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进入到改革发展的历史新时期。由于新时期矛盾的阶段性变化,改革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从新时期改革的现实需求看,推进大部制有三个重要目标:加快政府转型;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关系;建立完善的公共治理结构。为此,推进大部制将全面开启新阶段的政府改革,并由此寻求新时期全面改革的新路。
以大部制为突破口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新阶段全面改革的重点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承担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研究表明,我国已经从生存型社会开始进入到发展型社会。与30年前相比,我国新阶段面临日益突出的两大矛盾: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二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这两大阶段性矛盾对新时期的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必须适应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在新形势下,以大部门制为突破口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政府全面改革的抓手,尤为重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涉及如何提高政府效率的问题,重要的是涉及如何有效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治理结构、理顺中央地方关系的问题。
大部制改革的实质在于推进各级政府转型
适应新阶段改革发展的要求,应当将全面开启政府改革作为大部门制的基本出发点。
推进政府转型。大部制不仅是保障政府转型的有效措施,更触及政府转型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通过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政府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服务型。另一方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通过大部制改革促进政府从行政控制型转向公共治理型。增强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此外,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参与、基层自治、社会监督等是一个基本趋势。由此,推动政府从传统的行政控制型转向现代的公共治理型,应当成为大部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建立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从我国新阶段出发,建立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不仅涉及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分离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适应现代社会中社会管理、公众参与对治理结构的要求。
协调中央地方关系。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财税体制改革并未划清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各级政府事权不清已成为政府转型的突出问题。因此,推进大部制改革,需要深入研究如何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如何推进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如何建立中央对地方新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如何推进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全面转型。从现实情况看,在中央率先试行大部制,尔后逐步解决地方政府的转型问题,有利于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关系。
大部制将深刻触及以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为主的政府利益,需要积极推进
在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中,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大部制改革将深刻触及政府利益问题,通过政府转型重塑政府的公众形象。从大部制改革对开启全面政府改革的作用与影响看,推进这项改革既不能犹豫再三,贻误时机;也不能贸然推进。需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在改革基本方向明确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最迫切的方面首先取得突破。对于条件暂不具备的领域,可以先行研究、总体设计大部门体制方案,但不宜急于推进。
当前推行大部制改革仍然是在中央层面进行的改革试点。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尚需时日。鉴于此,大部制改革不宜全面开花,可以选择若干省市进行试点。
由此看来,以大部制为突破口,不能就行政体制改革而论行政体制改革,而是要通过这项改革解决一些影响全局的体制矛盾和不利因素,重新打造一个高效、廉洁、善治的政府。这既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也需要有一个有步骤推进改革的过程。
作者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来源:《人民论坛》2008年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