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骁:本能何以是“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胡塞尔的“先验本能”概念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69 次 更新时间:2024-11-15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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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骁  

 

摘要:后期胡塞尔试图将先验意义上的本能概念规定为“原意向性”和“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并从先验本能出发重构整个先验现象学体系,这也让他所描绘的理性化世界图景呈现出更加富有张力的面貌。作为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先验本能是意向性发展的第一个层次,并在结构上为一切形式的意向性奠基。先验本能意味着对于充实内容的持续追求。对于先验本能的完整描述将表明,它包含了身体感受、客体化和非客体化的多重维度,可以容纳各特殊的本能视域的相互交织、嵌套,因此能够综合地统一各种特殊本能。

关键词: 现象学 先验本能 本能意向性 原意向性 先验目的论

 

一、引言

在发生现象学的“转向”进程中,胡塞尔对于意识和意向性的整个理解也发生了变化。我们或许都熟悉作为理性主义者的胡塞尔和作为严格科学的现象学,但随着人们对于《主体间性》 《C手稿》 《极限问题》等后期手稿的阅读和了解,越来越多学者关注到非理性的“本能”概念在胡塞尔后期哲学中占据的关键地位。一些研究者惊奇地发现,胡塞尔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一个向着“本能现象学”的激进转变(1),他试图将先验意义上的本能概念规定为“原意向性”(Urintentionalit?t)和“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Grundbegriffe der transzendentalen Teleologie),并由此出发说明我们在先验纯粹意识中如何构造出完整的意义世界。(2)韩国现象学家李南麟的著作《胡塞尔的本能现象学》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尝试,他多次指出,本能现象学是一种“发生现象学的原片段(Urstück)”和一种“原意向性的现象学”(3),它的展开就是完整的“先验的—现象学的唯心论”(4),这也使得李南麟能够在本能意向性的基础上系统地重构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但这样一来,我们对于先验现象学的理解也将发生根本改变——就每个构造着意义世界的单子来看,支配它的最核心原则是本能(Instinkt)、本欲(Trieb)和意志(Wille)等。(5)那么,胡塞尔如何处理他所构想的理性化图景和生命本能这种充满张力的关系?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对本能意向性的具体展开才能得到解答。本文将通过阐明先验本能在意识生活和世界构造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来勾勒后期胡塞尔的思想图景。

在1929年的一段文本中,胡塞尔给出了一系列明确论断,将本能(Instinkt)和本欲(Trieb)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本能的生命,一种本欲性的流形体,贯穿了所有属于预先被给予世界之现象的(作为相关项)、先验地构造着它的主体结构。……在预先被给予的世界之构造中的发生(Genesis)总是已经预先设定了本欲和本能。”(Hua XLII,S.102)胡塞尔还将整个世界构造进程的起源追溯到了“原—自我”(Ur-Ich)的“本欲系统”(Triebsystem):“原—自我连同其在原—形态和原—内容中的本欲系统,在被动性和之后的主动性中实现自身:在本欲系统中已经包含了整个作为隐德莱希(Entelechie)的世界构造(Weltkonstitution)的禀赋(Anlage)。”(Hua XLII,S.102)在1933年关于“本能学说”的手稿中,胡塞尔给出了更加雄辩的说法。他区分了心理学的本能和先验本能,并声称先验本能是“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Hua XLII,S.120) 《C手稿》中也有类似的明确论述,例如:“先验本能——在一种完全贯穿了自我之意向性整体的普遍倾向(Tendenz)的意义上——持续的普遍的目的论。”(Hua Mat.VIII,S.260)换言之,先验本能不只是对心理学或生理学本能的先验反思,而是蕴含在发生现象学一切当下意识中的普遍结构。

在心理学和生物学中,我们讨论“人之为人”而具有的各类本能,它们通常是指人类生而具有的、出于自身而非习得或从外部获得的行为倾向。本能总是寻求对它的满足,并且会周而复始地阶段性出现。不过在胡塞尔看来,心理学意义上的本能仍然只是事实经验,作为“被构造的构成物”而“属于被构造的世界”。(Hua XLII,S.120)与此相对,关于“先验本能”(transzendentalen Instinkte)的研究则属于“先验发生(transzendentalen Genesis)的问题”。胡塞尔将人们天生具有的本能与绝对时间意识紧密绑定在了一起,看作他们“涌流着的、构造性的先验生命的‘目的论根据’”,世界在其中“到时”(zeitigend)。(Hua XLII,S.120)由此,世界构造的各个层级都能够从时间性和先验本能角度得到阐明。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后期胡塞尔将先验现象学所揭示的世界构造进程规定为一种“普遍的目的论”(Hua XLII,S.443,566),并将目的论看作“一切形式的形式”(Hua XV,S.380)。这样,作为“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和先验生命的“目的论根据”,本能就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出地位。可以说,晚年的胡塞尔试图从本能概念出发,给出一个阐明主体结构和意义世界构造机制的整体方案。这无疑是一个极为艰巨的任务。

二、先验本能作为意向性发展的“第一个层次”

