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允若:“大辩论”:五十年间的嬗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10 次 更新时间:2008-09-0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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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允若 (进入专栏)  

距今整整五十年前,中国政坛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那就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其中处于核心位置的是“大辩论”三个字。

经历了几年时间的折腾,人们逐步明白了那被标榜为马克思主义的最新创造的“大辩论”究竟是什么含义。所谓“大辩论”,实际上就是大批判、大斗争,精神领域的大镇压、大屠杀。有些人是十分擅长修辞的,总会找到一些好听的言词来为自己的政治需要服务。譬如那场规模空前的民主运动、那场震惊中外的屠城事件,用个“风波”二字就一笔带过了。又譬如此起彼伏的闹事、骚乱、暴力对抗,用个“群体性事件”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反正汉语言系统里,词汇丰富,只要善于寻找、善于创新,好听的言词总是取之不尽的。

不过在1957年那时,辩论的样子还是要做做的。遇到“右派言论”,一个地方或部门的主事者,总要盘算一番怎样才能把它“批倒、批臭”。运动中的骨干或打手,总要备备课,研究一番怎样上纲、怎样上线,怎样做得貌似有理、自圆其说。当然,貌似有理只是个表象,实际上则是蛮横无理。按照当时的逻辑,几乎什么言论都能和反党反社会主义挂钩,而且一旦挂钩,当事人就得接受,任何申辩和解释都是徒劳的。这种上纲上线的逻辑,是中央提倡的,是各级组织推进的,是运动中的骨干身体力行的,继而又成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思维方式。所有卷入运动的人都要学会它,学会了就算政治认识提高了,就有了自保平安的可能。即使是被批判的对象,也要学会这种逻辑,把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说成立场问题,然后把自己痛骂一顿,乖乖地低头认罪,否则决计过不了关。不过那年头的蛮横,还多少要费点口舌。

可是随着“革命的发展”,到了“文革”期间,那时候的“大辩论”就一点伪装也没有了,完全是赤裸裸的“斗争”,而且不仅“触及灵魂”,还要“触及皮肉”,不仅是精神的屠杀,而且是肉体的屠杀了。当然,牌坊还是要立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个招牌还是要挂的,而且还挂到了1975年的宪法里头,但是实际上放荡到什么程度,那又是另一回事。

1966年夏天,在红卫兵运动的发源地之一的北京师范大学女附中,几位学校领导全被扣上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名,这些罪名的建立完全突破了常用的上纲上线的逻辑。例如,有大字报提到:学校领导教育学生发生地震时要尽快走出教室,有人问道,教室里的毛主席像怎么办?领导未置可否,这就成了“反毛主席”的罪状。正是凭着这样的“罪状”,8月5日,红卫兵头头把副校长卞仲耘等人拉到了教学楼前,责令低头下跪,群起拳打脚踢,竞相使用铜头皮带、使用钉着钉子的木棍,劈头盖脸毒打。卞仲耘当场被打死,其他人也都打得伤残。上头对这种打人致死的行为不仅不加制止,还怂恿鼓励有加。几天之后,在毛泽东检阅红卫兵时,这个学校的红卫兵头头宋彬彬荣耀地上了天安门城楼,毛泽东嫌她的名字取得斯文,就嘱咐说“要武嘛!”从此她改名宋要武,北师大女附中改名“要武中学”,红卫兵和“造反派”的武斗行为也就迅速蔓延到全国。

就在这一年,很有才华的青年工人遇罗克,认为当时盛行的血统论(集中体现在“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样的口号上)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引经据典,写了长文《出身论》,加以批驳。结果锒鐺入狱,定为死罪。在北京几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只有被操纵的近乎疯狂的口号声,却没有当事人半句辩护的权利。

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干部张志新,认为“文革”运动否定一切、打倒一切的做法是错误的,认为党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大多数是好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是不对的。她认真地向党组织表达了自己对运动的看法、对党和国家命运的担忧。结果被押进牢狱,以反革命问罪,受尽折磨和凌辱,但她大义凛然,坚持信念,继续抨击运动中的邪恶做法。为彻底剥夺她说话的权利,行刑前劊子手干脆用菜刀割断了她的喉咙。

江南才女、北大学子林昭,整风反右时仗义执言,批评那种毫无诚信地打击提意见者的做法,被划右派,遭受了长期迫害。大饥荒时期她上书中央,和同伴们一起为民请命,因而又被捕入狱。文化大革命开始又升级为“反革命”。她始终坚持真理,拒不屈服,在牢里以血为墨,以床单为纸,写下了长篇的控诉书。她是被秘密枪杀的,即使如此,押赴刑场时还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巴,不让她有最后的说话和发声的可能。

