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催生了“西方的”极权主义研究。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将极权主义研究的视野从西方转移到东方。本文对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结构形态的分析进行了重述,对他论述的东方专制主义转型的契机与复辟的危险做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既以批评的眼光审视了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的“冷战”思维,同时也肯定了他的研究所具有的揭橥东方古典社会政治特质的价值,并指出人类重视自由价值与警惕专制政治的高度相关性与现实针对性。
关键词 极权政治 专制主义 西方 东方
卡尔·A. 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自出版以来,就受到对峙性的赞扬与批评:赞扬者认为他对极权主义的研究深入透彻、系统完整,批判者认为其研究完全受意识形态化的驱使,没有科学性的保障。抛开这本书作于冷战特殊时期的时限不说,它在极权主义的研究中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它既象征着极权主义研究从西方形态转向东方形态,又体现出极权主义研究转入对古典历史的追根溯源,还显现出极权主义研究对于当下政治形势的极端关注。因此,有必要重读这部著作,再次深探极权主义形成的机理,为人类抗拒极权主义政治提供历史警戒,为极权主义政治的民主转轨提供思想动力。
视界的转换
对极权政治的研究,兴盛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及其后。原因很简单,发动二战的轴心国,正是以极权主义为国家动员的精神支柱的,这注定了极权主义政治的研究者首先关注的是欧洲的极权主义国家与理论形态。
这一研究,二战时期以哈耶克、波普尔为代表,二战后则以塔尔蒙和阿伦特为代表。1943 年波普尔出版《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它旨在清算西方敌视开放社会、倡导极权主义的政治哲学理论。作者集中批判了历史决定论思维引导之下的诸种“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理论。他从对赫拉克里特的清理开始、以对柏拉图理论的聚焦论述,将“极权主义的正义”观念置于与现代极权主义精神相同的位置上面。随着极权主义哲学的衍生,波普尔将批判的眼光集中在黑格尔身上,进而对黑格尔主义的精神承受者马克思进行剖析。他指出了马克思理论上成功的地方是由制度分析提供的,而不是历史决定论观点的产物。类似于柏拉图完备地刻画理想社会面目的,马克思所说的“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都是失败的预言。在二战的特殊历史情景中,波普尔以战斗的姿态对极权主义进行了全面的思想史清理,可以说开创了极权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新局面。几乎就在同时,哈耶克出版了《通往奴役之路》,同样以对西方脉络中的极权主义毫不留情的批判而著名。哈耶克对于建构理性主义基点上言说的各种社会主义进行了混一的批判。在他看来,当人们狂妄地以为自己能够借助理性全盘建构一个人人受益的计划体制的时候,恰恰就打通了奴役的大门。在集体主义的旗帜下,一切个人自由都处于丧失的危险之中。为此,哈耶克有意将社会民主主义、法西斯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结构统一性呈现出来,使人们警醒一切试图全盘重构社会使之绝对理性有序的努力是非常可怕的政治状态。相对于极权主义的各种主张而言,哈耶克特别强调,“一项维护个人自由的政策是唯一真正进步的政策”。
如果说二战中的极权主义研究,主要是针对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话,二战后兴起的极权主义研究逐渐拓展视野,开始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研究极权主义问题。阿伦特关注极权主义三种典型的欧洲形态——反犹主义、帝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她“整部著作的重点在于解释极权主义如何可能在西方现代社会中形成”。在她的研究中,反犹主义的极权思维是导因于种族斗争的政治思维。她试图以民族国家的兴起与无国籍保护的犹太族群之间的紧张关系,来审视这个族群为何陷入被纳粹集体迫害的窘境,进而将现代处境下积极的政治生活态度与极权主义的防止问题凸显在人们的面前。