根据《极限问题》手稿的编者索瓦(Rochus Sowa)在该卷“导论”中的断言,“本能意向性(Instinktintentionalit?t)作为‘原意向性(Urintentionallit?t)’,是意向性发展中的第一个层次(die erste Stufe)”。(Hua XLII,S.LIX)这也是对“原意向性”含义的一个较为明确的说明。索瓦这一说法来自对《C手稿》中一段文本的解释。根据这段文本,本能意向之所以能够作为“原意向性”和意向性发展的“第一个”层次,关键在于它是人们在生命开端与世界相关联时所具有的意向性形式,也是一切更高阶意向性的“初始阶段”。胡塞尔还在此提到了“原联想、原同感(Ureinfühlung)”等概念,尤其提到了我们的意识之流与他人的意识间的连续性(Kontinuit?t mit den Anderen)和交融性,母婴和代际传承关系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Hua Mat.VII,S.437)胡塞尔将这种与他人意识的源初连续性称为一种“原意向性”,这构成了原意向性的第一种含义。在1933年的一段论述中,胡塞尔提出了一种设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上述说法:“本欲意向性(Triebintentionalit?t),也就是那些(性别地—社会性地)指向他人的本欲意向性,难道不是,并且必然地具有一个前层次,它先于已发展的世界构造……这里我所思考的是父母,或者首先是母亲和孩子的问题,它也是在夫妻结合的问题域(Kopulationsproblematik)中产生的。”(Hua XV,S.594)在《主体间性》手稿的一段文本(1935年写作)中,胡塞尔还专门讨论了婴儿甚至子宫中胚胎的意向性形式。(6)他指出,胚胎也有在母体内的“原视域”(Urhorizont),受到最初质料(erste Hyle)的刺激并由此获得“最初充实”(erste Fülle)。在母体内的孩子已经具有动觉,并在运动中与母体发生各种互动,由此获得了最初的“‘本能’习性”(“instinktive” Habitualit?t)。(Hua XV,S.604—605)

到婴儿时期,孩子对母亲的需要已经在更加高阶的本能意向形式中体现出来——如在已经发展了的视觉、嗅觉、触觉等感觉基础上的欲求。(Hua XV,S.604—605)一些生物性的源初本能和与母亲的关系密不可分。我们也可以认为,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一些天生的原本能(angeborenen Urinstinkte),如食欲、性欲、自我保存的需要、对他人的情感需求等在人生各阶段中都会出现的本能,是第二重含义的“原本能”,它们都是在与母亲的源初关联中,从胚胎状态发展而来的——但它们已经是更高阶的本能,需要以在母体内的胚胎状态和此后的习性化过程作为前提。

除了与母体的源初关联和人的某些具有“生物性”特征的本能外,兰德格雷贝和李南麟还注意到了另一种源初的、开端性的本能,即“对世界的第一次敞开(die erste Er?ffnung von Welt)”(7)。根据他们的解释,源初的先验生命(也就是涌流着的时间意识)朝向未分化的原质素(Urhyle)整体的“纯粹指向”(blo?e Richtung)就是原本能意向与世界的源初关联。(8)与此类似,鲍威尔(Matt Bower)认为好奇是“第一位的、最源初的本能”,这种好奇是最单纯的、寻求被世界经验充实的兴趣,也是人们在最宽泛意义上“观看”世界的欲望。在“开端”后,时间意识的涌流会让世界经验得到扩展,带有“特定内容偏好”的天生原本能也会在时间意识中得到展开和习性化。这种“朝向世界经验”和“被经验所充实的本能”构成了原意向的第三种含义,也是先验现象学在处理先验“开端”问题时必然要揭示的本能。

还要特别指出的第四种含义是,当我们在朝向世界、接受世界经验的充实和触发时,被动综合的功能就已经在发挥着作用。无论是滞留序列在记忆沉淀中的被动综合,还是知觉场域中感觉材料根据先天联想法则的综合等,都发生在充实的具体进程中。李南麟也把上述被动综合看作一种本能现象,并且他通过对霍伦斯坦(E.Holensteins)的批评指出,“‘前触发’的联想”(“voraffektive” association)并没有“抽象掉生命的和情感的意义”,而是也属于我们的“先验本能”,在一开始就发挥着作用。(9)上述几种本能意向作为开端性的本能,实际上是纠缠在一起的,共同构成了先验主体发生构造的“初始根据”。当我们谈及对于未分化世界经验的源初敞开和“纯粹指向”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与母体的本能关联,涉及各种生物性的本能,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情绪。正如李南麟所言:“多样的、未被揭示的原本能在原被动的时间之流中相互竞争和联结的方式,决定了朝向世界敞开的相应方式。”(10)

以上关于本能的讨论背后是后期胡塞尔整个先验现象学框架的变化。在后期的先验单子论中,先验主体并不从一开始就是成熟的“理性存在者”。每个单子作为具有身体、本能、习性、记忆、历史的自我,都有一个生长的过程。先验单子的意义构造能力也是逐渐发展出来的。甚至胡塞尔还会设想植物、动物这样能够表象世界的单子,认为从植物性的有机单子,到动物单子和人类单子有一条发展线索,同一个单子也可以根据其不同的功能,从不同的层面得到理解。(Hua Mat.VIII,S.171)婴儿作为先验主体生成的开端,是严格的现象学反思无法回避的阶段。婴儿是在饮食、寻求帮助、寻求关爱、慰藉等本能行为中和父母建立起关联的。因此,索瓦的论断,即本能意向“是意向性的发展中的第一个层次”是正确的。尤其是考虑到,先验自我的习性系统、统觉系统是发生现象学中的核心问题,那么婴儿时期对于理解意识活动和意向性就具有开端性的重要意义。正是在此意义上,李南麟强调“天生的原本能”(angeborenen Urinstinkte)是“自我之先验目的论的终极原—片段(Ur-stück)”,并指出“世界的构造如果没有天生的原本能作为最终的目的论根据,就是不可能的”(11)。但必须强调的是,对于内时间意识“开端”的设想,已经触及了发生现象学的边界,甚至超出了严格意义上的先验现象学论域。对于这些不可作出直观描述的领域,我们只能通过所谓的“建构”方法,将其作为现象学描述的“假设性前提”或“悬设”。(12)胡塞尔并没有停留在意向性的“原始形态”处。先验本能作为整个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贯穿了人的整个意识生活。这也将涉及先验本能在结构上对于各种意向体验的普遍奠基作用。

