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统领下,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大力调整社会关系,特别是注意调整社会分配关系,取得了重要成绩。在这个背景下,关于财富、公正和社会主义等范畴重新引起了我国知识界的热切议论。本文是对这样一些范畴的很基础的讨论,希望它不是老生常谈。
一、公正创造财富
新一届中央政府建立以来,我们看得出“以人为本”施政方针不再是一句口号,这个方针正在变成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这些政策在调节两方面的关系,一是国家和老百姓的关系,二是资本和劳动者的关系。这两种关系常常纠缠在一起,例如,我们有国家资本,而私人资本又常常和代表国家的官员亲近,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政策操作上,我们总可以把这两种关系分开。“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不断调节这两种关系来实现。
在国家和老百姓之间,国家及其人格化的代表容易成为强者。在调节这种关系的过程中,任何积极的变化最受瞩目,尤其是受知识界人士得瞩目。这也难怪,因为在中国过去历史上,百姓和国家的矛盾始终是主要矛盾,而百姓和地主的矛盾附属于这个矛盾。这两年,我们在这个关系的调节中可以说成绩斐然,至少在理念方面变化巨大。自由、民主、公正、健康和安全这样一些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已经深入人心。我们期待的是通过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实现稳定的社会改良,最终把国家和老百姓的关系调节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让我们的社会政治与现代主流的国际政治文明接轨。
在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中,资本也容易成为强者。然而,调节这个关系似乎不那么引人注目。本来,市场也可以成为调节这个关系的力量,但在中国目前条件下,劳动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用市场来调节它很难。“下岗”在我们这个时代成为最具威胁性的词语之一。调节这个关系的另一个力量便是国家。国家不中立,这个关系就无法调节。在工业化时代,资本的力量要高于农业社会中的地主的力量,至少在中国是这样。资本不放过亲近官员的机会,也不会放过亲近知识界人士的机会。在国家、资本和知识精英所构成的三角关系中,知识精英喜欢资本胜过喜欢国家。这是可以证明的。因此,面对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不平等,知识界容易保持缄默(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知识界沉默了,国家更容易顺水推舟。
对资本和劳动关系的适当调节会增加中国的财富总量,即使在这种调节中会增加资本雇佣劳动的成本。说实话,看见发达国家通过开出一张张“借据”(外钞),低价拿走中国人的产品,实现他们的高消费,然后再用他们的资本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赎回他们的借据,我就感到心痛。这种心痛已经很久了。我们也许应该容忍在20年的起步期中资本扩张所要求我们的人民付出一定的代价,但这个起步期不能永无止境。我们勒紧一部分人民的裤带,换回的是高额的外汇底存,但物质财富不在我们这里,而污染和资源的耗费却在我们这里。这不符合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不符合人道精神,甚至也不符合经济效率原则。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番议论是基于“价值判断”的议论,而非实证的科学分析。但是,并非一切实证分析都需要统计资料的支撑;良知和心智永远胜于统计。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特别是低端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对资本和劳动关系的适当调节,至少会产生以下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损失:第一,已经就业的劳工因为过度工作造成对劳动力的排挤,加剧社会失业矛盾。马克思早已做出过这种分析,而这个分析就是当今主流经济学也不会否认。第二,相当大的一个劳工群体长期接受极端底下的工资水平,又不能享受基本的社会公共品的服务,意味着消费市场的萎缩,资本的扩张将受到限制;资本的所有者尽管享受着高额利润,但他们的利润不得不用来消费,甚至是极度奢侈的消费。其社会后果是整个经济的“拉丁美洲化”,即一方面是生活拮据的劳工大众,另一方面又是对奢侈品有巨大消费能力的资本所有者。中国市场上的日益增长的对超豪华轿车和高级筵席的需求能力,正是这种社会分裂的反映。第三,市场调节对这种分裂可能无能为力,因为资本自身也陷入了“囚徒困境”,即单个资本在追求自己的最大利润,但资本的集合却陷入了非理性状态,它们把自己的长期赢利前景给破坏了,因为它们损害了自己的市场。
