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民出版社新近出版的《20世纪中国社会科学•宗教学卷》值得一读。其所以值得一读,不仅在于它比较忠实地记录了“二十世纪中国宗教学的发展历程”和“二十世纪中国宗教学各学科的发展及主要成就”,而且也集中地暴露了我国宗教学研究方面的某些硬伤。这就是:长期以来,我国宗教学界从根本上缺乏宗教学意识。
如所周知,宗教研究和神学研究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国外都业已有了悠久的历史,然而,宗教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人文学科,其出现则是一件非常晚近的事情。如果从麦克斯•缪勒创立宗教学之日算起,至今也不过一百三十多年的历史。面对这样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我们不能不思考,宗教学既然是也是关于宗教的学问,则它究竟在什么意义上区别于传统的宗教研究和神学研究,它究竟凭借什么而被人称作新兴学科?而我们所说的宗教学意识,从根本上讲,所指称的也就是对存在于宗教学这门新兴的人文学科与传统宗教研究和神学研究之间的差异性的认识。显然,这样一种认识或意识对于我们的宗教学研究是一桩至关紧要的事情。因为我们倘若缺乏这种认识,我们就根本不可能对宗教学学科的特殊规定性有清醒的认识,不可能从思想上划清宗教学研究与传统宗教研究和神学研究的界限,从而非但不能够沿着宗教学的道路向前迈进,反而会因此而回到传统宗教研究和神学研究的老路上去。
按照宗教学的概念,宗教学理应成为一门关于宗教普遍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概念的系统。据此,宗教学的二级学科理应为宗教学原理、宗教史学、比较宗教学、宗教现象学、宗教社会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地理学、宗教心理学、宗教现象学、宗教伦理学等分支学科(参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西方宗教学研究导引》及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人•社会•宗教》等著作)。应该说,一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在翻译和介绍国外学者的相关成就方面是下了大功夫的,是作出了巨大成就的。可以说,如果没有这样一类工作,宗教学这样一门新兴人文学科能否受到国人的认可,恐怕至今还是一件两可的事情。然而,我们很难说在宗教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方面取得了什么令国际宗教学界刮目相看的成果。我们甚至还不能说我国大多数宗教学研究者已经把自己的精力真正集中到了宗教学研究领域中了。“旁骛”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大多数宗教学研究者的一个通病。很显然,正是这样一种状况,才使得《20世纪中国社会科学•宗教学卷》的作者在概述“20世纪中国宗教学各学科的发展及主要成就”时不能不开列出如下的成绩单:“宗教学原理与各种分支学科及宗教通史研究”,“佛教研究”、“道教研究”、“基督宗教研究”、“伊斯兰教研究”和“其他宗教研究”。应该说,这两个清单的差异是非常大的,而这样一种差异是很能说明一些问题的。至少它们说明宗教学意识尚未在我国宗教学界真正扎下根来。
为要树立宗教学意识,真正依照“真的宗教学概念”开展宗教学研究,除了克服我国思想史上历来居支配地位的“负”的“就事论理”的思维模式(冯友兰语)外,进一步领悟宗教学概念的基本内涵,把握宗教学研究区别于传统宗教研究和神学研究的本质特征,真正“回到事情本身”,无疑也是一件需要我国宗教学界认真对待的大问题。
本期发表的4篇论文从不同层面探讨了树立宗教学意识、明确宗教学概念对于推进我国宗教学研究的重大意义。 其中,也涉及到我们在有关问题上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如我们尝试着提出了宗教本质的三层次说(宗教要素,宗教特殊本质,宗教普遍本质)以及宗教对话的层次性和现实途径等看法。所有这些都只在于抛砖引玉。希望我们提出和讨论的问题能够引起我国宗教学界同仁的注意,以期为我国宗教学事业的腾飞稍尽绵薄。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4期“宗教学研究”专栏“主持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