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兴:努力回归本是“善业”的政治学

——有感于《政治学新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87 次 更新时间:2008-10-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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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兴 (进入专栏)  

历史思想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在其巨著《西方的没落》中表达了这样一个基本思想:“政治是一种可能性”。这一基本思想传达出了丰富的政治内涵:政治是一个过程,并且是一个未完成、待完成和需要不断去完成的过程。在这个不断生成塑造的过程中,政治也可能把自己成就为文明,也可能把自己堕落为野蛮;也可能不断进步与前进,也可能一直停滞或倒退。这些不同的可能性均来源于人对它的定位与经营。定位和经营政治,当然属于实践活动,但却更需要理论上的引导和规训,由是产生政治学。

政治学是一门古老而年青的科学,它萌生于柏拉图,通过亚里士多德的努力而独立诞生,并由此确立起它的努力方向;政治学,是引导和规训政治成为善业、建立优良政体和良序社会的一门实践科学,其前提是把公民培养成既有治理(包括治理城邦和人)能力又有接受治理的能力的政治主体、政治主人。这是政治学得以存在的一般理由和根本前提。

然而,由于其深厚的专制政治传统的生命顽强桎酷,中国的政治学研究起步很晚,而且一直停滞于权力(即阶级主义、党派主义)政治层面做文章,政治理论研究几乎是忽视、淡忘了政治学存在的一般理由和根本目标。所幸的是,政治作为一种可能性,始终为政治学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性:社会的存在发展必然要求政治朝着善业的方向前进,因而它也必然鼓动政治学突破权力政治学的模式而朝着一般政治学的方向开辟回归自己的道路。只有在这种视域下,我们才能真正感受和体悟到刘吉发教授所著的《政治学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出版)之特殊价值与实在的意义。

刘吉发教授将自己的政治学新著名之为对政治学的“新论”,这标明此著的全部特点均出在这个“新”字上。然而,在阅读此著的时候,对其“新”的期望定位,必须建立在与《政治学新论》(简称《新论》)出版之前的那些政治学理论相比较而论这一基础上。如前所述,在此之前的政治学理论,都属于权力政治学范畴,因为这些政治学理论的基本思路,大都沿着“(阶级与革命)――国家――政权――政府――政党――政治管理(决策)――政治参与――政治文化――政治发展――国际政治”模式而展开,即或有出新,也是大同小异。而刘吉发教授所著之《新论》,却是从一般政治学入手,对政治的一般问题予以理性考察。因而《新论》展开了一条新路,即沿着“政治定位――政治存在――政治意识――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方向展开。这一思路展开所遵循的是人类政治生成及其发展的自身逻辑,对此廉永杰先生的评价至为中肯:“该书在宏观分析‘政治定位’的基础上,以‘政治存在’为切入点,经过‘政治意识’、‘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的逻辑推演,最后归结于‘政治发展’的理性形态,打破了以往政治学研究注重以阶级为中心进行谋篇布局的历史局限,从而使该书形成了体系新颖、逻辑严谨的理论特色。”(见《新论》“序”,P3。以下凡引此书内容均只标明页码)

《新论》之所以不以“阶级”为中心,而是以人类政治的发生为起步,以政治存在和政治意识的互动为轴线,以政治制度的演变和政治行为的向前为敞开之两翼形态,以政治的时代性发展为主导方向,其目的是努力探讨人类政治的一般规律。《新论》之所以要突破权力政治的框架,另辟新路探究人类政治的一般规律,在于作者对政治本身秉持这样一个朴素的人本理念:从发生学角度讲,“政治”这个概念的原初含义,不是经济,也不是斗争和阶级关系,更不是指涉权力与暴力,而是人生而俱有的求群、适群、合群的生命本性的生存论释放;“政治”概念的首要含义是平等存在中的生存论协作、合作、互助。因而,“政治”概念是关于组织与结构的概念,是关于契约与整体的概念,也是关于共生与互生的概念。政治所追求的目标不是滋生斗争与暴力,也不是强化阶级和政党,而是追求自由:政治就是为自由而产生而存在,因为当个人在其生存进程中遭遇到种种负累不能完全地由个人承担而必须求助于他者之力才能消解时,政治就产生了。政治产生于个人存在之向生存领域展开的无能为力,并努力为消解其无能为力而开辟新的存在之境的行动需要与借助方式。这种借助方式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愿望,而是所有个体的生存需要对行动的展开式。根本上讲,政治就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意愿、需要与渴望的表达式,也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给予力量的实现式:政治是所有个体的人向他者借力而求生、谋生和创生的基本手段,是人与人从个体走向整体、从自助走向互助、从孤立劳动走向群体工作的必然方式,它是平等的、整体的、契约的,是(其生存力量相)共生的和互生的;政治的自身目标,就是帮助个体的人在群体的协作、合作与互助中实现平等之自由。因而,政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是公民;国家、政府、政党,仅仅是政治的载体,亦是政治实现自身存在价值与意义的展开手段和服务工具。

对于一门学科来讲,其理论构建所能够实现的新颖而严谨的逻辑进路与整体框架之深层表达,恰恰是深邃的学科理念和独特的思想智慧。从这个角度看,《新论》之“新”,主要还不在于它的形式结构新、逻辑框架新,以及由此所组织起来的内容新;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作者对人类政治规律探索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创发性的慎思独见。

