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伊举:对“道”的哲学解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68 次 更新时间:2008-10-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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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伊举  

提要:“道”是道家、道教的理论和思想中最基本最核心的观念,由它演变出道家和道教庞杂的思想体系和信仰体系。本文主要是对道家、道教的主导思想,即老庄的思想进行哲学认识,同时也涉及道教的一些观念。哲学有众多的学派,有各自的认识方法和角度,本文是以主流哲学,即从理性哲学的角度来观察、解读道家、道教的核心观念——“道”。

关键词:“道”,道家、道教、哲学

一、“道”的逻辑地位

“道”为何物?在道家、道教的著作中从来没有作定义性的规定,而是以种种比喻来说明它存在于万物之先,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又在万物之中,决定着万物的发展变化等等。总之,有不可知的先验性,又有可以去认识去追寻的现实性。既便如此,老子也只能说:“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德经》第25章)

“道”这一至上的充满玄意的观念,可以向两个方向演化。它向信仰方面演化,就向宗教发展,变为超验的观念。然而作为宗教,它的最高信仰,无论具有多强的超验性,是不能以纯观念形态成立的。基督教的上帝,也是超验的至上的观念,但它是以一定形象的方式成立。因此,宗教要把观念变为信仰对象,就必须让普遍性表现为具体性、超验性或抽象性要表现为形象性,就如佛教中的观世音是大慈大悲这一普遍性、超验性观念以一个成年美丽的女性形象来表现一样。然而普遍性、超验性的观念与具体性、形象性的结合不可能出现在生活现实中,只能出现在神话中,尤其是宗教的信仰对象上。所以宗教的信仰对象都是超凡的神。

“道”向宗教化方面演变,取得了超验的性质,成为道教的最高信仰对象,其地位和意义和其它宗教的上帝、真主、梵一样。但道教的最高神不是单一神,而是“三清三尊”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宝灵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太上老君)。“道”显示为三个神,表现了道教的最高信仰中有三种超验境界的互补关系,这与“道”作为最高哲学理念的情况相似的。

“道”作为思辩对象则向哲学化方面演化,成为道家思想体系中的最高范畴,具有理念的地位,其作用和意义相近于理性哲学中的“绝对精神”(黑格尔)或“先天理念”(康德)。理念或绝对精神是这类哲学的最高观念,是最具普遍性的绝对存在。在主流哲学中,“存在”是对万物的一切内容和形式抽象后的同一性,不能再抽象了。因此,作为理念的“道”,体现的也是普遍的同一,贯穿于一切形式的存在物,所有事物都失去形式和内容了,它仍存在,所以是绝对的存在。然而,作为创世论、发生说,“道”又如道教的最高信仰一样是三合一:它是存在之母、存在形态、存在变化的动力和法则。《淮南子·原道训》说:“夫道者,覆天载地,廊四方,折八极”也表明处于最高理念的“道”是有结构、功能和内容的,这和主流哲学中的“绝对精神”、“先天理念”有别的。同时,作为思辩对象,对“道”还可追问其成立的依据。“道法自然”表明了“道”还是有条件性的,以现实的自然为依据才能成立,它是既绝对又相对的最普遍性的存在,这又与主流哲学中无条件存在的无源头的“绝对精神”、“先天理念”不同的。

这样,我们对“道”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它在道学的思想体系中,不仅是核心概念和范畴,而且还是最高理念,是万物存在、变化和发展的依据。至于“道”是否可以被实证,这在哲学逻辑上不是问题,因为万物的创造者不必证明其实体性,只要它能站在逻辑的起点上进行演绎,其本体性就成立,实体性仅是它的创造物的属性。

第二,“道”这一观念是由“自然”,即以万物的如此这样的状况为依据的,这可以说此观念仍来于种种具体的抽象。这样成立的“道”又从抽象到具体演化,使万物获得从普遍到个别、从共性到个性的属性。这样的往返在用语上是不同的。“道”从具体到抽象是隐形的,用语多是“法”、“化”,如“人法地,地法天”,“精化气,气化神”等。而从抽象到具体则是显形的,用语多是经验性的如“三生万物”。不管是隐形还是显形,从哲学逻辑上看,是一个大循环的思辩,而从本体论、发生说来论,则是由最高理念演化的存在体系。

