出各种政治集会,和他讨论政治问题,结识政界名流。在这种氛围下,儿子虽然还没有成年,但也生就了很敏锐的政治眼光和公关能力。
美国人很务实,培养人才也讲究实用。一般要求未来的政界人物从小便培养政治素质,像如何与人打招呼,拉关系,搞公关,协调不同意见,练习生动吸引人的即席演说。小学或中学的英文课不只是写作文,而且都有"公共演说"这门课,要求学生简洁、准确、生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善于简明扼要地总结别人的见解,并学会公开的辩论,遵守辩论的规则,不强辞夺理或违反基本的思维逻辑。许多孩子在这些方面的训练从少年即开始了。
到了大学,一些名校特别注重培养所谓领导型人才。哈佛等著名的常春藤大学被称为所谓领袖人物的摇篮。特别是哈佛,其入学录取条件非常苛刻,不仅要求录取的学生基本能力考试的分数在全美国名列前茅,而且必须有从事公共服务的经历,比如担任过学生会主席或分会主席,有多少小时以上社区服务的经验,等等。哈佛的管理者认为,本校要培养的不仅是品学兼优的人才,而且是政界和学术界的领袖人物。哈佛迄今出了6 位美国总统和5 位外国总统,3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还有金大中、阿基诺等世界政治名人在哈佛做过访问研究。因此,它并不欢迎只会死读书而不善于协调公共关系和领导别人一道工作的片面人才。我看过哈佛法学院的部分学生履历,大多在读本科的大学担任过学生会主席或委员,或者在公益团体中从事过较长时间的志愿工作。所以法学院的学生才有如此强的组织能力,数十个团体都自治得井井有条,连一些少数民族的学生,如韩国人、华人团体都开展很有生气的正常活动。至于犹太人协会,由于这一民族在法学界和商界的显赫地位,更是生机勃勃,其成员的成绩和组织能力在法学院的学生团体中首屈一指。
在肯尼迪总统被暗杀以后,其家族和政界一些要人在哈佛专门设立了以其名字命名的政府学院。该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级政治管理人才,而不只是政治学的专门研究人才,因为比该院历史长久得多的政治学系在培养政治学博士方面更具优势。政府学院的强项是政治学硕士科目,学生大多来自美国和世界各国具有一定政府领导经验的人才。用两年时间,除了学习一些必要的课程以外,还进行广泛的政治交流和公关实践。因此,尽管这些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并不太强,但也能写出像样的论文和演说稿。更重要的是,他们参加各种各样的政治集会、讲演和公开交流活动,以及各类捐款等公益事业。总统大选以前,各党派的候选人便早早来到政府学院摆开桌子,向学生宣读候选人的政见和业绩,开始争取同情和支持者。政府学院的学生也踊跃参加此类活动,因为这是他们的本行。世界各国的政界领袖,在出访美国时,经常安排到哈佛讲演,政府学院大多为主办人。学院还定期举办政治问题研讨会和电影观摩等活动,把政治当作一门学问和专业认真地研究。
政府学院主楼的设计也很独特,一进门的大厅是正方形的会场,一个不大的主席台,上方有活动电影屏幕。上面五层楼的每层都是开放式的走廊,环绕大厅而建,放置了一些椅子,观众可以从二楼一直围坐到五楼,看到下面的主席台。每次政治演讲观众都可以自由前来,并当场提问。我便在此大厅里听了多位国家总统或总理的演说。其中最特殊的便是巴勒斯坦领导人阿拉法特。出于安全的考虑,听阿拉法特的演讲要事先登记哈佛证件号码,由于申请者太多,还要经过抽签决定。观众进大厅时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由于这是阿拉法特第一次在美国发表演说,接待得也很隆重。他将事先写好的讲稿放在一边,说我还是即兴演说吧,然后便讲起了自己维持中东和平的决心。观众提问时在麦克风前排成了长队,无所不问,情绪十分热烈。
哈佛的许多演说都是这种方式,讲者不用稿子即兴而谈,滔滔不绝,饶有风趣,听众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知无不言。通常主讲人的即席回答最能体现出其真实观点、个人风格、反应和管理能力,因而受到媒体和公众的高度重视。我所见过的各类政治人物,包括美国政要和欧洲亚洲国家的总统、总理,大多应答如流,妙趣横生,主动地控制住场面,有一种统摄力和感染力。而来自政府学院和其他院系对政治感兴趣的学生学者则有很多机会与政界人物接触交流,了解政治信息,直接受到政治的熏陶。