论及帝国主义形态的极权主义,阿伦特深入分析资本主义发挥出的私人产权再生产机制中必然存在的难以遏制的物化倾向,指出政治资产自身的不断扩张本性导致它的征服性,从而演变为一种向全球扩张的帝国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出的孤独的、物化的群众社会里,人们对于公共事务冷漠已极,被各种意识形态所蛊惑,尤其受刺激人心的优越种族说教的煽动,使孤独的群众陷入一种自以为自己成为了合众的强大政治集群的一员而肆意泯灭人性、任由动物性发作的状态。这样,反犹主义、帝国主义与极权主义都在其中找到了精神支持。她特别强调,脱离社会、法律与政治传统,践踏一切基本规则,随意以运动的方式处置公共问题,构成了极权主义的共性。因此,极权主义远远比历史上任何形态的暴政更为惨烈。
塔尔蒙关注的则主要是18 世纪以来救世主义的极权主义民主思想。他将民主划分为两种形态:自由主义民主和极权主义民主,根本差异在于前者在政治事务上倾向于反复尝试方法的经验主义,把政治行政系统看作是实施人们自发的贤明行为的机构,对不同的个人与集体的努力表示尊重;后者在政治理论上主张唯一的真理性和排他性,以政治救世主义为精神品质,追求一种预先设定的、和谐的、十全十美的计划模式。虽然两者都认定自由的极端重要性,但前者以没有强制的不断尝试来实现,后者则以严格详细的精密规定来保证。极权主义民主作为极权主义的一种具体形态,是“西方传统在历史篇章中不可割裂的那一部分”。它既是欧洲民主主义传统秩序的一部分,又是18 世纪法国大革命的产儿。卢梭的政治理论和雅各宾党人的政治实践、巴贝夫主义的拓展,使其成为一种现代极权主义民主的诱人形态。瑏瑡塔尔蒙后来在考察19 世纪与20 世纪的极权主义民主时,同样明确地指出了救世主义冲动的极大影响力。20 世纪,纳粹主义上台、政治仇恨流行,既是因为国家的性质,更是因为人们对理性主义、个人自由的诋毁,极权主义民主才占有了如此巨大的政治市场。
在魏特夫以前,关于极权主义的重要研究著作有一些共同点:其一,集中关注的是不同形态的、欧洲极权主义的思想脉络与实践状态,这是它们的空间范围特点。其二,共同关注的是二战前后纳粹主义与斯大林主义那样的极权主义政治形态,这是它们的时间限定范围。其三,主要是循着政治观念与政治实践的脉络追究极权主义的内在机理,对于极权主义的深远社会经济渊源关注的程度,显然弱于在思想上对社会政治经济根源的系统挖掘。这正是魏特夫能够转变极权主义研究视野的原因。
魏特夫的研究将欧洲学术界关注极权主义的视野转变到非西方的极权主义政治形态上面。不同于波普尔与哈耶克、区别于塔尔蒙和阿伦特的是,他将西方极权主义的思想形态悬置起来,认为人类历史上最为极端的极权主义形态出现在东方而不是西方,西方从古至今的极权主义政治完全无法与东方的极权主义政治相提并论。“东方的专制主义肯定比西方的专制主义更为全面,更为暴虐。‘东方的’专制主义表现了极权力量最残酷的形式。”瑏瑢这使得即使是本应清醒对待魏特夫的评论者,像汤因比那样的著名学者,也未能在欧洲极权主义之外发现东方专制主义对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特殊危害。瑏瑣他们仍然只是以纳粹残暴的惨烈程度来衡量一切极权主义的相对败坏,而不能在一以贯之的极权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形态角度通观持续的、残酷的、不动声色的东方极权主义。
这是当时西方学者研究极权主义的共同短视。魏特夫将极权政治的研究引入到一个不同的境地:研究不能仅仅是对观念形态的政治哲学进行归纳,不能仅是对于精神形态的社会生活的封闭审视,而应当是对于一个社会基本文明形态的内在梳理,对于一个社会有没有对抗极权的绝对极权主义与相对极权主义类型的分疏。而这种极权主义的典型形式,不是西方的极权主义,恰恰是东方的极权主义。魏特夫跳出了范围狭隘的极权主义研究天地,使人们得以在更为纵深的社会历史视角观察极权主义这种现代性政治现象。
东方专制主义的结构形态
魏特夫的研究,由于是从西方与东方两种极权主义的差异性上立论的,因而对于东方专制主义的类型刻画,就必然成为描述分析这一极权主义形态的基本进路:一是极权主义的治水经济、二是国家- 社会之间的关系、三是专制权力的结构、四是全面的恐怖- 屈从- 孤独的社会情景。从这四个维度的观察与分析,人们可以发现东方专制主义确实具有其特殊的历史结构。
