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实现蓝色增长和绿色发展的重要突破——海南自贸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几点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76 次 更新时间:2024-07-11 08:19

进入专题: 海南自贸港   新质生产力   蓝色经济   绿色发展  

迟福林 (进入专栏)  

 

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以科技变革为动力的生产能力、生产方式、生产形态变革,是一个全新的重大命题。这既是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的客观要求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又是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客观要求。

当前,面对全球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深刻复杂变化,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重要性日益凸显;海南自贸港打造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重要枢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海南地缘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凸显。为此,从海南自贸港的比较优势出发,因地制宜,科学把握规律,以蓝色增长和绿色发展为重要切入点,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和生产发展方式。由此,海南应率先在全国实现蓝色增长和绿色发展,在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枢纽、国内国际市场重要交汇点中使海南成为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地。

做好“蓝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两篇大文章,实现与东盟合作的重要突破

海南地处中国面向东盟的最前沿。适应中国-东盟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依托海洋资源优势、绿色生态环境资源优势与开放政策优势,努力打造中国与东盟的战略枢纽,在发展蓝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上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海南实践。

打造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区。海南是我国管辖海洋面积最大的省份,应用场景广阔。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既有现实条件,又有巨大空间。

以海南为中心构建中国-东盟邮轮旅游合作圈。海南是全国最早发展邮轮旅游的省份之一,截至2021年底,海南省邮轮游艇产业链相关企业已超700家,同比增长65%。国际邮轮协会预测,2025年全球邮轮市场游客预计达到3760万人次。推进岛屿邮轮旅游的全面合作是大势所趋。例如,支持海南率先与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泰国等地岛屿开展一体化的滨海度假、邮轮游艇、海洋公园、海岛娱乐等海洋旅游合作。再如,开展海南与沙巴之间的旅游合作,形成“海南-沙巴-巴生-槟城”邮轮旅游合作圈。

打造面向东盟的海产品进口、中转、保鲜、交易基地。客观看,部分东盟国家开发与利用方式落后、技术链较短,渔业资源开发多为初级产品。2021年,东盟向中国出口的海产品中,加工产品仅占4.1%。为此,在零关税进口原材料的基础上,如果发展高附加值水产品精深加工,再销售至国内大市场,深化水产品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分工合作,将为海南海产品交易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

建设以油气资源储藏、加工、交易为主题的洋浦自由工业港区。打造油气资源枢纽是一篇战略大文章。2023年我国自RCEP其他成员国能源产品进口量较2021年增加了31.2%,占能源产品进口量比重提升2.5个百分点至32.4%。为此,建议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以油气综合开发为重点,以实行自由港区的发展模式为目标,把洋浦建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油气综合开发基地和新型工业基地。

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动中国-东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当前,南海的海洋资源已经下降到了1950年水平的5%—30%;南海海域的珊瑚礁数量以每10年下降16%的速度减少。为此,建议在海南自贸港建立面向泛南海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指导、预警;围绕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海洋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打造若干合作项目。

打造成为中国-东盟绿色产业合作的示范区。中国与东盟产业绿色转型的共同需求。我国提出2030年完成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从东盟看,目前10国中已有8个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印度尼西亚承诺到2060年或更早实现这一目标,仅菲律宾目前尚未作出明确承诺。

合作推进能源绿色转型的突破。有估算表明,东盟国家实现2030年碳排放目标需要1万亿-3万亿美元投资。2022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的50%以上;其中,风电产业占全球的60%—70%,光伏产业占全球的70%。建议以海南自贸港为“总部基地”,支持国内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东盟,合作构建中国-东盟绿色能源产业链供应链。

打造面向东盟的绿色技术出口基地。建议从国家层面,实施对东盟绿色产业领域的单边开放政策,吸引东盟企业利用我国绿色技术开展工业绿色转型改造。发挥海南的区位优势,依托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开放政策,开展与东盟绿色技术出口贸易。同时,在海南自贸港建立面向老挝、缅甸、柬埔寨的绿色技术援助基地。