政府学院学生还要花一定的时间到政府和公共机关实习,如担任官员秘书或助理,或参加公益志愿工作,以便将学到的东西付诸实践,在干中学习。毕业以后,外国学生一般回国从政,美国公民则大多安排在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政治工作,也有给政党竞选班子服务,或者到企业任管理工作的。美国大学的相当一些政治系或政府系即以这种学习与公共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政治管理人才。与此相比,商学院则主要培养工商业管理人才。两者在管理学方面有类似的内容,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
当然,政治精英并非只有一种培养方式,著名政治人物也不都是政府系毕业。而且通向最高政治权力还要有财力等多种因素的配合。但美国大学把政治当作一门学问去研究,按照实际的需要和规律培养合格的政治和公关人才,社会也注意创造各种机会使这些人才得到锻炼,脱颖而出。
为了培养学生的公共演说能力,大学采用了各种现代化的手段。法学院是个典型,由于律师需要极佳的口才,尽管学生在中学和大学本科已经有了相当的口才训练,但在法学院的三年学习中,仍然需要再提高一步。在法学院的重点课程,特别是一年级的基础课上,教师轮流安排学生当场回答问题,有时候课堂就是一场小型辩论会,学生的课堂表现是其成绩的一部分。此外,学生还要上专门的演讲口才课,利用电视录像将每个学生的口头辩论录下来,自己拷贝一份。教师组成演讲辅导组,针对每个学生辩论时的问题,比如姿势是否合适优雅,表达是否简炼准确,是否过于繁冗或失于细节,修饰是否恰当,有没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等等,一一提出意见,以便学生改正。教师和学生一起反复观看录像,及时指出问题。有时候还要请专职律师一起来辅导,最后口才课的考试也由教师和律师的联合教学组一起来打分,以反映学生的真实口才。学生就业面试时的一个内容便是考察申请人的口才,以便决定是否适合做律师或其他公关性工作。这与东方传统教育方式有所不同,因为传统方式过多地注重知识的积累,而不注重实用技能的培养。尤其是大学理工科,几乎不注意学生口才、公关和写作能力的训练,文科也着重背诵现成的知识。这种教育上的片面性显然不利于培养擅长现代政治和管理的全面新型的领导人才。
官僚体制中的专门人才
美国官僚体制聚积了专门人才,这些人大多都有某些领域的专业训练和相当的从政经验,这显然有助于官僚较有效率地完成政府职能。
实际上,美国官僚体制经历了从分赃制到功绩制的转变。所谓分赃制,即是选举中取胜的政党把公职作为战利品分给该党的支持者,这种制度在19世纪盛行了达半个世纪之久。这种任人唯亲的官僚制度,只考虑政党关系,不重视才能和品德,致使无能之辈充斥政府,官员腐败。直到1883年国会通过了文官制度法,才结束了分赃制的历史,开创了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行政官员的现代"功绩制"文官制度。
这个以英国文官制度为蓝本的现代官僚体制有三个基本要点:(1 )通过公开竞争的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并且从低级公务员开始。(2 )相对的公职保障,凡通过文官考试而录用的人员,不得因为政治原因即政党关系而被革除公职。(3 )文职人员在政治上保持中立,禁止"强制任何人采取政治活动",即不得强迫公职人员向政党或其候选人捐助竞选费或为之竞选。这一制度的优点是广开才路,提高了行政官员的质量,又由于职业相对稳定,形成了业务娴熟、富有经验的文官队伍,有利于在政府更迭时保持工作的正常运转。其缺点则是产生了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和本位主义,改革较难,也使各机构难于将不称职的人员除名、降职或停职。
就我的直观观察,美国官僚的办事效率不如激烈竞争的工商界,表现出一定的官僚主义和繁文缛节,但总的来说也不算很差。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接待我们一行十余名中国学者参观访问时,安排了与国务院等政府部门的座谈会,事先排好了时间,有的活动就在午餐后不久。这些部门的接待都很准时,按时来人,按时开始和结束,没有误时或拖延的现象。接待官员大多对自己的业务比较熟悉,讲起来头头是道,与我们讨论问题时也自如流畅,看不出打官腔或漫不经心的样子。