三、先验本能对意识体验的普遍奠基

按照李南麟的说法,在发生现象学中,奠基关系是从动机引发关联中得到理解的,在前的时间意识构成了此后时间意识的基础,在后的时间意识“起源于”在前的时间意识。(13)天生原本能作为意向性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无疑构成了后续意识活动的“起源”,并且对于习性统觉系统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但这并不构成直接的“动机引发”关系。笔者将指出,先验本能通过敞开对充实内容的追求视域,构成了动机引发的必然前提。这也是本能作为“基础概念”的另一层含义,即先验本能在发生现象学中起到结构性的普遍奠基作用。

在具体讨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作出一个概念上的区分。在对“源初本能”的讨论中,大部分的天生原本能在初始状态下都是盲目的,没有确定的目标和对象;但在寻求满足的过程中,它们会随着充实内容的增多逐渐形成确定的事物表象,明确自己的目标。后面这种与天生原本能或“本能的本欲”(instinktive Triebe)相对的、后天生成的本欲形式,就被胡塞尔称为“获得性本欲”(erworbenen Triebe)。(Hua XLII,S.83)胡塞尔还借助“盲目的”(blinde)本能和“被揭示的”(enthüllte)本能这一对概念来区分两者,他也把这两种本能分别称为“未发展的”(unentwickelt)和“已发展的”(entwicketlte)本能。(Hua XLII,S.124)例如婴儿在感受到饥饿时,并不会具有想要吃“这个”或“那个”东西的明确欲望,而只是寻求饥饿感的消除和饱腹感。当他吃到具体食物时,才会产生确定的欲求。李南麟注意到了胡塞尔的一个区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盲目的本能充实自身的方式。(14)胡塞尔指出:“我们因此必须在现象学上更清晰地区分空乏视域(Leerhorizonte)和空乏表象的视域(Leervorstellungshorizonte)。空乏意识作为未被揭示的本能意识尚且还不是空乏表象的意识。”(Hua XIV,S.334)盲目的本能“缺乏任何‘熟悉性’和它的反面,即‘不熟悉性’,而是相反,我们只有对熟悉性的褫夺(Privation)”(ibid.)。任何对象化统觉都是在类型化视域中进行的,也就是在熟悉性视域和不熟悉性视域的共同规定下实现的。如果我们有对某物的空乏表象,意味着我们已经对其有一定的熟悉性。而在完全不具有熟悉性的空乏视域中,我们只是单纯地试图缓解紧张状态。当我们被某些要素充实之后,我们所要指向的对象或目标才会明确。在这种晦暗视域得到规定的过程中,本能的形式也由“盲目的本能”发展成了更高阶的本能形式。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考察第一个方面。作为意向性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胡塞尔所说的“天生原本能”早已经深深地嵌入了单子的先验历史和习性系统,与更高阶的意向性形式交织在了一起。这些非客体化的“盲目”本能或者在单子的发展和成熟阶段仍然会阶段性地出现/消失,或者呈现为具有类似结构的更高阶本能,再或者在更宏观的尺度下指引着个别的、具体的活动。比如,我们在忙于工作的过程中“突然”感到饥饿、口渴,它们完全从被动性的领域中凸显出来,突然开始刺激我们,只有被满足后才会平息。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会受到自我保存和相应的世界性本能的影响。(15)不同于作为“初始阶段”的天生原本能,天生原本能可以作为背景意识蛰伏在一切具体的意向行为背后,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只是微弱地刺激着自我,但在特定时候则会强烈地刺激自我,支配着我们意向活动的方向。

当然,仅靠在特定意向体验中发挥作用的天生原本能并不足以重新为先验构造学说奠基。胡塞尔要在构造理论的框架下全面说明知觉对象、观念对象、自然、精神、自我、世界等全部现象的构造。如果先验本能要成为意向性概念的基础,就需要承载以往意向性概念所具有的全部功能。我们需要表明,意向性——“对某物的意识”何以也是一种“本能意向”。此外,这也涉及继承自布伦塔诺的另一个著名观点:“任何意向体验要么是一个客体化行为,要么以这样一个行为为‘基础’。”(Hua XIX/2,S.514,B1494)要以先验本能概念说明意识体验,就需要颠倒布伦塔诺的命题——任何意向体验要么是非客体化的本能活动(instinktives Tun),要么以非客体化的本能活动为“基础”。从静态现象学到发生现象学方法的变更会导致这种“颠倒”。但我们要证明的是,后期胡塞尔尝试用先验本能的结构来刻画非客体化行为。

由此引出我们考察的第二个方面:在发生现象学中,作为本能的“兴趣”是客体化行为的前提。在对世界的源初朝向中,已经有被动综合的机制发挥着作用,将感觉材料组织为“预先被给予”的知觉场域。在知觉场域各种内容的刺激中,自我“被触发”或“被动机引发”,产生了特定的兴趣,然后转向在刺激中凸显出来的感性内容,进而将其统觉为对象。(Hua XI,§32—33)在这个模型中,“对某物的意识”基本上可以被分解为“对某物有兴趣”和“转向并关注某物”两个环节。胡塞尔甚至将意向性就解读为对某物“感兴趣”:“实际上,假如在最宽泛的含义下去说‘感兴趣’‘兴趣’,则所有活动的本质将在一般字面含义的适度扩充下获得表达;‘自我总是对某物感兴趣’——这和‘总是意向性地指向某物’说的就是同一件事。”(Hua IX,S.412)他也从本能的角度对“兴趣”这一发生现象学中的重要概念进行了解释:“兴趣是1)原兴趣(Urinteressen),‘盲目的’本能,它们是尚未发展的(unentwickelt);2)被揭示的[或已发展的(entwicketlte)]本能。诸本能习性(Instinkthabitualit?ten)是与它们相对应的活动(Aktivit?t)的习性。”(Hua XLII,S.124)根据这个解释,兴趣完全对应着我们此前所说的两种本能类型,即盲目的本能和被揭示的本能。它们也与天生原本能和习性本能之间有着密切关联。

