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民主是社会主义固有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学习笔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02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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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 (进入专栏)  

〔摘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原则,更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旗帜,甚至直接地说,民主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重在实践,没有民主的实践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证它所取得的胜利。社会主义民主的切实落实必须要有制度保障,其中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在适当的时候实行普选制是两项关键举措。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民主

0.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角度解读民主。近期以来,学术界流行“东西”,例如“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民主是个不坏的东西”(李君如)、“民主仅仅是个东西”(宋圭武)、“民主首先是个东西”(熊培云),等等。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学者的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对于我们怎样更好地理解民主和促进民主的发展,也都提供了有所助益的认识。但是,这些说法毕竟包含着一定的局限性,没有深刻地抓住民主的实质,揭示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关系。其实,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里早有论述,早就阐明民主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是具有社会主义的属性。马克思主义指出,民主就是社会主义,即民主等同于社会主义。既然现在学术界“东西”流行,我也就跟着流行,可以说,“民主是社会主义固有的东西”,或简化地说,“民主是固有的东西”。本文以学习笔记的形式,谈谈对民主的社会主义理解,以便使我们关于民主的认识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更加科学化、理论化的基础上。

一、民主就是社会主义

1.没有比社会主义更需要民主了。民主就是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最早可以追溯到恩格斯1845年的论述。当年,恩格斯在伦敦举行的各族人民庆祝大会上说,“民主在今天就是共产主义。”[1]这句话充分肯定了民主与共产主义不可或缺的关系。由于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往往被视为同义语,因此,说“民主就是共产主义”,也就是说,“民主就是社会主义”。并且,恩格斯在谈到民主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时,强调了“在今天”三个字,也就是强调从现在始,主张民主主义的,可以看做是共产主义的一个根本要求,因为没有比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更需要民主了。

2.民主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原则。为什么恩格斯要把民主上升到这么高的理论高度来认识呢?对此,恩格斯作了阐述,他指出,“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即使群众并不总是很清楚地懂得民主的这个唯一正确的意义,但是他们全都认为民主这个概念中包含着社会平等的要求,虽然这种要求还是模糊的。”[2]民主,归根到底是属于人民大众的,它鲜明地体现了政治上的平等。人民群众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达到社会平等、进步的要求。

3.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旗帜。既然恩格斯强调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因此,他就要求,作为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决贯彻民主,毫不犹豫地实施民主。恩格斯要求无产阶级政党,要“把‘民主’一词写在自己的旗帜上”[3],高高地举起来。

4.民主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科学地论证了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论证了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合理、最正确、最进步的新型社会形态,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具有自身内在的一系列规定,即区别于以往任何社会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8个方面:(1)发达的社会生产力;(2)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3)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生产,不存在商品和货币流通;(4)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5)消灭了阶级、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已不复存在;(6)国家正在消亡,失去了政治职能,它的存在只是执行某些强制的经济社会管理措施;(7)社会生活民主,因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4];(8)形成“自由人联合体”,逐步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作为社会主义的8个显著特征中,民主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特征。

5.选举是民主的标志并赢得尊敬。马克思思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出发,指出早在原始社会,人类就结成了一定的生产组织和氏族社会组织,产生一定的管理人员。马克思说:“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5]。出于管理氏族生产和其他具体事务的需要,氏族全体成员选举了自己的酋长和军事首领。选举是民主的标志。恩格斯指出,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首领,都是由氏族所有的人,无论男女,都参加选举而产生的,“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他手里没有强制的手段。……军事首领仅仅在出征时才能发而命令。”[6]而且,“氏族可以任意撤换酋长和军事首领,这仍然是由男女共同决定的。被撤换的人,此后便像其他人一样成为普通战士,成为私人。”[7]恩格斯对原始社会的民主制相氏族首领所具有的特征给予高度的评价,他说,“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8]

6.普选权是社会主义的措施。民主的主要内容,就是赋予人民群众以普选权。马克思十分注重工人阶级为争取普选权而斗争,他对实行议会制、普选权最早的英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852年,马克思在谈到英国宪章运动时说:“普选权就等于英国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因为在英国,无产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 在英国、普选权的实行,和大陆上任何标有社会主义这一光荣称号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将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社会主义的措施。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9]恩格斯晚年对当时在德国出现的以普选权为中心开展斗争的策略也甚为关注,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普选权这种形式工人阶级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它是工人阶级斗争的“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10]。实际上无产阶级人多势众,对少数的资产阶级占有明显的选票优势,如果它还不能在民主普选中获得胜利的话,那么就只有在加强无产阶级自身组织和提高领导能力上下工夫了。只要资产阶级不采取专制的手段而实行民主的方式,无产阶级就同样不必采取暴力的手段而转以民主的方式应对之。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说明,在西方实行了普选权的国家里,就是采取了社会主义的措施,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