例如美国国务院中国科的官员只有七八个人,是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后任用的专业人才,大多懂中文,了解中国事务,与美国学术界中国问题专家的关系密切。我们专门与其中的一位官员在国务院的一个会议厅讨论了约两个小时,就中美关系的现状和前景坦率地交换了意见。这位官员全无讲稿,与我们无拘束地交谈。我提的一个问题是美国政府如何看待一些人提出的所谓"围堵中国"论。他回答道,克林顿政府明确反对这一理论,主张与中国建设性的对话。至于新闻界和国会一些人以此理论来影响人们,他们有言论自由,我们也无法压制。但从理论上说,围堵论的立论基础和结论都是错误的。他还给我们讲了中国科的运作情况,包括遇到重大问题如何与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这样一位国务院官员看起来很熟悉业务,办事干炼机智,而且表达清晰精炼,应付自如,没有给人塘塞敷衍的感觉。
其他一些政府机构的官员大多如此。如新闻署接待我们的女官员也懂得中文,介绍了该署的工作,特别是中文版《交流》杂志的出版情况,他们请中国翻译家帮助翻译此杂志,并在亚洲就地印刷。她随口介绍了新闻署致力于美中学术和信息交流的项目,有哪些基金会支持中美两国的学者交流等,同样显得热情诚恳,熟悉业务,表达清楚老炼。
美国政府官员尽管收入一般比企业要低一些,但有公众威望、职业保障和公共福利,所以仍吸引了一批专业人士为其服务。他们经过文官专业考试,通常依所申请的政府工作类型来决定考试科目,笔试和面试正规严格,一般不徇私情。考取以后,便在有关部门较长期地工作,除非违犯纪律和职业道德,一般不予辞退。这样,他们便在官僚体制中正常升级,对业务较熟悉。当然,在同一个部门任职时间太长,容易形成某种惰性,缺乏革新进取心。为了克服这一缺点,美国政府部门的负责官员往往不从同一部门长期任职的职业技术官僚中提拔,而是大学名教授、其他部门的负责人或总统竞选班子中的重要人物。例如国务卿这一职位近年常由著名的国际关系问题专家教授或是总统竞选班子负责人担任。基辛格和布热津斯基都是名牌大学的名教授,其著作和社会影响在任职前和辞职后始终存在,黑格准将和克里斯托弗都是总统核心圈内人,奥尔布莱特也是国际关系教授,同时又是政界的活跃人物,与总统一家关系甚密。我曾听过克里斯托弗的演说,他给我的印象是不苟言笑,比较刻板,回答问题时也较少风趣。他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头头,曾大力帮助克林顿竞选。这样的人大概只适合担任任命的官员,而不大可能通过竞选上台。
联邦或州政府部门的负责首长采取任期制,一般与总统或州长共进退,有的甚至比他们换得还勤,以便保持政府机构的活力。而大多数职业技术官僚则是终身任职,以便保持政府业务上的连续性,防止政府正常职能受到竞选和变更领导人的影响,以此维持政府的变革与连续性的统一。但专职行政技术官僚一般至多升至行政部门的副职,不大可能爬到正职的高位,这样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机关任职造成的众多人事牵扯,成为机关官僚的老油子。行政正职一般从竞选班子骨干、大学教授、私营部门的管理者中遴选,这些人因为不在该机关长期任职,可以避免机关官僚人事关系的牵扯,同时又由于与当选的总统或州长的特殊关系,较容易贯彻其意图,以克服或防止技术官僚对当选首长的抗拒力。当然,这些人在进入私营部门以前,一般也有过机关工作的经验。所以,机关工作人员要想升至正职的位置,一般必须离开机关相当一段时间,到私营部门或大学、研究院去显示自己的才能,发生相当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或者与未来的执政者有一定的工作或私人关系。这种行政官员的制度设计尽管不算完美,但可以避免机关官僚的某些通病,让有一定创造力的优秀专门人才担任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并且在数年以内予以更换。这种任命官员的任期制与技术官僚的终身制相结合的方式还是比较明智的。
美国政府中的任命官员文化程度较高,大多毕业于名牌大学,有的还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他们中有的是自己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如国际关系或法学权威,有的不一定在取得学位后继续自己的专业研究,而是到私营部门或公共团体从基层干起,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在政界的关系密切。他们在负责官员任期结束后,一般回到私营部门,或者继续自己的专业研究,或者自己开公司,或者担任公益团体的理事以致董事长,一般不可能终身在政府任职。如基辛格辞去国务卿职位后开了一个国际性的咨询公司,为各国政要和大公司提供国际关系和安全问题的权威咨询,生意兴隆。负责官员多样化的退路可有效地防止职业官僚的弊端,他们可以比较客观公正地处理政务,该实行行政改革时也能大胆认真地改,不致于保守求稳,畏首畏尾,不思进取。
