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对它的宣传和贯彻,是新世纪中国最重要的政治现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对它的研究在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整合、凝聚和动员社会的作用。在宣传、落实和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应避免将其庸俗化、教条化和神化的倾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既是一种理论创新的产物,更是一种理论创新的榜样,理论工作者尤其应当学习这种创新精神,进行理论创新。
[关 键 词]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研究文献 理论创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对它的宣传和贯彻,是新世纪中国最重要的政治现象。解读这种政治现象,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正确理解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研究的意义和功能。本文通过对国内刊物上的相关文献的定量、定性分析并借助于政治传播学的研究方法来探讨“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研究的现状、功能和不足,进而探讨理论创新的若干问题。
一
根据有关的考证文章和公开发表的党的文献资料,完整的“三个代表”思想是江泽民同志2000年2月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最早提出来的。 当时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了“三个代表”要求,他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更好地做到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个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深刻思考的重大课题”,需要大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共同加以研究”。 也就是从这时起,“三个代表”成了理论界研究 的重要内容。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系统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内容,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此后,国内掀起了新一轮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潮,理论界也出现了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热潮。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进一步阐明了“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和贯彻“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大更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了深入的概括和论述。所有这些都进一步推动了理论界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自2000年以来,国内关于“三个代表”思想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多,其中除了不少著作之外,更多的是发表在各种刊物上的文章。仅根据我们在中国期刊网(CNKI)上对“三个代表”篇名的检索,从2000年2月到2003年10月8日,全国各种期刊杂志共刊载有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方面的文章11414篇,其年度分布情况,参见上面图示:
这些文章虽然都是论述“三个代表”思想的,但是,每篇文章内容重心有很大的差别。本文通过对2000年2月至2003年5月18日期间发表的9260篇文章的进一步检索,从内容上看,它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五类,参见下表:
文章的重心 主题词 数量(篇) 比例(%)
第一类 “三个代表”本身 “三个代表”的价值、意义、创新 3951 42.66
第二类 学习“三个代表” 学习、正确理解、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体会 694 7.50
第三类 贯彻“三个代表” 贯彻、实践、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指针、指路明灯 3864 41.73
第四类 两个重心 “三个代表”与×××× 690 7.45
第五类 其他 综述、报道 61 0.66
总计 9260 100.00
在这五类中,就主体而言,第一类是从不同角度诠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论述其历史地位、理论价值和意义,盛赞其理论创新;第二类是思想认识层面上的文章;第三类是操作层面上的文章,涉及到不同领域的具体工作;第四类文章的内容是理论层面上的,但重心不明确。其中,理论层面上的文章多半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间的联系;第五类文章是有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讨论会的综述和报道。
不难看出,从理论方面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探讨或论述的主要是第一类和第四类,共4641篇,占全部文章的50.11%。根据篇目的多少和所占的比例,我们还可以对前十位做一下排序,参见下表:
序号 内容提要 数目(篇) 比例(%)
1 “三个代表”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创新 474 10.2
2 “三个代表”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大发展 365 7.9
3 “三个代表”是党史、党建理论(学说)的新发展(重大发展) 296 6.4
4 “三个代表”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172 3.7
5 “三个代表”的历史地位(如里程碑、纲领、旗帜、指路明灯) 171 3.7
6 “三个代表”的哲学(历史唯物主义)思考 159 3.4
7 “三个代表”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51 3.3
8 “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 148 3.2
9 “三个代表”是统一的整体 123 2.7
10 “三个代表”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16 2.5
总计 2175 47.0
除了文章比较集中的这十方面内容之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方法论、理论品格、特征等也是比较集中的论题,还有一些文章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社会主义、前苏联和苏共的教训角度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从上述的量化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有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内容的重点分布,即具体操作层面和理论阐述方面大体上各占一半;我们还可以看出目前理论界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的基本态势,即从各种角度正面地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诠释和说明。但是,所有这些不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政治现象的表层,其深层的含义则在于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研究的社会功能。
二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一种指导性政治理论要想在政治发展中达到预期的目的,都要通过
大规模的宣传和鼓动,也就是通过所谓的政治传播。对于政治传播,国外学者有这样一种看法:政治传播者传统上都是那些政治领袖人物。但因为技术的进步,必须有专业的传播者来承担传递讯息的职责。他介于讯息来源与接受者之间,可通过对符号的操纵来“将一个团体中的语言、价值、利益、观念及目的等转换成不同群体可接受的内容”。 如果不考虑具体的语言环境并且仅仅当作一种传播学中的范式的话,这种观点完全可以用来解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这种政治现象。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中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适应了中国社会和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是,它能否产生实际效果、达到预期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主观认同。2000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使全党同志深刻认识和全面、正确地把握‘三个代表’的要求,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加以研究,进一步进行阐述。”为了取得这种认同,形成共识,除了江泽民同志本人在各种场合亲自阐述、 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从不同角度反复论述、 中共中央以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的方式号召干部、党员和群众学习、落实 之外,最重要的途径就是理论工作者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就是本文所论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