打造成为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先行区。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快速发展。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为56.1万亿元,占GDP比重的44%左右;到203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将突破100万亿元。2022年东盟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940亿美元;到2030年,将增加至2万亿美元。

吸引国内数字经济企业建立面向东盟的总部基地。建议支持目前已落户海南的阿里巴巴、腾讯、京东、字节跳动以及其他数字经济企业在海南设立面向东盟市场的区域性总部,盘活东盟数字资源。此外,建立面向东盟的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技术推广基地,支持海南数字经济企业与东盟制造业、农业等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联盟。赋予海南数字经济领域更大的开放自主权。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认证、数据定价、数据监管、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标准规则制定及与国际标准规则的对接。

推动海南自贸港与东盟数字贸易发展。建议对标CPTPP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单边开放。例如,取消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稳步放宽基础电信业务牌照管理限制,逐步放宽设施本地化的限制。此外,引导国内互联网企业在海南同东南亚国家共同建立跨境数字自由贸易园区、数字经济合作园区、智能制造合作园区等,积极开展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服务等项下的自由贸易。

做好“蓝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两篇大文章,实现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合作的重要突破

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是中央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要求。发挥广东绿色发展的综合优势,立足海南自贸港市场主体少、产业基础薄弱、市场空间小、人才短缺等突出矛盾,务实举措就是实现港湾产业一体化,与东盟合力实现绿色发展。

共同打造中国-东盟绿色发展合作的重要枢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融合发展、相向而行,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要实践,也将为海南自贸港发展注入重要动力。

破解海南市场主体少、产业基础弱的突出矛盾。截至2023年底,海南续存经营主体数量相当于广东的20.9%;2022年,海南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为广东的4.6%;2022年,海南研发人员为2.6万人,是广东的1.9%。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一方面,适应广东企业对东盟投资快速增长趋势,发挥海南自贸港开放政策优势,在联动发展中助力广东企业扩大东盟布局,从而拓展广东对外投资贸易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要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关键在于实现服务贸易一体化。总的看,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尚未取得重要突破。

主动争取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方面与企业的支持、参与。例如,支持大湾区企业在海南设立数字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主题的“飞地”,或委托中国香港及广东优质企业运营海南重点园区。

以推进与东盟合作为导向推进港湾绿色产业一体化。港湾蓝色经济产业一体化。2023年,海南单位海岸线海洋经济密度仅为广东的28.3%;若提高到广东2023年50%的水平,估计海南海洋产业生产总值将达到4500亿元左右。港湾携手发展海洋产业,将成为推动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为此,建议以“广东技术+海南资源”“广东研发+海南应用”形式,合作发展海洋牧场、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

热带农产品加工产业一体化。2023年,海南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0.87:1,与广东2021年的水平(4.43:1)存在较大差距。初步估算,若海南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能达到广东2021年的水平,将新增近50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产值。为此,建议海南、广东合作建立面向东盟的热带农产品采购、加工、交易基地,支持广东农业龙头企业将进口、加工、保鲜、包装、研发等业务布局在海南。

以数字技术应用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一体化。2022年,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仅为深圳的7.4%。若海南数字经济发展接近深圳2022年的水平,估计海南将新增1600亿元左右增加值。建议支持深圳等地数字研发、高新制造企业在海南设立“走出去”总部,开展面向东盟的数字外包服务;支持深圳等地企业在海南对接DEPA开展跨境数据流动与设施本地化的规则探索等。

以金融合作为重点实现双港服务贸易一体化。以双港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为重点引入香港金融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议吸引香港各大银行在海南设立私人银行总部,允许具备条件的投资者在海南开展对香港期货、现货、黄金等产品的投资。借鉴欧盟经验,制定实施金融、会计、法律等领域的“单一通行证”制度,允许具备香港执业资格的机构在海南经备案后开展相关业务。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健康开放政策,吸引香港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等,合作发展面向博鳌乐城的医疗健康保险。