二、民主重在社会实践

7.在党内率先进行民主实践。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在理论上高度重视民主问题,强调了民主的重要性、必要性,而且是民主的实践派,注重民主的社会实践。1847至1848年,他们在组织共产党的实践中,率先实行了民主制度。马克思恩格斯为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亲自制定了党章和宣言,规定党必须实行民主制的组织原则。后来恩格斯评价说,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11]马克思恩格斯制定的党的民主制的原则和实行的党内民主实践,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第一,党的各级机构是按民主制组织起来的,各级干部经由民主选举产生;第二,党的各级组织定期开会民主讨论党的事务,允许不同意见和观点存在;第三,党的政治生活的根本方法是集体议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四,党的任何职务都是可以变动的,党内不存在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特殊党员,不称职的应予撤换之;破除和拒绝各级领导职务的终身制;第五,党坚决反对和禁止个人崇拜,禁止在党内为个别人祝寿和举行其他庆祝活动;第六,党内言论自由,进行积极、公开的思想斗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高度评价巴黎公社的民主实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1871年创立的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的国家,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巴黎公社在人类历史上的存在尽管只是短暂的一瞬,巴黎公社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措施都还说不上成熟和完善,然而就是在短短的72天里,巴黎公社的许多做法都标示着正确的前进方向。马克思恩格斯用极大的精力摘录和研究了巴黎公社民主制度的各项规定.并给予高度的评价。他们从以无产阶级为中心的“人民主权”出发,确认了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最重要的是必须对无产阶级的干部实行选举、监督、罢免等项制度。马克思这样评说道:公社,“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12]。公社实行的选举、监督、撤换、低薪制度.把人民主权的思想变成现实。这些制度第一次实现了无产阶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巴黎公社的事实说明、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作为社会主人的深刻内容,必须借助现实的具体的形式展示出来,一是通过选举、监督、撤换、低薪的干部制度参照印证出社会仆人和社会主人的关系;二是把选举、监督、撤换、低薪的干部制度作为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有效措施。巴黎公社实行的选举制,没有欺骗、没有阴谋,没有虚假,是真正民主的人民普选制,它包含着一系列科学的步骤、方式。第一,发布选举公告;第二,宣布候选人名单;第三,允许竞选,候选人可以向选民发表讲话或演说;第四,规定代表名额和居民人数比例相等的选举方法。选举采取分区选民直接投票的方式、候选人所得票数要达到选民名单的1/8才能当选,大体上每2万居民推选委员1人,这就打破了过去巴黎历次选举所规定的各区代表名额一律相等的旧传统,大大有利于人口居住稠密的工人居住区;第五,在各个行业和部门贯彻选举原则,人们踊跃参加,选举光明正大、严格认真。马克思称赞道:“从来还没有过在选拔上进行得这样认真仔细的选举,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充分地代表着选举他们的群众的代表。”[13]巴黎公社经人民普选产生的干部处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下。在监督制度方面,巴黎群众创造了多种多样的形式。第一,通过各种群众组织进行监督。公社委员和各级领导人有时通过召开选民大会,向群众报告工作,解答各种质询,听取大家意见。第二,通过各种舆论工具进行监督。公社刊行了《公报》和《公告》,向人民公开宣布各种法令、声明、通告等,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公社的决定和措施。第三,通过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监督。巴黎公社的人民群众政治热情十分高涨,他们经常向公社写信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公社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十分重视,总是认真讨论,及时处理。公社还把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随时可以罢免的原则写在纲领上.规定一切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都可以被选举人罢免。巴黎公社的撤换制具有鲜明的特点,第一,清洗混进公社的阶级异己分子。第二,开除背叛公社事业的叛徒。第三,撤换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第四,免去不胜任工作职责者的职务。对于不适合留在领导职位的人员,经过公社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了严厉的处置。

9.没有民主的实践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19世纪,还不是直接的社会主义革命时代。20世纪初,列宁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后继者,他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应用于俄国,探索出—条不同于西欧的发展道路,即如果革命发生可以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在成功地领导了俄国十月革命,实现了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的飞跃后,开始了一国独立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列宁认为,东方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国家也可以走在西欧发达国家前面,提前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但列宁主张,革命可以提前,马克思恩格斯阐述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却不能变。列宁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理论,更深刻地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14]列宁的这一论述表明,民主,既贯穿于民主革命时期,也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只有在社会主义,民主才成为普遍的真正的现实。因此,必须把民主投入社会主义实践,如果没有民主的实践,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

10.在民主选举中开展竞选。列宁执政7年逝世后,斯大林成为苏联最高领导人。斯大林建立了“普遍、平等、直接”原则和“秘密投票”方法的选举制,并且提出在选举中必须采用竞选方式。当时,许多外国人都认为苏联是不会搞竞选的。1936年3月.美国的“斯克里浦斯——霍华德报系”报业联合公司总经理罗易·霍华德访苏时,认为苏联只有一个政党活动.因此不存在有开展竞选的条件。斯大林对他指出,在苏联除了共产党提出候选人外,还有各种非党的社会团体会提出候选人。“你认为不会有竞选。可是竞选一定会有的,而且我预料会很热烈。”[15]竞选“将围绕许多极其尖锐的问题(主要是实际的、对于人民有头等意义的问题)来进行。”[16]斯大林不仅在理论上明确地肯定了竞选形式不是专属资本主义所有,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应该开展,它会比资本主义条件下更热烈、更有效,而且在苏维埃选举的实际中领导开展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的竞选活动,并亲自参加竞选,这在社会主义选举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可惜的是,苏联在搞了一次竞选后,以后再没有坚持下去。