按照《被动综合》中的论述,兴趣是对象化统觉的前提。兴趣的产生与知觉场域的被动综合及特定经验内容的刺激有着直接关系。而在先验本能的视野下,上述模型被大大扩展了。在本能意向的描述中,一方面,讨论不再被局限在单纯的知觉行为中;另一方面,自我也不再仅仅处于等待着刺激的纯粹被动状态,而是有着各类本能欲求且寻求着满足的。因此,周围世界刺激的强度就不仅取决于感觉材料从背景中凸显出来的强度,而且取决于“我的本能和本欲”。当我在饥饿时,食物香气的刺激就尤其突出;当我在极度疲惫时,能够供我休息的场所或事物就具有极高的吸引力。这样,我们就颠倒了《逻辑研究》中关于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的论述。这里的颠倒当然首先源于从静态现象学到发生现象学的视角切换,但它的实现则有赖于先验本能的基本结构。正如李南麟所说,随着对发生现象学的深化,我们已经可以谈论“‘无意识的’意向”,它们“共同作用的”(mitfungierenden)各种样式都隶属于视域意向性之下,其中也包含爱、羞耻、怨恨等“无意识地”起作用的情感。(16)它们共同构成了触发客体化行为的力量。但上述论证只是表明,在发生现象学所考察的时间意识及其动机关联形式中,客体化行为能够以兴趣的动机引发为前提,在本能意向的框架中得到发生现象学的奠基;却不能说明,客体化行为本身是否具有本能意向的形式结构。胡塞尔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不止一次发出类似追问:“人们是否能够谈论一种‘客体化’的源初本能?”“我们是否应该……将客体化的本能设定为第二种原本能?”(Hua Mat.VIII,S.258)

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涉及先验本能普遍奠基作用的第三个方面:后期胡塞尔明确地将客体化本能(Der Instinkt der Objektivierung)看作了各种特殊本能(Sonderinstinkite)中的一种,隶属于“本能”这个一般概念。(Hua Mat.VIII,S.257)门施(James Mensch)指出,我们会把感性杂多或事物的不同侧面综合为一个统一的对象,“按照胡塞尔在《遗稿》里的回答,因为我们是被本能驱动的。这些源初的推动(urges)提供了动机的力量(motive force),即推动整个进程不断向前的能量”(17)。之所以客体化行为也贯穿了一种本能意向,是因为它同样受到一种驱力的引导,展现出某种获得进一步充实的“倾向”(Tendenz)。在周围世界中,只有特定的感觉经验会充实我们的本能视域,激发我们的兴趣,并引起对象化的构造活动。门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了“钥匙和锁”的形象比喻:“只有当钥匙合适时锁才会被打开。……感觉材料必须触发自我。这种被触发(being affected)是自我的追求(striving,Streben)。它也是使得自我被唤醒为自我的东西。因此,醒觉的自我、它的追求和触发性的内容是一并被给予的。”(18)当兴趣被引发后,我们会关注特定的事物,产生将感觉材料综合为对象的“本欲”(drive,Trieb):“这种本欲寻求赋予感觉材料以客体的‘意义’。它的目标是把握到一种多中之一(a one in many),一种通过感觉的流变场域展示自身的统一体。”(19)

我们既寻求将对象化的综合统一性形式赋予感性杂多,也寻求对它的认知充实,以及“最佳充实”。胡塞尔对此作出了精确的论述:“客体化的本能本欲(instinktiver Trieb)——自然。再认(Wiedererkennen)同一事物的快感。是这样吗?首先起引导作用的是针对感觉材料而正常发生的,但非常多样的内容快感(Inhaltslust),并且朝向最理想情形(Optima);然后是朝向一种总是—能够—再次—获得(Immer-wieder-gewinnen-K?nenn)同一事物,以及在最理想的被给予性(optimaler Gegbenheit)中获得同一事物——在侧显的被给予方式中的统一体——的情形。”(Hua Mat.VIII,S.331)在《主动综合》中,胡塞尔将之称为我们的“认知兴趣”。(Hua XXXI,S.17)随着我们认识的逐步加深,对象的各个部分和环节陆续得到规定,我们也能够获得快乐的积极感受。因此,自我总是倾向于去“看”更多被遮蔽的侧面和特征,去获得更多不被自己熟知的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认知兴趣也是一种“主动客体化的驱动力(Triebkraft)”。(Hua XXXI,S.16—17)胡塞尔在描述从动态的体验之流到持存的存在物的构造过程时,指出从触发性到行动的转变中,它们已经“被置于存在者构造(ontische Konstitution)的进程中了。这里就有了目的论”(Hua XLII,S.117)。这个目的论从知觉场的构造延伸到自然物的构造。在自我的一侧就出现了“朝向自然构造的本能、本欲,形成了对于物体性的经验着的构造活动”。(Hua XLII,S.117)正是这种持存自然物的形式使我们所经验的世界不仅是流变的、离散的体验之流,而且是能够具有稳定的、自身同一的本质形式。客观自然的构造、精神世界的构造也都是奠基在这种客体化的本能基础上的。因此,“朝向物体的本能指向性——朝向物体构造的本能的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的倾向”(Hua XLII,S.118)也是“确然地具有世界”及使其起源的整个目的论进程的起点。(see ibid.)所以,从最初的本能本欲,到在本欲基础上形成的兴趣视域,再到得到进一步揭示的各类型需求和兴趣,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各类型满足,胡塞尔就将生活世界中层层嵌套的特殊视域与天生原本能关联在了一起:“最终我们回到了最源初的本能本欲,然后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基于其引导而形成的兴趣。”(20)它们构成了“被聚集的本能及其交互作用(Zusammenspiel)的‘系统’,作为自我的天生禀赋,以及作为本能系统的持存,它处在自我和世界的向前‘发展’以及相应的系统化充实中”。(Hua XLII,S.116)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李南麟指出:“对于总是更高阶的统觉系统的塑造过程,实际上就是世界发展的过程。”(21)

