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上解放思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进行了长期的探索,认识到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大大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邓小平同志说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就是对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这一本质规定的高度概括。30年来,我们在发展生产力方面,虽然可能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总体上看是成功的,创造了发展的中国奇迹。另一方面,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还有一段论述,1990年12月24日,他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30年来,我们发展了生产力,但是共同富裕的道路怎样走呢?我认为到现在还不是十分清楚,需要认真进行讨论。
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不是空中楼阁,也不是中国共产党人空洞的口号,要使人民信任我们,就需要看到社会和经济变迁的规律和大趋势,要有新的思路,制定新的战略,拿出实实在在的能缩小三大差距的新的办法,推进改革,出台新政策,形成新体制和新机制,引导社会走向共同富裕。
通过推进城镇化来缩小城乡差距
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之一,是通过推进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来缩小城乡差距。需要从过去农业社会主义的思维定式及其影响中解放出来,通过推进城市化来缩小城乡差距。中国基尼系数如果从城市和农村分别看,城市的基尼系数是0.34,农村的基尼系数是0.37,但是,如果城乡综合,就成为了0.47。因此,城乡差距大,是导致中国基尼系数较高、贫富不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的原因。这种分配不公,是二元结构转型造成的,不是在公与私、社与资、计划与市场等方面做文章所能解决的。
关于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多如牛毛,许多理论和政策思维都是将农村看成一个人口规模不变的对象来考虑问题,理论上是在农村和农业中发展新型合作等集体经济,政策上主要是加大对农村、农民和农业的投入。有的学者也提出,中国近60%的人口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当然,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我认为是对的。但是,农业社会主义和加大“三农”投入,把建设现代化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和收入差距吗?我认为是行不通的。
全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个大的趋势是,农业生产增加值在GDP中的比率是逐年下降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也是谁也挡不住的社会趋势。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城市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93%以上,农业增加值占GDP比率已经下降到了5%以下。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经验看,家庭农场是组织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形式。试想,从生产资料所有形式上,我们即使在农村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建设了很好的集体经济,但是,人口不断地向城市迁移,这样的所有制形式能不能长久普遍地在农村存在,还是个疑问;即使未来全国5%的劳动力从事农业,假如未来全部劳动力为8亿,农业劳动力也有4000万之巨,在18亿亩耕地上从事农业,两个劳动力之家庭的耕地面积平均经营规模也只有90亩,如果仅种粮食,只能是微利保本,从中国的人多地少国情看,从同样人多地少的东亚农业的演变看,根本不可能形成所谓拉美那样的耕地规模上万亩、甚至十几万亩的两极分化的农业资本主义。
实际上,中国城乡差距之所以大,基尼系数之所以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因城市化滞后和转移速度相对比农业生产增加值比重下降慢。因此,缩小城乡差距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推进和加快城市化,转移农村和农业中过多的人口和劳动力,以使其与日益下降的产出相适应,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缩小城乡发展和收入不平衡,抑制全国总体基尼系数的扩大。
通过创业和发展小企业公平地创造和分配财富
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之二,是通过鼓励创业,发展小企业和扩大服务业,增加就业,富裕人民,来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我们过去的历史证明,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虽然分配上可能公平,但是,没有效率,浪费很大,创造的财富相对少,社会和经济发展没有活力和动力。靠走回头路,去谋求公平,肯定是走不通的。
