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检讨、忏悔、交代、揭发、检举等等,作为“文革”时期的制度性强迫侮辱形式,很多知识分子肯定都写过。但除了极少数知识分子之外,大家至今都还装聋作哑,讳莫如深,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一切。我敢肯定,这些人不可能重获自己的尊严,亦即制度强制一个人通过自己的污点言行而丧失的尊严。
1990年代中后期,在余秋雨和余杰的所谓“二余之争”中,余杰曾经对余秋雨一再追问:“余秋雨你为什么不忏悔?”余杰列举了余秋雨在“文革”中的一系列“劣迹”,指出:“我认为,过分地在道德上对逆境中的人的选择苛求,本身就是不道德的。然而当事情过去之后,自己应当怎样面对自己的历史呢?是忏悔、是反思,还是遮掩、伪饰?我认为,对过去的事情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比事情本身更加重要。”[1]
余杰的追问涉及实际上是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应该如何对待自己在特殊年代里作/说出的污点言行?“二余之争”已经过去10多年,但是余杰的问题仍然有效。实际上,“文革”结束之后,尽管记叙“文革”经历和“文革”记忆的回忆录、传记类书籍出了不少,其中当然不乏对“文革”的批判性反思,但这种反思和批判几乎无不单纯地指向别人(从“四人帮”到地方的造反派头头),而从来不指向回忆者、经历者自己。好像人人都是“文革”的单纯受害者,从来没有污点行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巴金先生带有自我反省色彩的《随想录》80年代中期出版后,才获得了如此高的评价引发了如此强烈的震动。但是巴金一直是孤独的。《随想录》并没有带来知识分子自我反思的热潮。大家仍然对自己“文革”时期的所谓“不光彩”的一切讳莫如深。即使在今天,具有忏悔精神的中国知识分子寥若晨星,我们还没有形成以自己为对象的反思文化。最近几年,出版界似乎兴起了回忆录、传记的出版热潮,但写到“文革”的时候,敢于对自己当时的言行全面如实记叙的同样很少。由此可见,对自己“文革”时期的污点言行拒不忏悔、百般隐瞒的绝不只是余秋雨一个人(如果是这样,倒没有追问这个问题的必要了)。因此,余杰的追问仍然没有过时,仍然是尖锐的。
光是这点就能够说明:“文革”没有过去,它首先在经历者的心理层面就没有过去,他们还不敢面对、不敢承认自己那时的哪怕一点点污点言行,还要继续隐瞒下去,更遑论反思了。在这方面,越是著名的知识分子,或所谓“公众人物”,其表现越让人失望,他们既不敢写官方认为“不正确”的记忆,不敢写自己了解的内幕,更不敢全面真实、记录地自己当时的言行和心理活动。记忆的审查机制依然发挥着不可小觑的力量。“文革”确实还是一个禁区。
正因为这样,我十分看重最近出版的一个所谓“小人物”的文集,书名叫《复归的素人:文字中的人生》(新星出版社,2010年)。作者徐干生,生前为苏高中的一个普通英语教师,1955年被无辜牵扯进胡风一案, “文革”时期被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毒害青少年”等帽子,长期遭受非人折磨。文集系作者之子、著名旅美学者徐贲编辑,共有三部分内容:一、作者40年代写的一些文学作品;二、“文革”期间在牛棚和劳改队写的检讨、检查和劳改日记(这种所谓“日记”也属于交代、交心材料,不是真正的私人日记);三、最后部分是作者“文革”后写的文学作品、翻译、思想随笔。从文学性、艺术性的角度说,其中,第二部分(“剖心洗脑”)与另外两个部分对比强烈,在文笔上完全看不到作者一贯的那种优美、洗练、从容,但这一部分的特殊见证价值却最为我所看重。
这是一种特殊的见证,即通过当事人自己在极权社会被迫作出的污点言行,来见证这个社会的非人性。极权社会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系统地、体制性地剥夺人的尊严,它是一个与人(而不是与数量有限的政治异见分子)为敌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人面临的是这样的选择:要么有尊严地死,要么没有尊严地活。如作者自己所坦承的,他选择的是后者:没有尊严地活。这部分交代、检讨、日记被编者徐贲命名为“诛心的检讨”可谓确当,“诛心”正体现了极权社会最为反人性的一面:它不仅让别人侮辱你,还让你自己侮辱你自己,让你被迫与一个你厌恶的自己为伍,让你被迫做违心的自我贬低、自我忏悔,检查自己莫须有的罪行。总之,让你自己糟践自己,自己践踏自己的尊严。
一个人在极权制度下被迫做了自我贬低、自我侮辱的忏悔、检查、交代,违心地检举揭发了别人,这是可以得到谅解的。问题是:时过境迁之后,你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这些不光彩文字?检讨、忏悔、交代、揭发、检举等等,作为“文革”时期的制度性强迫、制度性侮辱形式,很多知识分子肯定都做过。但是除了极少数知识分子之外,大家至今都还装聋作哑,讳莫如深,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一切。我敢肯定,这些人不可能重获自己的尊严,亦即制度强制一个人通过自己污点言行而被剥夺的尊严。
一个人,在特定的、与人为敌、与人的尊严为敌的制度压力下,为保全生命做过违心行为(比如检举揭发他人)、发表过违心言论(比如表衷心,写检讨、交代自己的“反革命罪行”),通过百分之百的“真诚”口吻说着百分之百的虚假谎言,这样的情况,这些我所谓的“污点言行”(它不同于在可以不作恶的情况下有意作恶的行为),不是罪,但不光彩。它们在“文革”时并不罕见。甚至可以说,“文革”之所以是“文革”,就是因为它强迫制造了大量这样的污点言行。这些人原本是可以被原谅、甚至值得同情的,我们不能苛责他们,不能要求人人都选择有尊严的死。但是,社会的原谅、他人的同情,大众普遍的遗忘,都不能替他找回自己曾经失去的尊严,因为这尊严毕竟是通过他自己的言行丧失的(即使在强迫的情况下)。这一点,就算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却知道,因此你面临的是如何与自己交代的问题。这个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的人,必须通过一种特殊的作见证行为,即为自己那些丧失尊严的言行作见证,自己把自己放在自己设立(而不是他人设立的)的审判席上,才能找回自己的尊严。找回这个尊严的最好方法,或者可以说是唯一的方法,就是真实地暴露自己是如何被迫失去尊严的,是如何在非人性的制度面前被迫屈服的。
如何能够做到这点?什么力量推动一个人在没有他人威逼、甚至没有他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暴露自己的污点言行?是什么力量促使一个人在缺乏自我反思的文化传统的社会主动站出来“自爆家丑”?
