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晴佳:历史和记忆的分与合:一个观念史的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74 次 更新时间:2025-01-06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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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晴佳  

 

【摘要】随着记忆研究在近年的兴起,中文学界出现了“历史记忆”这一名称,含有将两者等同的意思。与之相对照,历史和记忆在西方学术中一直存在某种张力——史学在西方的诞生与对抗记忆的目的相关,之后历史和记忆长期处于一种分离的关系。以兰克为代表的近代科学史学,其理论前提是区别“过去”与“现在”,并从后者的立场考察、重构前者,而记忆则常常将两者混为一体。二战之后,兰克史学面临一系列挑战,记忆研究的兴盛便是其中之一。从莫里斯·阿布瓦赫写作《集体记忆》到皮埃尔·诺拉主编《记忆之场》,西方学者试图用记忆来补充和修正历史研究和书写的传统,改进和扩大历史学的方法和范围,促成其内容的更新和革新。但历史研究和记忆研究在近年的合流,仍没有改变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异。

【关键词】近代史学;记忆研究;历史记忆;《记忆之场》;莫里斯·阿布瓦赫;皮埃尔·诺拉

 

西方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其《历史》一书的起始,开宗明义,说了如下的话:“在这里发表出来的,乃是哈利卡尔那索斯人希罗多德的研究成果,他所以要把这些研究成果发表出来,是为了保存人类的功业,使之不致由于年深日久而被人们遗忘,为了使希腊人和异邦人的那些值得赞叹的丰功伟绩不致失去它们的光彩,特别是为了把他们发生纷争的原因给记载下来。”这几句话,所有研究西方史学的人耳熟能详,因为它直接点明了希罗多德写作的动机和方法。以后者而言,希罗多德被后人视作“史学之父”,与他这里讲的“发表研究成果”有很大的关联,因为他将历史的书写,定义为一种“研究”或“探析”,英文一般译作“inquiry”。如此做法,使希罗多德与之前的“故事收集家”(logographers)有了比较明显的不同。从一个比较的角度做一个比方说明的话,那么那些“故事收集家”有点像孔子之前的“史”,只是以史官的职责记录发生的史实,而孔子则对此传统做了改造,嵌入了“春秋笔法”。当然,希罗多德的改造显得更为彻底一些,他径直想呈现他对希波战争的记录、描述和解读。

这一描述和解读,有着一个明确的目的,那就是希罗多德所说的“保存人类的功业,使之不致由于年深日久而被人们遗忘”。换言之,他想保存这段他认为十分值得保存的记忆。不少西方学者指出,这一保存记忆的努力表明,在希罗多德的眼里,历史记录是为了抵抗由于时间的流逝而造成的记忆的遗忘和消失,因此历史和记忆之间形成了一种对抗的关系,充满了某种张力。

认可历史和记忆之间有所不同甚至形成某种张力,在西方学界几近一种共识,比如不少探讨近年记忆研究的论著,便以考察和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为中心。英国记忆研究的先行者之一杰弗里·丘比特所著的《历史与记忆》,便是一个显例,下面将对之稍加详论。饶有趣味的是,近年记忆研究的风气在中文学界兴起之后,随之出现的是“历史记忆”一词的广泛流行,其含义有将历史和记忆相等同的意思,也会让人觉得人们关于过去的认知,除了通过自身记忆和学习历史之外,似乎还有一种属于“历史记忆”的新的认知形式。笔者写作本文,希图从现代欧洲史学史的学术传统及其演化的角度,探讨一下“历史”和“记忆”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及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与有兴趣的读者方家交流、切磋。笔者写作此文,并无意批评“历史记忆”这一新词在中文学界的“发明”及流行,而是想为读者提供一个观察历史和记忆之间关系的不同视角,指出两者虽然都为的是呈现人们对过去的知识,但其理念、方法和内容均有明显的不同,如果我们轻易将其合二为一、相提并论,或许会轻视或误解记忆研究在近年兴起之意义及其对近现代历史学的修正乃至对抗的功用和价值。

一、历史≠记忆

首先,让我们略微细读一下丘比特《历史与记忆》一书。此书原版于2007年,是欧美记忆研究的一部比较先行的著作。作者丘比特在英国约克大学任教,最近又为马列克·塔姆(Marek Tamm)和彼得·伯克两人所编的《论历史学的新取径》一书写了“记忆史”(History of Memory)一章,可见他在这一领域的专家地位。《历史与记忆》一书的引言及第一章,便以探讨、分析两者之间的张力乃至冲突的关系为开始。丘比特在引言中径直指出,虽然史家看重如何保存记忆,但真正试图将记忆的研究纳入历史研究的范围,还是近年的事情。然后他写道,他写作此书的目的,是探究记忆和历史的关系,并认为这一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记忆的形成、记忆之于历史的作用和“作为知识形式的历史与记忆的关系”。显而易见,丘比特并不认为历史等于记忆,而是强调两者作为知识形式之间的异同。他还引用他人的说法,指出历史和记忆在不少人看来是“两个相撞的世界”。