魏特夫首先对治水经济(治水社会) 的地理环境进行了描述。他认为,当水源问题对人们的经济活动发生决定性影响的时候,水就成为制度选择的关键因素。“如果灌溉耕作取决于有效地管理大量的水源供应,那么水的明显的特性——大量聚集——就在制度上变成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情了。”这种决定性意义体现在灌溉推动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治水社会政治形态。治水社会的形成是,因为处于缺水的自然环境中的人们必须努力寻求一种社会的方式控制治水的方式。恰如魏特夫指出的“, 水源过少或者过多并不一定导致政府对水利的控制,同时政府控制水利也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实行专制的治国手段。只有在以耗取大量自然资源为生的经济水平之上,只有在远离雨水农业的强大中心之外,只有在没有达到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工业文明的水平之下,对水源不足的环境有特殊反应的人类才会朝着特殊的治水生活秩序前进。”瑏瑥在这里, 他的“如果..那么..”的预设,还是一个需要验证的假设性命题;他关于治水社会的理论,也还是一个需要设置诸前提条件才能够进入历史与理论检验过程的假定。这正是他断然否定自己建立在治水社会基础上的东方专制主义理论是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根据。
取决于上述设定,魏特夫将治水经济界定为“一种管理者的和纯属政治性质的经济”。这是一个凸显治水经济特质的界定,因为在现代视野中,经济活动中的成本- 效益关联纯粹属于经济范畴内的事情,而与政治的区分度是显而易见的。只是特殊的治水经济,不是纯粹的经济活动形态,而是被经济活动的管理者,乃至于被国家政权的控制者直接掌控的“经济”形式。循此思路,他总结归纳出治水经济的三大特点:特殊类型的劳动分工、强化的耕作、大规模的合作。后两者不是魏氏独专的论点,但分工的特点则是他专门加以强调的特征。他指出治水社会的分工特点,不是一个可以小觑的事情,因为治水的组织和工作方式对治水国家的管理者的作用具有决定性影响。”治水工作的复杂性要求较为明确的分工协作,有效的分工协作必然进一步要求一体化的计划,而一体化的计划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领导“, 要有效地管理这些工程,必须建立一个遍及全国或者至少是及于全国人口重要中心的组织网。因此,控制这一组织的人总是巧妙地准备行使最高政治权力。”在这种权力的引导下,由政府管理的大型水利工程和其他大型事业(如饮水工程、航运运河、防御建筑、庞大道路、都城宫殿、陵寝寺庙等等) 成为国家统治的必须,与治水相关的数学、天文学(魔术和占星术) 成为改进水利生产和保障治水领袖们最高权力的工具。政治领袖就此控制了整个国家的劳动力和物资,使他们足以取得不朽的成就。正是治水经济的管理特性和政治化状态,使治水专制主义与现代极权主义、自由放任社会有了明显不同的特征。“治水国家不同于现代极权管理国家之处,在于它建立在农业基础上面,只管理着国家经济的一部分;它与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工业社会的自由放任国家的不同之处,在于就其核心形式而论,它是以命令式的(强迫的)劳动手段来实现重要的经济职能的。”
由地理环境制约形成的治水经济,必然促成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国家结构,那就是国家比社会强大,它是一个真正管理意义上的国家。一切试图夺取社会和政府领导权的非政府力量,诸如亲属团体、宗教团体、军事领袖或财产巨头,都败下阵来。“在治水文明中,执政者阻止一切非政府性质的团体在组织上的结合。他们的国家变得‘比社会强大’。使其代表者具有控制臣民的无限制权力的任何组织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工具’。和多中心社会的被控制的国家不同,单一中心的治水社会国家是一种名符其实的‘工具’国家。”治水社会的统治者是伟大的建设者、伟大的组织者、伟大的档案保管者。他们的管理能力与其对臣民的官僚式控制紧密相关,治水的工作既精致微妙,又领导有力。治水领导具有政治上和财政上的最高权威,能够借助于国家驿站制度将统治意志快速地传达到全国各地,并通过各地次要的控制中心将全国有效地控制起来。作为国家暴力的军队,也成为统治者独断决定和统一指挥的对象,而士兵没有任何权力可言。由于军队在国家极权统治中的重要作用,治水社会的军事理论才非常发达。在治水国家中,统治者绝对不仅仅关注对政治权力的掌控,治水国家的权力是贪得无厌的权力。统治者对于征敛财富表现得非常竭心尽力。这既是治水国家形成普遍而沉重的税收的原因,也是治水国家经常以政治的理由没收官员和商人财产的根由。治水社会虽然可以积累巨大的财富,但治水财产却是软弱的财产,这既是因为治水政权是一种武装的和无所不在的组织力量,它可以在动产的战略地点——城市和不动产的主要地区——农村,占据上风;也是因为做官的和不做官的财产据有者在政治上的软弱无力,由于他们没有能够组织起来,因此他们不足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与此同时,“在许多治水社会中,世俗权力的最高代表也是最高的宗教权威的体现。”瑐瑡再强大的宗教组织到最后也必须依附于政权,才能够在诸宗教的竞争中取得政治优势。魏特夫的结论是“治水社会的军队是农业管理者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占优势地位的宗教也是密切地依附国家的。正是这种重要职能的令人生畏的集中才使治水政府具有真正专制的(极权的) 力量。”