四、先验本能的“统一性”难题及其解决

上面的讨论表明本能概念贯穿了各种意向形式以及世界构造的各个阶段。所以李南麟在《本能现象学》的结尾处指出:“普遍的先验本能将自身延展为通过先验的单子整体而实现的一切可能的先验发生的驱动力(Triebkraft)。”(22)但我们迄今为止的论述还欠缺对先验本能的“统一性”及其普遍结构的说明。这一“难题”的实质是,天生原本能、习性本能、客体化本能乃至理性本能(Vernunftinstinkt,Hua XLII,S.618)等跨度巨大的概念何以都能被纳入先验本能的理论框架中。

我们可以先考察几种方案。(1)李南麟试图找到某种能够刻画生命整体的本能意向充当这一角色,他认为,自我保存作为一种“普遍本能”(universale Instinkt)或“总体本能”(Totalinstinkt),能够“综合地统一所有特殊本能(Sonderinstinkte)”。(23)他进一步指出,“由于这种普遍的牵引力(Zuges),我们能够把自我保存的本能刻画为‘本能的形式’,并且把特殊本能看作其具体内容”(24)。因为尽管一些特殊本能各自有各自的欲求方向,但这些方向通常都回溯性地关联于“自我极”这一中心;或者可以说,它们是“自我保存”的倾向在不同经验内容中的差异化,自我保存的本能贯穿了特殊的本能意向和特殊构造。(25)但这一方案只能说明一些特殊本能都以自我保存为目的,但无法说明自我保存如何在结构上统一为这些特殊本能奠基。鲍威尔就提出了类似的批评:以自我保存统一每种本能的生命体验“无法在各种本能发挥功能的其他更加基本的方面处理它们之间的家族关系(kinship)”(26)。

(2) 鲍威尔提出,不同本能间的纽带关系“只能通过把好奇(curiosity)作为每种本能的体验都类似的基础模型(basic model)来加以把握”(27)。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好奇是为一切意向性和特殊本能奠基(All-foundings)的普遍本能。(28)鲍威尔部分引用了胡塞尔的如下论述作为证明:“因此,最低阶的、为一切奠基的兴趣就是源初的和总是继续作用着的好奇(Neugier)的兴趣,或者用更好的表述说,就是经验着的,并且在事实上在最底层的,感性地经验着的兴趣。”(Hua Mat.VIII,S.325)鲍威尔进一步对于“好奇”作出了如下扩展规定:好奇的本能可以同时是非—客体化的和客体化的。(29)按照拜恩的总结,好奇就是“我们对于感觉材料或对感觉材料之客体化的追求(striving towards)”(30),而当这种欲求被充实内容满足后,我们甚至可以说,本能性的好奇“就是一种愉悦的感受”(31)。但“好奇”这种朝向充实的“追求”更多只是强调了不同特殊本能的“最大公约数”。笔者将指出,对这一“追求”“趋向”结构的完整刻画会揭示出,它是一个具有复杂嵌套结构的意向系统。

(3) 拉斯克(Kristjan Laasik)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推进这一问题,他认为“本能”具有更加独特复杂的意向—充实结构。他首先区分了两种意向—充实类型,即知觉(perception)充实和意愿(want)充实,他分别将它们简称为P-Fulfillment和W-Fulfillment。前一种模型作为所谓的“信念充实”(doxic fulfillment),可被更广泛地应用到意义意向、判断和知觉等情形上;后一种模型则可应用到意志(will)、愿望(wish)、欲望(desire)等“实践充实”(practical fulfillment)上,意愿(want)则是其中最典型的案例。(32)具体来说,在知觉充实中,我们会对感觉材料进行对象化的统觉,同时一方面对当下的事物侧面有所知觉,另一方面也预期着事物未显现的、但共同被给予的另一侧面。在这种预期中,另一个侧面作为空乏表象已被有所规定,在充实过程中,我们只是确证或者否证我们的预期。而在意愿充实中,我们仅具有对于“不满足”和“满足”这两个阶段的“现象上的对比”(phenomenal contrast),并不具有对于未来之满足的预期。拉斯克所举的例子是,当我们感到痒的时候,会下意识地通过“挠”的行为获得满足。(33)在这种充实中,“欲求的方向完全对我们隐藏着,在意识的层面远离我们”。(34)所以我们并不像知觉中那样,对于充实路径有着被规定的预期。拉斯克的关键论点是,本能—充实(I-Fulfillment)的模型和知觉—充实与意愿—充实都不同,是“自成一类的”(sui generis)。(35)不同于知觉—充实,在盲目本能中,我们只具有空乏的视域而非空乏表象的视域,对于哪些事物能够满足我们的欲望没有确定的预期,只有在充实具体地发生之后,所欲之物才得到“揭示”。这种先具有充实、再揭示空乏意向的模式也不同于“意愿—充实”模型。因为在本能充实中,空乏视域能够在充实中得到规定,形成关于“某物”的确定意向,并在这个过程中揭示未来充实的“方向”。由此,本能—充实是自成一类的,并不能够被知觉—充实或意愿—充实的模型所覆盖。

然而,“本能—充实”的“自成一类”和拉斯克对于本能意向性基础地位的强调隐含着一种紧张关系。拉斯克的设想是,将本能—充实作为其他意向—充实模型的“原意识”:“本能意向性和充实是如此的基础,以至于诸如信念的和实践的意向性、P-和W-充实以及‘那里会有’(‘There will be’)和‘让那里有’(‘Let there be’)的意识等现象还没有完全分开——这使我们能够将本能的意向和充实视为我们对世界和目标的意识的来源。”(36)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刻画本能的普遍结构,指明本能意向如何“预示着其他类型的意向性和充实,或者以胚胎的形式包含它们”,本能意向就“相当于一种对于世界的原意识(proto-consciousness),在某种意义上,它在那里发挥着拉力,关联于本能的追求(instinctive striving)”(37)。但如果本能意向“自成一类”的话,它似乎就很难成为“原意识”和意识的“胚胎形式”。笔者将表明,虽然先验本能是在特定偏好下对充实内容的追求,但这一简单刻画是不够的,拉斯克对本能—充实的狭义刻画也并不完整。实际上,知觉—充实、意愿—充实和本能—充实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先验本能的完整结构。

