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阐释学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确立方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0 次 更新时间:2024-08-2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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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  

 

文明交流互鉴是不同文明之间进行相互理解的行为,从哲学角度来说是具有阐释学性质的实践。文明交流互鉴是为了寻求共同的价值,这就意味着价值不是单方面被宣告或颁布的,而是在阐释学实践中进行相互理解的产物。交流互鉴是阐释学的实践,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鉴,就是在相互理解中相互学习、相互成就,发生在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同样如此。

阐释学实践是寻求和确立共同价值的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普世价值”不存在价值内涵之间的差异,而是确立价值的方式不同。毋庸置疑,确立价值的方式从根本上影响着价值实现的方式,影响着价值内容的真假与否。因此,重要的是我们用什么方式来实现我们宣称的价值,如果我们用来实现价值的方式与实现的价值内容之间不匹配,或者说手段和目的之间不相称,那么实现价值的手段和方式在一定意义上也影响着价值内容的真假。确立价值的方式决定着所宣称价值的真假。共同价值和“普世价值”之间的差异,从根本上说是阐释学和形而上学价值确立方式的不同。在哲学上,阐释学运动与欧洲的现象学运动合流,表明了一种共同的形而上学批判态度。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的不同,并不仅仅在于从更全面的角度补充了“普世价值”缺失的维度,而在于共同价值是一种与“普世价值”不同的确立价值的方式,是一种阐释学确立价值的方式,而不是用形而上学的方式确立的“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作为形而上学的价值确立方式,是超感性形而上学建构的产物,以感性和超感性的对立为前提。价值在一定意义上是作为价值真理被塑造出来的,是一种超时空的真理、超越生活实践却用来指导生活实践的力量。它以理论与实践的两分为前提,是以非时间性、非实践性的价值真理取代发生在历史、实践中具有实效、以实践的正确性为旨归的价值观。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阿尔都塞区分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理与实践意义上的正确之间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讲,“普世价值”是从希腊形而上学传统出发的,是用认识论的真理取代实践意义上的正确的结果,而共同价值则是以实践意义上的正确作为价值的标准。阐释学就是以实践意义上的正确作为根据。价值发生在交流互鉴当中,发生在具体的人和人之间,存在于历史中的人与人之间具体交往互动中。价值是被证实的正确性准则,不是以超感性的形而上学认识论确定的真理,不是超越具体实际的认识论真理。

“普世价值”有它的历史根源,一方面它与形而上学传统有关系,另一方面它跟西方近代以来的产业资本主义发展有关。共同价值是内在于具体历史中的价值准则。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是在交往互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价值的结晶。我们可以从中华文明的历史实践中,特别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实践中,探索共同价值的确立方式及其形态特点。

中华文明确立价值的基本方式是忠恕之道。在中华文明确立价值的方式中,忠恕之道的核心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中华文明中,共同价值的起点是个人,不过个人是具有感性的个人,不是封闭在自我内部的原子化的个人。作为共同价值起点的个人,是处于家国天下中的个人,是通过道德感通能力实现自身成长和延展的个人。个人通过忠恕之道,也就是通过“尽己为忠,推己为恕”来确立价值并实现自我成长。所谓“尽己为”就是“尽其在我”的方式,就是始终把他人当作他人,是在对待他人的过程中把自己的本性发挥出来的方式。而推己为恕,是能够设身处地推己及人,为他人着想的方式。恕道和忠道是不能相互分离的,我们认为忠恕之道不仅是阐释学确立价值的方式,也是认识他人、认识世界的认识论态度。因此,在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当中,价值是道德和认识合二为一的结果。道德和认识的合二为一发生在具体实践交往过程中,而不是在理论与实践相分的认识论态度中。

忠恕之道作为一种认识论的态度,在认识世界、认识他者的过程中,以他人为重,把他人当作他人来对待,也是一种道德态度。这种态度既可以导引出一种把他人真正作为他人的认识论结果,也可以导引出一种价值。我们不能用自己的价值取代他人的价值,而要形成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共同价值。摆脱交往互动中的形而上学,摆脱认识论的霸权,要从根本上改变用认识论的真理取代实践正确性的形而上学态度,从实践中寻求共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所谓和平的价值,意味着我们追求的和平必须以创造他人的和平为前提,不能以单边的和平作为目标,单边的和平是通过控制、宰制、征服获得的和平,对他人来讲不是和平。从这个意义上讲,和平必须是共同安全的产物,而不是单边的绝对和平,发展必须是共同发展,而不是垄断发展权。

安全的价值也是同样的,我们要安全,也要理解别人对安全的诉求。从这种相互理解中确立的共同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发展也一样,我们要发展,也要理解别人发展的权利,从共同的相互理解中消灭或者克服对发展的垄断权,这才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也是如此。共同价值和“普世价值”不同,归根结底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阐释学意义上的交往互动行为中,实现具体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才是共同价值,也是价值确立的根本方式。“普世价值”的确立方式从根本上妨碍了价值的确立和实现。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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