《历史与记忆》的第一章以“历史与记忆:一种想象的关系”为题,更为细致地讨论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首先他指出,历史与记忆自然互有关联,并引用弗朗西斯·培根的话来证明:“历史涉及他的记忆,诗歌涉及他的想象力,而哲学涉及他的理性。”但他同时强调,两者之间又存在明显的“张力”,也即绝不等同。诚然,历史学家需要依赖已存的记忆来写作历史,因此在此意义上,历史研究仰赖的是“二手的”知识,因为史家无法回到过去。可是,史料所承载的记忆,又只是近代史家研究的一个部分。丘比特以法庭记录庭审的“文秘”(scribe)的工作来说明。文秘虽然也以记录口供为主,但同时也遵守法庭记录约定俗成的一些准则。丘比特认为这一例子挑明了历史和记忆之间的差异:前者需要搜集和整理史料,但如何处理史料则有史学自身的规则——“无论如何,原始材料都不是生成历史知识和历史理解的唯一原料”。

我们上面提到中国古代的“史”——史官——所记录的史书,如《春秋》,或许可以放在这里做一个比较,因为西方学者也常将“史”译成“scribe”。我们读《春秋》,觉得它好像是不含什么叙述性的零碎记载,宋朝的王安石甚至评论《春秋》是“断烂朝报”。但改订《春秋》的孔子却也说过“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这样的话,其中第一句的含意指的是“史”的记录,有“文”也即“史”作为朝廷命官记录史实时所需要遵循的规范。易言之,《春秋》这样的历史记载,并不仅仅包含了史实,而是还掺杂了孔子所谓的“文胜质”的“文”,也就是史官的加工,因此,历史和记忆始终是不同的。

丘比特在《历史与记忆》的第一章中,也讨论了历史与记忆所涉范围的不同。以记忆而已,他认为有“个人记忆”和“社会记忆”两种,而历史学虽然也处理个人的记忆,但其主要表现为“社会记忆”或“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值得注意的是,丘比特强调,“在我们的文化中”也即现当代,记忆和历史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对的。他写道,“历史记忆”也即“历史的记忆”(historical memory;当代中文倾向于不加“的”,但如果细抠语法,那么“历史的记忆”比“历史记忆”的翻译更为准确)这一词语,记忆研究的先驱者莫里斯·阿布瓦赫(亦译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1877—1945)的确提到和使用过,但其含意其实是“历史-记忆”(history-memory),讨论的是两者的关系,而不是将两者视为一体。上述论题,也即历史研究如何对待个人的记忆以及阿布瓦赫如何看待历史和记忆的差异,十分重要,值得我们进一步讨论。

上面已经提到,区分历史和记忆是当代学界的一个共识。在丘比特之外,现任教于弗吉尼亚大学的阿兰·梅吉尔(Allan Megill)教授著有《历史知识与历史谬误》一书,其第一章便讨论了历史和记忆的关系,而其第一节则题为“历史对记忆”(history vs. memory)。显然,与丘比特一样,梅吉尔也十分清楚地看到了历史学与记忆研究形成有一种紧张、对立的关系。梅吉尔写道,从表面上看,历史是为了保存人们对过去的记忆;之前也的确有不少人抱持这样的主张。而他认为,“这些主张的对立面则更接近于真实:真正的历史远不是对记忆的延续,相反,它几乎处在记忆的对立面。换言之,如果像现今许多人那样认为历史的主要功能是保存和传承记忆,那就大错特错了”。梅吉尔用古希腊史学的另一位开创者修昔底德为例来做说明。如果说希罗多德出于保存记忆的需要,其做法上显得有点有闻必录,那么修昔底德则没有那么轻信。他会注重当事人的回忆,又对其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考核、考订。梅吉尔写道:“换句话说,修昔底德并非对‘记忆’本身感兴趣。相反,记忆的作用只是充当他最重要的证据来源。”“简而言之,在修昔底德眼中,这根本不是一个保留记忆的问题。……历史学家使用记忆是为了超越记忆。”更重要的是,梅吉尔强调,由修昔底德所开创的史学传统,“直到最近,在主流的专业历史研究中,这个观点从未被质疑过”。由此可见,记忆并非历史,所以“历史记忆”(historical memory)的说法,在现当代的史学论著中,颇为少见,因为有将两者等同之嫌,而且还有点语义重复,因为“记忆”所记住的,其实就是“历史”,也即已经过往的事件和人物,并无须在“记忆”之前加上“历史”这个前缀。

