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东欧是一个内涵错乱的概念,不同的解释有不同的时空范围,学术研究与实务论证并不一致,但前者从属于后者似乎不可逆转。在最近30年中,中东欧的主题并不只是社会转型,还有新国家构建和转型、建构之后的社会发展。由于初始的主题不同,由于自身的或母体的基础不同,中东欧各国的社会发展除了有去苏联模式化和西欧模式化共性外,还有比较强的地区性和个性。波罗地海三国是“抱团”生存与发展,中欧四国的一体化程度比较高,而巴尔干九国严重缺乏区域的内聚性。由于摆脱了整齐划一的苏联模式,而西欧模式又是多元化的,包容性比较大,中东欧各国在西欧模式的框架内越来越凸显自身的发展特征,匈牙利的“欧尔班现象”就是一个例证。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中东欧只是一个从地缘政治上的东欧回归西欧的过渡。作为一个人为定义的区域,它的消失将是不可避免的。
近些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16+1”合作机制的提出和不断升温,中国学术界对中东欧的研究也成了一个热门的“显学”研究的人员越来越多,研究的范围从学术到实务越来越广,论文、著作和智库报告等研究成果层出不穷。由于中东欧的地理位置、地缘政治以及在国际关系体系中的重要性无可替代,所以,突出对它的研究对于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和中国对外关系的现实需要都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不过,在“热浪”当中,中东欧研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加以深化和明确的地方。比如,中东欧地区的空间范围到底在哪儿,中东欧近30年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特征,这些疑问对于深化中东欧研究十分必要,但答案要么没有,要么似是而非,语焉不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东欧研究的深度和科学性。
一 中东欧的三个空间范围
在当前国际政治和中国对外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毫无疑问,中东欧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但是,很少有人追问“中东欧”到底是什么含义,中东欧地区的空间范围在哪儿。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中东欧”这个核心概念不清,对它的研究也难免出现内涵认知上的混乱、时空定位上的混乱和分析判断上的混乱。
综合字面上的地理位置、内容上的地缘政治等方面因素,本文认为,中东欧至少有三重空间范围。
第一,从字面上看,中东欧是地理位置上的,其范围就是欧洲的中部和东部。欧洲的中部或者说中欧“是欧洲东西南北中五个地理分区之一,包括德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奥地利、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八国”。欧洲的东部或者说东欧也是欧洲的五个地理分区之一,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七国。这15个国家合起来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中东欧,但是,无论在国际政治实践还是学术研究中,这样组合的中东欧是从来都不存在的。
第二,由地缘政治上的东欧演变而来的中东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苏联和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美国、英国等结成了反德国、意大利和日本法西斯主义的同盟。1944年10月,就是在欧洲反法西斯战争胜局已定的背景下,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和英国首相丘吉尔通过秘密会谈就苏联和西方盟国战后各自活动的区域和范围划分达成了默契,这就是后来所谓的“巴尔干百分比”。以后两国外长又多次协商,这个百分比的具体比例也有改动。根据这个“巴尔干百分比”,中欧东部的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东南欧(巴尔干半岛)的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属于苏联的势力范围。西欧、中欧的西部、北欧和东南欧的希腊则属于西方盟国的势力范围。后来,德国一分为二,民主德国(东德)和联邦德国(西德)分属于苏联和西方阵营。这样一来,原本统一的欧洲分为东欧和西欧。需要指出的是,这时的东欧和西欧不是地理位置意义上的,而是地缘政治意义上的。所谓的东欧并不在欧洲的东边,是在中东欧的东半部和东南欧。所谓的西欧也不只在欧洲的西边,而是除欧洲西边之外,还包括中欧的西半部、北欧和东南欧的希腊。地缘政治中的东欧与地理位置中的东欧(当时就是苏联的欧洲部分)完全不是同一个主体。地缘政治中的东欧和西欧主要是社会发展模式上的划分,东欧指的是与苏联结盟、实行Communist Party一党制、指令性的计划经济和马克思主义一元化的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模式,而西欧指的就是与美国结盟、实行政党政治、市场经济和多元化意识形态的资本主义模式。