第一,身体的本能运动和习性化运动构成了我们在描述本能意向时不可忽略的维度,这也会引入一种扩展了的“意愿—充实”模式。在婴儿时期,很多身体本能会在非客体化的行为中直接得到满足,如婴儿在无意识挥动手脚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快乐,胡塞尔所说的“踢腿的快乐”(kicking-joy,Freud am Strampeln)就是在描述这种体验。(38)婴儿此时的无意识运动直接触发着快感,也会在运动受到阻碍时感到不快。此后婴儿还可能会有意地重复类似的运动以获得同样的快乐。身体动觉中蕴含的本能—充实情况和拉斯克所举的抓痒案例非常类似,很适合用意愿—充实模型加以刻画,并作为一种开端性的本能概念。但更重要的是,它不只是一个开端性的本能概念,而且也在更高阶的意向活动中发挥着作用。例如,我们熟练地运用手或餐具抓取食物、在牙齿和舌头的精确配合中进行咀嚼,都已经是习性积淀的直接体现,我们在这种运动方式中不会感到任何不愉快;但我们不会用扭曲的姿势抓取食物,因为那会让我们感到“别扭”。所以这一“意愿—充实”模式在本能行为中时刻发挥着作用,帮助我们调整身体的精细运动。在描述知觉—充实和狭义本能—充实时,身体运动的本能意向无疑是一个必要维度。

第二,在身体进行本能运动的同时,世界经验也作为与动觉相关联的整体经验一并被给予着,这使得身体运动的实现不只局限于“意愿—充实”模式,而是与知觉和狭义的本能—充实模式交织的。(39)婴儿会慢慢发现,他身体各个部分的运动对应着被给予经验的变化,动觉与世界经验的关联也是在这种意识后逐渐建立起来的。所以单独的“意愿—充实”模型毋宁说是一种对极限情况的刻画,在此我们尚未形成基于世界经验的习性。而实际上,即便是抓痒这一简单的行动,也已经蕴含了我们对于世界经验的感知以及基于世界经验的习性。这意味着意愿—充实同样是在身体与世界的互动中发生的,我们一方面有朝向满足的、习性化的行为倾向和对身体运动方式的预先筹划;另一方面有对于哪些周围事物是“无害的”或“可欲的”、哪些是“要躲避的”这类先行把握。对意愿—充实模型的充分展开表明,它也是一种与客体化和非客体化经验交织的、更加复杂的本能意向。

第三,狭义的本能—充实和知觉、意愿等客体化的意向同样构成了一个统一体——当然这里也已经隐含了身体维度以及愿望—充实进程,我们不再赘述。饮食活动的例子能更好地展现这里的复杂性。婴儿起初并没有对特定对象的意识,而只是在特定气味、声音、触感中感受到了满足或不快。但婴儿的饮食本能很快就基于经验的充实而得到了差异化的规定,并会形成相应预期。王鸿赫指出,婴儿从最初对食物的无差别欲望,到随着饮食经验的习性化积淀逐步形成关于“诸可充饥之物”的本能视域,再到产生对于特定食物的欲求,明确展示出了本欲得到揭示和规定的过程。(40)所以在这个过程里,我们既能够发现拉斯克所说的知觉—充实,也能够看到他所说的本能—充实——这两个面向往往是不可分离的。从空乏的欲望视域,到揭示所欲望的对象,起主导作用的是本能—充实;而当所欲望对象明确后,支配性的充实模式则是知觉—充实,只不过我们不只是在进行知觉,而是在“享用”“支配”“消耗”“制作”对象。我们会在饮食过程中预期食物—对象下一时刻的味道、带来的饱足感等,这和在知觉中预期未被充实侧面的情况非常类似。

因此,尽管我们最初可能处于盲目的、未被揭示的本能欲求中,但只要我们开始寻求充实或者被某些感性内容触发,就很容易会引入客体化本能及其充实模型。或者说,对狭义本能—充实的充分展开,必然会涉及知觉—充实(41),反之亦然。在这个意义上,鲍威尔就批评门施关于客体化本能和非客体化本能的区分不成立(42),因为任何客体化的意向都同时伴随着客体化和非客体化的触发性,前者是已经指向对象的,后者则在背景中作为非实显的要素刺激着我们。尽管在知觉—充实中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对象上,但背景中的经验仍然以不同的强弱激发着我们的感受。再结合此前论述可以确证,我们无法用任何一种单一充实模型来刻画本能意向,只有综合上述三种充实模型,才能完整呈现本能现象的“事情本身”,将其描述为贯穿意识之流的“普遍结构”。

