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公民课阙失的世纪背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82 次 更新时间:2008-12-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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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  

华东政法大学杨师群老师因授课时结合讲授内容对中国文化和政府有所批评,被学生当作反革命告发到上海市公安局。此事来自杨本人的博文,文中说:“记得下课时有二位女同学找我,愤慨地指责我怎么能批评中国文化!批评政府!甚至眼睛里已经含有泪水。”我相信这两位女生的真诚,因为这种女生,我亦见过。2007年底曾在京华某校作过一次讲座,自由提问时一位女生分明涨红着脸向我质问。她当时使用的语言让我吃惊,这是接受的什么教育啊。人是语言的动物,一个人用什么样的语言说话就表明他是什么样的人。然而,人的语言状况即是他所受教育的状况。如果三聚氰胺奶喝多了,也就成了三聚氰胺人。

因此,仅仅在认知上,那两位女生无可厚非,需要反思的倒是我们给学生提供的教育。这里的教育不是专业教育,而是在所有专业之外应为每个学生所接受的公民教育。如果那两位女生懂得公民知识的ABC,也就不至含泪指责了。是的,在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中,批评政府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老师当不例外。当然,世界上有两种政府,一种是选举性的,一种是非选举性的。前者可以批评,后者则不可。如果政府权力经由公民选举,公民当然有权批评它;如果一个政府不可以批评,则说明它根本不是民选产生的。

不妨给这两位女生包括其他同学讲一则有关胡适的小故事。胡适1929年就人权问题批评国民党,曾引起国民党各党部的一度围剿。后来胡适把他和罗隆基、梁实秋批评国民党的文章编成一本小书,叫《人权论集》。在该书序言中,胡适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当时国民党刚上台不久,它以革命党自居而不准人家批评,谁要批评它就是“反动”和“反革命”,这也正是当时扣向胡适头上的两顶帽子。胡适当时也是在上海的一所大学教书,而且是这所学校(中国公学)的校长。因为批评国民党,他被当局行文警告过,他的朋友罗隆基更被警察抓到局子里去关押过。胡、罗因批评而蒙此遭遇,只能说明这个政府不是民选政府。

大学生如果有时间,不妨读读胡适。胡适论著充斥着丰富的公民课的内容。凡是读过胡适的人,便自然明白公民何以有权批评政府。毕竟,政府并非神圣,它是由作为公民的人充任。如果人会犯错,政府也有可能,那么,它为什么不可以批评呢。这里强调胡适,是从这两个学生的表现看,她们未必缺乏公民课,而是缺乏胡适意义上的公民教育。毕竟我们的国民教育,有公民课的课程,这两位学生应当在课堂上接触过。不仅如此,就是国民政府时代,公民课也是部颁课程之一。但,问题在于这个公民教材是如何编写的。如果学生上过公民课,还认为政府不能批评,这个课至少就很不成功。

回望历史,公民教育的不成功有着深远的世纪背景。还是在新文化运动时代,《新青年》上有一则《美国公民学》的广告,曰:“是书为美国学校通用课本。首述公民之初步,次述公民与政府之关系,次述公民于经济上之义务,次述公民与社会之关系,次述公民与国际之关系……”这其实是一份公民学大纲,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公民与政府之关系,所以它位居诸关系之首。但,遗憾在于《新青年》中途转向,由美英而苏俄。后来的国民政府又“以俄为师”,诸凡政府一切,俱受苏俄影响。以致公民课的内容,是苏俄体例而非美英体例。比如,1928年由中华民国大学院审定的《高级公民课本》,开篇第一就是“打到帝国主义”,这不是公民课,而是苏俄式的政治课。又如193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小学校高年级《公民教科书》(第四册),它的目录分别是“以党治国、建国大纲、五权宪法……”,这依然不是公民课,而是政治课,是当局对学生进行的党化教育,但却批了公民课的外衣。这样的教育灌输之后,如果有学生指着胡适的鼻子说“你反动”,当不足为奇。

殷鉴不远,正在夏后之世。受苏俄影响,一个世纪以来,公民课往往变成了一面倒的政治课。这样的课,不会有公民与政府之关系,有的只是在政治面前,公民对它的服从和义务。这样的公民课袭其形而遗其神,与真正的公民教育适得其反。作为一种世纪症候,现在是需要让它成为历史的时候了。最后,我愿给大学生一个建议:公民课,就从读胡适开始;读胡适,就从他的《人权论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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