概括起来说,地缘政治中的东欧有以下几个本质性的特征:第一,与苏联结盟并受苏联控制。第二,Communist Party是社会发展的唯一主导力量。第三,实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第四,马克思主义是唯一的指导思想。当然,具体到某个东欧国家,同苏联的结盟和受苏联的控制在程度上有所差别,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非本质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南斯拉夫走的是所谓自治和不结盟的社会主义道路。但即使如此,南斯拉夫也没有放弃Communist Party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更没有回到西欧阵营,本质上还是东欧国家。
受苏联控制和实行苏联模式的东欧存在了40多年。从1989年开始,由于内部外部多重原因,东欧国家发生了社会制度的快速变化,Communist Party都失去了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制度不复存在,马克思主义也不再是社会的主导思想。更为重要的是,苏联自身也发生了社会制度的变化,而且于1991年年底解体。这些本质性的特征都没了,地缘政治上的东欧也就消失了。于是,在称谓上,相关研究文献中出现了“中欧”“新欧洲”“中间地带”“中东欧”和“后社会主义”等各种说法。另外,波兰历史学家奥斯卡.哈莱茨基、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等人还提出了“东中欧”概念,以此说明他们的国家位于“西欧的东边”,而不是“东欧的西部”。在这些取代地缘政治上的东欧的概念中,为中外学术界所普遍认可并常用的就是“中东欧”。与原来的东欧相比,中东欧的空间范围及其这里的国家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第一,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合并,成为西方阵营的德国。第二,捷克斯洛伐克1993年分裂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国家。第三,南斯拉夫在1991~2006年间先后分裂为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马其顿、塞尔维亚和黑山等六个国家。这样一来,加上国家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的匈牙利、波兰、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中东欧地区一共就有了13个国家。但在地理位置上,这些国家仍然分属于中欧的东部和东南欧,而没有一个东欧国家。苏联解体,分裂成了15个国家,其中,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和俄罗斯的欧洲部分都位于欧洲的东部,是地理位置意义上的东欧国家。在“16+1”合作框架提出来之前,人们所谓的中东欧指的就是这13个国家。但显而易见,它们中一个东欧国家都没有。
第三,“16+1”合作框架意义的中东欧。这个合作机制是中国外交部2012年提出来的,中东欧的空间范围除了由地缘政治上东欧演变而来的13国之外,又增加了从苏联独立出来的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波罗的海三国。没有任何人解释过为什么将波罗的海三国划归中东欧,在“16+1”合作框架提出来之前,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现实政治中都没有这样组合的中东欧。不过,本文认为,这16个国家被组合在一起也不是偶然的,即它们在成为地缘政治上的东欧国家或在成为苏联的组成部分之前都曾经是欧洲国家。在后苏联空间15国中,只有它们有“回归欧洲”的要求,而且回归的程度在原苏联东欧国家中属于最高的。在中欧东部和东南欧,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远远晚于欧洲的其他地方,如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是1878年,阿尔巴尼亚是1912年,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波兰是1919年。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1918年也都宣布独立并建立了共和国,但后续发展比较曲折,爱沙尼亚随后被德国和苏俄占领,1920年重新独立,立陶宛独立后首都和东部地区被波兰占领。