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研究》编辑部组织有关史学论文文字的笔谈,有一个明确的前提,那就是在当今中国博士生产“大跃进”的时代,似乎已经有了一个行内人都觉察到但又觉得棘手的问题:许多大学生选择攻读研究生,而他们所在的大部分学校,都要求他们在就读期间发表论文。尽管当今的几乎每一本学术杂志都比20年前增加了大约一倍的篇幅,但还是明显求大于供,无法满足那些莘莘学子热切希望发表论文,从而顺利毕业、就业的需要。以最近的发展来看,中国已经成了招收博士生最多的国家,要全面改变求大于供的问题,让在读的文科研究生有更多发表论文的机会,还有待时日,无法在近期获得解决。
由此,这个笔谈的组织或许就很有意义了,那就是探讨如何帮助年轻的学生、学者尽快掌握写作论文的本领,提高其向刊物投稿发表的概率。而发表论文质量的总体提升,也显然有助于中国的学术发展。笔者不才,尽管在学术界已经兢兢业业几十年,但并无特别有价值的心得可以分享。有幸的是,与王笛等人一样,本人的学术道路带有黄宗智所说的“文化双重性”(biculturality)的特点,出版过中英文的论著,也担任一个国际英文杂志的主编多年,因此想狗尾续貂,以自己的研究和经验为例,从论文写作出发,对中外学术出版和学术人才的培养做一些比较性的观察,以求读者方家的批评指正。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黄宗智本人应该是这一“文化双重性”的典型代表,他自香港赴美留学,在美国加州大学任教几十年,成就傲人,创办了《近现代中国》(Modern China)杂志,退休之后又一直在中国人民大学从教至今。
上面提到年轻学者发表论文的困境,无法在近期解决,在我看来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我所知的世界各国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这样的要求十分少见,甚至根本没有。当然,这并不等于说,论文写作不用学习技巧,学生可以无师自通。恰恰相反,本人从事史学史、史学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多年,对于中外历史系学生的培养方式之不同,可谓感同身受。我发现虽然中国大学的历史系中,诸如“史学概论”“史学方法论”之类的课程,大多列为必修,但其内容则多务虚,并不怎么务实。我所谓的“务实”,就是学生上了这些必修的课程,本应该学到从事研究,诸如如何使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如何发现自己的研究兴趣和问题意识、如何对自己的问题提出假设性的解答并提炼出论点、如何寻找和正确使用各种相关的史料对自己的论点加以核实和论证。相对照而言,欧美国家也要求学生上这些必修的课程,但如果查看一下老师使用的课本,便能发现上述这些研究步骤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内容之二,是讲授论文、书评、史料解读和文献回顾等各种文体的写作技巧,包括细致到如何拟题、开头、分段、展开和总结。学生上了这些课程之后,会学会诸如作注释和征引、开列书目等基本技能。一般而言,这类课程都在本科阶段开设,希望历史系毕业的学生能熟悉和掌握这些技巧。不过各位都知道,上过一学期的课并不代表能消化所有学到的知识,所以在研究生阶段,老师还会将这些课本列为主要参考书,学生如有不解之处,可以随时参考。
易言之,西方国家的历史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养,虽然不强求他们在就读期间发表论文,亦不指定所发刊物的级别,但十分注重教授学生论文写作的技巧,包括文笔和文风的训练和培养。不过,我觉得有必要指出的是,论文写作成为一个值得探究的理论问题,还是在上世纪90年代历史学受到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的冲击,经历了“语言学转向”之后发生的。在这之前,历史论文的写作主要还是以史料的发掘、整理、解读和编排为主,写作者本人的文字如何似乎不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言以蔽之,论文写作变得值得探究,反映了史学观念的变化,首先是一个需要探究的理论问题,我将在本文第二节稍加阐明。
一、从陈衡哲的史学训练谈起
