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中央不断强调和加强反腐败的力度。并且说提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工作。
从最近揭露出来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看。反腐败的斗争的确是一场严峻的任务。
胡长清,成克杰这些腐败分子腐败得一命呜呼了,可是又生出一茬一茬的新腐败。这种新腐败,其最严重的形式,不是他们个人贪污,也不是他们包二奶玩女人腐败,而是他们所掌握的单位或机构的功能改变。人们称之为功能腐败。
就以近来揭发出来的三鹿毒奶粉案件来说。本来一个企业的社会功能是生产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同时取得合法的利润。可是三鹿竟成百吨地把毒奶粉投放市场,毒害成千上万的婴儿,并且已有的致命。可谓谋财害命。其为害的范围是空前的,其为害时间之长也是空前的。三鹿的管理层,对于奶粉有毒,三年前就知道,却隐瞒实情。这还不算,当有人举报时,又百般抵赖,并且打算花三百万元,买通百度以删去“负面报道”。三鹿的职工,也有儿女,他们却很少使用三鹿产品。
这一切说明三鹿作为企业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它已经蜕化为一个为害国家和民族的欺诈集团。集团的共同“利益”驱使他们违背人类的良知,瞒天过海,一直从事伤天害理的事情。
三鹿给我们的启示是,像三鹿这样功能腐败的单位,恐怕不是个别的。君不见卫生部一认真查验,就查出22种含毒婴幼儿奶粉。只不过三鹿最恶劣罢了。
进一步,它启示我们,来放眼看一看我们的其他部门。是否也有功能腐败的问题呢。我们从公诸报端的新闻材料不难看到有个别教学研究单位,不搞教学与研究,靠吹牛和买文凭欺骗社会。有个别海关不抓走私而自己一变而为走私集团。有个别派出所不保护老百姓,一变为卖淫和新恶霸的庇护所。有的医院不是为救死扶伤,而是变为乘人之危对病人敲诈勒索的单位。有的城管人员,不是为整顿城市正当秩序工作,而一变为欺压弱势群体的恶势力。这些都是功能腐败。
功能腐败是比个别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更为可怕的腐败。如果说,在个别腐败分子的发生的单位,周围的群众是非还是分明的,所以那些腐败分子只能是偷偷摸摸、人前一面人后一面。而在功能腐败的单位,人们的是非观念全颠倒了,为非作歹是公开或半公开的行为。有的甚至打着执法的招牌做犯法的勾当。前者是个体行为,而后者是集团行为。其为害也要大得多。
经验告诉我们,对待个别严重的腐败分子,要严惩,甚至像处置胡长清,陈克杰之流一样,直至枪毙。对待功能腐败的单位,也绝不能手软,要拿出更为严厉的手段。只有让这些单位倒台,重组,换血,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次政府对待毒奶粉事件的雷厉风行,迅速反应,检查并公布涉及有毒奶粉的信息,是很得民心的举措。我们希望,把毒奶粉事件继续严厉地抓下去。并且对待任何功能腐败的单位也能够像处理毒奶粉事件一样雷厉风行。这样我们的科学发展,才能够实行得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