这种慎思独见首先表现在《新论》把政治理论纳入政治学视野,使其构成政治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前提性条件。将政治理论纳入“政治定位”的范畴予以理性的审查,其意非常明朗:政治作为一种可能性,要能够成为“帮助个体的人在群体的协作、合作与互助中实现平等之自由”,则需要理性智慧的指导与规训;而要实现此,只有借助于政治理论的探索与发展。费尔巴哈曾经说过:作为起源,实践优先于理论,但当实践发展到理论的水平时,理论就优先于实践。所以,从根本上讲,没有理论指导与规训的实践,始终是盲目的;没有理论指导和规训的政治,只能是野性的甚至是野蛮的政治。这是《新论》之把政治理论纳入“政治定位”之构成内容而予以率先考察的深层考虑。

《新论》的这种慎思独见,还体现在它第一个把“政治思维”纳入政治学视野,并使之构成“政治定位”的又一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新论》对政治思维的独特审查。它认为,政治思维的本质规定是利益思维,政治思维的展开形态是战略思维。仅前者论,政治思维本质的利益化,恰恰在于人是生命存在者,生命的存在和继续存在,必须资源的滋养。人的这一存在现实表明人是需要的存在者,人类社会的一切利益形态都起源于人的需要:利益生发出人求群、适群、合群的要求,利益也产生了政治。政治是利益需要的产物,政治本身是人类利益、人生利益的具体形式。所以,“利益思维是利益活动的逻辑内化。在利益思维中,利益既是思维的起点,又是思维的归宿,它表征了利益是推动政治主体进行政治实践活动的根本动力。”(P43)由此利益思维,最为真实地表征出利益与政治之间的本质关联:利益,既是政治生活的基础,也是政治关系的核心,更是政治实践的最终原因和终极动力。所以,“政治主体的政治思维必然以利益为思维的逻辑指向,利益思维成为政治思维的逻辑起点。”(P46)

利益思维是政治思维的逻辑起点和本质规定,由此本质规定,政治作为任何一种可能性展开,都不可能是无私的。对政治来讲,最根本的问题不是私与无私的问题,而是私的限度问题。在政治领域,对私的限度所涉及的根本问题,恰恰是权利与权力的对峙与统一问题。这是政治学的核心,而这个核心恰恰是以利益思维为基石的。

《新论》对人类政治的一般审查与检讨,其新颖的思想还体现在许多方面。比如对政治主体的考察,将公民纳入其范畴,而构成其政治的“个体主体”。又比如把权力与权利纳入政治关系之中来考察,并揭示出实际的政治关系构成,不过是权力与权利的对峙与统一:这种对峙源于权利的自我完整本性和权力的自我扩张本性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统一又源于权利与权力的相互限度与监约。再比如对民主的探讨,指出民主之于人类政治文明来讲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主义开创了一种政治民主形态,虽然它不是全面的、完整的民主形态,但它对人类民主朝着更高文明方向发展,创造了一步现代阶梯,且这步阶梯是不可撤消的。

总之,《新论》有许多值得着我们借鉴的新颖思考和深邃的思想;更重要的是,《新论》给我们展示了一种政治学探讨的新视野、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但在吸收和借鉴这些新视野、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的同时,更不要忘了它还给予了我们许多新的思考空间。比如,政治民主的前提问题,以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最广泛的政治民主”形态,它的可能性何在?它的依据何在?它的实质规定是什么?它的运作和保障机制是否已经具备等等,都将需要严肃地检讨,而不是轻率地作结论。理论探索,最重要的不是下结论,而是对这个结论如何得来的理性证实或证伪。再比如,《新论》认为政治主体之有群体与个体之分,这相对于过去的政治理论来讲,是一大进步。然而,把阶级、国家、政府、政治团体等纳入政治主体的范畴,是在什么意义上立论的?这种立论的依据是什么?这种依据本身是否需要求证?并且,这种作为“群体主体”的阶级、政府、政治团体与作为个体主体的个人、公民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是谁主体谁?是阶级、政府、政党主体个体、公民?还是个体、公民主体阶级、政府、政党?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它涉及到政治作为一种可能性,是走向文明还是走向堕落的真实分水岭。

“政治的产生标志着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进入到文明时代。生产力的发展是政治产生的物质基础,阶级是政治现象产生的社会基础,国家和法律的形成则是政治产生的基本标志。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政治现象主要表现为与国家政权有关的活动,以及在这种活动中体现出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P6)确实,政治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政治也制造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但这绝不是政治的本性。政治的本性是使人人成为人,是使人人平等、自由和生存幸福。政治的不平等,是政治的异化和倒退,是政治蜕化到专制状态的表现。政治作为一种可能性,它的人性的、健康的方向恰恰是政治文明。而政治文明的社会平台是普遍平等,政治文明的共守行为规范是全面的公正,政治文明的必须目标指向,是人人平等而自由的人道。然而,政治文明的根本的和整体的规训方式,却只能是宪政政体和宪政政体规训下的宪政宪治与宪政法治;政治文明的绝对前提,却是以国家为单位的共同体内的每个人都成为真正意义的公民,每个公民都能够以其平等的存在人权和生存权利为武器,对各种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的限度与监约-----这样一种基本的能力,即每个公民都具有治理国家、治理权力的能力和接受合法权力(即有限绝对权力的政府)的治理的能力。惟有同时具备这个规训方式和主体能力前提,政治才可能达向对良序社会的创建,成为促进人人自由和生存幸福的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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