二、历史和记忆之分

上面所提的丘比特和梅吉尔,均为西方探讨记忆与历史关系的著名学者。为什么他们特别注重探讨历史和记忆之间的差异与张力呢?要想解答这一问题,我们还需要对西方史学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化,做一个简单的描述。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结绳记事”,说的是在没有文字的远古年代,人们用结绳这样的行为来保存记忆。应该说,这一愿望就是历史意识的反映,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文明中都曾出现。比如古代两河流域和古埃及的文明中,都出现过国王名录(kings’ list)的尝试,称得上是历史记载的一种最初的形式。我们现在对古埃及文明的认识,如“古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的分期,其框架便基于这些国王名录。而在中国古代,这一形式又与年历的制作结合起来,如“王正月”的说法就是一例,讲的是制作年历之后,将国王登基的那个月,定为“正月”,由此作为一年的开始。这一传统可以说一直延续到现代。虽然中国已经采取了公历,但在日本等其他东亚地区,仍然保留了皇帝纪年的做法。以前一个皇帝还可以有几个年号——开始一个新的年号往往与“王正月”的思维相近,希望开启和标志一个新的时代。

因此,历史作为一门学问,在其起始阶段,与年历的制作有共通之处,都希望帮助保存和延续记忆。年历的制作需要体现一种普遍性,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和使用。比如中国农历对季节的划分,如“春分”、“立秋”、“小寒”和“大寒”等,至今仍让人觉得有不小的参考价值。但在城邦林立的古希腊,这一普遍性便由奥林匹克纪年来代表,因此上面提到的两位古希腊史家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其论著所表现的时间观念便相对不那么严格有序。但当古罗马人征服了希腊及地中海,建立起一个庞大帝国的时候,皇帝纪年便逐渐成为一个传统。比如古罗马史家塔西佗的著作,与其前辈李维的著作相比,显然更具时间性,也即他对历史事实的铺陈,遵循了皇帝继位这样的时间框架。而到了罗马帝国逐步衰亡,为诸多基督教王国所取代之后,基督教的纪年便成为历史记载的主要时间框架。与此相应,欧洲中世纪的史书,更多采取了编年史的形式。

所以编年史的写作,体现了时间和空间的普遍性。中世纪的史家认定基督教在空间上的一统天下,同时也认为所有人类的历史都在等待“千年王国”的降临而得到最终的救赎,于是其时间观念也表现为一种普遍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历史的写作以此普遍性为基准,那么一旦它出现崩裂,便会促成新的历史意识的诞生。欧洲中世纪曾出现过几次文艺复兴,都让人看到历史的演化不时出现“断裂”(ruptures),于是就产生了更为明确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观念。人们渐渐不再认为历史如时间的自然流逝一样,波澜不惊、一如既往和一成不变,而是不断催生“时代错置”(anachronism)这样的观念。14世纪开始在意大利出现的文艺复兴,不但规模比以前的几次更为庞大,而且更深远地普及了这种“时代错置”、也即过去不同于现在的观念。譬如号称文艺复兴之父的彼得拉克,便热切希望自己能生活在李维和西塞罗的年代,与这些古人相聚为伍。这一力图回到远古、鄙视近古的思想,其实是文艺复兴运动开展的重要动力。那个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主要工作,便是想搜集、整理和校订古籍,以求恢复他们原来的面貌。为此,他们发展出了一套技术和方法,以注重文本考证、字词考辨的“文字学”(philology,亦译作语义学、语文学)为主,之后成为近代历史学方法论的基础。在人文主义者之外和之内,也出现了一批博古学家(笔者这里所谓“之内”是因为那时有的人身兼两职,既是人文学家,又是博古学家)。他们的兴趣更为广泛,不但搜集、鉴定古籍,而且还收藏和甄别古物、古董。

从史学史的视角来看,始自意大利的欧洲文艺复兴的意义,在于其发现并呈现了历史和记忆的差异——前者不再只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后者,而是对后者做选择性的处理。在人文学家和博古学家眼里,其实有两个“过去”的记忆,一个是古典时代的过去,另一个是中世纪的过去,而他们仰慕和注重的是前者。历史和记忆之间于是产生了明显的罅隙。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区分不同的“过去”的现象,并非西方独有。譬如中国的宋朝开国之后,曾一心想重建“三代之治”,回到远古的、理想的古代中国,而跨越唐朝,也即宋朝人“近古”的过去。宋朝的开国者崇尚文治,贬斥武功,便是一个显例,因为唐代的“安史之乱”让他们看到掌握兵权的节度使有可能造成的祸害。有此政治情势、文化氛围的驱动,宋代的史学特别发达,可以与欧洲文艺复兴媲美。现代史家陈寅恪对之亦称赞有加,认其为中国史学史上最为发达的阶段。当然,如果说宋代文化标志了中国文化的一个新阶段,那么其主要成就是理学的勃兴,其目的是走出唐代三教并列的传统,以推崇儒家、复兴儒学为宗旨。