1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抗日根据地的普选。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抗日根据地政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权。党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从建设民主政治着眼,规定了抗日根据地政权的性质是各抗日阶级的联合的民主专政。因此,中国共产党决定吸收抗日各阶级参加政权,在民主政权中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党制定了“三三制”的政策,即在抗日根据地的民意机关和政府人员中,共产党员、其他抗日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怎样按照“三三制”的原则组成抗日民主政府呢?各抗日根据地明确规定: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的投票选举方法,实行普选。在普选中,各抗日根据地认真进行了公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候选人、开预选大会、最后正式选举等项具体工作。在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普选中,开展了竞选活动。在竞选活动中,各阶级、阶层势力的代表,不仅有文化的地主、小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了竞选,没有文化的工农群众代表也参加了竞选,呈现出一派激烈竞争的现象。事实说明,文化问题并不是开展普选和竞选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抗日战争时期,有一种论调认为,老百姓没有知识,不能实行民主政治。毛泽东批驳道;“在抗战中间,定百姓进步甚快,加上有领导,有方针,一定可以实行民主政治。例如在华北,已经实行了民主政治,在那里,区长、乡长、保甲长多是民选的。县长,有些也是民选的了,许多先进的人物和有为的青年,被选出来当县长了。”[17]当然,老百姓不识字.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抗日革命根据地的人民在坚持民主的生活中学习民主,创造出多种多样、切实可行的投票方法。识字不多的人.采取画图法、画杠法、画点法;不识字的人,采取投豆法、烙票法、编号选举法等。一些不识字的青年妇女,硬是把选举名单上的候选人排列次序记熟,用一根香把要选的人的名字烙上个洞。对此,很多人曾感触地说:“我们觉得民众是极有创造能力的,他们十分懂得如何针对问题解决问题,他们这种选举方法,和可以发挥自主能力的各种事实,是给借口民众不识字,程度太低即不可能实行民主者以最有力的打击。”[18]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普选实践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还存在的情况下,人民群众能够赢得选举的胜利。各边区选举的结果有力地显示了抗日政权的民主性质。

三、民主需要制度保障

12.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5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不讲民主、只突出专政的极左路线,最终酿成了“文化大革命”的灾难。1978年,邓小平虽届晚年,但以其惊人的毅力,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在民主问题上,邓小平根据社会主义几十年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19]导致集中有余、民主不足的严重情况。他强调,要“努力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20]一定要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21]。1982年,在邓小平倡导下,中共十二大报告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恩格斯把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

13.着眼于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邓小平在指出民主不足的问题时,深刻分析了产生它的根本原因。邓小平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2]在邓小平的视野中,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结构,从制度上把握社会政治问题的根源并依此寻求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方法,可以说是他的政治思维的鲜明特点。邓小平主张,对社会政治中存在的问题“都要当作制度问题、体制问题提出来,作进一步的研究。研究时可能还要接触到别的体制问题。”[23]在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面前,他总是“考虑从制度上解决问题。”[24]对于民主的不足,邓小平同样主张要通过建立民主制度来解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应该努力做到“民主制度一年比一年健全,民主生活一年比一年扩大。”[25]

14.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改革开放新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是从破除党和国家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着手的。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普遍存在着党政干部只上不下、只进不退,一旦为官、终身任职的情况。干部职务终身制,是原有社会主义模式的一个痼疾。改革开放后,邓小平着眼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提出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苦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宣布:“党决定废除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接着,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专门设立了“党的干部”一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这是以党规的形式废除了终身制。这以后不久,1982年12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各种国家最高职务的每届任朗为5年,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这是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废除了终身制。

15.中国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实现社会主义,关键抓住普选制度。邓小平认为,中国一定要实行普选制。但普选制与一个国家和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水平有关,因为我国有10多亿人口,人民的文化素养也不够,现在只能在县级和县以下的基层搞直接选举。1987年,邓小平曾经就普选问题指出,经过某些阶段发展,我国“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26]邓小平预测我国在2050年左右可以搞全国范围的普选,这是基于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水平而言的。不过现在应该看到,从那时邓小平讲这番话以来,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事业又以很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加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意味着我国已有了适当提前实行普选制的可能,在时间上不一定局限于原来的时间表。

16.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给我们的启示。以上我们简要地梳理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就是社会主义论断及其民主实践、制度发展的来龙去脉,从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一开始,就把民主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也正因为这样,才有后来列宁说的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邓小平说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提法。社会主义应该致力于民主的发展和完善,这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

原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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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64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6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6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7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90-39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0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0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8页。

[14]《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

[15]《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0页。

[16]《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0页。

[17]《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551-552页。

[18]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编:《延安文萃》下册,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第855页。

[19]《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

[2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2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9页。

[2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2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88页。

[2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9页。

[2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

来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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