我想举一个读者或许比较熟悉的人物来说明“语言学转向”之前西方历史系研究生的培养,以此来形成一种必要的对照。众所周知,五四时期的精神领袖之一胡适在留学美国期间,倡导白话文写作,得到陈独秀的激赏,暴得大名,甫一回国便出任北京大学哲学门的教授。胡适当年倡导白话文,在留美同学中并不特别受欢迎,但却有一位红颜知己,那就是他笔下那时经常出现的“莎菲”,也即陈衡哲。胡适后来生一女儿,也取名“莎菲”,可惜不幸夭折。陈衡哲不但支持胡适写作白话文,而且自己还创作了白话文小说。在当时留学美国的中国同学中,陈衡哲可谓胡适的知音,因为连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后来成为她夫婿的任鸿隽,亦不赞成胡适的尝试。需要指出的是,胡适回国之后介绍科学方法,对历史学的改造影响深远,但众所周知,他学的是哲学,不是史学。与之相对照,陈衡哲是正宗历史系毕业生,本科就读的是那时与美国常青藤八校齐名的“七姊妹”之一的瓦沙大学(Vassar College),硕士就读的是芝加哥大学历史系。陈衡哲应该是中国留美学生中,最早的历史系毕业生之一。她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后,于1920年回国(比胡适迟了3年),被蔡元培校长延聘到北大历史系任教,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一位女教授。
我在这里简单讲述陈衡哲的成就,是因为通过她的经历,我们可以切身了解西方历史系学生的培养过程。陈衡哲在瓦沙大学历史系的老师,名叫露西·梅纳德·萨尔蒙(Lucy Maynard Salmon, 1853—1927)。如果说陈衡哲是中国近代最早的历史系毕业生,那么萨尔蒙则是美国最早的历史系毕业的女生之一。当代美国著名的史家林·亨特(Lynn Hunt)和芭妮·史密斯(Bonnie Smith),都在她们的论著中讲述了萨尔蒙的经历、遭遇和成就。前者指出,20世纪初年,美国中西部和西部创办了一些州立大学,由于资金来自纳税人,这些州立大学不得不对热心向学的一些女生开放,萨尔蒙便是在密歇根大学历史系最早获得历史系学士学位的一位女生。像陈衡哲一样,萨尔蒙在获得研究生学位之后(其研究生的导师是历史学出身,之后成为美国总统的伍德罗·威尔逊),便开始在瓦沙大学从教。瓦沙大学虽然是女校,但当时的老师还是男性居多。陈衡哲撰写的白话小说中,有一篇题为《洛绮丝的问题》,描述她的一位女老师所面临的情感问题,可能就是以露西·萨尔蒙为原型的。
与亨特、史密斯等人的写法不同的是,陈衡哲作为萨尔蒙的学生,讲述了萨尔蒙如何培养学生的切身体会。萨尔蒙能到瓦沙大学任教,并非因为她的老师是大名鼎鼎的伍德罗·威尔逊,而是因为她写出了一部得奖的著作,以美国总统的权限为主题。而她在密歇根大学的老师亚当斯(Charles K. Adams, 1835—1902),用亨特的话来形容,则是美国“兰克式学术讨论班(seminar)的最早信徒”。换言之,萨尔蒙接受了近现代史学的严格训练。而她在教育陈衡哲等学生时,也力图将这一方法忠实地传授给她们。据陈衡哲的回忆,萨尔蒙要求她们精读史料,看到有用的史料便抄录在索引卡上。萨尔蒙特别强调,每张索引卡都必须写上作者名、书名和页码,不得偷懒省略。她的理由是,将来学生写作论文的时候,必然会将抄录于不同史料的索引卡重新排列、整理,如果不是每张都注明清晰的出处,那么再要回去搜寻这些史料,便有可能无从寻觅了。
从陈衡哲的回忆(乃至笔者本人在美求学时的经历)可以看出,那时历史论文的写作,主要是呈现原始史料,根据史料的内容加以编排,然后再用自己的文字将之串连起来。因此,萨尔蒙特别强调要学生在索引卡上注明每段史料的出处,这样做尽管显得有点笨拙,但在写作论文的时候则会省去很多麻烦。笔者在求学美国的时候,还有不少老师回忆他们写作经验的时候,提到一个共同的经历,那就是在材料差不多收集完毕、开始打算写作的时候,往往由于记录史料的索引卡已经太多,不得不在厨房的餐桌上全部摊开,然后再细细编排、整理,将写作顺序理出来。而这一过程,往往会持续几天,常常会引起室友或家人的不满,因为餐桌上堆满了卡片,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显然,在上述的这一写作的过程中,写作者本人的文字、文风,只是起到一个串联史料的作用,处于不太重要的位置。的确,在研究生培养比如硕士生学习的三年过程中,大部分学校也注重确定选题之后的资料搜集,一般大约会花去两年的时间,然后再用一年时间将论文“写出来”(write it up)。我想今天中国大部分的历史系学生,不管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求学期间修课、考试以及收集、阅读材料占了其中的大部分时间,而写作毕业论文则往往一蹴而就,以急就章的方式交卷。