当结合了具体的充实内容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在视域意向性的意义上认为,先验本能将周围世界预先规定为了触发力的场域。胡塞尔指出,“因此每个触发(Affection)都具有某种‘力’(Kraft)的样式”,并且“所有的刺激都是如此,并且保持在争执中”。(Hua XLII,S.34)这种“力”不只是知觉刺激的力度,在周围世界中,最直接地唤起我们愉悦或消除我们不快感(Unlust)的事物,更能够吸引我们的关注。(Hua Mat.VIII,S.340—342)所以鲍威尔在谈论“好奇”时,特别将其等同于在被动综合中已经发生的触发性而非单纯的知觉——我们不是先在感觉材料的刺激下转向某些事物、知觉它们、识别出它们符合我的兴趣,然后被它们触发感受的。(43)我们被周围世界的感性内容触发情绪和欲求,和我们对某些事物感兴趣(好奇)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侧面。(44)由此可以引出关于本能意向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没有任何感觉材料不是触发性的、贯穿着本能意向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鲍威尔批评门施提出的“钥匙和锁”的比喻不够彻底。因为“钥匙”和“锁”的区分仍将进行刺激的感性内容或客体和被刺激的主体当作了两个分离的事物。(45)我们也可由此把鲍威尔的观点向前推进一步:我们总是已经置身于“本能地”“被触发”的周围世界中,不存在无本能“染色”的中性世界,也不存在完全未被触发的、无情无绪的空乏视域。只是周围世界中不同内容的触发强度有差异。

综上所述,胡塞尔以先验本能作为原意向性,重构了整个先验现象学的框架。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讨论一方面尽量忠实于现象学方法,在直观经验的界限内作出分析;但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在对出生、死亡、婴儿经验等讨论中冲击甚至逾越了现象学的边界。这也给我们带来一系列新的理论契机和困难。

例如,精神分析学家所讨论的性本能、死本能等就对胡塞尔的理论同时形成了补充与挑战。这也打开了新的对话空间。贝奈特(R.Bernet)曾经详细讨论过现象学和精神分析的关系,指出可以通过扩展意识概念,来展示如何能使得无意识或不在场的、异在的意识在当下意识中显现,但同时又不能使其变成当下在场意识的附属品或被还原为当下意识。他诉诸直观的当下化和想象/幻想等现象学中的常见概念来重新刻画无意识概念。(46)布鲁金斯卡(J.Brudzinska)同样取消无意识和意识的对立关系,在意识现象学的框架内,将无意识解释为主体性内部的“他异性生命和它的另一种实现秩序”,将弗洛伊德所说的原发进程和继发进程理解为同属于自我主体性的“构造秩序和经验秩序”。(47)(Brudzinska,S.2 29)马迎辉则将现象学中的意识、无意识与精神分析中的意识、前意识、无意识对堪,指出两者间既有实质上的对应关系,也有相互错位之处。(48)当然通达无意识领域的方式还有很多。例如根据倪梁康教授的考察,艾宾浩斯同样是通过进行实证科学的实验来推测无意识领域的心理过程。弗洛伊德和艾宾浩斯等人的工作实际上都可以对建构现象学进行非常有益的补充(49),我们也可以据此重新思考纯粹生物性的本能、被压抑而变异的本能、理性化的本能之间如何在意识体验中争执等,从而对生命与世界之关联给出更加完整的现象学分析。但由于此时已经涉及芬克所说的建构现象学方法,更需要我们对其哲学性质加以审慎的考察辨析。

【注释】

(1) 在李南麟看来,胡塞尔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系统地探讨本能现象学。1920—1921年讨论被动构造问题的逻辑学讲座构成了他探索本能现象学的起点。20年代中期胡塞尔发展出了适合先验现象学的先验本能概念。(See 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e, Dordrecht:Springer, 1993, S. 8, 55)近年来,也有学者如托马斯·拜恩(Thomas Byrne)注意到,胡塞尔不只是在20—30年代才开始专题性地考察本能概念,而是在1893年已经深入研究了类似现象,并且将一些洞见一直保持到了后期,参见Thomas Bryne, “The Origin of the Phenomenology of Instincts”, in Husserl Studies,Vol. 39, 2023, pp. 69—83。

(2) 本文所引《胡塞尔全集》文本,依据学界惯例标注卷数及页码。关于“原意向性”的论述,参见Hua Mat. VIII, S. 437; Hua XLII, S. 97;关于“先验目的论的基础概念”的表述,参见Hua XLII,S. 120。

(3) 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e, S. 58.

(4) Ibid., S. 245.

(5) 弗洛伊德也使用“Trieb”一词,在国内学界通常被译为“驱力”“欲力”“本欲”等。本文参考倪梁康教授的翻译,将Trieb译为“本欲”。倪梁康教授对于本能和本欲进行了严格区分,指出“本欲意向性”(Triebintentionalit?t)不同于盲目的、源初的本能,在后者中仅仅出现了“无指向的欲望流动”。(参见倪梁康:《意识现象学与无意识研究的可能性》,载《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第153页。)徐立文对“本能”和“本欲”作出了进一步的细致辨析:“本能是主体天生的禀赋,既无法扬弃也无法主动获取;本欲则有所不同,胡塞尔曾将本欲区分为本能的本欲和习得的本欲。……严格来说,本能的本欲才是与本能相等同的概念,习得的本欲不是。”(徐立文:《胡塞尔的本能学说及其目的论趋向》,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第44页)不过胡塞尔也会将两者混用,如“被揭示的(或被发展的)本能(Instinkte)”“本能习性(Instinkthabitualit?ten)”等概念。(Hua XLII, S.124)本能、本欲和意志(Wille)、意欲(Wollen)等概念也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倪梁康教授认为对象化的或作为及物动词的意欲更适合用“Wollen”一词,非对象化的或作为不及物动词的意欲可被称为“本欲”(Trieb)和“权力意志”“自由意志”意义上的“意志”(Wille)等。曾云指出,本能是意志的低级形式或者被动性阶段,本能尚未具有明确的实践目标和价值目标,而只是根据刺激作出被动回应。分别参见倪梁康:《意欲现象学的论题、领域与方法》,载《哲学分析》2021年第1期,第63—64页;曾云:《本能、欲望和追求:胡塞尔对于意志行为的发生现象学分析》,载《中州学刊》2016年第8期,第116—117页。不过这里应该看到,在讨论意志的语境下,胡塞尔强调的还只是与生俱来的初级本能,和本文讨论的先验本能是有区别的。

(6)普格利泽(A. Pugliese)专门探讨了“原儿童”(Urkind)在世界构造进程中的“原创制”(Urstiftung)意义,指出它构成了整个先验目的论的开端。(Alice Pugliese, “Triebsph?re und Urkindheit des Ich”, in Husserl Studies,Vol. 25, 2009, p. 144)此外,她也指出了儿童的本能、本欲领域从一开始就是与主体间性相关的,并且这种相关性也构成了先验目的论得以可能的前提。(Ibid., pp. 154—157)

(7)Landgrebe, Faktizit?t und Individuation, Hamburg:Felix Meiner Verlag, 1982, S. 83, quoated in 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20.