美国许多教授或专家担任相应的行政职务,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如哈佛大学的一些名教授常常到政府任职两年,到期时由其自身选择是留在政府还是回校。所担任的职务也与自身的专业有关,如国际关系教授到国务院或联邦情报机构任职,法学教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或法官。现任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傅高义教授是著名的日本和中国问题研究专家,精通日文和中文,他曾在联邦政府机构任职两年,后选择回哈佛担任该研究中心主任,卸去政府公职。可见美国一些学界名人也会在政府或司法系统的官员与教授之间变动。一些政府官员或高级管理者也由于自身的学术威望和社会影响而在辞职后担任教授,这也给大学带来了某些特殊的活力,使得教授成分多样化了。
前麻萨诸塞州的州长、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在竞选中输给了布什以后,其妻曾一度酗酒消沉。他本人则经受了政治失败的考验,不再连任州长以后,到大学担任政治学教授,被各个学校请去演说,一直讲到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他以自己多年从政的经验生动地讲授政治学,讨论西方政治的各方面问题,成了深受学生欢迎的大学教授。现任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位大法官曾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在任教以前则担任过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十余年,由于学术和执法上的威望而应聘到哈佛法学院任教。他在任大法官以后,仍经常回哈佛法学院参加重要的学术和政治活动,如主持重要会议,与师生讨论问题,发表公开演讲,主持学生辩论会的决赛并担任模拟法庭法官,以及其他公益活动。我曾听过他生动地讲述最高法院的工作情形和自己判案的体会。
教授的这种流动使之不仅仅是书斋里的学者,而且与现实的社会和政治保持联系,其中一些人不乏重要的政府工作经验。这种交流也加强了政府官员的专业水准,更加理性地处理政务,也增强了政府的活力。因为长期在机关工作容易导致惰性和对下情缺乏敏感,由直接接近学生和研究社会的教授轮流担任政府职位,可以注入创新的因素。美国一些文科教授的社会名望和地位由于这些重要的社会和政治经历而得到提高。学界与政界的这种交流对于教育和政治都有益处。
美国的大学不仅是教学中心和人才中心,也是政治和文化活动的中心。除了职业球队以外,好的球队和田径人才几乎都集中在大学,大学球场成了体育迷经常光顾的地方,因为几乎所有重要的比赛都安排于此。而大学对于政治又特别敏感,集中了有影响的教授专家,是思想交流之地,思潮发生之源。大学也是政党争夺后继人的对象。所以所有的总统或州长候选人都要到大学去拉票,三番五次地发表演说,可以说,无法热烙大学讲坛的候选人几乎没有希望当选。两党都在学生干部中物色积极分子,以便为本党注入新血和创造力。而美国反对越南战争及其他反映民意的进步活动,无不首先发源于大学。这也是大学教授特别是文科教授与政治联系较紧密的一个原因。当然,这种联系并不表示课堂上只为某个政党服务或讲授一家之言,而是指教授对于政治的影响力较大,他们主要通过担任政府顾问或轮流任职,并通过课堂、文章和公开讲演而对社会和政治发生影响,令政治家不能小视自己。
非政府公益组织的活动
美国是现代化的市民社会,政府对于社会的作用并非无处不在,因为还有其他一些利益团体或公益团体反过来影响政府的行为。这些利益团体在美国的政治决策中充当了一定的角色,尽管不是直接的作用。
许多宗教团体只能管自己的事务,不得干预政治,但由于其社区联络员的角色,实际上也在从事社会的组织工作。例如黑人宗教团体曾经在争取黑人权利的斗争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直至今天,道德多数派等宗教领袖人物经常在电视上传经布道,传播其宗教和道德观念,影响了很多人。而黑人在1995年秋百万人向华盛顿进军的游行活动也是由宗教领袖所发起,由于其影响力巨大,涉及众多黑人的权利问题,以致克林顿总统也要出面予以支持,在华盛顿的集会现场对着众多的黑人群众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