从社会发展模式上说,它们都可以划归于西欧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前七个国家成为实行苏联模式并受苏联控制的东欧国家,而后三个成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在苏联时期,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在15个加盟共和国中对苏联的认同度最低,苏联的解体就是从它们要求独立开始的。从西欧模式到东欧模式不是它们的选择,而是雅尔塔体系的结果。所以,当摆脱了苏联模式和苏联控制之后,这些国家(或母体)都以“回归欧洲”(即回归西欧的社会发展模式)为目标。到2012年,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都已加入了北约和欧盟,实现了“回归欧洲”的目标。对于其他12个由苏联演变来的国家几乎都没有“回归欧洲”的意愿或可能。“16+1”合作框架提出之后,由这16个国家构建的中东欧越来越被中国学术研究所认可,特别是在智库研究和实证研究方面。但在学术界的区域研究和国际关系研究中,中东欧仍然不包括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这样一来,在由16国组成的中东欧里,就有了东欧西边的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三国。
综上所述,从空间范围上看,“16+1”合作框架提出之前的中东欧是中欧的东部国家和东南欧国家,实际上与东欧没有任何关系,是学术界的一个约定俗成但又是一个内涵混乱的概念。比如,在中国学术领域,将俄罗斯与东欧合起来使用的情况非常多。于是就有这样的疑问:“俄罗斯东欧”内涵是什么呢?在“16+1”合作框架提出之后,中东欧的空间范围包括中欧东部(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东南欧(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马其顿、黑山、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东欧西部(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三个次区域。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16国组成的中东欧主要是在“16+1”合作框架中使用,而区域研究里的仍是由中欧东部和东南欧13国组成的中东欧,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并不包括在内。但是,由于“16+1”合作框架意义上的中东欧实效性、政治性和“顶层设计”性强,因此,它在中国的政界、民间、实务部门和学术界及智库研究中已成了主流概念。不过,从名实相符的角度说,16国构建的中东欧似乎更合理一些,但是,这个中东欧缺乏历史和区域的底蕴,不是一个成熟的科学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国家从东欧转向西欧的过渡性。
二 中东欧地区近30年的三个主题
无论是13国组成的中东欧还是16国组成的中东欧都经过了差不多30年的发展。在这30年中,这两种意义上的中东欧国家的主题是什么,国内外学术界几乎是异口同声都将这个主题归为“社会转型”,甚至形成“转型学”,每逢五逢十的整数年代,学术界都会集中出现各种各样的关于它们社会转型的成果。如果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些国家(或它们的母体)从西欧模式转向了东欧模式,这是它们的第一次社会转型,那么,冷战结束后,这些国家(或它们的母体)几乎一致地从东欧模式回归西欧模式,这是它们的第二次社会转型。毫无疑问,社会转型是这些国家30年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但是,社会转型能够涵盖所有中东欧国家和每一个中东欧国家的全部吗?
社会转型的讨论,在国内外学术界早已不是一个新话题。本文认为,社会转型的基本含义就是从一种社会发展模式转向另外一种社会发展模式的过渡。就中东欧国家来说,就是从苏联模式向西欧模式、从对苏联的依附转向对西欧的依附,也就是从地缘政治上的东欧变为中东欧的过程。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东欧剧变,是这次社会转型的起点。就主要内容来说,政治上是从Communist Party一党制转向多党制,经济上是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转向自由的市场经济,对外关系上是从依附苏联转向依附西欧,意识形态上是从一元化的马克思主义转向多元化意识形态。事实上,社会转型是全方位的,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社会转型的这些方面并不是齐头并进的,有的用时长,有的用时短。根据上述主要内容来判断,当通过宪法将政党政治制度确立下来并通过议会大选将这种制度常态化之后,政治转型就应当视为结束,以后就是政党政治的发展了。当通过相关法律实行了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之后,经济转型就应当视为结束,以后就是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发展了。