也有的学者提出,主要要加大社会再分配的力度,来缩小三大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我们要看到,中国正处于从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向城市社会和现代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还不发达,财力也并不雄厚,大量的人口要从农村转向城市。如果不从创造更多的财富出发实现公平,而是盯着现有的并不雄厚的财富,力不能及地去追求公平,结果只能是福利早熟,跌入拉美陷阱。
我们需要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动力和有活力,并且共同富裕的社会。反思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建设工作,为什么不知不觉中造成了这样大的居民间的收入差距?实际上,与我们的发展模式有关。
30年来,从经济增长的速度来看,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从东亚、拉美、印度、中国四种发展模式的比较看,中国居民间收入差距较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我们的发展方式:1、在经济发展的企业规模结构上,各地各级政府重视大企业和特大型企业的发展,因为大企业和特大企业,G D P增加快、财政税收多;从战略、体制、政策等方面,忽视小企业的发展,并且创业和小企业发展的环境较为恶劣;结果,大企业和特大企业发展的规律是越来越多的资本用越来越少的劳动力,其利益主要是大资本与政府之间分配;而能大量产生中等收入者,能因增加就业而减少失业贫困人口的小企业却发展不足。这就形成了分配不均衡的一个深层次基础。2、在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上看,不能使人民富裕的第一产业,虽然在增加值占G D P比率方面下降很快,但是,其中就业的劳动力相对过多;第二产业由于劳动者成本的上升,资本集中和集聚,技术进步,资本有机构成提高,需要用相对越来越多的资本容纳相对越来越少的劳动力,甚至要从工业部门中挤出劳动力来;而能大量发展小企业,能大量吸收容纳劳动力就业的第三产业,在同样的人均G D P水平上,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增加值滞后了20-25个百分点,就业比率滞后了25-30个百分点。在现代分配流程上看,工业越是现代,资本和政府分配得越多,而服务业发展越是充分,劳动就会分配得越多,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就会减少。
有的学者认为,要通过发展国有经济来实现公平。实际上,国有经济由于组织成本太高,在小企业和一般性服务业中是很难生存的。而且,实际的经济流程中,国有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只能使资本、企业领导和员工以及政府分配得越来越多,使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和政府与居民间的分配格局恶化。
我通过研究发现,追求生产资料的高度公有制,并不一定会有人民富裕和分配公平的结果。如拉美曾经大力发展国有经济,其基尼系数是全世界可能最高的地区;印度在民主制度下,实行了计划和国有经济,人民并没有因此而普遍富裕。反之,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发展了小企业,扩张了服务业,其社会财富较为公平,基尼系数是发展过程中最低的地区。这说明,我们过去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从各国包括中国各地实践的检验看,可能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因此,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人也需要解放思想,务实地汲取东亚模式社会经济公平发展的经验,鼓励创业,促进能使人民富裕的小企业的发展,促进能使劳动力参与创造并分配财富的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在保持经济和社会有活力的基础上,实现人民的富裕,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用财产税来调节贫富不均
中国共产党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之三,是用现代税收等经济手段,鼓励创造财富,抑制积累财富食利,防止财富和收入的两极分化。1978年以来,在结构和体制双转型中的中国,不论是依靠辛勤工作和合法经营积累的财富,还是依靠政策漏洞、计划与市场双轨,甚至走私等途径进行的财富积累,还是炒股、炒汇、炒地、企业改制上市等积累的财富,或是党政公务及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灰色收入积累的财富……总之,实事求是地讲,中国社会今天少数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这也是中国基尼系数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房屋是居民不动产财富的一个最大项目。若不提早防范,中国的两极分化将会从住宅资产的积累和集中开始。从目前居民和农民工的房价收入比看,已经分别超过8和22,从需要住宅的居民看,城市中有85%的家庭已经没有购买住房的能力了。有学者认为,中国城镇的居民买不起房屋,可以租住。我认为,这与中国千百年来的民族文化是不相符合的。台湾20世纪80年代城市化水平达到了65%,而城市中居民自己有房屋的占85%;澳门居民目前自己有房的达到80%;中国人到欧美,省吃俭用,都要买自己的一套房子。什么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与中国千百年形成的民族文化相适应。
问题是怎么办?