资本来到世间,虽然并非一定是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但它的确是为了财富而生存。劳动也一样;劳动者需要财富。但因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权利不平等,最终两方都会失去扩大财富占有的前景。为了资本的财富扩张,也为了劳动的财富享有,我们必须调节它们之间的关系。近代欧洲发生的“黑死病”曾经使得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的天平长期向劳动倾斜,这最终给欧洲资本的扩张帮了大忙,使它免于陷入“囚徒困境”。欧洲启蒙运动领袖的人权理论可能只是对这个变化的“事后追认”。中国的社会精英们不会有“事后追认”劳工权利的历史机遇,我们要么走向“拉丁美洲化”,要么“事前改革”或“事中改革”,通过国家权力保障劳动权利,此外无路可走。
二、财富源泉
关于财富的最大的神话,是财富或财富源泉的“涌流”。
财富的源泉首先是人。依照经济学的思想,土地、资本和劳动,是参与财富生产的三大要素。一般说来,土地的数量是一个常数,不可能“涌流”。我们有可能通过对国土的整治,增大某一种土地的供应数量,但从长期看,土地资源是十分有限的。资本供应受制于国民储蓄倾向,其增长也不是无限制的。劳动力作为财富的源泉之一,其数量不可能也不应该“涌流”;需要“涌流”和可能“涌流”的是人的创造才能。
在人类历史的近两三百年里,生产的增长大大地超过了资本的增长和劳动力数量的增长,由此可见,生产增长的贡献源泉来自人的生产率的提高;而生产率的提高直接来自人的生产技术的进步、经济结构的改善和社会制度的进步。这三方面的积极变化,归根结底要靠人的创造才能的充分发挥。
制度改良是一切积极变化的因素中最根本的因素。由人所创造的良好的社会制度,是财富源泉保持旺盛喷涌力的重要条件。对经济史的研究证明,技术进步是制度变革的函数。托勒密时代的埃及已认识到蒸汽的力量,但仅仅依此为玩乐。古罗马掌握的工艺技术在上中世纪被掩埋了几百年,到12和13世纪才复活。中国大约在14世纪发现了焦炭炼钢,但这场潜在的革命却没有下文。由于那些时代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持,使这些技术不能被进一步开发和应用。私有财产的保护、专利制度的实施、法人制度的应用,复式簿记的推广,都大大推动了新技术的发明速度和应用速度,促进了近代工业文明的迅速成长。
经济结构的改善与制度变迁同样密不可分。人的教育水平的提高、劳动力由乡村转向城市、妇女地位的提高、企业规模的扩大等等,是经济结构积极变化的主要标志,同时也是现代生产力巨大增长的直接推动因素。这些方面的变化都直接得益于国家财政制度的改善、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化以及国家信用制度的改进。
良好的制度还可能直接创造财富的源泉、改善财富的分配状况。人创造财富是为了获得满足,但导致满足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还包括精神财富。通常,一个社会的富裕阶层在物质财富获得相当满足以后,开始追求精神财富;在对后者的追求中,一个主要方面是获得“社会声望”的满足。在一个良好社会里,“社会声望”的最后供给者是广大人民群众,他们通过对富人的评价和对政治家的选举,来“生产”对富人和政治家的评价,同时也约束了富人和政治家的社会行为,使富人产生转变为慈善家的冲动,使政治家必须努力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要求。这个趋势一经产生,社会将逐步走向公正、平等、自由和普遍的富裕。