但在实践上,中东欧国家的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
匈牙利、波兰、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在社会剧变过程中,国家结构没有发生变化,有比较完整的过程。但是,这五个国家的30年都是社会转型吗?除了在剧变过程中完成了政治转型,在剧变之后的几年中完成了经济转型之外,匈牙利和波兰于1999年、2004年加入了北约和欧盟,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于2004年、2007年加入了北约和欧盟,阿尔巴尼亚于2009年加入了北约。那么,在完成了政治转型、经济转型甚至已经完全回到了西欧模式之后,这五个国家的社会还是转型吗?本文认为,不能再用社会转型来形容它们了,因为这些国家已经在新的社会模式下开始了新的发展,社会在新的形态下又开始了新的积累。不过,由于历史上民主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西欧国家联系等方面不一样,这些国家的社会发展的差别也比较明显,有的在转型后社会发展比较顺畅,有的社会发展比较曲折。不仅如此,在新的发展模式中,这些国家运行机制的各个方面是否完善以及由于这些不完善或其他多重内外原因而造成的社会问题、矛盾和冲突,都不应当归因于社会转型,而应属于社会发展的范畴。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它有助人们正确地认识这些国家的发展现状及其原因。所以,社会发展是中东欧国家近30年的另外一个主题,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甚至在社会转型和国家构建完成之后逐渐成为唯一的主题。
除了社会转型、社会发展之外,中东欧国家的近30年还有第三个主题,那就是新国家构建。
如前文所示,社会转型指的是一个国家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外一种社会形态的过渡。可是,中东欧大多数国家都是在东欧国家剧变过程中陆续独立而成的新的民族国家。这些国家从独立之日起就是按西欧模式进行新国家构建的,由于母体曾是东欧国家,因此,它们是在“东欧的地基”上搭建的“西欧式的房子”。作为新独立的国家,它们却没有转型之前的经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转型并不存在。虽然都属于新构建的国家,但是,它们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捷克和斯洛伐克在独立之前,它们的母体捷克斯洛伐克从1989年开始了社会转型,到1993年独立的时候已经基本完成了。在此基础之上,捷克和斯洛伐克和平分家,根据商定的比例对捷克斯洛伐克的国家构建和财产进行了分割。所以,它们的新国家构建也比较顺畅,很快就步入西欧模式下的社会发展。在前南地区的国家中,塞尔维亚是南斯拉夫唯一的继承者,完整地接管了南斯拉夫的国家机构,几乎没有新国家构建问题。但另一方面,塞尔维亚在很大程度上也继承了南斯拉夫的发展模式,从这个角度上说存在着社会转型的问题。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马其顿、黑山等国几乎没有从南斯拉夫那里继承任何国家层面上的遗产,都是把原来联邦单位自我打造成新的国家,包括物质上的和制度上的。由于存在着严重的政治分歧、民族矛盾和历史恩怨,这些国家在独立过程中充斥着矛盾、冲突和战争。比如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独立时与塞尔维亚主导的南联邦军队的冲突,波黑三大民族之间的战争,马其顿在国名问题上与周边国家的纠葛等等。所以,这些国家在1991年以后的主题并不是什么社会转型,而是艰难的新国家构建和曲折的社会发展。其中,波黑、马其顿的国家构建过程直到今天也很难说彻底完成,前者是境内的三大民族对统一国家缺乏认同,而后者的国名还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新国家构建的方式上,这些国家都是按西欧模式并且在不同程度上由欧盟支持下进行的。
总结起来说,中东欧国家最近30年的主题并不一致,有的是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有的是新国家构建和社会发展。也就是说,社会转型并不能包括所有中东欧国家和每个国家近30年的全部,在一些国家社会转型的时候,另一些国家正在构建,只是转型和构建完成之后都汇入社会发展的大潮当中。不仅如此,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无论是在社会转型方面还是在新国家构建方面,或是在社会发展方面,中东欧各国之间都存在着某些甚至比较大的差别。比如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都已加入了北约、欧盟,除克罗地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之外的国家都是申根国家的成员,可以说已经是“欧洲国家”了。阿尔巴尼亚和黑山已经加入了北约,但还不是欧盟成员,其他国家还在为加入欧盟和北约而努力。但在社会发展模式上,这些国家都是西欧式的,可以说也“回归了”欧洲,只是程度上差别比较大。因此,它们政党政治的稳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也都显现出不同的梯次。以2015年的人均GDP为例,最高的五个分别是斯洛文尼亚(21652.3美元)、捷克(18491.9美元)、爱沙尼亚(17727.5美元)、斯洛伐克(16535.9美元)和立陶宛(14879.7美元),而最低的五个分别是阿尔巴尼亚(4125美元)、波黑(3808.4美元)、马其顿(5237.1美元)、塞尔维亚(5426.9美元)和黑山(7023.5美元)。
