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以开放促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24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2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其中特别强调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并从“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这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也为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深刻认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当前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必须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国和世界的发展进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对外开放不仅推动了全国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还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修订2000多条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经济管理体制,深刻影响、改变了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和全球经贸格局。新时代以来,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放的范围更大、领域更宽、层次更深。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并持续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勇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进行制度创新与先行先试并在全国复制推广,进一步强化了开放对改革的重要推动作用。
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而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现代化水平,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同时,面对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要通过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优势和未来。
二、全面把握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部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202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这一部署不仅是对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趋势的积极响应,更是应对国际形势变化、推动改革开放步入新阶段的重大举措。
制度型开放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向。传统的贸易规则主要是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等边境措施上下功夫,新一代经贸规则从边境措施(主要是关税、便利化)延伸至边境后措施(如环境标准、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需继续深化深层次改革,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这是适应国际新趋势,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方向。
制度型开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劲动力。制度型开放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更加重视环境标准、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规则,其中大都属于深化改革的内容。利用制度型开放倒逼国内体制机制改革,是我们长期积累的有效经验。我国改革成效举世瞩目,但改革之路仍任重道远,特别是在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制度型开放不仅有助于构建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还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度型开放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贡献中国方案。作为全球治理进程中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以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强化制度对接、制度创新和制度引领,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机构等公共产品。通过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并积极引领全球发展议题,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和繁荣做出重要贡献。
制度型开放为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提供关键支撑。通过制度型开放,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大力破除制约区域间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稳步拓展国际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打造一批引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地,发挥内陆、沿边、沿江等禀赋优势,优化区域开放功能分工,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深刻理解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
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自主开放是在没有国际条约和承诺约束下,根据国内发展需要,兼顾与世界良性互动,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实现合作共赢,体现为主动、积极、有节奏的开放策略。扩大自主开放,对内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发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动力作用;对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更好发挥以开放促合作促共赢的引领作用。另外,扩大单边开放则是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一贯政策,表现为单方面、主动扩大开放,不寻求对等回报。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提供市场准入便利,开展多双边合作,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
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我国自贸试验区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试验平台,业已取得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整体而言,自贸试验区首创性、集成式的制度创新还不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上下联动和左右协同过程中产生的高额体制性协调成本引起的。另一方面,受传统招商引资惯性思维的影响,不少人仍将自贸试验区视为“政策洼地”,忽略了通过制度、规则的创新和营商环境的改善来吸引企业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未来,还需要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的首创精神,站在全局高度,加强改革整体谋划与系统集成,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更多新经验和新举措。
四、深入领会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新内涵
制度型开放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原创性概念。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了其内涵。制度型开放是一个通过不断调整各种制度以更好地同国际接轨与互动,不断拓展和深化各领域高水平开放,以实现互利共赢和深度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过程。制度型开放源于中国特色的伟大实践,是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大理论贡献。对于制度型开放,我们一方面要主动对接,另一方面要积极引领,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推动建立全球价值链友好型经贸规则。当前,国际经贸规则体系错综复杂,各国及地区间经贸规则与标准多样,缺乏统一性。这不仅提高了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成本,还加剧了其不确定性。更为严重的是,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过程往往被少数发达国家所主导和控制,发展中国家在此过程中的话语权受限。此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表现为加征关税、设置非关税壁垒等,这些做法违背了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进一步阻碍了全球价值链贸易的健康发展。应致力于构建更加包容且公正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确保该体系具备开放性、透明度和非歧视性特征,从而充分合理地反映并保护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一体系需致力于削减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的价值增值以及产业链与供应链的深度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多边主义和区域主义这两大驱动力,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及各地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制定并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倡导建立价值链友好型的经贸规则,致力于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与自由化水平,加强互联互通,促进资源、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以形成更加紧密、高效的全球价值链网络。
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框架体系。当前,国际碳排放核算体系主要遵循生产者责任原则,侧重于碳流量的责任归属,难以有效促进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未能充分考量发达国家在碳排放上的历史责任。应构建更为公正合理的碳排放核算体系,积极探索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碳排放责任的合理分配模式,倡导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可依据贸易利益,公平、合理地设定生产者与消费者责任的权重或分配系数,同时审慎处理这一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挑战与伦理考量。在发展中国家积极履行全球气候变化治理责任的同时,呼吁发达国家正视其历史碳排放责任,率先采取大幅减排措施,力求更早实现净零乃至负碳排放目标,共同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力量。
构建兼顾发展与包容的数字规则体系。当前,在数字市场建设过程中,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等现象频发,严重制约了数据的自由流通与价值的潜力挖掘。同时,数据确权、开放共享、流通交易、监管框架、隐私保护、平台责任等方面均缺乏广泛认可的标准与规制体系。此外,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财富分配与收入格局的影响日益显著。应加快健全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探索并建立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尤其要重点关注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构建完善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体系。同时,通过强化数据共享机制,消除信息和数据流通障碍,确保数据出境后的风险得到有效评估、预警及安全监管。稳步推进数据产权试点项目,为构建高效的数据治理体系提供实践经验和支撑。同时,还需健全算法模型、商业模式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倡导算法向善、科技向善的价值导向。积极主动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数据评级与分类监管等领域,率先开展压力测试,加速推动数据互换、分类分级、业务协同、服务共享、监管互认以及数字确权等领域的规则融合与对接。
先行先试,充分利用高能级开放平台的复合比较优势。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需依托高能级开放平台,如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这些平台已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并取得显著制度创新成果。然而,当前开放平台建设仍面临赋权不足、创新深度不够、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不深入、差异化制度开放不明确及成果推广支持不足等问题。为更高质量地服务于制度型开放,需持续升级开放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其试验、集成、开放及示范等多重优势。首要任务是增强开放平台的改革自主权,为其制度创新“解绑”,减轻深层创新所面临的限制。同时,要培育全员全域的制度创新思维,依托开放平台的集成效能,提升制度型开放的效率与深度。在策略上,应鼓励沿海自贸试验区积极对标发达国家的高标准经贸规则,而沿边自贸试验区及上合示范区则致力于引领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型开放,以此深化我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参与度。此外,应通过立法手段,支持并推广已成熟或具有示范意义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中国特色制度型开放走向世界舞台。
(作者: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二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