欧洲文艺复兴期间和之后,也出现了一个文化的转向,那就是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互为相辅。顾名思义,宗教改革是基督教内部的一场运动,但其发生却有深远的文化背景及影响。在1517年马丁·路德(1483—1546)贴出九十五条论纲、批评教皇兜售赎罪券的命令之前,尼德兰的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1466—1536)便已经吸收了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的做法,试图追寻和重建一个属于古典基督教的“过去”,与那时教会所推行的宗教政策相对照,藉此而批评教会的现行做法。而马丁·路德之所以能如此大胆地挑战教皇的权威,在被后者开除教籍之后仍然不肯妥协,也是因为他有一种人文主义者的坚定信念:古典基督教的“过去”才是真正的基督徒应该效仿、遵循的榜样,而当时教会所推行和执行的政策,表现出的只是一种被改造了的“过去”或变更了的传统,虽然获得了教皇的认可,但并不足以代表基督教真正的传统。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上述观念变化可以视作欧洲人对时间的态度之变化。安东尼·肯普指出,从中世纪到近代早期,也即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时代,欧洲人的时间观念发生了重大的变更。他指出,中世纪为“时间一统性”(temporal unity)的观念所笼罩,因此“时代错置”不但频繁出现,而且被视作当然,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们只认同一个普遍的“过去”。但到了近代早期,则出现了“过去的疏离”(the estrangement of the past)这样的现象;肯普以此作为他著作的书名,特别指出在马丁·路德前后,不少宗教改革家——如英国从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20—1384)到约翰·佛克赛(John Foxe,1516—1587)——均开始质疑中世纪的“时间一统性”,也即觉察和指出了历史时代之间的差异性。当然,历史时代的时间差异最为明显的表现发生在近代早期——欧洲人开始区分“过去”和“现在”。用肯普的话来说,就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在批判方法上再相似不过了。这一批判方法以认可两个假设为前提,一是历史是变动不居的,早期的或‘原始’的文本之价值大于后代的文本。二是鉴于历史之变化无穷,因此就形成了早期和晚期的区分,由此这两个前提之间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

所谓“过去的疏离”就是看到了过去与现在不再合为一体,因此现在的人便能从自身的立场回视过去和研究过去。肯普一书的副题是“现代历史意识的渊源”,意思就是近现代史学的理论前提,便是需要清晰地认识到“时代错置”,也即历史的时段性。肯普的这一分析,与几十年前约翰·浦朗穆(亦译普勒姆,John H. Plumb,1911—2001)的一本题为《过去之死》的观点相似。浦朗穆大致认为,过去与历史的根本不同就是,历史是现在的人对过去的认知和重构,而这一认知和重构,以过去不同于现在为前提,否则近现代历史学就与传统史学相类了。

如此一来,历史与记忆便在近代渐渐走向分离了。因为通常而言,记忆就是回忆,而回忆和记忆的产生,就是想将过去和现在融为一体,不太重视两者之间的“疏离”和质变。当然,人们在回忆时,也时时会将过去与现在相对照——鲁迅笔下的“九斤老太”就是一个显例,因为她喋喋不休,不断用过去的标准来衡量和批评现在。可是,这样的对比、对照,恰恰是基于过去和现在的同质性,也即认可过去的经验仍然可以指导现在——九斤老太用她过去的经历来指责年轻人,便是这一观念的典型表现。而近现代历史学的做法,与此截然不同。在历史书写中,现在居于主导的地位。史家在现今的立场上用最新的观念和方法重新审查过去、重建过去。

重审和重建过去的典型表现,就是写作“新”史,也即对以往史书所描述的过去,重新加以研究,在获取了新的认识之后加以再现。如果以中国史学举例,那么这一做法的表现就是:在描述汉朝历史的时候,走出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在参考两书的基础上使用两位古代史家没有用过的其他史料重写汉代的历史。宋代欧阳修编纂的《新五代史》也许是一个例子,不过他的重写和改进主要体现在文风上,而不仅仅是在新旧史料的替换。在19世纪的欧洲,重写历史的开创性人物是丹麦-德意志史家巴托尔德·尼布尔(Barthold Georg Niebuhr,1776—1831)。尼布尔的《罗马史》写作,超越了李维、塔西佗著述的藩篱,使用了新的史料、呈现了新的解读。由此,尼布尔在英国史家乔治·古奇的史学史名著《十九世纪的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中,被誉为近代史家的第一人。