当然,为富不仁、为仁不富是历史乃至当今社会的常见现象,但不能说一切财富都是不干净的。一个社会如果发生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那也不是财富本身的过错,而是制度的过错。社会的秩序就是强有力的人物在历史上反复竞争、妥协而达成的社会契约,这种契约客观上也保护了多数弱者;如果有一个的良好的社会制度,我们更有可能在相对人道的基础上使社会财富更快地增长。我们要警惕那些脱离实际、脱离民族利益的政治高调,因为正是那些高举“公正”大旗,把一切富人放在祭坛上的正人君子们常常把社会拖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上所述,财富在增长要靠制度的改进,靠观念的不断更新。所谓财富源泉的涌流,本质上是合理配置生产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合理(收益最大化)的利用。实现这个目标别无他途,只有永不停息地改革。只要我们制度改革有大的进展,财富的源泉就将得到充分开掘,财富的巨大增长以及财富的公正分配都将实现。
不能认为对资本的批判,只是一种价值观的声辩,而没有任何其他的意义。高分贝的声辩会产生力量,形成对资本的限制,增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如果资本家永远给工人家庭三顿饭钱,哪有今日的现代化?限制资本的因素还有下面几个:宗教、工会、竞争和技术进步。基督教包含了平等诉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对资本家有约束作用。工会更不用说,主要使命就是与资本家订立工资协议。竞争对工人是一把双刃剑,但在西方国家摆脱“马尔萨斯陷阱”以后,劳动市场的竞争变得对工人有利了。技术进步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排挤工人,另一方面又使投资者不得不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
社会就是这样,只要有市场,有竞争,有多元化,让资本当老板,也坏不到哪里去。相反地,如果没有市场,没有竞争,没有多元化,资本退居二线,也好不到哪里去。让经济学家宣传自己的“工具理性”,伦理维护者鼓吹自己的价值观,政治家讨好自己的支持者大众,也让资本和劳动根据自己的承担的风险去分别找一线或二线位置,这个社会大抵就有希望了。希望就在于这样的和谐,并在和谐中改良。可是历史证明,和谐离不开强势阶层增加自己的教养。
三、解决穷人问题的意义何在?
一个社会如果不帮助穷人,特别是在穷人还很多的时候,必定要付出代价。但支付代价的方式和时间会有所不同。因为任何国家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中都要解决工业化对劳动力(人口)的排挤问题,也即穷人问题。
穷人和富人的分野自古以来都存在,但古代的这种分野被等级制度固定下来了,使得贵族或官僚对穷人实行强制性的剥夺。社会开始由传统向现代演化的时候,等级制度被摧毁,穷人仍然存在,就成了一个被人们关注的问题,因为他们受穷不再被看作当然的事情。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没有解决穷人大量存在的难题,但不同的国家在解决这个问题时还是有差别的。少数国家受“上帝”的垂怜,通过殖民手段解决了工业化对劳动力的排挤问题,比较迅速地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建立起来了福利国家,穷人成了少数人。但另一些国家,例如日本和德国就没有这样的幸运。它们的崛起同时也是对劳动力的排挤,殖民道路没有获得成功,穷人的大量存在成为法西斯主义兴起的基础。战争这种灾变的极端形式使他们完成了转变,接受了现代制度,克服了保守集团对正常转变的阻力。
像台湾和新加坡这样的小国或小地方,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开放政策解决自己的自己资本积累问题,使得被排挤的劳动力迅速得到雇佣,基本解决自己的穷人问题。中国大陆没有这样的幸运。我们的工业化开始之后已经没有了殖民通道,靠自己的工商业资本积累远远不能迅速地吸收过剩人口,而一系列政策的失误和制度的缺陷加剧了这种矛盾,以至于在上实际60年代采取了控制人口流动的政策。穷人生存状态被暂时强制性地固定下来了。改革开放使得穷人问题突显出来,而事实上他们的平均生活水平还是有明显的提高,只不过在少数人迅速富裕的背景下他们显得严重落后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的政府似乎没有很大的“犯错误”的空间,我们的制度调整更显得急迫。
舒尔茨讲,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是穷人,所以,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也就懂得了绝大多数经济学原理;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穷人又集中在农业部门,因此,懂得了农业经济学,也就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这个说法有道理。