教会办的私立学校培养人才,发挥了直接的社会功能。教会的另一个作用是所谓慈善事业,即救济穷人和急需帮助者。每年圣诞节前,一个叫做"救世军"的大型教会组织便派人在商场门前,穿着特定标志的大红棉袍(看起来与圣诞老人的服装有点相似),敲着铃铛向行人募捐,旁边放一个特制的小桶。参加的都是志愿者,有社会各界人士,也有大学生。该组织每年在圣诞期间就能募得数千万美元,这些钱用于救济穷人,包括那些无家可归者,并在圣诞节向穷人提供免费的饭食。其他如发生天灾人祸,因急危病症或器官移植需要大笔医疗费用,因家境贫寒而上不起大学的,也可以向一些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申请赞助。当然这种赞助能否满足社会上的实际需要,始终是一个问题。我曾经参观过一家宗教团体正在向社区募集大量衣物和生活用具,用于支援非洲等一些受灾国家,参加者全部利用业余时间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
此外还有大量非宗教性的志愿者团体。如奥运会在美国召开期间,大会服务者数万人,除了正式组织者和裁判、保安以外,其余均为志愿者。他们为各国运动员做翻译,提供帮助,维持会场秩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不索取报酬。一些社会工作者也组织起志愿者团体,用以帮助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等等,提供必要的服务。美国青少年犯罪是一个日益恶化的社会问题,一些志愿者组织便致力于青少年的道德和文化教育,以防止更多的青少年犯罪。
许多志愿者组织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政府一般也不拨款赞助,但给以道义的支持。如"美国的未来首脑会议"于1997年召开,参加者包括4 位现任和卸任的美国总统,一位第一夫人,数十位州长,会议声援一个跨美国的志愿者组织的成立,其召集人则是美国德高望重的退役将军,前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鲍威尔。他被认为是美国总统职位的有力竞争者之一,退休后出版的《我的美国之旅》销量相当好。由于他的黑人血统和不平凡的军旅生涯及社会威望,一些人认为他是缓和美国种族矛盾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在担任这一大型志愿者组织的总召集人以后说,这比领导一支军队困难得多,但他决心应付这一新的挑战,把青少年的教育事业真正做好。该组织先在十来个大城市建立志愿者网络,以教育、辅导和帮助青年人正确解决各类问题,克服如吸毒、少女怀孕、青少年犯罪等等社会现象。一些连锁店或大公司也参加了这一活动,如希尔斯公司便在自己的各个销售网点成立了青年志愿者组织,让其成员认领一位青少年,在业余时间关心、照顾和影响他们,提供免费帮助。鲍威尔称此项事业的积极社会作用要到十年以后才能看出来,因为这是一项需要扎实努力才能见效的事业。该组织通过这种社会性的免费互助活动来解决政府管不了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团体。
许多政府官员或社会名流在退出本职以后,都参加社会志愿者组织的工作,以公益事业充实自己的晚年。如担任基金会主席或董事,利用自己的威望继续为社会服务。而这些组织的影响力一般都比较大,其观念和诉求显然可以影响政府的决策取向。所以,有人把志愿者团体的组织者与政府官员和大公司管理者一样,放入美国决策者之列,他们拥有的也是一种社会权力,因为权力不光表现在指挥军队和支配公共税收等方面的决策权,也包括社会影响力。
艰难的政治旅程
美国政治运作是典型的自下而上方式,连其政党的全国组织对于地方也没有约束力,地方党的头头由本地的党组织竞选产生,其基本政策取向也主要针对本地的事务,与党的全国组织并无直接联系。相反,党的全国委员会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并无严密的常设机构,倒更像是围绕总统竞选这一中心任务搭起来的班子,其经费来源和候选人均得由地方支持。党的全国委员会主席也不固定,而且政治上并无多少权力,连全国委员会本身也像是个临时机构,围绕总统竞选来安排工作。一旦本党候选人当选为总统,他才是党内最有权力的人,对本党的事务更有发言权。而在野党的主席就更没有多大权力。