在治水经济与治水国家的基础上,形成了治水社会的专制权力形态。这种权力形态绝对不像人们主观假设的那样受到制度和道德的限制而表现得仁慈,相反,它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极其严厉残酷的权力形式。这种严厉残酷,既是因为“治水社会的统治者们制定、维护并且修改它,它们不是以受到控制的社会代理人的身份、而是以它的主人的身份这样做的。”瑐瑣因此,这个社会里绝对不存在限制权力的宪法,统治国家的君主几乎毫无例外地成为独裁者。统治者宁肯在行政效率递减法则的支配下,满足于对社会上某些重要的战略地位部分维持坚强的控制,而不寻求全面地控制社会。这并不是说治水社会完全没有自由可言。在治水社会中,诸如国家徭役之外的社会成员自由、思想控制的相对松弛、处于从属地位的团体的一定的自主,这些与政治无关的自由,绝对是存在并发挥着社会功用的。“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自由是相当大的,可是并没有导致完全的自治。充其量它们是建立了一种乞丐式的民主。”而“治水国家不受乞丐式民主的制约”,它绝对不可能是仁慈的权力,它仅仅按照底线的需要将人们控制在基本秩序的需要状态上面。“人民的利益为最适合统治者的理性条件作出了牺牲”,“他们的目的是取得最适宜于统治者而不是宜于人民的管理条件”。瑐瑥因此,治水社会建立起了最适合统治者的消费条件、最适合统治者的司法条件、最适合统治者的宣传条件,它强调专制政权的长远利益,削弱潜在的反对派,他们眼中仅仅只有自己的利益。“我们可以真实地说,治水专制主义是仁慈的形式和暴虐的实质。”
在治水专制主义的统治下,社会的基本状态
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结构——全面的恐怖- 全面的屈从- 全面的孤独。由于“治水政府是用威胁进行统治的政府”,因此它足以阻止反对力量的形成,进而在社会心理上打消人们追求独立的政治行动的愿望。在这样的社会中,统治者公然声称“刑罚使整个世界井然有序”。它以各种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恐怖措施将恐怖的情绪传递到管理方面、财政方面、司法方面,这些恐怖措施使服从成为良好公民的首要美德。驱使人们绝对服从的结构性手段,从起点上讲,纪律教育为绝对服从进行准备;从行为方式上讲,跪拜为绝对服从提供象征。久而久之,人们习以为常地接受屈辱,甚至将屈辱加以美化,使其具有审美的价值。这样,国家暴力不仅摧毁了被统治者,同时也摧毁了统治者。统治者绝对不能相信任何人,他才足以维护自己的权力;官员也必须处于猜疑之中,他才足以自我保护;平民时时担心被牵连到政治灾难之中,因此谨小慎微、作茧自缚。一旦治水社会的某人遭到全面迫害的时候,他不仅遭到灾难、而且与人隔绝、更加身败名裂。
通过对治水社会的全面勾画,魏特夫第一次完整地给人们呈现出一幅东方专制主义的画面,让人们省悟到了专制主义的历史形态与现实形态的不同、西方专制主义与东方专制主义的差异、农业专制主义与工业专制主义的区别,无疑拓展了人们对于专制主义的认知视界。
转变契机与复辟危险
就魏特夫的研究而言,应当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不是东方专制主义是不是具有与西方专制主义多么不同的历史结构,而是它能不能向自由民主的政治形态转变。换言之,就魏特夫的表述来讲,便是一个单一中心的社会能否向多中心社会转变的问题,这才是研究东方专制主义真正的旨趣所在。
在治水社会与东方专制主义的关联性论述中,魏特夫既力求避免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指责,也力求避免对治水社会进行简单化处理。在这种具有弹性的分析进路中,他为东方专制主义的现代转变埋下了伏笔。就前者来看,他着重指出,东方专制主义在治水经济与治水政治之间的紧密联系基础上,形成了农业时代的极权主义形态。就后者而论,他则强调指出了治水社会的复杂结构。一方面,治水社会是工业文明出现以前,在较高级的文明中寿命最长的文明形态。另一方面,治水社会并不是简单地因为治水而形成的社会。事实上,治水社会可以因为治水重要程度而划分为治水的核心地区、边缘地区和次边缘地区,它们在治水的强度上具有很明显的差别,在具体的社会结构特点上具有不同的特质,并从治水地区的空间连贯性上、治水经济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强度、以及防洪工程强大的程度等等方面,促成了精密的或松散的治水社会。