让我们再次回到余秋雨与《复归的素人》的比较:一边是余秋雨这类“公众人物”在余杰等的一再公开追问之下仍然坚持为自己的污点言行(比徐干生严重得多,已经超出了被动被迫而带有主动性)进行隐瞒、抵赖和辩解,另一边则是《复归的素人》在没有任何人追问和催逼的情况下主动地自爆自己的“家丑”,公开并非光彩的往事。我们要问的是:公开当事人自己羞愧的事情,到底是为了什么?又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
在我看来,《复归的素人》要回答的正是这样的问题。作者徐干生自称“素人”,即平民百姓,一生没什么远大的政治抱负,也没有匡时济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文革”时是如此,在“文革”后也一样。我相信他一直保存着自己的检讨、交代、揭发、检举文字,并不是出于对社会、国家、民族的责任感,而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也就是说,他不愿意和一个不敢面对、不敢公开自己过去之污点言行的那个“我”为伴,因为这个“我”是徐干生厌恶的、不愿与之为伍的“我”,是极权制度强加于他的我(尽管通过自我贬低的方式),即使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我”,但他徐干生自己知道。这就是徐干生了不起的地方:他必须公开这个“我”,从而告别这个“我”!任何不敢直面这个“我”、公开这个“我”的人,都仍然生活在这个被极权体制扭曲的“我”的控制之下,都不可能重获尊严。这与编者徐贲给出的解释是吻合的:“我父亲以他的‘文革’日记和检讨参与了对中国社会公共语言的败坏。他在复归为一个素人之后,对此是有自我反省的。他这样做,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就此改变这种久已被污染的语言,而是因为使用不洁的语言,与他个人的做人原则不符。”(《复归的素人——文字中的人生》,第31页)作者写于“文革”后的《共同语言》一文可以证明徐贲的解释是正确的:“谁都知道,语言或文字,是神圣的,当人类文化发韧时,它几乎是一切成就中最伟大的成就。可是,今天我们却在侮辱它。更坏的是,我们用它来侮辱自己。以前,最低级环境中出现的侮辱,现在流行于最高级的空间。从第一个声音,侮辱到最后一个声音。从第一个字,侮辱到最后一个字。”(《复归的素人》第204-205页)可以说,这是作者从对自己“文革”期间那种检讨/交代语言的分析中得出的深刻结论,是一个人自己对自己的批判和反省。而它所依凭的“做人原则”,不是一种外加的行为规范,也不是社会上流行的习俗,而是一种自己设立的、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内在戒律。因为即使在今天,我们生活的社会依然是一个没有自我反思和忏悔传统,人人争相隐瞒自己的污点言行,大众对此也习以为常的社会,一个仍然在说假话,在玷污语言的社会,因此,通过反思和检讨自己以前的不洁语言,来努力回归语言的纯洁性,这种行为不可能是因为外在社会压力所致。它只能源自作者个人的良知,据阿伦特的理解,这良知就是“不能忍受自己和自己不一致。”
当然,我说这种行为的动因是个人的,并不是说它不具备社会公共意义。这种公共意义是一种阿伦特说的榜样意义:虽然整个文化和社会仍然没有建立起鼓励人们见证自己污点言行的机制,虽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仍然没有勇气通过暴露那个曾经不光彩的“我”进而彻底告别该“我”,徐干生的见证行为也不能从体制上建构这种反思机制,但是他的见证行为却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沉睡的黑夜,让我们意识到:在一个社会规范败坏,人们不能通过遵循现存规则保证自己行为之德性的特殊年代(阿伦特称之为“危急时代”),榜样至少为我们提示了另一种做人的可能性。在本书的《奴性平议》一文中,作者这样写道:“要从奴性复归人性,我们已经等不及让社会学家慢慢地来给我们开出奇效的药方。在我们等待药方的时候,不妨自己身体力行,先做起来,做一个能够摆脱奴性的人,以限制这一疾病的蔓延。”(《复归的素人》,第203页)在我看来,把不洁语言书写的悔过书和检讨书公开发表,这个“先做起来”的行为就是向告别奴性迈出了一大步。
注释:[1]、余杰:《想飞的翅膀》中国电影出版社,2000年,第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