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30周年。30年来,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接近9.5%。这个增长速度不仅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历史上是空前的,而且在世界经济的增长史上也是罕见的。20世纪下半叶是人类经济增长的黄金时代。但其间除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过持续20年左右年均7%以上的经济增长外,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增长少有在15年以上的时期内持续超过5%的。
正是由于持续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2007年中国的经济规模已经在世界排名中排名第四,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按照购买力计算,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则已经排名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虽然中国按人均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仍然很低,但由于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仍然使其在国际经济和政治舞台上的分量大增。
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诠释实际上早已超出经济学的意义。一些西方的左派学者将中国的增长看成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成功。根据他们的解释,中国30年的经济增长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不需要通过建立在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以自由市场为基础、以法治民主制度为保障的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来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相反,经济的高速发展完全在国家主导下来实现,并且可能由此而取得更好的效果。他们将这种增长模式解释成一种与“华盛顿共识”完全相反的“北京共识”。
西方左派对中国经济增长经验的这些理论归纳通过一些留学归来的学者介绍到国内,这种解释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国的社会精英们对现存制度的信心。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增长已经成为一个证明中国现存制度合理化的最强有力的论据。面对中国过去30年高速经济增长这个事实,任何对中国现存制度的批评似乎都显得苍白无力;任何对中国现存制度的维护似乎都变得雄辩无敌。
就经济学理论而言,对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研究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已经成为宏观经济学的一个前沿课题。这个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理论模型和计量模型。但是,任何单纯的理论模型似乎都很难用来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进行完全有说服力的解释。我想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有着太多超经济的、历史的、社会的因素。而理论模型的抽象性使得它们难以将这些非经济的变量包括其中,于是便显得力有不逮。
在现有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解释中,有4个因素是常被提及的——
一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微观层面促进了一种有效的动力机制的形成,这个机制激发了企业家和普通劳动者通过创造财富来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生产积极性;
二是中国的宏观经济体制在由计划为主导向以市场为基础的转变中优化了对生产要素的配置,从而提高了宏观经济效益;
三是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的努力使得中国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参与劳动分工,在贸易和投资的全球整合中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的比较优势,从而有效地扩展了自己的市场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是中国是一个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向技术先进的国家学习、引进技术的成本远远低于发明创造新技术的成本,也就是说,中国具有技术上的后发优势。
应该说,上述分析都是有道理的。但同时这些分析又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地解释中国的超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因为上述分析不能令人信服地回答下列两个问题:
首先,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可以解释为什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的发展速度高于改革以前的发展速度,但却难以解释为什么向市场转变过程中的国家的发展速度能够高于完全市场化的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按理说,在完全市场化的国家,动力机制更合理,市场优化资源的能力更强,因此经济增长的速度应该更高。
其次,参与全球分工的国家很多,其中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和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也不少,但是他们的发展速度为什么大大慢于中国?
当然,对中国在过去30年经济增长动力的深入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回答上述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搞清楚经济增长的动力的基本性质。例如,哪些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哪些因素只能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发挥作用?哪些因素无论是短期或长期都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哪些因素在短期能有促进作用但是在长期却有很大的副作用?——搞清楚这些问题,对理解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在道义上的合理性和在增长上的可持续性,都十分重要。
本文不就经济增长的动力进行全面分析,作者仅仅是借此提出从代际福利分配角度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进行分析的重要性问题。在作者看来,这一分析角度,在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分析中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需要强调的是,这一分析角度并不能取代从其他角度所进行的分析,它只是对其他分析角度的一个补充。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如何对有限的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的学问。这一研究可以从不同的方向来进行。例如,它既可从横向来研究资源使用和财富分配是否合理,即资源和财富在同时代不同阶级和阶层中的分配;也可从纵向来研究资源使用和财富分配是否合理,即在同一地区或国家不同时代的人们中间的分配,或者说代际分配。无论是同一时点上财富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分配合理性,还是在代际之间的分配合理性,不仅对保证社会公正具重要意义,同时也直接涉及经济效率和经济增长速度。