在近代欧洲,尼布尔有不少追随者,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德意志史家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兰克的主要兴趣不在古代,而是近代早期以来欧洲的变迁,但他重写历史的意图与尼布尔相仿。兰克的处女作《罗曼与日耳曼诸民族史》一书中,便附有《近代史家批判》一章,对之前写作近代欧洲史的前辈史家不假颜色做了尖锐的批评,突显他本人希求重写这段历史的意图。兰克认为,欧洲近代早期的历史需要重写,不仅是因为那个时段目睹了民族国家的雏形,而且因为前人的作品没有使用那时的政府已经开始收集和保存的档案史料,而是人云亦云,对史实的真伪不加重视。兰克有这样一个信念,只要使用可靠的、经过甄别的一手史料,当代的史家便能“如实直书”,重建过去。兰克提倡使用一手史料、特别是档案史料来重写历史、重建过去的做法,影响深远,使其成为“近代科学史学之父”。他与其弟子们所倡导的治史模式,也成为近代史学的正宗而一时被人尊奉。

兰克之所以被誉为“近代科学史学之父”,一个原因就是他将“过去”客体化了,当作了考察、研究的对象。这一“过去”与史家所处的“现在”,于是有了明显的分隔,也即肯普上面所谓的“过去的疏离”。如此的话,历史研究便有点类似科学研究了——史家研究过去,可以将其视作一个客观存在、与己无关的对象。在方法论上,兰克强调使用未经修饰的原始档案,推广使用“讨论班”(seminar)的教学形式,也让人觉得历史研究类似于科学研究。

由此看来,至少从一个角度来看,近代以来的科学史学,便以否认“时间一统性”为前提,突出了过去与现在的不同,让后者变成主动的一方来研究、重构前者。浦朗穆所谓的“过去之死”,其实也在阐述这样的史学观念,就是过去的经验固然有用(这是历史研究的初衷,无可置疑),但并不指导、支配和统辖现在。于是,历史与记忆便有了明确的区分;历史研究和书写自然保存了人们对过去的记忆,但其性质又与记忆不同,因为历史学体现的是一种经过科学考证的对过去的描述和重构。

但如此形式的科学史学对记忆的保存和呈现,不久就让人看出了其中的弊端。兰克主张使用档案史料写作历史,而档案史料一般以记录和收藏政府首脑的政治、军事和外交活动为主,于是近代科学史学所再现的记忆,其覆盖面便自然十分狭窄。当然,对兰克本人来说,历史书写是为了呈现历史变动的主要趋势,而他认定近代以来民族国家的兴起,便体现了这样的大势。德意志史学史专家格奥尔格·伊格尔斯教授曾指出,兰克名言“如实直书”的德文原文——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中的“eigentlich”,可以理解为“本质的”(essentially),如此兰克的原意就是他想勾勒历史演变的主要趋势,而不是面面俱到、主次不分地如实直书、再现过去。

三、历史与记忆之“合”?

兰克学派的治史模式,促成了历史研究走向专业化的趋势,在国际范围内产生了广大的影响。但20世纪初年以来,欧美史家亦开始不断反思、质疑和修正兰克史学的模式。美国“新史学”派和法国年鉴学派便是其中的先锋。他们对兰克学派的不满,主要希望能走出政治史、外交史和军事史的藩篱。美国“新史学”派主张研究思想史,而年鉴学派则希望在历史书写中,突出人和社会、自然之间的密切互动。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吕西安·费弗尔和马克·布洛赫在斯特拉斯堡大学的时候,与各种学科的同事们多有交流,其中就有社会学家莫里斯·阿布瓦赫。阿布瓦赫的遗著《集体记忆》,是记忆研究的先驱著作,而阿布瓦赫的写作目的,就是区分和探讨历史与记忆之间的不同和关系。与费弗尔和布洛赫一样,阿布瓦赫也认为近代历史学所呈现的记忆,并不是人们对过去记忆的全部。他的《集体记忆》一书,前面两章以“个人的记忆和集体的记忆”(individual memory and collective memory)和“历史的记忆和集体的记忆”(historical memory and collective memory)为题,就是为了挑明,其实人们对过去的记忆具有不同的形式和种类,不能由历史书写全面代表。