无情的事实表明,“大辩论”发展到这种“高级阶段”时,就是暴力交加,连强词夺理的逻辑也不要了,把任何伪装的辩论形式都丢得一干二净。我本人的经历也同样见证了这一点。

自从反右以后,我被迫谨言慎行、“夹着尾巴做人”。来到教育岗位后,和周围同事和所教的学生相处都不错。“文革”开始,“左派”们并没有抓到我什么把柄,最多把档案中的材料抛点出来,但毕竟不是“现行犯罪”,一时也奈何我不得。后来通过抄家,翻到一些旧纸片,竟然也成了了不得的罪证。譬如,有首年轻时代的爱情诗,题为“等待”,内容不外乎表达期盼、等待之情,竟然被上纲为“等待国民党反动派卷土重来”;又譬如,不少学生在毕业前给我的留言,里边总要写上“敬爱的某老师”,竟然被他们上纲为“反对毛主席”,因为只有“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才配用“敬爱”二字,你这个牛鬼蛇神竟然狗胆包天,妄图与毛主席相提并论!诸如此类的罪名,已经强横到毫无逻辑可言。在批斗会上,刚要开口解释,马上就是一片“最高指示”的诵读声:“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紧接着就是一片口号声:“某某某必须低头认罪!”“顽抗到底,死路一条!”再就是拍桌子叫喊、训斥,强令你弯腰低头。桌子拍过,“辩论”就取得了胜利,然后让你天天胸挂“黑帮”的牌子,去挑土筑墙、从事劳役,收工以后就把你反锁在居室里,如同蹲大牢一样。但我毕竟是个死老虎,对于造反派来说多纠缠也没味道,而且他们忙于要外出串连、“杀向社会”,这就让我侥幸地逃过更大的劫难,得以“苟全性命于乱世”。

这种用拳头、棍棒以至酷刑来替代辩论的做法,一直持续到“四人帮”倒台,“文革”运动结束。1978年颁布的宪法,无疑还保留了许多“文革”的痕迹,但却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之说,放到了“公民权利”的项下,作为对言论、出版自由的补充,这倒真是一种拨乱反正之举。因为这表明“四大”已不再是所谓“继续革命”的武器,而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公民对于公共事务有权鸣、有权放、有权辩、有权写大字报,以表达自己的意见。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才有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才有了备受关注的“西单墙”大字报,才有了对祸国殃民的“文革”的全面否定,才有了中国向何处去的大反思。总之,开放了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才有了一场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才出现了八十年代初期较为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可惜好景不长,随着言论自由的发展,渐渐地有人皱起了眉头,进而大摇其头,说这种自由过头了、出格了、离谱了。“民主不能大,自由不能化”。在大张旗鼓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浪潮中,西单墙之类的民间舆论阵地全被取缔。1982年修改宪法,删去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这一条。于是,许多地方把民间出现的大字报、小字报都视为非法。民间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全都走向沉寂。我所在的学校,有一次在学生宿舍里发现了一张对学校提意见的小字报,上上下下顿时紧张起来,兴师动众地追查,然后责令当事人深刻检讨。可见八十年代之后在“四大”问题上的争执,其性质已同“文革”时期全然不同,这时候问题的实质已经是如何对待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了。

一些有识之士认为,从法治的角度看,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政府是没有理由干预和禁绝的。有位新闻界前辈,当时就指出,宪法上去除“四大”的表述,不等于取消公民运用大字报表达意见的权利;因为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至于使用哪种表达言论的方式,宪法并没有作出规定或限制。笔者也持同样的观点。我当时就在会议上提出要保障公民写大字报的权利,认为:大字报在公共场所是客观存在的,单位的通知、告示,企业的招贴、广告,社团的海报、公告,以及其他种种事务性的张贴物,都是无处不在、无可禁绝的大字报。既然这些人可以贴,为什么另一些人就不能贴?既然这类公告性的大字报可以存在,为什么其他类别的(比如意见性的)大字报就不能存在?人民群众有话要说、有意见要发表,他们就会寻找各种可用的表达方式,大字报、小字报、传单等等形式的使用都是不可避免的。果然,八十年代末,在某种特定的背景下,在多种因素的聚合下,一场规模空前的群众运动终于爆发了,而大字报也就成了运动诉求的重要表达形式。

众所周知,这场运动的结局十分悲壮。此后全国上下重又陷入万马齐喑的局面。尽管经济在发展,生产在上升,物质领域呈现出某种繁荣的景象,但是政治民主化始终踏步不前,公民的自由权利极不充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自由备受限制。只是限制的手段已经“与时俱进”,大有长进。