把中东欧各国的30年全归为社会转型甚至是终点遥遥无期的社会转型,不仅简单化了丰富的中东欧研究内容,而且也不符合中东欧国家的实际情况,还使界线很清楚的社会转型、新国家构建和社会发展三方面内容混杂在一起,不利于分析中东欧各国有差异的现状及其多重成因。社会转型是一个过渡性的时期,显现出的各种问题也带有过渡性,如旧模式的消退和新模式的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新国家构建重点在主权、人口和领土的认定上面,显现出来的问题多为内部不同民族对统一国家的认同,相邻国家的彼此认同和国际社会对这些新国家的认同。社会发展则是一个国家在新模式基础之上的成长,显现更多的是自身政治文化、历史传统和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成熟度或完善度的问题。在某些国家或某些国家的某些方面,社会转型、新国家构建和社会发展有交集的地方,但总的来说,它们之间的界线是非常清楚的。
三 观察中东欧地区最近30年的三个维度
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近代中东欧地区的国家和民族都是生存在大国的阴影之下,几乎没有任何独立的选择。它们的“出生证”是大国签发的,生存与发展的“通行证”是大国开具的,它们的生存空间被严格地限定在国际关系史中的威斯伐利亚体系、维也纳体系、凡尔赛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当中。它们是大国关系的附属品、牺牲品或战利品,而非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也正因如此,人们也习惯于从东西方大国的角度来审视中东欧地区的民族和国家,把东西方的社会发展模式和同东西方大国的关系作为衡量它们的尺度。但是,如果站在中东欧国家角度看,这种大的格局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打破,但可以看出它们的社会发展具有多重特征。比如,中东欧国家最近30年就具有比较明显的共性、地区性和个性。研究中东欧,这三个特征是非常重要的观察维度。
不论是社会转型还是新国家构建或是社会发展,中东欧国家最近30年的主题都是远离曾经的苏联模式而走向西欧模式或者用西欧模式塑造自己,这就是共性。在政治体制上,不管是像匈牙利、波兰、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等完整延续下的国家,还是像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马其顿、塞尔维亚、黑山等在南斯拉夫废墟上重新构建的国家,或者是从苏联分离出来的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或是一起实现了社会转型之后又分手的捷克和斯洛伐克,它们都实行了多党制,原来的Communist Party都已经社会民主党化,成为政党政治的参与者。在经济制度上,中东欧国家尽管在经济发展程度、GDP总量、人均GDP等方面相差很大,但无一例外地都实行了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在对外关系上,没有了苏联,中东欧国家无一例外地以融入西欧为最终发展目标,到2018年,中东欧16国已经有11个加入了欧盟,13个加入了北约。没有加入欧盟的国家都在努力争取,对于北约,只有塞尔维亚因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拒绝申请加入。但是,与要求整齐划一的、无视具体国家的国情和历史传统的苏联模式不同,西欧模式的包容度、开放度都比较大,动态性也比较强,没有细节上的社会制度指向。所以,中东欧国家的社会转型和新国家构建不论在表现形式、持续时间和程度上有什么区别或多么大的区别,在去苏联模式化方面却是一样的。另外,西欧模式的社会发展不再有定性化的特征。一党独大还是多党并存,公有制主导还是各种所有制形式同在,都不是特定的社会制度的标识,16个国家在这方面也都是一样的。