第三,“道”打开了时空后才有阴阳对立和变化,在逻辑起点上它没有对立面,既非阴又非阳。哲学上关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不是“道”的第一问题,第一问题是这关系何来,对立的两极关系何来。“道”提出了经验之上的问题、思维边界之外的问题,它事实上扩大了存在的范围,其中包括了常识和经验难以把握的未知的、不可知的和“无”的存在。这可以使“道”成为信仰对象,向宗教转化的依据,也能作为思辩扩张的平台。“道”的观念作为道教信仰体系的主要思想来源,有内在根源。

二、“有”与“无”——“道”最基本的存在形态

道家对“有”和“无”的关系以及它们与“道”的关系的说法并不一致。有时说“道生一”,有时说“道生无”、“无生有”,有时又说它们是同生共存的,如“无名”和“有名”、“无常”和“有常”的关系是平行的对应的。在前面我们把“一”看作是“道”演化的逻辑起点,在这点上“道”就是一。这样“一生二”即“道”演化为最初的两个形态,这就是“有”和“无”。

道家和研究者对何为二是各有所指。如《淮南子》把一归为道,二是阴阳。然而阴阳之说不限于道家道教,而是中国传统思想观察事物变化及其关系时通用的说法,并不是道家独特确定的。同时它也不属于存在形态,而是事物的普遍属性和法则,贯穿于所有存在形态的演变中。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用“正负”、“虚实”等概念来代替阴阳关系,但很难用其它概念来替代“有、无”,所以“道”的最初存在形态是“有”和“无”。

在主流哲学中,“有”和“无”在逻辑论中是从“有”中推演出“无”,而在存在论上它们则是并列互存的。黑格尔说:“有之为有并非固定之物,亦非究竟至极之物,而乃是有矛盾性,要过渡到它的对方的。‘有’之对方,亦就其直接性而言,即是‘无’”(《小逻辑》第86节)。而道学中的“有”和“无”虽然也是共存的,但“道”的逻辑则是从“无”推演出“有”。在本体关系上,它们是并列的一对,一个是天地之始,另一个当作万物之母。另外,在传统的主流哲学中,“无”在往后的思辩中已逐渐消失,甚至找不到影子,思辩的继续是“有”的演进,比如从纯有演化就进入更为具体的质、量、度的范畴。而在“道”的哲学思辩中,“无”的影子不仅没有消失,而且获得了多样意义。它是“有”的对应,是随“有”而存;就它独立而言,许多纯心录的活动可以纳入“无”的范围;更为重要的是,按逻辑的顺向发展,展开的是“有”的多样,是“有为”,朝逆向发展,从多样的“有”向简单的“有”接近,则是“无”的展示,称作“无为”。“无”在道士们的修炼中,是一种去形去象的过程,追求无象无形的存在,达到无生无死的境界。在政治上还表现为“无为而治”的主张。总之,道家道教对“无”的重视,对“无为”的追求是其重大的特征。

三、“物、生、神”与万物——具体存在的三大范畴与存在的边际概念。

传统的主流哲学将“有”和“无”构成一个对立的统一体,经过辩证运动将统一体转化为具有确定性和否定性的有,即限有。这限有的演化仍是概念性的质、量、度,不是具体的现象或事物。道家和道教没有久留在纯思想形式和概念中,在二生三这个阶段上让“道”的逻辑演化较为具体了。在三这个层面,道家和道教有多种表达。《淮南子》对三的具体规定是阳气、阴气、和气。《太平经》则说:“元气恍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阴而成地,名为二也;因上天下地,阴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太平经合校》第305页)这样,三这个层面就由天、地、人来表达。现代还有学者把二生三解读为从阴阳中生出物质、能量和信息。上述种种说法的不足在于,有的不能概括所有的存在形态,有的是用现代科学知识去附会。如果从主流哲学的视角来看,能量和信息不能与物质平列,因哲学意义的物质已涵盖了它们,但可以把三这个层面用“物、生、神”这三大范畴来表达。它们可以概括所有的存在形态,在宗教实践中,还可进一步具体为物界、生界、神界这三界。

道家、道教谈到过许多具体的物件、物体,从神圣的天地自然到卑微的瓦罆,并在它们的种种功能和物性中发觉“道”的存在。“物”是对一切自然的和人造的物体、物件、物质加以抽象的概念。因它概括的对象广并且意义重大,它是很重要的概念,具有“道”的哲学范畴的性质。