现有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提高了人们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促进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贯彻等。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在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整合社会的作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出现的最大变化就是社会发展呈现出多样性,在许多方面显示出比较明显的分化。首先是地区分化。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用“一个中国,四个世界”形容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以人均GDP为划分标准,北京、上海、深圳高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是“第一世界”;东南沿海省份高于下中等国家而低于上中等国家收入水平,是“第二世界”;沿海地区的河北、东北、华北低于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是“第三世界”;中国另一半的地区低于世界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是“第四世界”。其次是人群分化。随着社会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的工人、农民等阶级划分已经难以描述当今中国社会的人群分化。于是,许多学者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研究中国社会群体的划分,提出了不同社会阶层说。 学者们依据不同的标准将人群划分为若干个阶层。 比如,按拥有的资源将人群划分为10个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人工商户、商业服务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按社会地位划分为5大等级: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 最后是思想分化。在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单一的和教条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与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民主的和法治的意识形态相适应的价值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对相当多的人来说,在竞争的、分化的现实面前,思想失去了家园,迷茫取代了理想。
上述三个方面的分化有物质层面上的,也有精神层面上的。从积极的方面说,这些分化有助于提高效率,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从消极的方面说,这些分化有损于公正,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所以,客观现实就需要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上对社会的分化进行整合。从物质层面上说,有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呼吁、敦促各级领导干部要顾及所有人的利益,而不是以自己或者自己所处的那个阶层的利益为重,以全中国的利益而不是以自己所处的地区和部门的利益为重,实际上宣传的是一种普遍的人文关怀;从精神层面上说,这些文献将一种比单一的和教条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更为宽泛、更富有内涵的“先进文化”观念传播给广大民众。
社会分化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民族的凝聚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上就是要重新塑造一种凝聚力,而有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文献体现的就是这种重新塑造过程。由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全民的参与,即物质层面上的实际投入和精神层面上的高度认同,有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文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的作用,所以,归根到底是有利于中国社会发展的。
三
在充分肯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积极功能和重大作用的前提下,如果以更高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也不能不承认,现有的一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足和缺憾,一些现象和问题值得注意和深思。
现象之一:无论谈什么具体工作,都言必称“三个代表”。毫无疑问,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意义都是巨大的。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说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强大力量,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自觉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这也是在全党和全国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目的所在。但必须搞清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指导思想方面,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等,旨在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中带根本性和方向性的问题,而不是当作标签贴在每一个部门、每一个领域中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上。可在“三个代表”研究的文献中,就有为数不少的这样文章,例如:《以“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合同监管》、《以“三个代表”指导厂务公开》、《以“三个代表”推动音乐评论》、《用“三个代表”思想指导船闸工作》、《以“三个代表”思想统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三个代表”是饲料行业思想和工作的指针》、《“三个代表”:国有企业改革的力量之源》等等。当然,不能说这些具体工作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任何联系,但无论谈什么具体工作,都言必称“三个代表”,仿佛不如此就不足以表明其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同和重视,其结果难免导致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研究与实践流于形式和做表面文章。此外,由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着至高无上的理论地位和比较宽泛的实际内涵,一些人很容易不假思索地给一些具体的工作戴上“三个代表”的大帽子,把一些本来就应当做好的分内工作说成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结果。
现象之二:尽可能高地提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地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又具有新的时代内容,因此从中国社会的向前发展、意识形态的与时俱进角度来说,完全应当给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非常高的评价。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引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然而,在某些研究文献中,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评价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尽可能高地提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地位。这一点可从一些文章的标题中看出。一些文章的标题是:《“三个代表”是交通财会工作的指路明灯》、《“三个代表”是社会主义企业发展的指路明灯》、《“三个代表”是照亮税收事业发展的明灯》,还有一些文章的标题是:《“三个代表”是唯物史观理论发展的新的里程碑》、《“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面向新世纪的社会主义宣言》、《“三个代表”思想是当代中国的共产党宣言》等。有的文章认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多用性”、“普适性”和“兼容性”,不仅现时可以作为全面指导党和国家建设的纲领,而且“在今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将是适用的,都有强大的指导作用,具有跟踪指导的作用,具有长效性。” 还有的文章称“三个代表”“是党建理论的最高概括和升华”, 等等。这样的文章表面看来是盛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际上是将它置于“高处不胜寒”的地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中的大话、套话、过头话无形中增加了受众的距离感,减少了理论的亲和力。很明显,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套上一个比一个耀眼的光环,并不能说明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不断提高到了新的高度。其实,正如下面将要谈到的,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现有的理论也必然被更新的理论所突破,这就叫“与时俱进”。