中东欧,特别是由16个国家组成的中东欧,是一个内聚性很差甚至没有什么内聚性的“人造”区域,这是中东欧作为一个区域的特点,是观察中东欧地区的第二个重要维度。在“一带一路”倡仪和“16+1”合作框架里,中东欧16国被视为一个整体,因此,它的区域性的特征更值得关注。实际上,由16国组成的中东欧可以进一步分成三个联系较小甚至没有联系的次区域:波罗的海三国、中欧四国和巴尔干地区九国。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是从苏联分离出来的,与由地缘政治上的东欧演变而来的中东欧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如果硬讲联系的话,1569年波兰与立陶宛曾合并成立了波兰立陶宛王国并存在了近两个半世纪,它们是在什么程度上的合并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但与本文主题无关,姑且不论。18世纪末波兰被瓜分后,立陶宛的大部分被沙皇俄国吞并。在近现代历史上,波罗的海三国可以说是“抱团”生存和发展的,民众主要信奉新教或天主教,20世纪20~30年都按西方模式建立了独立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苏联和德国争来夺去,战后又都被并入苏联。由于西方长期影响但又被强行并入苏联,波罗的海三国对苏联的认同较弱,而摆脱的意愿很强。所以,它们独立后很快就回归了欧洲。在中欧的东部,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四国历史联系也比较密切,在许多方面有很强的同质性,所以,回归欧洲的程度也很高。这四个国家不仅早已加入了北约、欧盟,还组建了V4集团。然而,巴尔干地区却完全不同。这里的国家不仅数量多,而且异质性强,在社会转型、新国家构建和社会发展等三个主题上的差别特别大。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都已经是北约和欧盟的成员,其中斯洛文尼亚还加入欧元区和申根区。阿尔巴尼亚和黑山只是北约的成员,而其他国家还都远近不同地站在欧洲的大门口。在国家建构上,有的国家还面临着很难摆脱甚至无法摆脱的困境。前面提到过,波黑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穆斯林三大民族缺乏对统一国家的认同,马其顿的国名一直得不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在科索沃问题上塞尔维亚与许多国家存在着矛盾,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等相邻国家之间还有领土纠纷冲突等等。
相对而言,西欧模式要比苏联模式包容性大,开放度更高。如此,“欧洲”对中东欧国家的社会转型、新国家构建和社会发展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格式要求,如需要什么样的政党,什么样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必须实行哪几种“主义”等等,所以,更不是用强力推行这种模式。当然,中东欧要想加入欧盟、北约等西欧主导的地区组织,中东欧国家必须达到一些标准,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实际上与模式无直接关系。从理论上说,中东欧国家也可以选择不加入欧盟和北约等组织,甚至还可以选择不“回归欧洲”,那样也就没有所谓“达标”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中东欧国家在社会转型、新国家构建和社会发展上受自身的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影响比较大,因而都在不同程度上凸显自己的特征。外部影响仍旧存在,但不同区域甚至同一区域里的国家所受的外部影响及其程度却是不一样的。正因如此,中东欧各国无论在社会转型上还是在新国家构建或是社会发展上都不同程度地显示出自己的特点,不用说处于不同区域,即使同处一个区域里,一个国家的状况也不同于另一个国家,真正成了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由于习惯了用大国标准作为衡量中东欧国家发展的尺度,所以,人们更注重第一个维度的中东欧,而忽视甚至无视第二、第三个维度的中东欧。正因如此,当中东欧国家出现一些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西欧模式的言行时,学者们往往按西欧模式的标准认为其是离经叛道。比如,欧尔班在匈牙利执政后实行的许多内外政策被称为是“逆民主化”,显而易见,评价的标准是西欧的,而非中东欧更不是匈牙利的。事实上,匈牙利没有也不可能突破西欧模式,只不过是在西欧模式的框架里更多地彰显匈牙利的现实需要而已。这才是“欧尔班现象”的实质。由于发展的差异比较大,“欧尔班现象”在中东欧国家中将会成为一种常态,只是各有各的内涵和表现。
上述三方面内容是作者根据长期从事中东欧的教学与研究和对这个地区实际考察而提出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引起讨论。中东欧的空间范围、丰富内涵和多重特征是历史的、政治的、文化的、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的、现实的等诸多因素错综复杂的叠加,不仅学术研究不能忽视它们的差异性,而且中国在同中东欧进行合作交往过程中更要重视它们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果一味以我为主、居高临下地认识和对待中东欧,那么,学术研究难以深入,而实际交往也难免曲折。从长远角度看,中东欧地区只是一个过渡,随着欧洲化的深入,它的消失将是必然的。
(本文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