当治水社会的治水农业占居绝对或相对的优势的时候,这一社会就是“紧密的”治水社会;当治水社会仅仅保证领袖人物在组织上和政治上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的时候,这一社会就是“松散的”治水社会。巨大的农业管理帝国常常是松散的治水社会,但治水社会中的统治者并不一定都关心水利事业,治水的强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不一定与统治的强度直接匹配。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治水经济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在这些地区的潮湿区域,治水经济并不起重要作用。这个时候形成的东方专制主义,甚至跟治水活动没有太大关系。像俄国这样的国家,并不自来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社会,但是在被蒙古人征服以后建立起来的沙皇政府便成为东方式的专制政府。这使人能够断言,即使是边际类型的专制主义政府,因为它们控制社会的方法一致性而使其成为东方世界的一部分。“边际性质的农业专制主义可以在距离治水生活最突出的中心很远的地方发生”。
从治水核心地区和治水边缘地区的存续性上讲“, 由于受到外界强有力的非治水势力的影响,治水边缘地区显然要比中心地区容易被攻破”。比如,像西罗马这样的边际治水社会在被部落人攻击后就崩溃了。1917 年,俄国暂时从一个单一中心的社会变为多中心的社会。在治水的次边缘地区,就更是没有形成治水社会的建设、组织与征敛的专制主义政治模式。比如,日本、蒙古统治以前的基辅俄罗斯,虽然自愿采取适当的“东方”特色,但终究没有形成为治水社会。但东方专制主义的产业形态却不一定是农业的,契丹、蒙古以及其他征服者部落建立的东方专制主义社会说明,非农业集团和农业集团一样可以“东方化”。但采用农业的方式,则比采用部落的、畜牧的或游牧的方式更为强大。源自东方的专制主义具有强大的扩张力量,以致它可以跨越制度分界线实现自己的统治形态。
东方专制主义社会的结构强度与蕴含的变化可能性是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无疑,治水社会与治水经济相关,但治水经济与治水事业并不直接相关,特定的治水区域由政府控制的保护性治水工程影响所及的地区仅仅是那些政治上受其支配的地区。“治水社会的历史,记载着无数的叛乱和宫廷革命。但是据我们的知识所及,任何地方的内部力量都不曾成功地把任何单一中心的农业管理社会转变为西方式的多中心社会”,“更特殊的:不论在东半球或西半球,都没有任何巨大的治水文明本身自发地发展为工业社会,如同中世纪以后的西方国家在非治水条件下所出现的情况一样”。瑑瑠治水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只能是在来自外面的攻击使之瘫痪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与复杂结构相联系,治水社会的所有制类型与阶级结构也同样是复杂的。就它的所有制类型而言,虽然国家占有财产的支配权,但并不是说治水社会就没有私有财产权。只不过就财产持有人能够最大限度地处理其持有的财产、因此显得强大的私有制来看,治水社会的私有财产是一种极度软弱的所有制。在治水社会中,当动产和不动产都处于一种从属地位的时候,形成简单的治水社会结构;当独立的积极财产在工商业方面获得发展的时候,则形成一种半复杂的治水社会结构;当独立的积极财产在工商业和农业中都有强大发展的时候,就会形成复杂的治水社会结构。总体上,治水社会的所有制都是简单的,都朝着以权力为基础的政治财产占支配地位的方向发展,商人反而依附于政治权力才足以从事积累财富的活动。这样,私有财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变得软弱无力。治水社会的专制权力对于不动产土地的支配权明显地显示出权力对于财产的绝对支配性。治水社会的土地大致可以分为政府管理、节制和分配的土地几种形式,这使得完整的土地私有制不可能。但农民、官僚地主和不在地主控制的土地,则表明土地的局部私有现象是存在着的。只不过这种“私有”的自由拥有程度远远不及民主方式下的私有制。在享有、使用、转让和组织方面,治水社会的土地私有制都受到严格限制,甚至产生了一种原始类型的计划经济。瑑瑡尤其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在财政、法律与政治的角度讲,土地私有制一直都处于一种软弱的状态。这样,便形成了与乞丐式民主相仿的乞丐式财产,即它在经济上是分割的,在政治上是软弱的。瑑瑢即使在统治阶级内部,财产占有的不稳定性,也使人们对于财产的占有与享用产生扭曲,一方面助长了官僚享乐主义,另一方面则推动形成官僚地主制度和官僚资本主义,使财产明显成为“收益性的财产”,而不是“权力性的财产”。