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穷人问题首先是一个大规模失业问题。国家制度和政府政策只不过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约束条件,而且是关键性的条件。一户农民耕种半公顷土地,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富裕的。如果不考虑农民的兼业或转业,一户农民耕种4公顷左右的土地可能是农民富裕的底线。靠政府养的办法,不能使穷人变成富人。事实上,不是所有农民都穷,东北一些种粮大户过着相当富裕的日子。
尽管我说穷人的问题是一个大规模的失业问题,但这还不足以揭示穷人问题的本质。失业如果发生在一个确定的群体上,就要考虑制度问题了。例如中国,过去在长时期里实行控制农民的政策,不允许农民自由地迁居,便隐蔽起了失业问题,这就把失业强加在了农民头上。我们向农民欠了历史大账。所以,穷人问题的本质是资源分配缺乏公正性。
就原则而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是很好的政策目标。关键是如何操作。增长均衡不能理解成为同步增长。农业的发展速度相对滞后是需要的,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下降也是必然的。机会的均等要体现基本权利的平等,特别是在基本公共品享有方面的平等,而不能搞收入上的平均主义。究竟在如何具体设计体现公平正义的政策,需要研究讨论,不能简单地搞浪漫主义。举例来说,因为农民身份而不准许农民到城市就业是不公正的,但允许农民在城市公地上任意搭建棚屋也不见得是公正的。
有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是通过政府转移支付而发生的富人对穷人“交税”。如果富人获得收入不触犯法律,那么,他通过政府而发生对穷人的支付,也是一种强制。这种强制的均衡点在哪里?恐怕对此没有标准答案。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这个均衡点的形成。按我的心理感受,就我们国家的现实而言,富人的穷人的支付还不能说已经够了,也就是说,中国公正的天平还应该向着穷人的倾斜。
政府补贴的合理性其实是很难判断的,甚至很难用所谓“剪刀差”做这种支持的理由。事实上,有的国家也没有补贴。在欧美国家,农业经济学家对政府补贴的意义颇有争议。但中国政府对农民的补贴我以为有合理性。农民收入很低是一个重要理由,这是为了社会公正。稳定粮食生产是另一个理由。但这两个理由要求不同的补贴方式。为了社会公正,应该向小农补助;为了稳定粮食生产,不同的年份可以按粮食供需的不同来补助。现在的补贴数量还很小,区别这种补贴尚无必要,以后要区别开来,并在补贴方式上有所变革。
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是一个努力的目标,但要在短期内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是不可能的。低收入低保障,高收入高保障,这是规律。在比较正常的条件下,贫困问题首先是要素禀赋问题,其次才是社会保障问题。在我国目前形势下,先要建立覆盖范围大、保障程度低的农村社会保障系统,再缓慢地推动其向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系统过渡。现在的问题是还没有形成农村低保障网络。
有时候我们可能过分强调穷人和富人的对立,而对于这种对立或矛盾的社会条件不做任何区分。最可怕的对立是富人与官员权力结合在一起掠夺穷人。如果没有权力的逆向介入,这种对立的程度可能不会太高。如果我们想通过剥夺富人来消除差别,那是自掘坟墓。中国的贫富悬殊的确太大,我以为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劳资关系上做文章,保障劳工的工作和生存条件;二是在政府援助穷人方面做工作,此所谓国民收入第二次分配的调整;三是发展民间援助机制,其中包括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我们在这三方面都没有做好。
在贫富差异问题上,要防范左倾浪漫主义。我想,处理好上述三方面的工作,是一个基本的思路。这三方面工作要做好,政府行为是关键。没有一个民主的有效率的政府,即使劫富济贫,也帮助不了穷人。所以,政府的改革恐怕是建立一个和谐社会的落脚点。
四、穷人、财富与社会主义理念
全国白领们在热烈地谈论如何“理财”的时候,还有一部分百姓却在考虑生存问题。聪明的人已经发现,如果总有一部分人没有能力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那么富人的财产也打理不好,所以,他们提出,为了富人的利益而帮助穷人!看来,富人理财的首要事情,竟是学做高尚人,去帮助穷人。富人能这样做么?很难,因为每一个富人都希望别的富人去做一回慈善家;抚慰穷人的任务由他们去完成。可是,如果富人们谁也不去做这件事,而富人们组成的政府也没做好这件事,那就麻烦了。
