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

——――中国城市化的路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3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5:19

进入专题: 张英红  

张英红  

正如“三农”问题一样,城市化是时下中国的热门话题。笔者感到,城市化与“三农”问题能够成为学界的热点,这本身就充分说明学界研究的深化和社会良知的回归。邓小平曾说过,我们不仅要承认自然科学研究比西方落后了,社会科学研究也同样落后了,要抓紧补课。恕鄙人愚钝,曾对邓公此言领悟不够。现在回顾二十余年来学术理论界对中国城市化道路的研究,深感邓公此话一点不假。

我们太擅作主张了

什么是城市化?简单地说,城市化实质上是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过程,也就是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在现代化的道路上,有三个关键性的城市化水平的指标,一个是城市化水平达到30%时,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一个是城市化水平达到50%时,进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阶段;再一个是城市化水平达到70%时,才能真正消除“三大差别”(工农、城乡、体力与脑力劳动差别)。建国后,由于户籍制度的人为限制,我国城市化进程十分缓慢。从1950年到1980年三十年间,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从29%迅速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7%上升到30.5%,先进工业化国家由52.5%上升到70%以上。到1997年,全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已达46%,发达国家一般都在70%-80%,发展中国家也在40%以上,而我国仅为29.9%,相差甚远。我国有13亿人口,9亿是农民,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把绝大多数农民转移到城市来。中国城市化迟缓的关键原因在于学术理论界和政策决策层擅自“代民作主”,人为限制农民进城的结果。

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这一点上,目前学术理论界的认识已经达到了高度的“一致”,并且大都认为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城市短缺”,严重滞后的城市化已经成为制约现代化的“瓶颈”,加快城市化进程,是中国在新世纪之初的战略选择。

毫无疑问,这种认识和判断是符合实际的。但在如何选择城市化道路上,二十多年来,始终存在着不同的争论,在“小城镇论”、“大城市论”、“中等城市论”以及“多元化论”等各种争论中,小城镇道路事实上已经成为学界的主流观点和官方的主流政策选择。持小城镇论的理论界和实施小城镇政策的决策层,其致命之处在于不触动二元社会结构的前提下,先入为主地假定农民不能进入大中城市,而又不能抵抗世界城市化潮流,于是就搞出了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小城镇主导战略。

笔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在城市念完大学后,又回到农村从事十年的政策研究和经济调研工作,限于认识的局限,我也曾一度赞同“小城镇战略”,现在看来,这种肤浅的认识是有害无益的。小城镇论者至少有两大致命的缺陷:一是明显违背城市化发展规律。二是明显违背农民的意愿。国际经验表明,只有规模较大的城市才能产生明显的聚集效应,从而创造较高的规模效益,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科技进步力,较大的外部扩散效益以及比较完备的城市功能。事实已经证明,小城镇创造不出较多的就业机会,较大的规模效益和完备的城市功能,盲目发展小城镇还明显造成了巨大的土地和财产浪费,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我们知道,广大农民真诚地向往大中城市的美好生活,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谋生的8000多万打工者就是明证。小城镇之所以成为时下的主流,根本原因是囿于二元户籍制度的严格局限和对农民命运的擅作主张。可以肯定地说,那些身居大中城市却声嘶力竭主张小城镇的人,他自己就不会放弃大中城市而到小城镇去工作、生活。

农民最有发言权

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很深。今年春节期间,我离开省城到湘西溆浦县农村作了一个月的“三农”调查研究,每到一个村,都围上了一大伙农民与我交谈,知悉我到农村调查的农民有的不顾十几里路之远赶来与我“见见面”,说说“知心话”。在此,我要感谢《南风窗》等报刊杂志刊登了我那些为农民说真话、道实情的文章,有些农民就是拿着《南风窗》杂志或者复印杂志上的文章来认识我的。在与这些纯朴、善良、真诚而又显得无奈的农民的倾心交谈中,我的心灵常常为之颤抖。我一次对农民说到当前执政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正在推进户籍改革,加快城市化等等,谁知其中一位农民突然冒出一句:“我们农民随便由你们怎么摆,反正都是你们这些读书人出的馊主意。”

“农民随便由你们怎么摆”,说得多好呀。几千年来,在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农民是任人摆布的动物和工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民也是我们爱怎么“摆”就怎么“摆”,从来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农民也从没有平等地参与制定游戏规则。半世纪以来我们通过二元户籍制度把农民摆在“农村”不许动,不许进城。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的学术理论界和政策决策层仍然沿袭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随便”把农民摆这摆那,从来没有问过也从没有想到要问过农民是愿意到农村还是愿意到城市、愿意到小城镇还是愿意到大中城市生活。时代发展到今天,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希望拥有“话语霸权”的主流学者和政策研究专家,在脑子里要树立宪法观念,要在保障公民自由平等权利的基础上,开展探讨和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不要再做出事与愿违的“馊主意”了。

既然城市化是农村人口非农化的过程,那么,农民就应该最有发言权。

让农民自由选择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过:“历史和现实都已证明,只要给农民自由,农民就会创造出惊人的历史奇迹。”我也坚信,只要还给农民迁徙自由、择业自由,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追求幸福的自由权利,那么我国的城市化会得到快速的发展,“三农”问题的症结也会迎刃而解。

我国城市化的严重滞后以及城市化道路的争论,其实质在于对农民自由权利的限制和剥夺。学术理论界和政策决策层常常表现出一种“霸道”的“为民作主”、“代民作主”的作风,根本没有想到“由民作主、让民作主”。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作为学术理论界和政策研究专家,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地与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彻底决裂,牢固树立民本、民权和宪法意识,充分尊重农民作为共和国公民的平等权利。只有这样,我们的学术理论和政策研究才能走出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主义“代民作主”的阴影。

可以说,笔者称得上一位正统的“科班出身”,受过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到研究生的正规教育。在十多年的受教育中,我感到我们现行的教育模式存在着一个最重大的却尚未引起全社会重视的战略性失误,这个失误决不是“应试教育”这样的技术性问题,而是关乎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大问题,这就是我们没有培养学生(公民)的宪法意识。这就使得即使受过良好教育、拥有高文凭的人,纵使“学富五车”,却也没有宪法观念。这些人一旦走向社会,走上领导层、走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他们思考问题,制定政策,往往是在忽视农民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下作出的。笔者深深感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祸害就是对中国宪政民主进程的骤然中断。这就是为什么半个世纪以来,国家人为地把农民限制在农村;这就是为什么二元户籍制度至今难以彻底改革;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借口“城市病”而主张发展小城镇,心安理得地把农民安置在农村和小城镇了事;这就是为什么处在城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都与农民无缘。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8000多万进入大中城市的打工者,却被人为地称之为不伦不类的“农民工”而享受不到城市职工平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英国的圈地运动使农民失去土地而成为工厂的工人,难道他们也应称作“农民工”吗?

对于那些自己身居大中城市却极力主张小城镇的人,笔者有二问:一是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自己愿意放弃大中城市而到小城镇去工作生活吗?二是你们说大中城市有“城市病”故不宜让农民进入大中城市,那么你们自己为什么要心甘心愿呆在有“病”的城市而不愿到农村去享受“无病”的健康生活?可见,那些主张小城镇的人本身是多么的“虚伪”,他们之所以如此,实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各学科互相分割、封闭导致其知识的贫乏和长期以来人治盛行导致宪法观念的缺乏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大大转变思想观念,不勇敢正视活生生的现实,不真诚面对焦虑的农民,不唤回社会良知为农民说真话,这些人惮精竭虚的“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只不过是农民所说的贻而无穷的“出馊主意”。

加快城市化,让农民自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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