二、论文“写出来”何以成为问题?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对于历史系的学生而言,论文写得好坏主要取决于其研究是否全面深入,写作本身只要能做到文通字顺、结构合理便大功基本告成。但据笔者的观察,这一认知已经明显过时了。事实上,二战之后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之后,文化界和学术界已经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转向——形成于19世纪下半叶的职业史学,其旨趣和标准都受到剧烈挑战,而首当其冲者,即历史论著写作的认识和实践。简单言之,在这之前的史学训练之所以重视研究高于写作本身,是基于一种基本理念,那就是语言是透明无间、随心所欲的(这里的“心”指作者的意图)。也就是说,如果作者思路明确,材料充分,写作本身抑或论文之“写出来”就不是什么问题。但战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发展及其对其他人文学科的渗透,使人们对语言有了一种十分不同的理解。首先,语言本体含有其自身的结构——作者用语言写作,必然受制于这一结构。其次语言亦不透明——思想一旦形成为文字,便成为一个任人解读的文本,其含义不但可能与作者的本意相悖,而且读者与读者之间对同一文本也可能产生十分迥异的理解。
上述这些语言学理论上的突破,似乎有点抽象玄乎,但其实并非无中生有。我想许多有一定写作经验的人,都会对上述两点有一定的体认。比如一个人在写作中,无论是写作小说还是历史论文,都有可能出现与自己原来的想法、打算相悖、相异的经验,也即本来写了一段之后,觉得应该接着写另一段,但写完前面一段之后,突然觉得必须要增加一段,做某种铺垫之后才能继续写另一段这样类似的体会。换言之,写作往往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过程,这其实从侧面反映了语言文字本身有其内在的结构和要求。这一过程常常会形成两种结果:一是惊喜万分,甚至欣喜若狂,让写者觉得自己才气冲天,怎么会如此妙笔生花、妙语连珠!有的人因此通宵达旦,不肯停笔,生怕自己一旦停下来,这些美妙的体验就会一去不返;二是苦恼不堪,甚至痛不欲生。我曾听说有的作家写作小说的时候,本来想有一个欢喜大团圆的结尾,但写着写着却只能让主人公接受悲苦的结局,而作家本人也为之嚎啕大哭、悲痛不已。对于历史论著的写者而言,如此“惨痛”的经历当然不太常见,但常常也会有这样的情形发生:原来准备写五六千字的论文,但却为了某些自认为必须做的文字“铺垫”,不得不拉长,甚至无法准时交卷,受到编者、编辑的责备。而另一种可能就是,本来写作一篇文章是为了论证一个主题,但写作中途却改变了主意,写成了与原来的主题不甚相关的另一篇论文了。
再举一例,笔者与史学大家余英时先生住在同一个州,曾有机会多次造访、求教,也从中获得了不少余先生治史的经验。余先生之博学,众所周知。他经常受到出版社的邀约,写作一篇序言。比如台北的出版社在整理、出版《顾颉刚日记》时,便请余先生写一序言。以余先生的认真、负责,他将多卷本的日记通读了一遍,有不少新的发现,比如顾颉刚与北大师友之间的纠葛以及对北大女生谭慕愚终生不渝的爱慕,便最初由余先生披露。余先生下笔千言,洋洋洒洒,一篇序言写出了好几万字,由此而单独出书,题为《未尽的才情:从〈顾颉刚日记〉看顾颉刚的内心世界》。其实,这样的“佳话”,在余先生身上还不只发生了一次。他晚年的名著《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最初也是由于一篇序言的邀约而动笔,而他居然最后出书两大卷本!记得余先生在与我讲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虽然面含“苦”笑,而其喜悦之情,也溢于言表。简言之,写作本身有苦有乐,是写者和语言内含的结构之间不断沟通、互动的一个复杂过程。所以一旦一篇文章终稿,写者往往会长舒一口气,似乎卸下来了一个重负。
