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研究信任这一非正式制度对企业交易成本和商业信用模式的影响。以我国各省的信任调查数据为研究基础,本文发现地区间信任差异将导致企业的签约形式显著不同,商业信用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地区间信任度越低,该地区企业的签约成本越高,具体表现为:企业较多地采用预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成本较高的商业信用模式,且相应的销售费用和折扣支出也越多。与以往文献关注法律等正式制度安排的差异不同,本文不仅验证了转轨经济环境下信任等非正式制度的重要性,同时还为“地区”与“个体”间信任的传递特征提供了经验证据,这有助于深入理解我国现阶段企业交易行为和“地区”与“个体”间的信任关系。
关键词:信任;交易成本;商业信用模式
*刘凤委,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邮政编码:201702,电子信箱:liufengwei@snai .edu ;李琳,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学院;薛云奎,长江商学院。本文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06721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编号:04BJY0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编号:J5120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09ZS190)的支持。作者感谢Cheng Shijun教授、曹辉宁教授、孙铮教授、李增泉教授、洪剑峭教授、谢志刚教授、高善生教授、潘飞教授、赵世君教授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2007年中国金融国际年会曾勇教授及与会者的评论和建议,感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夏大慰教授、谢荣教授、张人骥教授及参加教研会议各位同事的评论和建议,特别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修改建议。文责自负。
一、引言
信任是除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一种主要社会资本。
研究表明,在宏观层面,一个国家的信任度高低对其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乃至经济效率的提高都具有重要作用(Putnam,1993;Fukuyama,1997;Knack and Keefer,1997);在微观层面,企业内部成员及企业之间较高的信任度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改进企业绩效(Barney and Hansen ,1994;Sako andHelper,1998)。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以不同的商业信用模式安排作为交易成本的间接度量,研究地区间信任差异对企业交易成本及契约结构的影响。
由Coase (1937)、Alchian (1965)、Demsetz (1967)、Cheung(1968)、Williamson(1985)、North (1990)等发展起来的新制度经济学始终强调制度对企业交易行为与契约结构的决定性作用;有关司法体系等正式制度安排的跨国(地区)比较文献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La Porta et al,1997,1998)。如Bertrand和Mullainathan(2003)基于美国各州的反并购法案的差异,以企业数据为基础,展开对各州企业高管行为的研究;Demirguc2Kunt 和Maksimovic(1999)、Fan et al (2008)基于不同国家制度环境差异展开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研究;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基于我国各地区市场化程度的差异研究了外部治理环境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孙铮、刘凤委和李增泉(2005)用地区间政府干预影响的不同解释了我国企业融资行为短期化的制度成因。但以往文献较多关注国家(州)法律、地区市场化环境、所有制形式、经济环境等正式制度,缺乏对信任、文化、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的研究。与发达国家不同,对法律等正式制度尚不健全的转轨经济国家而言,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尤其重要,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交易合约的顺利签订与履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North ,1990;Greif ,1994)。此外,现有关于信任的多数研究,也更多从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理论层面就信任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展开分析(Arrow ,1975;Kreps and Wilson ,1982;Fukuyama ,1995),缺乏信任与企业、个人行为关系研究的经验证据。张维迎、柯荣住(2002)曾依据对企业经理人的调查数据实证研究了地区信任的形成,指出经济发展、交通状况、人口流动等因素对地区信任度有显著影响,该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地区间信任是如何形成的,但该文没有进一步分析不同地区的信任环境会对企业交易行为造成怎样的影响。故本文将在该文基础上,分析我国不同地区的信任环境对企业商业信用模式的影响,这将是对现有文献的较好补充。
信任的来源基础并不相同,有的来源于对个体的判断,而有些信任是来源于对该个体所处的“组织”“,组织”的整体印象将直接影响到人们对该“组织”内部各行为个体的信任度(张维迎,2001)。由于存在这种基于声誉的信任“连坐机制”①,地区声誉好坏的初始印象将成为影响企业及个人交易行为的重要标准,地区信任环境差异会给该地区企业和个人产生系统性影响,低信任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将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②张维迎、柯荣住(2002)也以参加社团组织为例指出,加入社团组织等于获得一个“社会印章”(a social seal of approval),使得“团体惩罚”更为可能。基于上述信任传递关系,尽管本文研究样本是公司个体,但以地区信任度作为企业个体信任的间接替代同样能够发现信任对交易行为的影响。而且本文的研究不仅能够检验非正式制度环境对企业交易行为的影响,还可以对地区与地区内企业之间的信任传递特征提供经验证据和启示。
基于财务理论,商业信用模式的安排可用来衡量企业交易间接成本,不同的商业信用模式体现了企业承担风险和成本的差异(如对购买方企业而言,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甚至是预付账款意味着不同的成本;对销售方企业而言,上述商业信用模式差异也代表了不同的成本或风险水平)。以沪、深股市1999—2003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在控制企业规模、资本结构及股权性质等其它影响因素后,本文研究发现:地区信任度越低,该地区企业将采用更多具有较高成本的商业信用模式,如预付账款、应付票据等;企业单位收入的销售费用和折扣支出等直接交易成本也越高;企业的综合绩效水平和企业价值越低。本文研究表明,在法律保护程度相对薄弱的转轨经济环境中,非正式制度在保证契约的签订与履行或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地区信任环境将对企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文章其他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有关信任、交易成本与商业信用模式关系的理论分析和文献回顾,在此基础上将提出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与样本选择;第四部分是实证检验结果和敏感性测试;最后是全文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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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与启示
现有基于司法保护等制度环境的跨国比较文献,都过多关注法律等正式制度环境对微观企业交易行为及契约结构的影响,缺乏对非正式制度环境的考察。而对于我国这样正处于转轨经济环境下的国家,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基础上是否存在其他的替代机制来保证交易履行?经济学指出,个体声誉,或者交易方彼此间信任程度,同样是维护契约、改变契约的重要条件。可以进一步推理,不同信任关系将会对契约结构产生影响,但若将其应用于实证研究,信任的度量仍是一大难题。
本文借鉴经济学理论中关于信任的传递机制,利用基于我国各省间有关企业贸易往来的地区信任指数,实证检验了地区间信任差异对微观企业商业信用模式和交易成本的影响。本文较好地弥补了现有文献关于非正式制度实证研究的不足。
本文研究结果发现,地区信任度越高,企业签约成本越低,具体表现为企业可以用低成本的商业信用模式或支付更少的预付款项和营销费用。①这表明信任关系会影响企业交易行为及签约形式。由于我们是分析地区信任环境对微观企业个体交易行为的影响,因此该结论不仅证明转轨经济环境下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同时也验证了信任传递效应的存在,这对于深入思考目前我国各类社会现象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由于存在信任传递效应或“连坐机制”,良好信任环境的建立需要企业、个人的共同参与和维护。任何短视的、只顾个体私利的机会主义行为不仅对个体声誉造成破坏,对个体所处的组织、地区甚至行业都可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②因此,注重声誉、维护社会信任环境对企业和个人而言,既是一项长期且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实现自身长远利益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