我认为,在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共产党人要学会用经济和法制的手段,以和平的方式,以社会震动最小的途径,防止财富的两极分化和收入的贫富不均。
最有效的,就是开征一般和累进的财产税。1、财产普查和登记。第一阶段,不论财产来源,不论普通公民,还是党政和行政性事业公务员及职员,国家对家庭的不动产、存款和年收入等等进行登记,并且对个人进行保密;第二阶段,对于官员及其家庭财产,在时机成熟时,平稳地进行公开。2、财产税分为两种:一是对房产征税,对每人使用面积35平方米以内的,每年按照房屋市价的0.5%征收房产税;对于超过35平方米到70平方米的,征收1%的房产税;对超过70平方米到100以内的,征收1.5的房产税;对100到150平方米的,征收2%的房产税;对超过150平方米以上的,征收3%的房产税。二是财产赠予和遗产税,当事人将财产赠予和转移给相关人或者继承人时,分别征收20%的赠予税和50%的遗产税。房产税的开征,将非常有力地平抑房价,而且,是防止城市居民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的最重要机制。
深究起来,我们目前实行的税费政策,客观上是鼓励依靠资产食利,鼓励污染和浪费性使用资源,而不是鼓励创业和创造财富的。税收和收费罚款,82%和80%来自于创业、投资和企业;而对财产几乎不征税,资源税非常低,而且对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征税也较低。这种税费结构,从结果上看,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价值理念,与科学发展观,是不相符合的。
GDP要在政府与人民之间合理分配
中国共产党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之四,是严厉管住政府各部门及行政性事业机构寻租机会的设置,严厉管住政府的收钱和花钱,防止政府权力过强侵蚀GDP中居民的利益。
我们一方面在加大力度反对腐败,另一方面,却因为部门利益,因为政府、政府各部门和行政事业性单位通过立法、下发条例、出台实施细则、颁布各种文件,设置了越来越多的寻租机会,创造了越来越多的产生腐败的条件。结果,一方面,使反腐败的成本越来越高,工作量越来越大,腐败案件却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地方推动经济发展的创造性工作,却受到中央各部门条条框框的限制。地方要到中央来跑部立项,跑部钱进;创业、投资和企业经营,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政府各部门和行政性事业单位繁多和重复的注册登记、审批、年检、检查、执法、收费、罚款等等制约,特别是小企业发展的环境十分恶劣,创业困难,小企业发展数量不足,服务业也得不到扩张,实际失业率很高,大学生难以就业,收入难以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增长,消费难以扩大,并使得GDP中居民的分配比率越来越低,结果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国强而民不富。这就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旨,更重要的是,很高的失业率,将是导致中国未来社会动荡的最基础的动因。
可以看出,不仅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到了一个发展的十字路口中间,领导我们民族向现代化努力的中国共产党,也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中间。中国共产党怎样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实现国强又民富的现代化?
首先,中国共产党人要管住党政和行政性事业机构的膨胀,要改革仅仅依靠编制部门控制编制和人员膨胀的无力无效体制,转变为编制和预算相协调来严厉有效控制机构和人员膨胀的体制。一个原则是,财政预算有钱,可以建机构,进人员;无钱,则不能建机构,不能进人员。
其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需要坚决克服部门阻力,进行制度理顺和制度规范,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听证形式,大规模地清理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权限和事项;清理过去颁布的法律和政府及各部门颁布的条例和实施细则等,废止其中部门权力、部门利益和限制人民创业、投资和经营的诸多条款,特别是清理容易使部门机构和公职人员寻租的一些法律、条例、细则上的设置。
再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完善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社会听证的制衡制度,管住政府、政府各部门和行政性事业机构的收钱和花钱行为。
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体制
中国共产党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之五,是调整政府支出结构,建设公共财政,提供较为均等的公共服务;建设较为完善的、逐步提高水平和全覆盖的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等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对欠发展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建立平等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谈判和合作机制。这些,已经有许多学者进行过讨论和设计,这里不再赘述。
通过上述讨论,我觉得,理论研究也需要解放思想。比如,传统的观念认为,公平就得在公有和私有、计划和市场方面做文章,其实,深入地进行分析,无论是从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还是从中国各地的实践,公平还与农业剩余劳动力与农业产出水平有关,与城市化水平有关,与小企业及服务业发展和就业是不是充分有关。公有比重高和计划经济,在一些国家里,甚至是导致人民贫穷和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因此,要解放思想,从形成城乡收入、居民间收入和地区间发展三大差距的深层次原因出发,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推进城市化、鼓励创业、促进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在创造和初次分配财富时谋求公平,再通过税收和财政的再调节,实现收入和财富的公平分配,从而务实和有成效地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