一个好社会的标志之一,是尽可能地降低穷人的生存风险。富人敢于冒风险,冒风险甚至是他们的生活内容。富人抗风险能力强,穷人抗风险能力弱,一些事件对穷人来说是风险,对富人来说不是风险。所以,穷人最需要社会的照顾,当然,这种照顾不能是随意地劫富济贫。
可是,社会总有一种反对照顾穷人的力量。常见的说法,是说穷人懒惰。但公允而论,懒惰只是致穷的很不重要的原因。甚至可以说穷困才产生“懒惰,因为穷人没有足够的资源让他们从事生产活动。疾病,被强势集团掠夺,缺乏教育,身世低微,以及恶劣的生存环境,是更常见的致贫因素。的确有大量的例子,说明一个穷人由于勤劳,实现了发家致富的梦想,但这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
还有学者在理论上去证明歧视穷人的合理性。有人在论证“资本雇佣劳动”的合理性时,说富人值得信任,穷人不值得信任,理由是说穷人容易破罐子破摔,而富人则要对自己的财富负责,所以,最好是让富人来管理穷人。这种说法有片面性。就一个企业来说,如果它即将破产,资本家承担的风险比一般劳动力的风险大,从而资本家更关心企业的命运,这大概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理由。但如果扯上道德,尤其是离开企业这种组织,在大的社会范围里考察问题,恐怕不能说富人比穷人更好。特别在社会结构的剧烈转变时期,暴富起来的人往往是不守公共秩序的投机家。这种人,其实很不值得信任。
对穷人最不当人的是一些冷酷的政治家。例如袁世凯就在别人要求他能够体恤百姓疾苦的时候,他却回答说:谁让他们是老百姓!这种政治家当政,的确意味着战争,因为在他的政治视野里,穷人不可能有一个恰当的位置,他便因此不可能是一个好的政治家,而最有可能是一个穷兵黩武的军阀。
靠穷人自己来解放自己,或者他们自己想办法降低自己的风险,是很困难的。一般而论,穷人的受教育程度有限,对外部世界家把握能力受限制很大,理解程度很低,所以更容易遭受欺诈。他们梦想发财,但常常把发财与偶然性联系在一起。于是,穷人常常上当受骗,成为被宰割的羔羊。在历史上,除非穷人决无可能再得到政府的照顾,否则穷人队伍里不可能出现那种政治领袖,承诺领导他们改变命运。但是,一旦发生穷人与政府之间的战争,后果并不如穷人所愿。在以往传统社会,每一次农民战争中富起来的不是一般穷人,而是穷人里边的领袖人物。
真正改变穷人命运的是社会改良,是一步一步地强大社会物质基础,改变社会结构。但成功的改良并非总能发生,否则我们这个世界也不至于经常发生暴力革命了。如何实现改良,我这里按下不说,现在假定一个已经具备改良职能的政府,看它如何降低穷人的生存风险。改良的政府不外乎考虑下面几种办法。
第一,是在穷人中间普及基础教育。教育是缩小贫富分化的最强有力的手段。第二,是帮助穷人免受商业欺诈。为此,政府部门要睁大警惕的眼睛,严密监视和打击各种危害穷人利益的不法行为。第三,要给穷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人人获得基本的生存保障。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帮助穷人建立民主选举制度,使他们在社区公务人员的选举中切实发挥影响作用。
事实证明,中国政府的制度改良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得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经大为减少。对于减少穷人,我们还有许多容易做的工作没有做。我们期待政府在改良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也期待我们的富人对政府所做的帮助穷人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富人会不会帮助穷人?如何帮助穷人?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过去的经济学模型中,分配公正与否容易被当作一个外生的问题来处理,所以,对这里的提问,经济学家自然是不大愿意回答的。这也是经济学常常遭受批评的原因之一。
经济学中的“科斯定理”说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交易成本为零的同义语),交易双方都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但这种利益最大化不能消除预先的资源分配状况;也就是说,穷人是在穷的基础上实现利益最大化,穷困本身是难以克服的。主流经济学讲的一系列“帕累托最优条件”,也使得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分配成为一个由外生变量支配的问题;穷与富都由他们的“预算”规定好了。