对代际之间资源使用合理性问题的分析非常直观,因此并不难理解。例如,从有限资源的使用看,这一代人对资源的过度使用,其实就是对下一代人的剥夺。例如,这一代人过度砍伐了森林,下一代人、甚至下好几代人就会为水土流失和洪涝灾害所困扰;这一代人耗尽了煤炭、石油资源,除非能发现或发明新能源,后代就要为能源付出高昂代价。反之,如果这一代人很好地保护环境和资源,后代就能从中得到好处。
代际之间财富分配的合理性和重要性问题,常常不像资源使用那样直观。其实,代际之间财富分配是否合理对一个国家不同时代的经济增长速度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样有着直接且重要的影响。例如,这一代人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向国外大量借贷用于享受,那么下一代人有可能不得不将他们创造的财富用来为上一代人还债。这一代人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进行了大量的财富积累,那么下一代人则很可能因此而享受更高的生活水平。
根据“经济人假设”,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都会在给定的条件下,尽可能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根据对人的行为的观察,人们也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假如知道自己的终身收入,大多数人都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够平稳地消费自己的财富,而不愿意自己的消费出现大起大落。因此,他们在计划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时是要考虑到整个有生之年的,不仅如此,一个负责任的人也常常将自己的子女和后代的福利作为自己利益的一部分加以考虑。
作为个人是这样;作为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从常理上看,一个国家的政府在追求增长和福利最大化的时候,应该在当代人和未来数代人的福祉之间选择一个明智的平衡。无论是人为的压制当代人的福祉还是剥夺后代的权利都是不合理的。压制当代人的福祉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当代人与后代人具有同等的权利,他们的权利不应该受到剥夺。而且对当代人福利的压制常常伴随着政治和社会制度安排的不合理。而这样的制度安排,常常使少数人能够以人民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压制后代人的福祉也是不可取的。那种竭泽而渔的短视的政策,虽然可以为当代人赢得一时的福利,但却可能给一个国家带来灾难性的未来。
中国经济自1978年以来的高速增长,与中国资源和财富的代际分配的特定模式密切相关。这个特定模式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改革前的中国劳动者,在强制性的计划制度下被迫为中国的初步工业化进程进行了积累,因而间接为改革时期的增长做出贡献;另一方面,改革时期的中国,又通过转移资源和环境成本、转移制度转变成本等方式向下一代人透支,以此降低现有增长成本,提高了增长速度。
我们首先可以解释改革前的中国劳动者为改革时期的经济增长所奠定的基础。中国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经济增长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那就是经济增长的外向型。从1985~2007年,中国的年均出口增长率是整体经济增长率的2倍以上。2007年中国经济净出口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比率高达45%左右。这意味着出口增长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十分强劲。而在中国的出口增长中,大约有60%是由外国投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尤其是那些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型企业创造的。
外资企业对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大量投资和中国出口经济的快速增长,有着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从客观上看,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尤其是世界上主要经济体对资本管制的放松和贸易壁垒的降低,为发展中国家加入国际分工创造了良好客观条件;从主观上看,中国改革派领导人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在毛泽东去世后选择了加入经济全球化的正确的政策。除这些主客观条件之外,中国改革前夜的特殊产业和社会结构也为其能够迅速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充分收益提供了有利基础。
中国改革之前的产业和社会结构,呈现浓厚的二元色彩。一方面是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工业基础,或者说工业化水平已经达到一定程度;但与此同时,中国工人的工资水平却大大低于同等工业化水平的国家。不仅如此,由于中国人口城乡分布结构也大大落后于工业化水平,中国农村还有大量人口等待向城市转移,这一状况能够在相当长时期内进一步延缓中国工资水平的上涨,从而使中国在国际竞争中能较长期地保证劳动成本的比较优势。正是这一特点,使中国在最近这一轮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在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的过程中,具有比较优势。
但人们不应忘记,中国改革前夜的这种产业和社会结构是计划经济时代强制推行的若干政策的结果。众所周知,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和社会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通过压制消费来强制推行高积累。这种强制性积累主要表现为两个具体的政策:一是在城市地区实行人为的低工资政策——中国城市工人的工资实际上从1957年以后直至1980年代初期一直没有增长;与此密切相关的另一项政策则是中央计划部门长期压低农产品的价格,强迫农民进行不等价交换——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
与这两项经济政策配套的还有其他相应的社会政策。其中包括:私人拥有财产的权利被剥夺了;劳动者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被限制了;居民自由迁徙、尤其是由农村地区向城市地区迁徙的权利失去了,等等。在这种发展模式下,强制性的户口制度使得本来应该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而逐步向城市转移的农村人口长期滞留在农村。不仅如此,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被强制性地控制在基本生存的程度。正是这种特殊的产业和社会结构,使得中国一方面具有起码的工业基础加入最低等的国际产业分工链,同时又具有大量的低成本劳动后备军。
有人可能会说,正是改革前的这些政策奠定了中国工业的基础,因此中国上一代人的牺牲是必需的。问题是,谁有权力要求人民做出这样的牺牲?从道义上讲,制定政策的领导人没有权力要求普通民众做出这样的牺牲。同时,生活在今天的这一代人也没有权力要求上一代人做出牺牲。因为一代人如果有权剥夺另一代人,这无异于让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去剥夺另一部分人。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民众所做出的相当一部分的牺牲在计划制度下被白白浪费掉了。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工业的资金/产出比例、人员/产出比例、以及能源/产出比例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大大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积极功能,就是没有让改革前一、两代中国普通劳动者所做出的牺牲被完完全全地浪费掉。自19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对外开放战略的积极推进,让代价沉重的中国初步工业化通过加入国际分工得到了一定的回报。