“生”是对生命、活体、生殖、生态的抽象,在“道”哲学中也有范畴的性质。这里提出“生”这一范畴,是对传统哲学长期以来对“生”的忽略,只专注于物质与精神、思维与存在的两面关系的超越。这也是因道家道教非常器重生命、身体、自然生态这一特色而特有的哲学范畴。

“神”是对精神、鬼神、神仙、神迹的抽象。道家道教对“神”的各种现象和形态的描述或论证很多,并且把得道成仙或创立神迹当作可以进行的目标,所以“神”也应当作重要范畴成立。

在“物”、“生”、“神”的关系中,“物”在逻辑上应先于“生”、“神”而成立。事实上在道家的思想中,“物”不只是原初的具体的存在形态,并且还表示为一切客观存在,从而把“生”和“神”也纳进“物”的范围。这样,最初的本体性关系是“道物”二元关系,如像“三生万物”就没有分离出“生”和“神”。然而在道学和道教思想的发展中,对生命、身体的意义和价值的器重,对长生、求仙的追求,使得“生”和“神”有了概念性的独立,并形成了“生”与“物”、“神”与“物”、“生”与“神”多层二元关系。

“物”、“生”、“神”与“道”的关系,是“道”对“物”“生”“神”的决定性和超越性,即在它们之上,又在它们之中。同时“道”是通过“物”、“生”、“神”的出现,才进一层的展开了自己的具体性和丰富性。一切的存在形态都能在这三大范畴中得到规定。康德曾将概念范畴看作是知性的先天形式,通过它们把杂多的感性知觉整合为知识。“物”、“生”、“神”这三大范畴也可以说把杂多的客观事物整合为有条理性的三大存在形态,从这条理性和形态间的互动中显示出了存在之母、存在形态、存在变化和动力的“道”。

在“物”、“生”、“神”的关系中,存在着两大最重要的关系。首先它们存在着既差别又同一的关系。差别在于它们的形态不同,造成这种形态的内在机理不同。它们的同一性在于,它们都是“道”的展示,并服从于“道”的演变逻辑。

由于有既差别又同一的关系,又产生了它第二项重要关系:相互转化的关系。差别是发生转化的决先条件,同一是转化的可能或依据。这种可相互转化的关系,成为道家和道教发展其理论,进行修持修炼、丹道丹术的重要根据。

“道”在二生三这个演进阶段,按我们的哲学解读,把三化为“物”、“生”、“神”这三大范畴,那么道家所说的“三生万物”,在我们的解读里就是从“物”、“生”、“神”演化为万物。万物是对所有存在的概括,是总合关系而不是抽象。总合关系也是全面的集合关系,没有范畴意义,不具有思维或思想形式的功用,但可以说是对一切存在的总合的概念性表述。

“道”的演进到了“万物”这一层面,基本结束了纯抽象的逻辑运转,而进入了现象界。在现象界,“道”隐在各现象之中,并以规律、法则推动现实运转。在这个领域,“道”的理论可以分化为专项专业的理论,如“道”的政治理论、社会思想、自然观、伦理学等等,以这些理论去解答千姿万别的宇宙天地、自然生态、社会人生、国家政治和人的身心神问题,进而又使“道”本身成为人们认识的对象和崇拜的对象。

四、“道”演化的思辩法则

前面是从哲学逻辑和本体论的角度对“道”进行了简单解读。至于“道”在它的演变中有什么法则或规律可寻求还未讨论。本节试来归纳的一下“道”的法则。

(1)对极互动的法则

事物的内部和它的外部关系有对极关系性并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形成新形态新事务。对极性应看作是“道”的最简单最普遍的属性,也是思辩的第一展开。“道”本是最高理念和至高信仰,当它展开第一演变“一生二”时,已表明无直接形式的“道”已因“二”的出现有了形态和内部差别,这存在形态是“有、无”,这形态差别在于有了“阴阳”两性的对极关系。“阴阳”是事物最普遍的法则,“负阴抱阳”可以说是普遍法则性的命题。老子以“反也者,道之动也”来表达了这一对极互动的法则。(《道德经》第41章)

对极又互动的法则在道家道教的修身养性、修持丹道中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比如“物、生、神”这三大范畴,存在着“物”与“生”、“生”与“神”、“神”与“物”,以及它们与“道”的对立互动性。道士们炼金丹追求长生,这从现代科学技术的观点来看是不可信的,但从哲学上看有它的意义。这就是“物”和“生”可以互动和转化,炼丹是求“物”的精华,精华之“物”可以转化为生命力,获得长生。而“生”经过修炼可以转化为“神”,因此凡具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在修炼之后可以转化为这样的神那样的仙。两极对立、“阴”“阳”互动不仅是道家道教的思想,也存在于多种学说中,存在于我们的生活经验中,所以“道”的这一法则人们很容易领会。