有所巧合的是,推动史学界“语言学转向”的史学思想家海登·怀特(Hayden White),便最初以《历史学的重负》(The Burden of History)一文成名。从该文的内容来看,怀特用“重负”作为题目,其目的就是想告诫读者,近代历史学号称融合了科学和艺术,但其实名不副实抑或徒有虚名。大部分史家不仅不知道现代科学在爱因斯坦出现之后产生的巨大变革,而且也对近代艺术在19世纪末,以印象主义、立体主义等流派为代表的对写实主义传统的扬弃,相当陌生。怀特的主要意思就是,历史写作应该成为一个关注的对象,也就是历史写作本身,其实是一个“重负”,需要史学从业者接受和承担这一挑战。
怀特本人现身说法,于1973年出版了《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以19世纪的八位思想家和史学家为对象,具体阐述了他认为历史写作应该而且已经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怀特指出,历史书写无非是“一种言语结构”(a verbal structure),所以对历史著作,既可以从作者的意识形态上分析,又可以从修辞学上将之分类为喜剧、悲剧、浪漫剧或反讽剧。易言之,历史书写的写作受制于语言的内在结构。怀特将之细化为上述四种,指出这四种形式,也即情节,是史家写作时有意或无意地埋入其叙述结构中的。从他的行文来看,他想强调更多的是后者,也即叙述中的这一情节设置,是不以人(写者本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怀特认为,这一深藏在历史著作之内的语言结构,才是历史意识的深层结构,远比分析史家思想背后的意识形态(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等)更为重要。总之,怀特深受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对文学、艺术领域的新发展十分关注,其兴趣并不以史学为限。他早年便比较注意福柯等人的论著,是最早将福柯的学说介绍到英文学界的人士之一。
怀特《元史学》是一本学术著作,发表之后史学界的书评毁誉参半,加上内容对大多数史家而言,颇为生疏,所以在出版之后的近20年里,没有引起太多重视。但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情形有了明显的转变。福柯、罗兰·巴特、德里达等人的后结构主义的论著,开始为人所熟知和重视。于是史学界,抑或史学思想界,亦开始重视历史书写中的语言结构问题。1989年荷兰的史学思想家弗兰克·安可斯密特(Frank Ankersmit)在《历史与理论》(History and Theory)杂志上发表了《历史学与后现代主义》一文,借用怀特等人的论著,提出当代史学界必须直面后现代主义的挑战。安可斯密特的文章内容颇为丰富,无法在此详述,我只想讨论他所做的三个观察。第一是他在文章起始指出,一个多世纪以来职业史学的发展,已经造成史学界“产品过剩”,让人目不暇接,做任何研究都必须花大量的时间首先消化已有的成果;第二,由于上述现象的出现,当代史家治史与19世纪的前辈有了明显的不同——史家著史并不以抑或无法以全面重建过去为其目的,而是希望能提出耳目一新的观点,引发同行和后人进一步的探究。安可斯密特指出,观点新颖、富有争议的著作才能成为经典的历史著作,而那种穷尽史料,企图对所处理的课题做一完整、圆满结论的研究,则往往让人觉得淡而无味,望而却步、叹为观止。由此,安可斯密特自己也总结出一个大胆的观点,那就是“内容是风格的衍生物”(content is a derivative of style),也即是说,一本史书的高明之处与其说是由于内容精湛,毋宁说是因其写作风格大胆创新、独具一格。
中国有句旧诗:语不惊人死不休。怀特和安可斯密特的观点、立场及其表述,让许多史学从业者觉得无法接受,至今仍然大致如此。但毋庸讳言的是,可能也正因为他们的“胆大妄言”,才让人逐渐感觉到,历史论著的写作本身,也即历史论文如何“写出来”的问题,或许还真是一个问题。理查德·范恩(Richard Vann)是美国史学理论杂志《历史与理论》的资深编辑,也堪称怀特的“伯乐”,当年邀请后者写了《历史学的重负》这样的文章。他在1998年发表了《海登·怀特的影响》一文,其中指出怀特的影响,虽然在其出版《元史学》之后的20多年中,并不主要在历史学界,却遍及了几乎所有的其他人文、社会学科。范恩最后的结论是,如果历史学者在做完了研究、建立了观点之后,将其论著“写出来”仍然会成为一个问题,那么“我们需要感谢怀特”。
三、今天的史学论文怎么写?