因此,美国的一个全国性政党更像由数十个小党所组成的总协调委员会,这样就使政党容易受制于地方势力,随着地方形势的变化而即时调整政治策略和口号。所以全国委员会的独立性或指导性都不强。当然,长期形成的政党形象依然存在,比如民主党比较接近中下阶级,大多数黑人都投民主党的票,但民主党同样求助于像可口可乐公司这样的大企业作为自己的经济赞助人。故两党的政治纲领虽有一定的区别,但有时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并无实质性差异。
这种政治方式决定了通向政治权力的道路主要是从基层拉选票。四年一度的总统竞选也是从党的地方组织开始。想当候选人,首先要获得党内提名,最后提名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但真正的工作则是候选人在各州党内初选中艰难的拉票活动。这种活动还伴随着电视公开辩论,将自荐或团体推荐的候选人集中到一起,由全国大电视台主持其辩论活动。我观看过由8 名候选人一起进行的电视辩论,由美国广播公司著名的政治社会节目主持人台特·科坡尔主持。8 个同党的候选人在一起轮流发表政见,展开舌战。各人争相发言,急于表示自己的政纲和政绩都是最好的。辩论会看起来有点乱,不时也会闪出思想火花,或者来点幽默,闹出点花絮,引得观众大笑。
党内初选,特别是在野党候选人争取提名的初选,有时也相当激烈。通常在任的总统占有政治上的优势,一般在党内找不到竞争对手(偶然也有例外),但总统任期届满的执政党,其初选与在野党的并无二致。因为谁当下届总统候选人,在党内往往还没有形成较一致的意见,究竟谁能获得提名,取决于候选人在党内得到的支持程度,这又取决于其政绩、威望、影响力和竞选财力。一些候选人虽有一定的冲劲,但因为年轻或政治资历低,得到的财政支持少,往往不得不在初选不久便宣布退出竞选。或者是到了初选过半以后,眼看获胜无望,只得宣布退出。
1996年共和党的初选便很有趣。70多岁的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多尔是个老资格的政客,在华盛顿任职多年,拥有丰富的政治关系和支持者。但他年纪大,又缺乏鲜明的个性和政治创见,是个经常妥协的人物。为了作最后一次政治拼搏,他宣布辞去参议院的职务,暂时成为职业的总统竞选人。他与40多岁的现任总统克林顿显然难以在公共形象方面竞争。共和党内也不乏有点新政治理念和来自地方的年轻政治人物,如田纳西州的州长即是一例,但他的资历较浅,未得到党内那么多资深人物的支持,经费也有限。所以尽管有点创新的政见,也受到一部分年轻党员的支持,但终究敌不过财大气粗的多尔,只好中途宣布退出初选。至于十分保守的报刊评论家布坎南,没有什么政客支持,他自己组织了人数不多的竞选班子,由于经费有限,许多事情都自己动手。他的知名度主要依靠在各大报上发表保守倾向的政治评论,有的观点十分露骨,带有一定的种族歧视成分,不能被多数人所接受。但他居然在几个州的初选中获胜,让多尔吓了一身冷汗。最后因比不上多尔在党内的人缘和财力,也败下阵来。
通常初选过程都伴随着在各州组织政治集会、演讲会和募捐活动,候选人到处陪笑脸,握手讨好,自吹自擂,总是把自己的政纲说成是最好的,并到处许诺。我记得电视台的政治讽刺小品曾经收集了候选人的竞选讲话,到一个州便说"我爱本州",主持人幽默地说道:"没有他们不爱的州市"。所谓党内民主为的是首先取得党内的认同,然后才能聚集力量与反对党一决雌雄。总统和州长的竞选都是如此。即使像多尔这样资深的有全国声誉的政客,也必须跑到各州先在党内拉票,取得支持。正像美国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选手全部由赛前的全国运动会竞争产生一样,全国性的政党也是在大选前由党内先竞争产生候选人。
在取得党内提名以后,便集中力量进行与反对党的候选人竞争。早在提名的党代表大会上,党的全国委员会已经开始了这种竞争。通常安排党内关键人物作基调发言,然后是若干代表讲话,突出某些口号和政纲以引起选民注意。整个党内提名的过程都作充分的电视实况报道,以州或托管地党组织为单位一一唱票,通常由州党的主席宣布本州代表投票结果,有时候本州一两位代表选举不出名的候选人也一一宣布。最有趣的是这些地方党的发言人在宣布投票结果之前,总要用相当精彩的语言突出本州的特点,比如赞扬本州是美国最大的州,或最小的州,有什么物产或特色,等等。然后就把那个已经获得初选胜利的候选人称为"下届美国总统"(比如多尔)在本州得了多少票。因此,连冗长的唱票过程也伴随着突出地方特色。整个代表大会上到处都是彩旗和汽球漫天飞舞,代表们站在会场上,举着标语口号,不时地欢呼雀跃。所喊的口号都经过精心设计,喊起来齐整响亮,显然有人在现场作统一指挥,其作用就相当于现场电视导演。整个代表大会看起来像是一场比赛后的庆祝大会,或者如同闹剧。其目的仍然是宣传效果,利用党的代表大会造势,做给全国选民看。