(2)虚化求真得道法则

这个法则也可叫作逆行法则或“日损”法则。“日损”是从老子的“为道日损”的名言中拾出的。

按“道”的自然演化应是以单一走向万物,与我们的经验和自然史大致相合。然而这一演化是在相当相当长的时间中进行的,任何一个现实的有认识客体和自我需求的主体,皆不可能在生命期内跟随“道”的整个演化过程。于是道家和道教给我们开辟了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悠悠漫长的时光不是成功得“道”的决定性因素,诚心和按法则修炼才是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它使修炼者在有生之时限内可以达到现实世界要经历漫长时间的演化才能体现的“道”。换句话说。“道”是经过不知多少万年才演化到修炼者身处的现实世界,而进行得法的修炼,修炼者就可以在有生之年得道成仙。这个得“道”的世界就是修炼世界。

虚化求真大致是指修炼者要经过虚已、虚身、虚天,让自己在修炼世界中从复杂逐渐进入单一,使自我与自然演化的方向作逆向运行,由此接近和达到自然演化的源头,从而得“道”。老子说“为道日损”基本上也就如此,它要求我们逐渐排除自我的各种欲望和杂念,使自我向最纯真的状态接近,从而得“道”,即所谓“损之又损,以至无为”(《道德经》第48章)。庄子说:“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在宥》)又借颜回之嘴说:“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道。”(《大宗师》)这也是虚已虚身。在流传千年的丹道中,也体现出虚化求真、虚化得“道”的法则,尤其在修内丹功上,在“物、生、神”的关系中,像外丹那样是促成“物”向“生”和“神”转化,是逆向修炼,即将“物”(丹家又称之为形)向“生”(在丹家那里被称为气)转化,再向虚无转化,才能得“道”。这种认识的依据是,既然“道”是发展变化的起点,那么顺着这发展变化而行则生万物也生人,那么逆向进行则成仙得“道”。这也是为何在道家的许多言论中,有诸如“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道德经》第3章)之类似乎贬低人的精神,主张倒退的言论。

一切现实事物皆有形有实,当把一切事物和自我虚化后,就会失去具体性,从而失去差别性,达到只留下“有、无”这最一般的存在形态的概念。这有些相似于抽象,但又比抽象多点玄意。抽象是理性认识的方法,不是变化法则;虚化是追求转化的修炼方法,也是逆向得“道”的法则,它能导致道书上所说的那种神奇:“形化精、精化气、气化神、神化虚,此所谓逆来成仙、成佛”。(《性命圭旨·顺逆三关说》)

这逆向求真得“道”的过程必须在修炼世界中进行,在主观世界中展开,而不能在自然界的运行中在实际生活中进行。为此,创立或意念一个修炼世界,才有可能依自然的规律或法则去逆行,否则,不仅得不到“道”,而且是对抗自然法则的背“道”行为,肯定要遭失败。

(3)目的性与自发性的统一——顺应法则

万物在演化中对应着两种关系:与“道”的关系和与人的关系。万物的任何变化都是“道”的展示,“道”规范它们的目的,“道”本身则在根本上是万物的目的。然而,万物对人而言,它们是人的意识对象,具有客观性。它表现出的变化并不来自于人的目的,在人的视角中,它们的变化来于它们自身的机理,是自发的。这就出现了人的目的与万物的自发性的关系问题。

人与万物不同,在万物中,人是最具有主体性的存在物。这一特性使它从万物中独立出来,与万物构成为主客关系。人的意识、目的性,使自己从万物中独立出来,这又出现人的目的性与“道”的目的性的关系问题。

显然,人的目的不等于“道”的目的,如果人的目的与“道”的目的冲突,人的目的显得狂妄,那就是背“道”,会遭到惩罚,表现为大自然的报复或个人、社会、国家的种种灾祸。因此,又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人的目的要怎样才不背“道”而是合“道”呢?