作为一个社会学家,阿布瓦赫在第一章中强调虽然有个人的记忆,但这些记忆还是与当事人所处的社会形成了密切的互动,以此来烘托他所要阐述的集体记忆。在第二章中,他侧重分析了历史的记忆和集体的记忆之间的差异,其意图是突出后者的重要性。他写道:“诚然,历史的记忆涵盖了更广泛的时间范围。不过,它只能以一种浓缩的和图解的方式来再现过去,而我们自己的生活记忆将呈现出更丰富的图景,具有更大的连续性。”显然,阿布瓦赫不满历史学所呈现的有关过去的记忆。然后他从几个方面阐明了历史记忆和集体记忆之间的不同甚至对立。首先,阿布瓦赫指出,历史记忆抑或历史书写所表现的记忆之所以是“浓缩的和图解的”,是因为它不是“活的历史”(lived history),而是一连串历史事件的组合。这些历史事件的排列组合,对学校的儿童来说,必然十分陌生,因为它们不是活生生的。用美国提倡记忆与历史联手的史家帕特里克·赫顿的术语来形容,阿布瓦赫认为书写的历史将本来鲜活的记忆过滤了(distilled)一下,使其失去了原有的精神和心态。其次,历史书写所展现的过去,不但墨守成规(schematic),而且还不切己(impersonal),与一个人的生活没有关联性,因此与记忆形成了明显的差异。阿布瓦赫于是强调,书写的历史与“活的历史”相对,前者绝非过去记忆的全部,后者才是记忆的主要来源。再次,鉴于他那个时代的历史书写都以民族国家为中心,阿布瓦赫指出,民族国家的历史对于个人来说太过遥远,因为人的生活基本都围绕自身周围的群体;人对过去的记忆,都和这个群体相关,形成的是他所谓的“集体记忆”。因此集体记忆的切己性,远大于历史学所呈现的过去。因此,阿布瓦赫的最终结论是:“集体记忆与正式的历史不一样,‘历史记忆 ’是一个相当不幸的表述,因为它把两个在许多方面相互对立的术语联系了起来。”

行文至此,也许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本节处理的是历史和记忆之“合”,因为阿布瓦赫显然强调的是两者之间的“分”。但吊诡的是,尽管他的立论如此,但他引入了“集体记忆”这一概念,并和历史学所呈现的记忆做比较,其结果是有助人们在历史学之外,看到了记忆的重要并逐步开始加以重视。易言之,从20世纪初年开始,人们已经对兰克学派所呈现的有关过去的知识有所不满了,希望对之加以补充、修正甚至颠覆。上面提到的美国“新史学”派和法国年鉴学派,就是明显的例子。他们的具体作为,此处不赘。但就他们的史学观念而言,如果想突破兰克史学政治史、军事史和外交史的传统,那么史料的开拓和扩展就势在必行。同时,历史研究在时间上的关注重点也需要走出近代早期和近代史的范围。这两者都在上述两个兰克史学的挑战者中,有着显著的表现,而以年鉴学派更为明确。举例来说,年鉴学派第二代史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倡导“长时段”的时间观念,便是一个让人熟知的例子,而年鉴学派初期阶段的研究,都偏向重视为兰克学派所忽视抑或轻视的中世纪。

上面已经提到,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欧洲王国,已经开始收集和保存档案史料。所以研究中世纪也可以遵循兰克学派的传统,同时采用教会所保存的资料,如宗教改革之后宗教裁判所的审讯记录等。或许是由此缘故,早期年鉴学派的史家并不特别提倡记忆研究,尽管费弗尔和布洛赫应该早就熟知阿布瓦赫的“集体记忆”理论,布洛赫还就“集体记忆”这一概念的含义与阿布瓦赫有所商榷。年鉴学派正式提倡记忆研究,由其第三代史家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1924—2014)开始。由此,历史和记忆也正式联手,走向合作。勒高夫的《历史与记忆》一书,集中讨论了三个方面,一是西方人的时间观念及其在历史上的变化;二是记忆的性质和形式;三是历史,也即他对历史学这门学问的回顾和评论。他从时间观念入手,首先指出过去与现在的区隔是近现代历史学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他指出历史学家对过去的叙述,“其中既有以现在为坐标的强调,也暗含以现在为出发点的叙述观点”。但他同时指出,近代史学的模式将历史研究划定为一种关于过去的学问,已经不符时代的需要;年鉴学派不满这种将过去与现在疏离的立场,突出了历史学的现在功用,也即过去与现在之间的紧密联系。勒高夫本人写道,现代的历史学,应该要“终结将过去和现在一刀切的‘历史’”。

勒高夫接着讨论记忆,主要从历史的角度对记忆做了考察。他指出记忆史上有三个重大突破,一是当口述记忆变成书面记忆的时候;二是文艺复兴之后博古学(此书中文译者译成“博学”)兴起,书面记忆为图示记忆所补充,以博物馆、档案馆和图书馆的兴建为标志;三是他所谓的当代,由于科技的长足发展所带来的“记忆的颠覆”,也即表现为“电子记忆”、“生物记忆”和“社会记忆”的蓬勃开展。勒高夫指出,在记忆的发展史中,它与历史发生了不同形式的关联。然后他又对历史学的发展做了史学史的回顾,其中指出在兰克学派的影响下,文献变成历史资料的主体。但他随即指出,其实口述证据自古以来就是历史书写的依据。勒高夫的上述回顾,充分展现了他丰富的学识。他的《历史与记忆》一书,似乎没有专门分析历史与记忆的关系,也似乎没有特意推动记忆研究。但如果细究其文本,便能看到其写作意图,那就是指出历史学的不足和记忆研究的重要,而且他大致上将历史书写视作一种“集体记忆”,希望它能走出文献为主的传统,采用图示和口述的史料来丰富其研究。由此可见,勒高夫可以被视为现代倡导历史和记忆之合的一个重要人物。