现象之三:尽可能地突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者。毫无疑问,江泽民同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创立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和它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确立都离不开江泽民同志的智慧和心血。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不是江泽民同志一个人的思想。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应当说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集中体现,是时代和实践发展的产物。但是,在一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中,存在着尽可能地突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者的现象。例如,有些文章的题目是:《以“三个代表”为核心,建构江泽民学》、《从“三个代表”看江泽民的引智思想》、《从“三个代表”看江泽民的理论特色》等。有的文章写道:“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已经成熟,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崭新阶段,完全可以赋予其独立的称谓——江泽民思想。” 还有文章说:“150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发表了《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150年后,江泽民发表了“三个代表”,标志着江泽民学的形成。” 其实,这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载体来竭力歌颂个人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三个代表”精神。
四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中,“创新”或者“理论创新”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角度。在本文检索的9260篇文章中,从这个角度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文章一共有474篇。不过,它们的重点都在于论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的理论创新和江泽民同志的创新。下表中所列的就是一些典型的篇名:
论三个代表的理论创新
从历史角度看“三个代表”的理论创新
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程
“三个代表”是党的建设理论的伟大创新
“三个代表”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三个代表”:理论创新的伟大成果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创新
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创新对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
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创新价值
“三个代表”与江泽民的理论创新思维
以“三个代表”为向导解读江泽民的“理论创新”思想
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的创新特色
“三个代表”思想与第三代领导集体的理论创新
应当承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的理论创新和江泽民同志的创新是毫无疑问的。理论工作者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视角和维度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新和江泽民同志的创新进行分析、描述和归纳,从而促进人们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新本质的认识。因此,从上面那些角度论述理论创新显然是十分必要和很有意义的。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揭示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新本质的目的在于在理论和实践中实现创新。然而,理论创新是动态的、持久的,也是全体党员干部和所有理论工作者的使命。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既是一种理论创新的产物,又是一种理论创新的榜样。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理论工作者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种创新理论的同时,更要学习它所体现的这种创新精神,进行理论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文章所论及的内容虽然很正确,但文章本身并无理论创新之处,这种情况在国内学术界和理论界是非常普遍的。
什么叫创新?这是一个许多学者经常挂在嘴上,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深入思考,更很少去实践的话题。所谓的创新,一定是对原有理论的继承、丰富、发展和突破,而不是简单地重复和赞扬。换言之,理论创新就是要根据时代和实践的发展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看法。江泽民同志认为:“我们进行理论创新,就是要使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吸收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而向前发展。” 在十六大报告中,他进一步指出:“创新就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发展的、前进的,这就要求人们既要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又不能将它当作一成不变的新的理论教条,应当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来完善、更新它。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指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党和国家的事业不停顿,理论创新就不能停顿。
为什么要创新?理解了创新的意义,实际上也就理解了需要创新的原因。从一般意义上讲,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的规律性要求,而不是人们刻意去标新立异。要发展,要突破,就必然要创新。大到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小到理论工作者的研究任务,都有理论创新的内在要求。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 “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应不断前进,应勇于和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 但江泽民同志强调:不是为了理论创新而理论创新,而是“为了要通过理论创新来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创新,最终是为了使我们的理论能够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的事业,前进中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课题,还要应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因此还要继续进行新的实践和新的探索,还必须不断推进理论创新。
由谁来创新?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原理就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从这个角度说,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因此,人民群众本来就是创新的主体、动力和源泉。对于这个问题,江泽民同志也给予了很好的回答。在谈到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邓小平理论的时候,他指出:“全党同志都要把这项任务当作自己的神圣的职责,集中全体人民的智慧,共同研究和回答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问题,保证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 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更加明确地指出:“理论创新的源泉在实践,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理论创新,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实践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 可见,理论创新并不是领袖一个人的使命,而是“人人有责”。理论工作者尤其要担负起理论创新的重担,而勇挑这种重担不仅在于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如何创新的,还在于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础之上的创新。在这一方面,国内现有的研究文献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
如何创新?在这方面,对理论工作者来说,“与时俱进”只是从一般指导思想层面说的。具体到操作层次,要做到理论创新,至少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避免简单的定性论证,重视复杂的定量研究。只要能称为理论创新,那么它首先就必须是作者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些观点和看法不是早已经有了,然后再借助笔墨、引经据典来论证,相反要进行复杂的定量研究,然后再根据这种研究得出。第二,避免空谈宏大论题,重视实在的小问题的研究。上下几千年、纵横几万里、若干个天下大事,以此为主题的文章气魄固然大,可创新就很难说了,因为这些文章差不多都是拍脑子写出来的,而不是认真研究的结果。第三,应借助社会科学其他领域甚至借助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社会实验、事例分析、系统分析、数学模型、回归分析等等,同时辅以现代化的研究手段,增强研究成果的科技含量。
总之,理论贵在创新,也难在创新。创新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项既需要破除教条主义的理论勇气又需要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的艰苦工作,不可能轻轻松松地就大功告成。
编者说明:因版面限制,略去了原文注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