走笔至此,本文似乎需要正面讨论一下历史论文“写出来”并且如何写得好这样的问题了。本节的标题加了“今天”两个字,这是笔者有意为之,因为如同上述,历史论文的写作原来并非一个问题,在西方亦是如此。但经历了“语言学转向”洗礼的当今史学界,的确有必要讨论一下写作的技法。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文学界对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多有介绍,但其实了解、接受程度并不高。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大学里开设的“史学概论”“史学方法论”或“西方史学史”之类的课程,其所用教材一仍其旧,并不注重分析这些理论的实践层面,甚至对之讳莫如深、避而不谈。但据笔者对西方史学界的观察,虽然怀特、安可斯密特“忠实的信徒”不多,其实“语言学转向”这一思潮的主要倾向,却已经被许多史家渐渐内化和接受了。这一内化和接受的表现之一就是,今天历史论文的写作,已经与几十年前颇为不同了。
从形式上看,一个有目共睹的不同就是,现在发表的历史论文,几乎都在前面加了摘要和关键词。现在国内的研究生、大学生,已经习以为常,有的人即使交一篇课堂作业,也会如法炮制,先呈上摘要和关键词。对此现象有兴趣的读者,查一查大多数校园都订阅的英文过刊数据库JStor(其收入的论文可以追溯至19世纪),便可发现论文附有摘要和关键词,在西方也是最近20年才出现的新现象。换言之,今天论文写作的形式,与昨日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
那么,这一改变是否也会影响论文写作本身呢?笔者认为是显然和必然的,虽然许多人并不明确意识到这点。本人曾有一段时间帮助《史学理论研究》校订其论文的英文摘要,发现不少作者对摘要和关键词毫不重视。他们的中文摘要并没有达到摘出要点的功能,而关键词的选择则往往大而无当,无法帮助读者了解论文的内容。举例而言,如果一篇论文的关键词中出现“中国”“历史”“西方”这样空泛的词语,就等于做了无用功,根本没有发挥其功能。摘要的写作也同样如此,许多作者只是将其论文的开头第一段略加改写,便拿来充当摘要,但殊不知论文的开头,往往只是简略介绍一下论文的主题,并不太涉及内容,更没有交代论文的论点、新意和贡献。而后者,则应该而且必须是摘要的真正内容。
换言之,论文的摘要和关键词的功能,是帮助读者尽快了解该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观点和主要贡献,因此需要作者对自己写作的论文做一个高屋建瓴的思考,然后用简练的文字加以表达。众所周知,论文加上摘要和关键词,是为了帮助未来的研究者在从事相关研究时,能找到并参考该论文的内容和观点,或者加以引用,或者与之商讨。如果作者对此敷衍了事,这些目的便无从说起。上面已经提到,一部论著是否影响长远,许多时候在于其观点是否大胆新颖,而内容如果过于繁琐,读起来面面俱到,反而让人望而却步,除了赞叹其用功、勤奋之外,并无法激起思想火花,启发新知。
笔者还发现,许多作者没有写好摘要和关键词,与他们论文写作的习惯、形式和内容有关。如果说一篇论文的摘要没有呈现该论文的观点和新意,常常是因为这篇论文或许本来就没有提出什么新观点、展现什么新见解。现在大多数人(包括一些有经验的史家)写作历史论文,大致都为的是呈现自己的研究,而在诸如中国近现代史这样史料十分丰富的领域,其写法往往以披露史料为主,特别是他人尚未可能看到的档案材料或手稿。许多论文大段地抄录原始史料,沉浸其中,津津乐道,然后在最后结尾的时候,才提出一些想法,发表一些感想。这样的写作,自有其益处,但愚以为并不符合今天历史论文的写法:引用史料的目的是为了论证一个观点,如果只是为了披露史料而写作论文,虽然对所在的领域有所贡献,但鄙意还是觉得有点舍本求末。一个原因是,在资料开放的时代,只要有时间精力,其他人也可以去找到和阅读这些史料。而更重要的是,一个严肃认真、真正对这一课题感兴趣的读者,不会满足于阅读和使用这些包含在论文里面的史料的,因为论文里引述的史料,必定包含了作者的取舍和偏见。