总统候选人在较长时间内只是两党竞争,近年则出现了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但由于美国政治和选举制度的特性,第三党获胜的可能性看起来还十分遥远。通常两党候选人要举行数次电视公开辩论,由立场中立的电视评论员主持,记者提问团发问。对每位候选人提的是同样的问题,所用发言时间一样长,连自由辩论的累计时间也都同等,时间控制严格得就像是一场国际棋赛,到时候铃声一响,候选人就得停止讲话,以确保公平竞争。记者提出的问题有时相当尖锐,对于候选人的即兴回答和应变能力是个考验。在电视辩论上占劣势的候选人要失去不少选票,所以辩论经常是唇枪舌剑,旗鼓相当。双方均利用媒体为自己制造声势,近年的电视竞选广告费用也在不断上升。而在职总统可以利用职务之便,制造些新闻,比如联邦政府决定增加科技投入,扩大社会福利范围,以此免费为自己做广告。
近期较多发生的是所谓负面竞选,即大揭对方的疮疤,或者恶意中伤对手,以抬高自己,而不是只宣扬自身观点和政绩的正面竞选。有时候候选人在初选期间即被揭发出某些隐私,包括私生活上的不检点之处,因而受到打击。如果所揭露的并非空穴来风,那候选人只好自认倒霉,一般就得退出竞选。如果没有多少根据,一般都会据理力争,并且以诽谤诉讼相威胁。所以,如何压倒对手已成为竞选策略学的一个重要内容。美国就有一些专职的竞选策略家或公众形象设计家,为总统和地方选举的候选人服务,这些人收入颇丰。设计者从竞选口号,政纲表达方式,设法击垮对手,到候选人的公共电视形象,如何应付记者提问,以及如何根据民意测验结果适时改变口号或策略,都作了认真的研究,甚至将候选人的全部公共活动录了像,逐一进行分析比较,及时向候选人提出改正建议。我就见识过几位相当著名的竞选策略家,他们不仅在美国成功地策划过州长、党内初选乃至总统大选,甚至也担任过某些欧洲政治家的竞选顾问。为了选举的成功,社会造就了一批专门的策划家,真可谓煞费苦心,机关算尽。
美国的这种自下而上的政治运作方式使得议会和党内代表首先必须立足于本州,违反本州选民或党员意愿的代表不可能获得连任。代表虽然也受党的全国委员会或两院党团的影响,但可以违背其意志行事,故议员中跨党投票的事也时有发生,党纪的约束力有限,不像法国或英国的议员必须听从本党的指示。代表的投票记录是公开的,以便其选民予以监督,这种制度也促使代表投票时不大受党纪约束。此类投票行为使得参众两院尽管有时由一党占多数,但仍然可能投出违背该党核心层意愿的议案。所以,美国的政党典型地是一种松散的政治联盟。
这种由下而上竞争和讨好选民的政治体制有可能导致民粹主义盛行,即政治家向平庸的意愿看齐,社会缺乏真知灼见和真正的改革家。但有时候也可用以制止官僚的陈腐气息,扭转明显违反多数人意愿的政策,为政治带来一股新风。比如,二战前夕的罗斯福总统以清新的政风赢得了大选,在战争期间与法西斯进行了不屈的斗争,面对经济大萧条的困局及时推行新政,改变了美国政府的职能乃至政治方向,许多少数民族和贫穷人口从其福利政策中得到了好处。
公开竞争式的选举制度在长期内形成了一些形式特征。比如,坚持一人一票制度,公民直接选举本州的公职官员及议会代表,总统形式上是间接选举,实为直接选举。竞争任何职位通常都不止一位候选人,对于候选人的资格限制公开、简化,不存在秘而不宣的内部规则或标准。选举的透明度日益提高,因为选民对候选人越是了解,便越是对自己的政治选择放心。候选人的一切都向选民敞开,甚至包括个人家庭情况、财产状况,必须公布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施政纲领,以供民众选择。公开辩论也是这种选举过程的重要一环。从辩论中不仅可以看出候选人的立场、观点和态度,还可了解其学识、个性、口才及应变能力,由此也可看出其组织和管理才能,这对于公共人物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假如候选人在公共场合的讲话一切都照本宣科,对竞争对手和记者答非所问,或者很不得体,那就很难说服选民心悦诚服地投他的票。为了保证最大的透明度,对一般公民属于个人隐私的事情,到了公职候选人那里也常常被揭出,为的是取得更大的信任。例如,国会议员或总统候选人在男女关系上的秘密也可能成为媒体揭露的对象,因为选民认为,将来或现在已经拥有公职的人,如果对待家庭的起码忠实都做不到,那将何以取信于民?
