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海外分红119亿谣言看这个《北京商报》的新闻:
http://money.163.com/12/0823/01/89I9CJEF00253B0H.html
里面提到:“据报道,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仅29亿美元,但给境外投资者的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约800亿元人民币,分红超过融资额度的4倍。本栏注意到,仅2005年,中石油就向美国投资者分红600多亿元人民币。”
实际上,这段话流传得很久了,最早的出处是海外职业民运人士在国内网站上散布的谣言。
在股价低迷的今天,《北京商报》将其作为证据引用,声称这个是自己查证到的事实,将这段谣言坐实。
一般的读者哪有能力去证实?肯定是看了报纸就信以为真了.而且现在股市低迷,一般的人看到后肯定义愤填膺,对社会仇恨不已。
实际上呢?
中石油从来没有在美国上市。中石油上市公司的上市地点只有两处:港股(H股)和A股。
在美国卖的是港股的托管凭证,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我是香港券商,有100股中石油H股,我在美国卖1张中石油H股的托管凭证给某甲,然后将来该100股中石油H股的收益都归某甲所有,某甲也可以转让出售,只是这100股份放在我这里,相当于是委托我代管。
也就是说,中石油托管凭证在美国的所有分红,都是港股的分红,不存在在美国的单独分红政策。
然后我们查中石油的分红政策。中石油是上市公司,所有的分红政策都在年报中写得清清楚楚。
这是截至文章所提及的2005年的历年年报(其中最早三年是压缩文件)
1999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PetroChina/tzzgx/dqbg/ndbg/cf40db0d-1fa8-403f-a18a-757c789d44c0.htm
2000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PetroChina/tzzgx/dqbg/ndbg/51b2abfb-4944-44d5-82ad-f8bf627c3945.htm
2001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PetroChina/tzzgx/dqbg/ndbg/d7790fbc-695f-4273-b525-c5ad18070597.htm
2002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resource/pdf/dqbb/2002anual_c.pdf
2003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resource/pdf/dqbb/2003anual_c.pdf
2004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resource/pdf/dqbb/2004anual_c.pdf
2005年年报:http://www.petrochina.com.cn/resource/pdf/dqbb/2005anual_c.pdf
从中石油历年的分红记录可以看出,所谓的“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指的是1999年上市至文章所提的2005年给中石油所有投资者的分红,不是仅仅在美国卖的托管凭证的分红,而中石油主要的股份在中石油集团手里,所谓的分红大部分都被中石油集团拿走了,少数被香港投资人拿走了,只有极少数是是被美国投资者拿走的。
这是文章里提到的2005年的中石油上市公司年报(因为是港股,所以是繁体字)。
http://www.petrochina.com.cn/resource/pdf/dqbb/2005anual_c.pdf
里面写得清清楚楚,2005年年末每股分红0.180325元,连同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57719元,2005年度全年股息每股人民币0.338044元。
2005年年末,中石油上市公司总股本(即报告中的已发行股份)是1767.7亿股(现在中石油的总股本已经上升到了1830.21亿股,其中流通股1615.22亿股)。
0.338044乘以1767.7亿股,很容易得到600亿元人民币的总分红金额数字。
也就是说,2005年中石油分红600亿元人民币,是对持有中石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全体股东的分红,根本不是对美国投资者的分红!要知道中石油上市公司主要股份在中石油集团手里,少部分在香港人手里,美国投资者只有极少一部分股份。
把中石油上市公司对全体股东(其中大头是中石油集团,小头是香港人)的分红总金额说成是对美国投资人的分红金额,然后再对比托管凭证在美国卖的那一点数量,这样明目张胆地造谣,不怕报应吗?
从此后的上市公司年报可以看出,中石油的分红一贯是同股同权,在A股上市后,A股每股分红和H股每股分红是一样的。当然这个A股和H股的股价不同(今天我写文章的时候,中石油H股的股价是9.75港元,A股的股价是8.88人民币),造成投资者的收益率不同。但因为中石油完全按照每股同样的分红,我们不能说他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