至于治水社会的阶级结构,则与治水社会的财产结构具有某种类同性。在国家政权作为阶级结构决定性因素的情况下,治水社会将所有人区分为上等的特权阶级和低贱的无特权阶级,并以国家结构将之固化。基于这种分化,“机构国家的重要人物是名符其实的统治阶级;其余的人民,构成为第二个主要阶级——被统治者。”统治者以现行执掌国家权力的人员为代表,这些人员由一个统治者领导,他有一群个人的扈从(他的宫廷) ,并通过一支高级官吏的队伍控制和指挥无数的下级文武官员。最高统治者既有任性而残酷的行为以显示其支配能力,也有任性而慷慨的行为以显示其不受约束的权力。他既执掌至高无上的行政权力,又负载不可思议和神话般的特征,因而让人敬畏和感到可怕。而被统治者也具有很特殊的品性“, 他们既具有一种消极的特性:没有一个人参与国家机构的事务。他们也都具有一种积极的特性:没有一个人是奴隶。”瑑瑥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对立的情况多而阶级斗争的少,因为极权力量使阶级斗争陷于瘫痪状态。人们在国家和统治者面前,总是避免与其发生直接的接触,总是装着非常顺从的样子。至于官场内部的斗争,竞争性远远没有危险性大,一旦遭到专制权力的遗弃,官僚不仅丢掉乌纱,而且身败名裂,遭到异常残酷的全面惩罚。中国科举制度的设置与运转,就典型地反应了东方专制主义国家统治集团内部控制与反控制的复杂性。宦官制度的出现,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专制者寻求可靠扈从的残酷性。东方专制主义国家的这些统治法则,使人们极力寻求巴结主子的捷径和方法,从而使得社会的向上流动,不是基于个人能力的高低,而是基于个人屈从的水平。
但魏特夫并不认为东方专制主义就是一种彻头彻尾无可救药的制度形态,而是肯定东方专制主义具有转变的历史契机。虽然从中国的地域范围来看,近代中国从来就没有一个意图救治东方专制主义的社会政治努力。从俄国来看,1917 年出现了扭转东方专制主义发展路向的机会。但可惜的是,俄国的这一转变好景不长。在经历了非常短暂的向多中心社会转变的时间之后,布尔什维克的革命将这一转变戛然中断。社会主义的苏联带来的不是多中心社会的积极进步,相反是东方专制主义的复辟。东方专制主义艰难转变的原因,固然与治水社会自我延续的四大因素有关,一方面治水社会的自我延续能力是超强的,另一方面治水社会总是处于停滞、反复和倒退的状态;一方面治水社会不断积累着维持其生存必需的技术和学识;另一方面治水社会缺乏外部影响的时候,它不会发生重大的结构性变迁。同时,也是因为治水社会构成的东方专制主义内部的政治抉择制约着它的转变走向。比如俄罗斯在建立共产主义国家的时候,期待的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专制主义国家形态,因此,这一转变选择就注定了俄罗斯- 苏联不可能摆脱东方专制主义的社会政治运行轨迹。当1917 年俄罗斯人在经历了建立议会制的民主政府的努力之后,却因为俄国革命的领导者“既缺乏经验,又没有决心”,瑑瑨因而无力将国家引导到脱离东方专制主义的崭新发展轨道上来。俄国之所以没有能够建立起民主政体,是因为受到马克思主义的直接民主管理的制约,受到农村公社传统分散治理的路径依赖影响,受到俄罗斯独自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而在西方毫无呼应的注定,受到苏联迅速建立起警察国家的决定性影响。因此,俄罗斯- 苏联终究走不出东方专制主义的泥淖,而不能不承受一种以工业为基础的普遍(国家) 奴隶制度的重负。
于是,关于东方专制主义的两种结论就呼之欲出:其一,东方专制主义存在的顽强性,使民主转变的努力来得异常艰辛,以致种种建立民主政体的不利总是轻而易举地陷入东方专制主义的历史泥潭;其二,东方专制主义扼制住了试图摆脱发达西方国家控制的东方国家政治人物的中枢神经,以致他们完全无法在东方专制主义的政治遗产之外去寻求国家独立的政治方案。前者,苏联给予了证明;后者,中国恰成为典型。在魏特夫的眼中,东方专制主义似乎成了治水社会的政治宿命,使人无法超越。
冷战思维与极权主义研究
魏特夫对东方专制主义的研究受到再明显不过的冷战思维的支配。不惟是从他对治水社会的民主转型所抱持的极端悲观态度上看出他对于这些国家的冷战姿态,而且从他秉持绝不妥协的战斗姿态进行理论论战上也可以获得印证。在《东方专制主义》1957 年初版的导论中,他就毫不隐晦地申言:“赤手空拳不能进行战斗。在危机的时候,任何理论上的真空犹如权力上的真空一样,招致灾难。当我们自己方面拥有无穷的强大潜力时,没有理由听任敌人为所欲为。没有任何理由听任极权主义的战略家在理应属于我们的地盘上,炫耀他们制造的教条。也没有理由听任他们因我们不参加而取得思想战线上的胜利。”瑒瑠正是基于这样的主观意图,魏特夫才在苏联与纳粹德国达成妥协的情况下,绝对地放弃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转而以批判的姿态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实践形态所依赖的东方专制主义进行不留情面的全面批判。
