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松泉:中石油不能承受之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39 次 更新时间:2008-10-1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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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松泉  

“我站在中石油48元之巅

眼含热泪向山下俯瞰

看那高高耸立的井塔

看那黑色石油井喷的壮观

看那井架旁忙碌的股民

看那庄家骗钱后得意的笑颜

我站在中石油48元之巅

感叹那董事长要回报祖国股民的肺腑之言”

中石油因为上市以来跌跌不休,从上市首日的48元一路跌破16.7元的发行价,成为中国股市的反派明星,引起众人极度关切的目光,以及被套股民的极度沮丧和其他股民对于影响大盘走势和股民信心的怨怒。事实上,中石油的上市表现,除了现行新股发行机制的缺陷外,就其本身而言并没有什么过错,股民非理性的操作也只能责备自己的非理性情绪和错误判断。这个现象似已没有过多探讨的必要。但是,在这渲染不已的表象背后,人们疏忽或者遗忘了更值得关注和争辩的事:作为上市企业的中石油所不能承受却在不得不承受之重。

近期国际油价大幅飙升,一直最高冲破每桶115美元。随着原油价格上涨,中国两大国企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油出现了严重亏损。中石化最近已得到国家财政的补助150多亿,中石油也在叫苦不迭。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在最近公布年报时说,中石油的炼油业务的成本在66-67美元一桶,油价在这之上就意味着企业的亏损。眼下这100美元以上一桶的原油价格着实让中石油蒙受不少的损失。而与此同时,中国进入2008年以来所谓结构性通货膨胀有增无减。1月CPI为7.9%,2月CPI为8.7%,中国政府提出全年将CPI抑制在4.8%的水平任务极其艰难,明眼人一看就清楚这个数字的理想性。在此背景下,政府将抑制物价作为宏观调整的首要任务。此时如果调高成品油的价格,无疑将引发新一轮的价格上涨并增加CPI控制的难度,真可谓顺得哥情失嫂意。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作为国有企业的中石油恐怕也不能不接受继续亏损,等待财政补贴的现实,或甚至如其如愿地降低乃至取消进口关税(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同意进口税先征后返)。2007年11月5日,蒋洁敏在出席中石油A股上市仪式时的讲话中表示:“目前中石油工作的重点,就是要规范操作,要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及社会责任,把油气平稳安全地供应市场,落实中石油对于国家、对于民族的贡献,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中石油愿意承担起政治责任,为国家寻找石油,维护能源安全,现在恐怕又要增加一项新的政治责任:为抑制物价承受巨额亏损。

如果中石油未曾上市,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100%的国企,那么,虽然这有违市场规律和市场伦理,但大家也就心知肚明,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中石油如今是在中国内地和香港上市的上市公司,股东不再是唯一的国家,而是包括着高唱文首那“中石油之歌”的诸多中石油股东。承担政治责任与遵循市场规律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昭然若揭。维护大局名义下,中石油股东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如今年报一公布,中石油的利润增长率几乎可以忽略,这其中就有炼油亏损的原因,这更进一步导致股价下跌,不仅中石油股东蒙承损失,由于中石油在中国股市的权重,就连其他股东也因股市大盘的下挫,而间接地承受损失。在我们的社会中,比较多地讲维护大局,少数人的权益在这大局面前只能作出牺牲,但须明白,在民主社会,少数人的权益需要同等的维护,美国开国先贤麦迪逊和联邦党人的宪法设计还特别关注维护少数人的权利,避免受多数人暴政的侵害。

本人无意去指责目前这样的处理方式,只是想指出这样的事实,这样的事实中深刻的矛盾:市场的逻辑与蒋洁敏所称的政治责任之间的矛盾、张力。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上帝的归上帝,凯撒归凯撒,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相对清晰,政府承担共同服务之责,以及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按市场逻辑与规则运行,企业在其中追求合法的利润,依法纳税,承担合适的社会责任。但是,国有+垄断的体制就模糊了这个边界。本来只需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追求利润,只承担依法纳税之责的企业,还得承担“政治责任”。

中石油声称要承担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政治责任,并在当前形势下承担稳定物价的政治责任,真是不可承受之重,也显得有些自负。作为企业,它不应也不能长期地承担政治责任。否则,将失去竞争力,怎样有能力与世界上强有力的对手竞争?它们可是没有这样直接的政治责任因而可以轻装上阵的。

常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要用来维护经济,体现经济利益,这与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相一致。但在中石油身上似乎被颠倒了。中国的能源安全,那是政府的事,我们的外交、国防以及其他力量有责任去承担这样的政治责任,例如要为中国从国际上取得能源提供良好的国际政治环境,为我们的石油运输线提供安全以避免遭受海盗或其他武装力量的破坏,在中国投资的地方维护和平与稳定等。在国外,甚至为石油而可能由政府去发动一场战争。至于各国元首们为了本国的经济利益而频繁地穿梭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更是司空见惯了。但这不是企业的工作。企业就是在政治所能提供的安全的市场中努力地赢取利润,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依法纳税,在此过程中也吸纳就业,促进技术进步,等等。彻底地来说,在健全的市场中,这种能源由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提供,都是可行的,不只需要中石油来承担。目前的状况是垄断的结果,自然这也是垄断的代价。如果有诸多这样的石油公司竞争,你能指望或指定哪家来承担政治责任?价格自有市场来调节,而能源自有市场来提供,只要有利可图,就会有市场主体提供能源。战争、外来的经济封锁等特殊情形除外,那时候由政府出面去解决能源来源与供应问题,也不是由企业解决。必须指出的是,企业直接承担政治责任的后果不仅仅失去与对手的竞争力,而且会扭曲市场。如今油价控制已经扭曲了市场,只是一时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但未来总须改变这种扭曲。

中石油终究承担不了那样的重责,虽然常有垄断利润,也无法支撑业绩,如今在股市终于“破发”。没有成长性,就不能期待它的业绩快速好起来,除非又是政府的政策扶持,如此将一直不断地需要循环。

希望有一天,中石油成为纯粹的企业,承担仅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如此,市场经济将会更加成熟,那时中石油的大小股东们既要承担竞争的风险,又可卸下不能承受之重了。

2008-3-30

2008-4-19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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