“道”不是什么物件或一门什么学问,能经过艰苦奋斗、刻苦学习可以去获得去占有的。“道”在万物之上又在万物之中,万物的千差万别和千变万化就是“道”的显示。这些变化在人和万物的关系中表现为物的自发性,而这种自发性在万物与道的关系中又正是“道”的目的性,因此,如果人的目的性能与这些自发性合拍,那就是合“道”。

人的目的怎样与万物的自发性合拍?这就是人不能让自己的目的狂妄,而是要顺应万物的发展和变化,尽可能减少对万物的干与,避免对万物表示“必须这样”、“应该那样”的作为,从而达到与万物在“道”的轨道上合一。

如果说,虚化逆行去得“道”,那只是极少数修炼者才能干的事的话,那么,顺应万物的发展变化,在道家道教看来,是一般人都能实践的重道、得道的宽阔大道。顺应万物,才能让人与万物合为一个关系和谐的道家道教所言的“自然”,即“道法自然”意义中的“自然”。

(4)循环法则

庄子谈“道”时曾说“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大宗师》),这很容易被理解为它是无头无尾的无限序列。然而,我们发现,这种不知其始和终的无限是在一个大循环中表现的,并且始和终都归于“道”。

在范畴间、在事物上,“道”通过阴阳异性使处于相互关系中的范畴或事物有了对极性,对极双方存在有相互转化的法则。这一法则还表现为当事物的性质走到极点又会出现“物极必反”的规律。老子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是者不彰”(《道德经》第24章)说的就是这个规律。“对极转化”、“物极必反”已有循环性了,不过还只是尚无多环节作为过渡的直接演进。

如果对极关系在演化过程中,有中间环节传递变化,最后又返回到变化的起点或前面的某环节中,这就出现了循环。这种循环不是无限又无界的序列,也不是有限有界直线内的性质或位置互换,而是有界无限的环状循环。老子谈到这种循环往复是:“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第16章)此情况,我们在气候、天文变化中,动植物生死繁衍中都可看到,是经验中的事实。

然而,有些循环我们不能在经验中找到,尤其是“道”的大循环。这就要应用思辩去将它构建并表达出来。“道”的大循环是以“道”为起点,由它演变出万物。但如果追问“道”又是从那里来的,或它是依据什么而为“道”的?老子说他不知,但另一方面他又说“道法自然”,那么“自然”就更根本了。对“自然”又可以追问,有各种答法,但都不会否认“自然”的现实性。这样一来“道”就来自于现实世界,是人和万物及其关系的整合。于是大循环就出现了,“道”是这个循环的起点又是它的终点,它的演化的无限性,是由大循环来体现的。

“道”的循环论有特殊意义。它虽在某些部分有先验性,即不来自于经验,但它拒绝了对彼岸世界的设定。所以在道家的理论中,最难看到对上帝、灵魂的专门讨论。即使是道教,它作为宗教必须有自己信仰的神和仙,但这些神仙最重要的主神大多是对现实有过的人物的神化,或是对自然和社会某些现象或功能的神化和人格化,彼岸性和验超性不如其它三大宗教强。所以,有人把道教称为自然宗教,说它很看重现实,对于彼岸和来世的重视不如其它三大教,是有道理的。

五、结束语

这些年来,学界对“道”的研究,有相当的深入和扩大,不再只限于历史的资源发掘和整理上,而深入和扩大到道教的生态理论,道家和道教的哲学等方面。对“道”哲学的研究已发表了不少论文和专著,比如卢国龙的大部头著作《道教哲学》就是代表。

然而,要研究和凸显“道”的哲学,有必要将“道”的理论哲学化。这就需要以现代哲学的形式将“道”的理论加以疏理,分列出“道”的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等等,并从这理论中提炼出基本范畴和概念,根据“道”的思想构成理论体系。作这样的工作并不妨碍传统的“道”文化以原生态继续流传,但可以深化和扩大对“道”的研究,打破长期只停留在注释、考证、版本研究的范围。这一工作尽管已在开展,但迄今成果不算大。

必须承认,道家道教的典著虽然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能归入哲学门类的专著,但这些典著却包含有丰富的哲学思想。如果它没有丰富的哲学思想,我们对它的哲学解读就会对不到路,不能从它那里演绎出前面表达出的“道”的种种范畴和法则。不过学界在对“道”的哲学化中遭遇的艰难,恐怕不只是我们学者的哲学水平问题,一定还有“道”的理论本身的问题。