这是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专设一章来检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论述的原因。贯穿全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马克思并没有一个普世的、关于人类社会的线性发展观念,马克思秉持着一种特殊主义的东方社会主张,这是他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进行论述的历史哲学理由。为此,魏特夫对于单线发展的新旧社会理论体系对治水社会的忽略进行了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对马克思研究印度、中国和蒙古征服后的俄国之后形成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进行了重新挖掘。
魏特夫不但以好战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政治家与理论家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诸种论述,并对于一切持保留、回避和缄默态度的人士进行批判,即使是对西方国家谈论东方问题、甚至是执意留恋古典的理论家们,他也毫不留情地加以排斥。魏特夫不仅对曼德尔这样的新托派学者关于东方社会研究不宜使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加以研究的说法嗤之以鼻,而且以嘲弄的口吻提到费正清那一批中国学家们的研究进路及其限度。他认为,像费正清这样的“舆论大师”对于中
国社会的研究掉入了以价值世界通观整个中国的陷阱,他们试图仅仅通过对儒家思想的解析,就提供给人们一幅中国传统的全息图画。魏特夫似乎坚信,不是像费正清认为的不研究儒家就不理解传统中国,否则就是“浅薄之徒”,相反,不研究治水社会才不能发现理解传统中国的门径。他自信通过东方专制主义的研究而向人们揭示了“绝对的政治与经济奴役形式”。为此,他向整个欧美世界断然棒喝一声:由于他们未能直面经济上比较贫困的势力(半亚细亚俄国的后裔) 可能战胜现代政治经济的主宰者这一严酷的现实,因此,“欧洲的伟大遗产落到了软弱继承人的手里”。基于这种认知,他一方面警示那些不能诚实地面对东方社会政治实际的人们“, 道德品质与理智的‘诚实’是相互联系的。对科学的犯罪最终是道德上的罪孽。”另一方面,则强调自己的研究不仅是对自由的极端重视,同时是对奴役的悚然警惕,全书正是“关于奴役和自由的科学”。他就是试图为西欧北美在极权政治似乎强大的衬托下出现的涣散提供政治联合与思想体系的动力。
这是一种明显配合冷战需要而建立的东方社会政治理论。由于冷战时代的局限,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研究同样体现出某种科学上的不可靠性。因此,在对他的东方专制主义研究的评价中,即使是好评如潮的赞同者,基本上可以说是从政治正确的角度加以赞美的;而种种恶评则更是直接从政治不正确的角度进行申述的。从前者来看,人们着重指出魏特夫对于东方社会特质的精辟揭示,并视之为现代社会理论的重大突破。著名的日本问题研究专家赖肖尔认为魏特夫的理论“对于了解人类历史是一个重要贡献”;文化人类学家克拉克洪也认为魏特夫的著作“是所有研究人类社会的严肃学者的一本必读书籍”;有学者甚至认为魏特夫此书足以马克思的《资本论》和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媲美,甚至高于马克思和韦伯。
从后者来看,大多也都预设着一种政治正确的前提。魏特夫这部颇具特色的东方专制主义著作出版之际,西方学者的专制主义、极权政治的研究眼光几乎还限定在令他们惊恐万状的德国国家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上面,因此人们对魏氏之书所发表的批评性意见,也就围绕他未能解释这两者的残忍性而展开,同时对他断定东方专制主义远远比现代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专制主义来得暴虐的说法决不认同。而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大多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表态。中国学者对之的不屑,就更是因为刺痛了中国人的历史神经,颠覆了中国人的历史自豪感,激化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戒条的维护热情而造成的过激反应。瑒瑤但是,对他的对峙性评价,是不是就注定了其研究价值的低下而不需要加以重视呢?