其实,顾名思义,论文的写作,首先需要有论点,这与引用史料叙述一个事件之后发表一些感想,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作者阅读、理解史料,又参考了前人所做的相关研究,对一个事件或人物有了深入理解之后,提炼出来的想法;而后者则相对随意、即兴,有时甚至与所论主题并无紧密的关系。具体言之,论文的写作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步骤:第一是发现和提出问题,也即在阅读论著的时候,对某些说法觉得好奇或者有所疑问,有意想进一步了解;第二是在寻找、阅读更多的论著之后,提出自己对这一提法或问题的假设性回答;第三是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充分运用史料来论证自己的假设,使之成为一个言之有理的论点;第四是开门见山,在论文的起始便交代这一论点,然后以此来带动整个论文的写作,使之成为一个真正论证展开的过程,而不是仅仅为了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复述一个历史的经过。
回到上面所讲的摘要和关键词的写法,我觉得摘要需要做的不仅是交代论文的主题,也即所写的内容,而且要交代作者的论点或者观点,再简单讲述一下论证的过程和方面。需要指出的是,论文的主题和论文的观点并不一样。英文里面这两者都由字母t开头,主题是theme,论点是thesis。后者也可以用来指称论文本身,可见论点对论文来说,至关重要。但我所见到的不少论文,常常没有一个明确的论点。许多写者对主题和论点的区别,也不甚了了、混为一谈。举例而言,如果一篇论文写的是二次大战起源,那么这只是一个主题,并不是论点。只有当作者明确指出,二战起源是由于希特勒上台而引发的,才算有了一个论点。论点与主题的重要区别在于,主题大致上是无可争议的,也即几个读者读同一篇论文,相互之间不会对其所含内容产生什么异议。与之相反的是,论文中的论点则往往是有争议的、需要论证的。以上面的例子而言,另一篇同样处理二战起源的论文,其论点或许会将英法两国在一战之后对德国采取的强硬制裁政策,归结为二战起源的原因。其他一篇则有可能会将之归结为英法两国在20世纪30年代所采取的绥靖主义政策,强调这一政策养痈遗患,间接鼓励了希特勒的军事扩张行径,导致了二战的爆发。
总之,历史论文的写作,论点是灵魂,是作者在研究中提炼出来的看法。这与发表一点感想,迥然相异,因为不是随性所发,而是整篇论文论证之后的结果。在知识爆炸的今天,读者通常没有时间和耐心将整篇论文细细读完才能发现作者的看法。论文摘要和关键词的设置,应该反映了这一阅读习惯的变化。笔者最后的一个建议是:尽管论点是论证之后的结果,但在写作论文时,应该将之早早公布,放在前面交代给读者,然后再细细道来,呈现作者研究、论证的过程,以此作为论文的主体。而论文的结尾,可以交代论文论证过程中,无法照顾到的地方,以指出未来可能或者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简而言之,论文的写作需要攻守兼备:提出论点是“攻”,因为这一论点可能会引起争议,或者本来就是对前人研究的批评或商榷;而在结尾时承认自己有所不足和局限则是“守”,因为论文不是大部头著作,无法面面俱到,一般只能就其一点加以重点陈述。以上管见,只是笔者的一点粗浅看法,希望得到读者、方家批评指正!
王晴佳,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讲座教授、美国罗文大学(Rowan University)历史系教授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20年第4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