首先,中国的古代思想,多是用比喻、类比、故事来表达,有人称为具象思维,即带有具体性和形象性思维,而不是抽去具体和形式,进行概念把握、概念表达。道家道教也是如此,最具有抽象性的“有、无”也要在很多道书中化为阴气、阳气、玄气、元气等等。总之,对“道”的理论的发展,不是走向概念化,而是进一步的具象化。这样,如若当今对“道”的理论要按现代哲学的范式去加以抽象化、概念化,就缺乏过渡性的向概念化方向发展的阶段衔接,勉强提出的范畴和概念就与两千多年来不断具象的“道”的理论反差很大,失去了“道”的那种说不明、道不清,玄之又玄的色彩。

其次,就“道”的思想而言,虽然谈到了一到万物的顺向演化,但更多强调的是通过逆向进行务虚、无为、修炼等等,在返朴归真中得“道”。这些言说,是明显的主张倒退、复古和超脱现实,这对于少许人来说可行,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行不通。虽然“道”的理论从总体上说是理性产物,但它在对“道”的追求上又要求淡化理性,这使得“道学”在它的发展中很难形成有科学形态的各门学问,如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和有自己独特形式和概念的纯哲学。

“道”的理论向宗教方向转化却比较顺利。务虚、超脱、玄境能为信仰神仙、神迹的宗教所接受。到了东汉,“道”已成为道教信仰的核心观念,老子作为神成为这一观念的化身。在以后的岁月中,道教成为影响中国人的精神的一支重要力量。而向理性化方面发展的道学却停滞不前,在秦汉以后,没有产生有重大影响的颠峰式的道学人物,其理论高峰仍停留在老庄时代。这也是为什么“道”的观念和文化,在这两千年中,多是在道教的道袍下继承和发展。不过,到明清时,道教也开始衰落了。除了失去官方的扶持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道教走向衰落有一个各宗教都面临的大时代原因。近三四百年来,现代理性进入全盛时期,最初对宗教束缚的反抗、解脱走向理性至上,科学万能的阶段。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力量,在人类许多生活领域中凯歌高奏,让宗教感受到很大的压力,出现了退缩失落的情况。道教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上,其处境也不例外。

然而,道教衰落还有自身的问题。

如前所述,道教对于彼岸的崇拜并不强烈,是一个比较着重现实的宗教。但它的各种追求现实需要的方式又是很不现实的,比如用于长生的种种丹法在实践上经不起考验,并没有真正解决那位可确认的人的长生。两千年来的种种丹法多如牛毛,也耗去了中国一大批道士、修炼者的心血,可是对人类健康保命的贡献远远当不了现代医学的种种发明。至于修炼成仙,更是没有普遍性,两千年来的中国人生生死死不知有多少亿,可又有几个真正成仙呢?由于彼岸信仰薄弱,不能像其它大教,在现代理性的挑战下,在科学技术不断显示威力的情况下,以彼岸信仰作为自己不再退缩的领域。道教的衰落原因,就自身讲就在于它作为宗教,没有一个比较纯粹的超验的信仰领域来为它的生存和发展作支撑,尤其在理性和科学发达的时代,它的各种为满足现实需要而生的道术道法都显得荒谬。

道教的出路何在?只靠国家的扶持最终只能作为显示中国“道”文化的一个道具。道教的出路,只能由它自己通过改革去更新。如果有一天道教通过改革,补全和完善了信仰体系,把与现实世界不相容的神灵赶出自然或迁到与现实不太冲突的境界,使信仰能上升一步,表现得更为纯粹、更有纯精神性,脱去民族外衣而成为超民族的宗教。到那时,我们可以说中国的道教变成了世界的道教,“旧约道教”已被“新约道教”更新了。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大胆的猜想。

“道”的思想是中国古老的流传悠久的传统思想,两千多年来,它在传统文化中,尤其在道教的发展中又演变出这样那样的观念和信仰。由于受历史条件、科技和人文精神的发展水平的局限,这些观念和信仰有不少经不起实践检验和科学的追问。然而我们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解读“道”及有关的观念,而不是从现代科学技术的角度来验证它。我们认为,“道”的演绎出的很多思想观念仍然是可以借用的,可以启迪我们思维和纠正我们的一些偏激思想、极端行为。有的思想观念不合符今天的科学认识,可它在哲学上却仍有存在的合理性,能促进和丰富哲学思辩。可能还有些既不符合当今的科学认识,又在哲学上得不到合理性的论证,但它仍然是中国古老精神的一部分,有历史的合理性,也是我们应认真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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