利益平衡与妥协
在当今世界上,英国人是善于平衡和妥协的典型,连资产阶级的革命也以不流血的妥协方式结束,保留其王位而不给其实权,这就是所谓"光荣革命"的皆大欢喜结局。美国人在某些方面也继承了英国的传统。我在哈佛法学院上谈判学课程时,对于西方人这种搞利益平衡和妥协的政治理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谈判学注意区别双赢与零和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零和",是指这样一种观念,即各方可以获得的利益总和等于零,你多得一点,我必然少得一点。所以按此逻辑看问题,在交易或竞争时,不是你输,就是我输,不存在双方同时赢。而"双赢"所代表的是新观念,即并不认为双方的利益总和为零,而是看作只要处理得好,完全可以双方都得利,实现利益互补。
这种双赢观念在美国政治和管理中常可看到。政界人物常常要与各种利益集团打交道,针对其要求,有时候是相互对立的要求,进行某种方式的妥协和协调,取得一种各方都能接受的中间立场。美国的司法争讼有两种不同的立足点。一类为是非或公正的问题,原告非要陪审团或法官评出个对错是非来;另一类是讨价还价的问题,经过谈判取得双方满意的妥协结果。有时候两类问题在一个案子里同时出现,例如对民事侵权案,既要决定是否侵权这一是非问题,又要双方协商赔偿的数额。
法学院培养律师和法学家,专门开设了谈判与调解课,让学生根据各种实际的案例,结合录像等生动的感性材料,学会如何与争端的双方打交道,找出其共同点,使之有一个商谈的基础,而不老是相互对立,找不到解决的出路。这类课程比较仔细地研究谈判双方见面时头几句话怎样讲更合适,如何营造寻求共同点的氛围,当出现僵局时如何暂时冷却、缓冲一下,等条件成熟、作出新的努力以后,再去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我在哈佛法学院还看过一部介绍我国南京某法院为一对打离婚的年轻夫妇作调解的记录片,教授还特地为此作了说明,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是各类成功调解的思想基础。谈判实际上就是一种使各方取得满意结果的妥协的技巧。
基于这种双赢观念,美国政治与管理过程常伴随着妥协与退让。例如,国会在通过提案时要经过几上几下,常常有利益集团对议员施加影响,议员们则根据各种考虑试图取得合适的中间立场。所以许多提案在最终通过时,往往不同于当初提议时的形式,是个妥协的产物。实际上,总统或州长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选票,其立场也是个不断寻求中间状态的过程。当然,完全没有个性并奢望讨好所有选民的候选人也难以取胜,但力争取得适中的立场以获得多数支持却是天经地义的政治手段。
同样,当各种压力团体为了自身利益诉诸舆论,出现对立的集团时,政治人物一般不简单地宣称这是一种敌对行动,而是尽可能地协调对立双方,使之取得和平解决。如各类工会的罢工,少数民族团体的权利抗争,甚至学校教授为了增加工资而举行的小型罢课,都以资方、校方或其他有关方面与之谈判达成妥协而告终。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政治就是协调不同利益,以妥协达成暂时利益平衡的艺术。因此,美国政界人物的各种协调工作正反映了现代政治的这一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