这一提问促使我们探问的是,冷战政治思维支配下的东方专制主义研究是否因此就完全丧失了科学价值?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正是冷战思维促使人们从对立的类型学意义上去考察东西方社会的历史差异与现实区别,也促使人们在观念的对峙之外去全面审视东西方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不同。追溯二战中形成的不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差异,团结起来对抗轴心国反对全人类的战争同盟,使得处于战争之中及其取得战争胜利之后的欧美政治思想,集中了几乎所有思想精英求索引发二战的国家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西方”根源。反而对战后极大地影响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东方社会缺乏起码的关注。
恰如论者所言,“冷战无疑是20 世纪世界上两大意识形态和两种社会制度的对立,是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斗争。”与此同时,冷战更是社会主义阵营与资本主义阵营,尤其是苏联与美国之间主导国际社会的权力之争。“冷战性质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权力斗争,也就是战后两极格局中两大力量中心的较量。如果没有战后两极力量格局,就不可能出现东西方之间的冷战。”在历时几乎半个世纪的冷战中,人们看到了“冷战思维”具有的特点——“过分强调国家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念的对立”,“‘非敌即友’和必须确定一个头号敌人的观念”,“‘苏联因素’影响着西方大国的外交政策”,“过分强调国家的政治与军事安全”等等。但是,研究者对于冷战的社会后果却存在误判。因为他们将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视为社会主义的正宗来看待,认为两极力量对峙的结果是社会主义的失败和资本主义的胜利。其实,结合阿伦特对于斯大林主义的反思,我们可以判定,斯大林式的极权主义社会主义并不代表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它恰恰是对亚细亚式的农业专制主义的复辟。而社会主义不应该是极权主义形态的体制,倒相反,社会主义应当是欧洲形态的民主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与专制主义正好处于两个端点。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国家全面奴役式的极权主义,集中了农业传统的东方专制主义与现代工业社会形成的极权主义,构成为单一中心的国家,国家完全窒息了多中心社会兴起的哪怕一线生机。这个时候,如魏特夫那样深入挖掘东方专制主义的经济政治形态的历史根源,就具有值得重视的价值。观察西方国家极权主义的短命现象,我们不得不同意魏特夫的一个说法,那就是西方总是存在制约极权主义的因素。倒是东方专制主义支配的国家,具有长久执政的历史记录。而这恰恰是人们更应当警惕东方专制主义及其复辟后的政治经济形态的原因。
1990 年代人类结束了斯大林专制主义的执政历史,随之宣告了冷战的结束,在这个时候,“超越冷战”成为政治正确的唯一选择。瑒瑩“冷战结束,东西方对抗消除以后,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迄今为止东西方两大集团各自的向心力逐渐消失,整个世界是离心力明显在起作用。由此集团分解为个体,个人、民族、国家、地区都出现了一个动向:重新为自己定位。”瑓瑠这当然是值得期待的和解局面。但恰当此时,人类可能很容易遗忘自由的基本价值,并迅速将之置诸脑后,而魏特夫的研究也就此具有了警醒人们的价值。也许引用研究极权主义的开山鼻祖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强调指出的一句话,最具有启人心智的意义:
“摆在人面前的道路只有两条:一是逃避自由的不堪忍受的负担,重新去依赖、屈从他人;二是进一步去争取建立尊重个性、把人置于至高无上地位这一基础上的积极自由。..晓达由自由民主制度沦为极权主义制度的原因,是以实际行动战胜极权主义力量的基本前提。”
来源:学海 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