经济学的这种“拈轻怕重”把财富分配难题放到了一边。但从一般历史观察看,财富分配的公正与否有可能是一个“内生”的问题。想一想,如果财富的分配是由偶然性因素来支配的,社会贫富悬殊将会很大,或者这个量的变化将全无规律可言,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在历史悠久的国家,贫富悬殊总是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里;尤其在所谓熟人社会,在构成社会的小社区内部,生活上的贫富悬殊(而不是财产占有上的贫富悬殊)也会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里。
贫富悬殊何以得到控制?其道理说白了竟令人吃惊——穷人对富人的评价权是穷人的财富,它虽然在某些社会会贬值,但却永远不会被剥夺;而富人要获得穷人的好的评价,必须向穷人支付货币!推而广之,穷人对政治家的投票选择权,也是他们的财富,政治家必须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中向穷人显示足够的友善。越是发育良好的社会,穷人的此项权利越具有较高的价值。
在一个小的社区,较富裕的人会成为社区的公众人物,并且他们有可能乐意成为公众人物;在一个国家,最富有的一批人也会成为国家的公众人物,他们同样大多乐意成为这样的公众人物。他们需要社会声望,而换取社会声望的办法,不外乎捐出金钱,兴办慈善事业。在自由竞争程度较高的环境下,富人必须在市场上来满足他们对社会声望的需求。但这个市场通行“价格歧视”的原则。“声望”这种物品的供应者是大众,包括了穷人,他们给富人“供应”社会声望这种特殊物品时,会开出较高的价码;需求者越是富有,他们开出的价码越高,也就是说,富人越是富有,就越需要做更大、更多的善事来从社会大众那里获得社会声望。这就导致财富或福利的转移。
当然,一般社会民众也有获得良好社会评价的欲望,但这种欲望通常来说是潜在的。他们可能在自己的社区里追求诸如“善良、正派”这样的评价,而普通民众不需要做什么慈善事业就有可能获得这样的评价。一个是雷锋,一个是比尔. 盖茨,要获得同样的社会声誉,他们要付出不同的代价。
在一个发育良好的社会,“社会声望”这种物品的供应机制及其歧视性供应价格,使得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会从富人那里流向穷人,并使社会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受到制约。
我强调“发育良好的社会”,当然是说并非一切社会都能形成好的社会声望的供应需求机制。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广泛的选举,政治家就不会在乎自己在大众心中的形象,穷人要得到政府的帮助也就难了。如果富有的商人、企业家在红色恐怖的压力下惶惶不可终日,时刻担忧自己财富被“共产”,或者他们依靠官商勾结来扩大自己的财富,财富的主体是“不义之财”,他们要坦然地向公众、向穷人“购买”社会声望这种奢侈品,也就难了。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能看到的是一种奢靡、颓废和残忍的世纪末社会景观。在这种社会里,穷人会孤立无援、无依无靠。但只要穷人没有好日子过,富人的日子最终也好不到那里去。
自由、平等、公正和安全是人的基本追求,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但看起来这还不够,穷人还应有对社会富人和政治家评价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穷人的财富,这种财富是需要一种好的“变现”条件。
作为经济学者,我更感兴趣的是富人怎么样才会帮助穷人,而不是他们愿意不愿意帮助穷人。富人对穷人究竟能做什么,不是取决于他们的态度,而是取决于他们的生活环境,更具体地说,取决于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交易条件。把富人和穷人的关系归结为交易问题,更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由这个推论,我想到“社会主义”这个概念。通俗地讲,社会主义就是帮助穷人。但社会主义应该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为了有效实现对穷人的帮助,需要给穷人以权利,让他们凭借自己的权利积极介入社会公共事务,对富人的活动做出评价,并由此对富人的行为发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