在法国,更为积极和具体地提倡记忆研究来丰富历史书写的是勒高夫的战友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作为年鉴学派的第三代人物,他们志同道合,在20世纪70年代打出了“新史学”(nouvelle histoire)的旗号,希图从新文化史、表象史和心态史等角度,进一步深化对兰克学派的批评和改造。有必要指出的是,兰克学派在法国史学界影响深远,譬如《法国历史评论》的首任编辑盖布瑞尔·莫诺(Gabriel Monod,1844—1912),便是突出的一位。而同时代的恩斯特·拉维斯(Ernest Lavisse,1842—1922)则似乎成就更大,不但著有包括二十七卷本的《法国史》在内的多部历史著作,而且还因其文笔精湛被五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

但从年鉴学派、特别是“新史学”的立场出发,诺拉虽然钦佩拉维斯的成就,但同时也强烈地感觉到这一兰克史学的传统,需要在战后加以改造和更新。他在为《记忆之场》英文节译本所做的序言中,表达十分明确。他说“记忆之场的编辑,希望从一个独特的角度,既颠覆又展现和弘扬‘法国史’书写的传统风格”,而这一传统在他眼里,由拉维斯的著作而表现得淋漓尽致。作为一位出色的出版家,诺拉在20世纪80年代组织了120位作者,编辑出版了由135篇论文构成的三部七卷、长达5600页的《记忆之场》。《记忆之场》的整个构思,就是想全面地展现法国人对自己民族历史的记忆,这一全面性,其实贯彻了年鉴学派对“全体史”的追求。换言之,诺拉的立场十分明确,历史和记忆无法同日而语,前者无法代言或取代记忆。用他的话来说,记忆和历史已经产生了巨大的鸿沟,所谓“我们的记忆,它仅仅是历史,或曰经过挑拣过后的痕迹”。他在《记忆之场》的第一章中指出,与历史、也即“我们这类社会从过去之中创造出来的”不同,还有一种属于我们的记忆,那是带有“私密性”,但又“是整体性的,支配性的,缺乏自我意识的,具有组织能力,权力无限,并能自发更新”的记忆。显然,他想通过《记忆之场》展现的就是后者,也即不同于历史知识的一种记忆。

由此可见,在诺拉眼里,历史和记忆有着明显的区隔。他主编的《记忆之场》包含了历史书写和文化遗产等“非物质性的”内容,但他更想呈现的是“物质层面”的东西,比如纪念碑、凡尔赛宫、埃菲尔铁塔等标志性和历史性的建筑物。他所谓的“场”(lieu),法文的意思就是“场所、所在”,对他来说,法国人对自己国家的记忆浓缩在这些地方,具有个体的、私密的和鲜活的特征,与历史书写所呈现的记忆大不相同。诺拉写道:

记忆和历史远不是同义语,我们应注意到,一切都让它们处于对立状态。记忆是鲜活的,总有现实的群体来承载记忆,正因为如此,它始终处于演变之中,服从记忆和遗忘的辩证法则,对自身连续不断的变形没有意识,容易受到各种利用和操纵,时而长期蛰伏,时而瞬间复活。历史一直是对不再存在的事物的可疑的、不完整的重构。记忆总是当下的现象,是与永恒的现在之间的真实联系;历史则是对过去的再现。记忆具有奇妙的情感色彩,它只与那些能强化它的细节相容;记忆的营养源是朦胧、混杂、笼统、游移、个别或象征性的回忆,它容易受各种移情、屏蔽、压制和投射的影响。历史是世俗化的思想活动,它要求采用分析方法和批判性话语。

这段分析十分重要。结合我们前面的描述,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诺拉对历史和记忆两者不同性质的分析。首先,历史是对“不再存在的过去”的重构,也即历史研究基于过去和现在的疏离,而记忆则是“鲜活的”,是“当下的现象”,并与现实一直有着紧密的联系。(他的这一形容,让人想起阿布瓦赫所用的“活的历史”。)其次,记忆必然杂有情感,而历史则想剔除情感,“采用分析方法和批判性话语”。复次,吸收了阿布瓦赫的观点,诺拉认为记忆总是属于一个群体,而历史书写的理想则是想为所有的人提供一个总体的记忆。