(8)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20.

(9)篇幅所限,我们在此不再详细讨论被动综合的具体机制。李南麟的讨论参见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66。

(10)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20.

(11)Ibid., S. 169.

(12)篇幅所限,这里无法具体展开现象学建构的方法问题。中村拓也(Takuya Nakamura)通过对《生活世界》手稿第43号文本的分析指出,“(源初)主体性的开端问题”需要借助现象学建构(Konstruktion)方法,从已经被构造的意义成就和已经显明的体验,“向着前时间的前存在,即‘最初的涌流(erste Str?men)和它的开端,以及触发所预设的自我’回溯”。在胡塞尔的设想中,这个唤醒了自我及其生命的、在时间性开端之前的“原开端”(Uranfang),就是“母性的生命庇护(Lebensgeborgenheit)”,这时被源初感性内容触发的自我就是“母体内的(原)儿童”。由此,两种对于开端的分析就是密不可分的。(Takuya Nakamura, “Das Ich der Instinkte in Husserls Manuskripten über die Lebenswelt,in AUC INTERPRETATIONES 7(2), Karolinum Press, 2019, pp. 148—151.)芬克也有对现象学建构的方法论探讨,可参见韩骁:《现象学与思辨哲学之间——欧根·芬克的绝对者概念》,载《云南大学学报》2023年第3期,第24—28页。

(13)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22.

(14)Ibid., S. 46.

(15)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68.

(16)参见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36; Hua VI, S. 240。

(17)James Mensch, “Instinct-A Husserlian Account”, in Husserl Studies 14, 1998, p. 222.

(18)Ibid.

(19)Ibid.

(20)Ms. AVII 13,34,转引自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85。

(21)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84.

(22)Ibid., S. 245.

(23)Hua XLII,“Einleitung”, S. LI;参见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68。

(24)Nam-In Lee, Edmund Husserls Ph?nomenologie der Instinkt, S. 168.

(25)Ibid.

(26)Matt Bower, “Husserl’s Theory of Instincts as a Theory of Affection”, p. 139.

(27)Ibid.

(28)Ibid., pp. 139—142.

(29)Ibid., p. 140.

(30)Thomas Bryne, “The Origin of the Phenomenology of Instincts”, p. 81.

(31)Hua Mat VIII, S. 324, 转引自Matt Bower, “Husserl’s Theory of Instincts as a Theory of Affection”, p. 140。

(32)Kristjan Laasik, “Phenomenological Reflections on Instincts”, in Studia Phaenomenologica (2018), p. 110.

(33)Ibid., p. 121.

(34)Kristjan Laasik, “Phenomenological Reflections on Instincts”, in Studia Phaenomenologica (2018), p. 121.

(35)Ibid., p. 111.

(36)Ibid., p. 126.

(37)Ibid.

(38)参见 Hua Mat. VIII,S. 327; Matt Bower, “Husserl’s Theory of Instincts as a Theory of Affection”, p. 144。

(39)梅洛—庞蒂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充分发展。基平(J. Keeping)考察了梅洛—庞蒂对于本能与习性的理论,通过对于动物行为的分析指出,一方面,身体本能及其习性构成了身体的“规范”(norms),身体图式将其组织为一个需要和运动的系统;另一方面,身体作为一个系统“同时限定了可能行为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一系列偏好。这些规范或者偏好使得动物的周围环境成为有意义的,它提供了满足或者拒绝这些需要的可能性”。参见 J. Keeping, “How Does the Bird Build Its Nest? Instincts as Embodied Meaning”, in Phenomenolog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Vol. 5, 2006, p. 187。这种结构也同时适用于人类,人类行为在动物行为之上还增加了符号与文化维度,“文化远非与本能相对立,而只能是其实现”。(Ibid., p. 191)

(40)参见王鸿赫:《胡塞尔论本能与本欲——以饮食为例》,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第64—65页;另参见Hua XLII, S. 114—115,134—135。

(41)当然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睡眠、未充分发动的欲望等,但它们也很难被纳入“本能—充实”的现象中。对于某些所谓的“极限情况”我们暂时不作探讨。

(42)参见 Matt Bower, “Husserl’s Theory of Instincts as a Theory of Affection”, p. 140;James Mensch, “Instinct—A Husserlian Account”, pp. 231—235。

(43)Matt Bower, “Husserl’s Theory of Instincts as a Theory of Affection”, p. 135.

(44)Ibid., pp. 141—142.

(45)Ibid., p. 136.

(46)参见Rudolf Bernet, “Unconscious consciousness in Husserl and Freud”, Phenomenolog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 Vol. 1,2002。

(47)参见 J. Brudzinska, Assoziation, Imagin?res, Trieb. Ph?nomenologische Untersuchungen zur Subjektivit?tsgenesis bei Husserl und Freud (Dissertation), 2005,S. 229。

(48)参见马迎辉:《胡塞尔、弗洛伊德论“无意识”》,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第36—37页;马迎辉:《压抑、替代与发生:在胡塞尔与弗洛伊德之间重写“无意识”》,载《求是学刊》2017年第2期,第43—45页。

(49)参见倪梁康:《意识现象学与无意识研究的可能性》,载《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第143—144、159—160页。

原载:《哲学分析》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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