因为计划体制下实行的那些经济和社会政策是强制性的,所以这些政策是难以持久的。这正是1970年代末期开始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得到绝大多数中国人民衷心拥护的内在的基础,也是所有原有的计划经济国家纷纷放弃原有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根本原因。这种强制政策的非持久性本身也说明,中国改革时期的经济增长虽然有接受上一、两代中国普通民众非自愿“馈赠”的因素,但这种“馈赠”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是很难持久的,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无法再来依靠类似的强制性“馈赠”。
当然,这一代人虽然从其父辈甚至祖父辈的牺牲中得到好处,但是对前辈的牺牲并没有任何道义上的责任。由于有上两代人的这种“馈赠”,这一代人本应更有条件选择一种对历史负责的经济发展道路,从而使中国的发展能够得以长期延续,造福子孙后代。遗憾的是,在“发展至上”政策的指导下,中国改革时期的经济增长却采取进一步向下一代甚至数代中国人民透支的发展战略。这种透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显性的,另一种是隐性的。
显性的透支主要表现在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过度开采上。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所有中国人的,但不仅仅是当代所有中国人的,也是属于子孙万代的中国人的。因此,这块土地上的资源,应该由这一代和今后所有的中国人共享。对于那些可再生的资源,例如与人类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动植物资源,等等,人们应该控制开采和使用的速度,并且不断进行补偿,使之不断增长。对那些不可再生的资源,例如土地、矿藏等,人类更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既要使之造福于这一代人,又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在30年高速经济增长的背后,是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到21世纪初,中国流经城市的河流有90%的河段受到比较严重的污染;全国75%的湖泊呈现富营养化;每年沿海地区的赤潮发生次数是1980年代的3倍以上;酸雨影响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1/3;在全世界2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有16个在中国。除此之外,还有城市噪音扰民、水土流失、生态系统退化,等等。环境污染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它也正在通过空气和水,直接地严重地破坏中国民众的身体健康。
2005年4月22日,时任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在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的“首届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主题峰会”上引用世界银行的测算数据说,1995年,中国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2003年,则占到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5%。也就是说,如果考虑到对环境的破坏,中国经济实际上是负增长。这意味着,这一代人实际上是在通过破坏环境的方式消耗下一代人的福利,并以此作为实现现有高速增长的代价。
对后代的隐性透支主要表现在社会制度和人文环境方面。中国30年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政治、经济改革不配套。这种不配套,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由于中国不惜一切手段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政策造成的。解决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层面问题,虽可相对及时解决社会公正等问题,并对长远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但社会不同阶层之间利益和权利的调整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体制改革所产生的一定经济成本,当不可避免。这个成本,就包括减缓经济增长的速度。
例如,建立一个清晰的产权制度从长期看有利于提高公民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这对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无疑是有好处的;但是,在产权清晰的制度下,如果国家需要从事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则很可能无法在短时期内完成征地、搬迁等工作,从而在短期内减缓经济增长的速度。又如,保障劳动者在重大决策中的参政权,无疑会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并避免由于利益分配长期失调而可能带来的社会剧烈冲突,从而有利于长期的经济发展;但劳动者行使参政权可能会对政府和企业家的经济决策形成制约,且可能影响短期投资动机,从而对现实经济增长速度产生负面影响。
在经济增长和进行制度层面的改革之间,中国选择倾向前者的政策。为保证经济高速增长,对一些根本性的制度层面的改革采取了延缓解决甚至长期回避的态度。例如,产权制度的保障至今仍很不完善;劳动者的权利,尤其是参政、罢工等方面的权利或者形同虚设,或者完全没有法律保障。这种做法,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为经济高速增长创造一定的条件。但却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矛盾的集聚,使将来解决危机的成本更高。
正因如此,虽然在过去30年里中国取得举世瞩目的高速经济增长,但中国政府和中国学者们的危机意识却一直很强。在他们始终警惕的可能出现的危机中,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所可能产生的崩溃性的社会动荡始终具有重要地位。这也是“稳定高于一切”这一指导方针提出的现实基础。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危机意识,四五年前始,中国政府提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不仅出于对当前不同社会阶层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可能性的忧虑;也出于对当代经济增长向后代中国人过度透支的忧虑——不难理解——这种透支后代人福利的经济增长,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可持续的。
还有不应忽视的一点——财富的代际分配和财富在同时代不同社会阶层间的分配,是密切相关的。通过透支未来人民的福利来实现的经济增长,其成果并非能够为当代所有的人共同分享。从这种透支中得到巨大好处的社会集团和他们的后代,常常并不用为这种发展模式的后果负责;而承担已发展模式负面效果的那些人群和他们的后代,则常常并不能从这种发展模式中得到什么好处。由向后代人透支而获取的福利在当代人之间分配的这种不均衡性,为改变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带来巨大的困难。因为从中获利的集团常常在社会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正是当前在中国实现转变发展模式的难点所在。
正如本文在开始时所指出的,从经济福利的代际分配角度考察中国经济增长动力,只是对其他分析中国经济增长角度的一个补充。但这一补充分析角度,无疑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这一分析,将增长的道义上的公正性引入对经济增长的研究;同时质疑中国向后代人透支的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持续性。
张炜,剑桥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发于《领导者》第21期,天益网受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