诺拉强调历史和记忆之不同,乍一看似乎是想用记忆取代历史——他也指出当代人的记忆已经被历史“侵占”。但他的真实目的其实是要提倡历史和记忆之合,用后者来补充、修正近代历史学所表现的、以政府国家行为为主的记忆。对他来说,历史所表现的是一种“档案化的记忆”。具体而言,这一记忆是他所谓的“档案强迫症”的产物,“完全转化为最细致入微的重构”。他对之的形容是:“这是一种被记录的记忆,它让档案去为它铭记,并删减承载着记忆的符号的数量,就像蛇蜕去死皮一样。”档案自然是记忆的一种,但记忆又不局限于档案,虽然后者在近年已经变得日益庞杂。这一结果就是,“历史学家们已经放弃了的纯然实证主义的乃至文献学的历史”。于是,诺拉认为,记忆之场就登场了,成了“另一种历史”。记忆与历史交互作用,互为补充,形成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而这一结合的美妙结果就是,重振历史学的雄风,使其成为人们认知、回忆过去的主要手段。诺拉写道:“记忆从来都只有两种合法形态:历史的和文学的”,也即人们对过去的记忆,既通过历史记录来保存,又借助文学的手段来展现。而历史和记忆的联手,则将诞生一种“新型的历史学”。这一历史学将大大冲击记忆的文学形态。诺拉的豪言就是:“记忆被推到历史的中心:这是文学辉煌的葬礼。”易言之,历史和记忆之合,将形成一种对过去的新的认知,这是他编辑《记忆之场》的一个主要目的。在诺拉《记忆之场》英文版序言中,他将开创这种“新型的历史学”的意图表达得十分明确。他在结尾中指出,法国史的写作已经形成了三种类型:第一种由浪漫主义史家米歇尔·米什莱(Jules Michelet,1798—1874)所开创;第二种由拉维斯兰克学派式的实证主义史学所代表;第三种则是年鉴学派费尔南·布罗代尔所提倡的“长时段”的写作类型(不过那时布罗代尔尚未完成他关于法国史的著作)。诺拉主编《记忆之场》的希望是“在上述三种类型的法国史外,加入第四种类型,强调尝试用多种声音来书写历史。它的中心点或目标是以象征性的术语重新解释法国的历史,将法国视为一个完全是象征性的现实,从而拒绝任何将其减缩为一种秩序的现象的定义”。这第四种类型,便是诺拉企图创建的“新史学”。

结 语

作为本文的结尾,我想简略指出,诺拉的《记忆之场》问世之后,具有深远的国际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其节译本三卷,题为《记忆之场:重新思考法国的过去》(Realms of Memory:Rethinking the French Past),以飨英文读者的兴趣。21世纪初,日本著名的学术出版社岩波书店也翻译出版了三卷节译本,其他欧洲国家也做了类似的努力。毋庸置疑,当今记忆研究的蓬勃兴盛,与诺拉《记忆之场》的成功,也即其国际范围的巨大影响,大有关系。而如本文所示,诺拉的成功和当今记忆研究的长足进展,大致上基于这样的理念:记忆与历史虽然都是有关过去的知识形式,但两者之间又存在明显的差异。伸扬这一理念的主要人物,便是本文重点着墨的莫里斯·阿布瓦赫和勒高夫到皮埃尔·诺拉。他们提倡记忆研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20世纪以来学界对兰克学派所代表的历史研究模式的不满,希图对之加以大幅度的补充和修正。当然,这一兴趣与史学在战后以来的发展,也颇为合拍,那就是试图眼光朝下,走出精英史观。不过,记忆与历史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已经联手,但在许多史家看来,两者之间仍有性质上的差异,并无法以“历史记忆”这一称呼来概括。在当代学界,力主记忆与历史结合,并视“历史为一种记忆的艺术”的帕特里克·赫顿,也在其书中指出了两者之间的多重差异。本文起始提到了希罗多德,此处亦想用阿兰·梅吉尔对希罗多德的看法作为本文的结束。在梅吉尔看来,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之写作,采用了许多口述记忆,因为“他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有趣”,也想通过这些故事来看那时的人是“如何看世界、如何在其中行事的”。但梅吉尔接着强调:“但他(希罗多德)并非对记忆本身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这些事迹本身——而不是这些事被记住的方式。”由此可见,希罗多德之所以成为“史学之父”,还是因为他与那些“故事收集家”有着根本的区别。我们对提倡记忆研究的勒高夫、诺拉以及今天史学界包括赫顿在内的许多学者,也当作如是观。他们提倡用记忆研究来补充和修正历史研究和书写的传统,但却始终没有忘怀他们史家的身份和职责,那就是改进和扩大历史学的方法和范围,促成其内容的更新和革新。

[原文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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