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德国学者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贫穷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浪费国家”。此言不假。
譬如春节,到处可见讲排场、讲面子、比阔、浪费的局面,餐桌上整盘整盘的菜倒掉。难怪中国餐饮已经连续15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
当然,这只是“小浪费”。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畸形化是“大浪费”。据报道:2004年,中国大陆公车支出4085亿元,公款吃喝3000亿,还有公费出国3000亿元,以上“三公”消费占中国财政支出的1/3以上。另据最新数据,2006年,中国大陆公款吃喝高达6000亿元。
据中纪委、国务院研究室、监察部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党政国家机关系统违规违纪挪用、侵占公款吃喝、休假旅游、出境出国读书、送礼、滥发奖金福利,2006年度高达两万亿元,超过国家财政收入的50%。
广东陆丰市某豪华公宴一桌吃掉15万元,还赠送礼品,开餐费发票,包括10万元一块的劳力士手表。广东清新县教育局以人头马招待扶贫志愿者。新快报报道:广州市政府办公厅177人就拥有172辆公车,市科技局日常支出达1.58亿元,工商局的台式电脑预算每台竟达2.5万元。
现在基层的公车基本都是索纳塔、捷达、飞度,甚至丰田霸道,车费可以随意报销。老百姓即使再有钱,都说:我的车哪比得上公车?公车是用公家的钱办自己的事。公车私用基本全面失控。
除了“三公”消费,其实还有公款建房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可谓“四公”消费正如火如荼。沈阳客运集团前总经理夏任凡动用公款2000万建私人庄园;国家级贫困县准格尔旗政府为旗领导建9幢别墅;河南信阳“农开扶贫办”为领导建豪华别墅……
甚至四公“大浪费”也不算什么,中国还有更大的“特大浪费”——大量的政绩工程、停建缓建工程、烂尾工程、错误决策工程、浪费工程。据世界银行估算,中国“七五~九五”期间政府投资的失误率为30%。另外,大量的国债用在了没有回报的形象工程上。
重庆黄金镇的“天安门”投资500万元,而该镇的财政收入仅为400多万元;山西某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办公楼造价2000万;河南郑州惠济区耗资6亿元建成“世界第一区政府”,而该区一年的财政收入仅2亿元;浙江安吉县透支十年财力,建成30万平米的政府大楼,县城中心的广场投资1.2亿元,面积相当于天安们广场的3/5。
据《法制晚报》2006年10月18日报道: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仅为30年,建了拆,拆了又建,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建筑浪费国家。而发达国家的建筑平均寿命为130年。
据《南风窗》2004年8月16日报道:2003年经过对526个使用国债资金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发现,在已经建成的320个项目中,有32个没有运营,18个试运营,开开停停,69个没有达到设计生产能力,34个存在严重问题,各项问题率达到50%。
中国大多数的国有工程项目开工前都没有象样的“可行性报告”,作为行政下级的设计院、研究院也不可能得出“不可行”的报告,一些地方甚至对不同意见的专家进行排斥打击。于是,一个个的国有投资黑洞数不胜数:广州乙烯工程投资80亿,无法形成规模;中州铝厂投资19.8亿,负债35.2亿;中原制药厂投资13.26亿,负债30.6亿;珠海机场投资95.6亿,可没有多少乘客;湖北荆襄化工投资40亿,无人收场;二滩电站过木机道工程耗资12.6亿元,被废弃;川东天然气氯碱工程损失13亿元;黑龙江政府投资5.6亿元的牡丹江煤气工程因盲目建设、管理混乱而停产;黑龙江子午胎项目投资十几亿,建成后每年亏损3亿元;沈阳投资几十亿的浑南市场报废;投资5亿元建成的辽宁轮胎厂载重子午胎项目一运行就陷入了困境;吉林化工花几十亿元建成的阿尔法—高碳醇项目,产品没有销路,4万职工下岗;投资30亿的吉林1号工程“大液晶”项目刚建完即陷入困境……。
国有浪费与贪污几乎成了无底洞。据《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部分外逃国有企业贪官资料如下:萧洪彬,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涉案7.6亿美元;广东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副总经理,涉案13亿港币;高山,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涉案8.39亿元;徐晓轩,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经理,涉案4.6亿元;于志安,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涉案1亿元;丁岚,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主任,涉案1.95亿元;蒋基芳,河南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涉案2亿元;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涉案4.83亿美元;钱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涉案5亿元;黄清洲,陈满雄,广东省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涉案4.2亿元;钟武剑,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总裁,涉案5亿元;刘佐卿,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涉案1亿元……
国有造成的浪费与贪污,触目惊心!
极左们说:以上浪费及贪污不是国有制度造成的,根源是管理不善、监督不力。但稍微懂点经济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国有企业的产权模糊、政企不分、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治理结构不科学、企业家精神缺乏、短期行为严重、企业中的官僚体制、人性的弱点等等都是无法改变的。所以,贺卫方教授说:这样的企业要走向发达,实在是天理不容。纵观世界,那些百年老店无一例外都是私人企业,当然不是偶然的。
为了遏制国有浪费,我们建议修改刑法渎职罪,使之适用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并且设立浪费公款罪,出台渎职罪和浪费公款罪的实施细则。
遏制浪费,还要完善制度,一靠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媒体的监督,二靠问责制度。国家应当立法保护举报人、鼓励老百姓举报浪费公款的行为;应当建立公民财政诉讼制度或者叫纳税人公益诉讼制度,鼓励任何公民只要有证据,就可起诉浪费公款及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