比如,1992年落定的修建三峡工程,这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生存安危的大事,理应该让全体公民有知情权和发言权,尤其应该让这方面的专家学者有充分的参与讨论的机会。我国老一代水利专家黄万里先生,这位五十年代对修建三门峡水利工程提出异议、而实践已充分证明了他的异议的正确性的耿介之士,在三峡工程全部论证活动中都被排斥在外。他出于对国家民族负责的态度,殷切地上书中央,要求听取他半小时的意见陈述,竟然被置之不理!尽管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会议开了许多年,可是对一位权威专家却半小时的时间都不愿给、半小时的意见都不愿听,把自己的耳朵捂紧,一意孤行,根本不要辩论、讨厌辩论、下决心取消辩论了。

又比如,九十年代后期兴起的高校合并之风,当时就遭到许多有识之士的质疑和反对,但却从来没有对此项决策认真地论证过。笔者所在的城市,四所国内著名的优秀高校,尽管分散在东西南北各处,也被勉强合并在一起,带来大量的问题和弊端。当时某中央大报驻本省记者站负责人在听我的课,我同他谈起此事,建议作些调查研究,把有关情况写个内参之类,供中央参考。他当即告诉我:上头有指示,这方面的情况一律不写、不报。后来我才明白,耳不听、心不烦,原来这也是奉行“不辩论”方针之谓也!

再比如,2006年初《中国青年报》的“冰点”事件,本来嘛,“冰点”周刊上发表的文章你不同意,可以组织讨论和争鸣嘛!勒令停刊、处分主编,这算哪门子执政方法?2007年初的禁书事件,是在更大规模上重复这样的套路,涉及的书籍,既不黄又不黑,更不是煽动颠覆政权煽动叛国,凭什么要禁呢?你说它们“有问题”,那为什么不“组织”几篇书评来分析评论一番、让“毒草”成为肥料呢?为什么不能让读者通过讨论或是“辩论”来辩明是非、分析优劣、并从中获得教益呢?

不过,事关公共利益和国家大事,总不可能老是捂住盖子,叫人不言不说的。有不同意见,怎能不议不辩?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滚滚长江东逝水,黄河之水天上来,哪能封得住、堵得牢?九十年代以后,互联网络逐步普及,进入新世纪后网民人数已增至一亿以上。人们开始在网络上说东道西,议论国是,而且遍及城乡,波澜壮阔。互联网络实际上已经取代传统的大字报、小字报、书面传单,而成为一种新的“大鸣、大放、大辩论”的平台。现实生活中的“四大”几乎不再见到了,可是在这个新的平台上的“四大”却是不断兴盛、不断发展,真可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这是谁也阻拦不住的。

但是,某些人就是“执着”,挡不住也要挡。互联网络上的议论,如同现实生活中的议论一样,一直受到相当大的限制,网上过滤、网上侦察、网上审查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这已不是什么秘密。一些信件被拦截,一些言论被删除,一些网页被屏蔽,一些网站被关闭,这是常有的事,而且收拾得十分干净、连抗议之声都无处可发。这便是做法上的新变化,“执政能力”的新提高。拦截也好、删除也好、关闭也好,都是悄悄地进行的,一个闷棍打死,既不让报道、也不让申诉、更不许抗议。当然也没有过去那种大张旗鼓的批判、讨伐,或是公开的拘捕、审判(秘密的一直有),因为任何公开的批判或审判,都会带来新的被动。有人分析说,这是由于管理者手中没有真理,底气不足所致。此话有理。看来管理者心里是虚的,他们明白民意难违、众怒难犯,但又不想让他们不喜欢的言论传播、扩散,以致影响他们所谓的“稳定”,于是只好背后做手脚,悄悄地行政处理了事。许多时候连书面通知都没有,一个电话便把事情搞定,真是干净利落不留痕迹。看来这已成为当前实施“不辩论”方针的常用形式了。

总之,“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自从在我国问世以来,历经风雨,变化万千,兴衰无常。不过,认真说起来,这五十年间,“辩论”二字从来就没有真正实行过。回头看来,留下的是四个阶段性印痕:始则以批判代辩论;继而以暴力代辩论;再后是不让发言、回避辩论;最后又以行政措施俏俏地封杀辩论。辩论之行,难乎哉!

不过,是非只有在充分自由的讨论中才会彰显,真理只有在充分说理的辩论中才能发展。广大公民有没有充分的思想和言论自由,这是社会能否良性运行的关键,国家能否发展进步的根本。大凡明智的政治家都会明白这点并且尊重这一客观规律的。任何人要是执意违背这条规律,那末,带给国家和社会的只能是黑暗和灾难,他自己在历史上也只能留下千古骂名而已。而今新的五十年已经开始,执政者能否改弦更张,跳出前五十年的专制痼疾,开辟自由言论和辩论的新局面呢?人们还在拭目以待。

(2007年初稿,2008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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