以制定实施双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为重点引入香港国际化专业服务。建议制定实施精简透明的双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行总部企业金融项下的“海南承接+香港服务”。例如,鼓励海南自贸港“总部企业”跨境资金进出的交易结算端布局在香港,实现“总部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资金进出无因划转、实时支付;合作设立面向东盟的国际化专业服务平台;建立跨领域综合性专业服务机制与服务联盟,为“总部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全过程、全链条、跨领域、高品质的综合性专业服务。

双港合作发展面向东盟的数字金融、绿色金融。建议合作开发服务中国-东盟贸易投资结算的数字货币,并由此创建一套以数字货币为载体的资金支付结算体系;支持双港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东盟的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发展基金、产业绿色转型基金等产品。

做好“蓝色经济”与“绿色发展”两篇大文章,实现政策与体制创新的重要突破

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需求,推动实现与RCEP规则、粤港澳大湾区政策衔接,并由此形成海南自贸港与东盟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合作的政策与制度。

海南自贸港的某些具体政策要与RCEP、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推动所得税政策对接。建议允许在海南设立面向东盟区域性总部企业的相关人员,在东盟国家开展商务活动的时间视为在海南居住时间,享受最高不超过15%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做法,提高海南自贸港所得税政策便捷度;利用海南自贸港对外直接投资所得税政策,吸引广东相关企业在海南设立“走出去”总部。

推动原产地规则衔接。争取将30%的增值范围扩大到RCEP整个区域(包括大湾区);争取把海南加工增值比例从30%缩减为20%;争取实现从部分原材料累积向完全累积过渡。

推进向香港的制度型开放。建议率先在海南将港澳资本视为内资;在商事领域,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法律适用范围;引进香港的国际仲裁机构与相关制度安排;扩大海南对香港金融、法律、医疗等领域人才的单向认可范围,支持香港人才在海南、广东经备案后自主开展相关业务。

加快建立面向东盟的市场体系建设。建立面向东盟的绿色经济交易市场。建议与香港合作建立面向东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面向东盟的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例如,对标国际标准,加强绿色技术分类、筛选、评价、认证等相关研究,形成“技术+金融+应用”的绿色技术交易模式,积极向东盟推广我国优势绿色技术。

建立面向东盟的蓝色经济交易市场。建议合作建设面向东盟的海产品采购交易市场。依托“零关税”政策,发挥港澳金融等服务体系发达的突出优势,探索在海南等地谋划建设面向东盟的海产品采购交易中心,主动扩大对东盟的海产品进口;合作建立以能源为重点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支持在海南建立天然橡胶、农产品、石油、天然气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所,为东盟国家提供交易、交割、定价、结算、风控等一站式服务;建立面向东盟的蓝色债券交易市场。合作发行面向东盟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蓝色债券。

建立面向东盟的数字货币交易市场。建议以海南生态软件园为载体,与香港合作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的数字金融市场;支持海南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认证、数据定价、数据监管、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标准规则制定,打造面向东盟的数据定价交易服务中心。

推动海南自贸港绿色发展的体制创新。按照“全岛一个大城市”的要求推进绿色发展的体制创新。建议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进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按照“全岛一个大城市”要求,推进绿色发展的基础设施统一、绿色产业布局统一、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统一。

按照陆海统筹的要求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创新。建议统筹全岛海洋经济发展。例如,成立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重点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各市县错位发展;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完善政府主导的海洋强省建设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的重大问题。

推进绿色发展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吸引国际高端教育科研机构进驻海南。建议所有国际国内重点科研、教育机构进驻海南,均享受与本地同类机构相同的政策待遇。建议把海南某些高校的新校区交给海内外名牌大学来办。目前,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师生总人数为1970人;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在校生万余人,未来几年计划达2.5万人。

全面放开绿色发展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市场。建议取消绿色职业教育领域的限制措施,吸引全球优质教育机构在海南独资、独立开设绿色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的绿色发展能力培训中心。开展关于绿色经济、蓝色经济、数字经济的专题培训,并开发专门教材。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的绿色发展推广中心。

全面实施绿色发展项下的人才单向认可制度。例如,制定实施针对港澳、欧盟等地区的绿色能源、绿色科技、生态保护、绿色工程等领域的人才单向认可制度。

 

【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进入 迟福林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海南自贸港   新质生产力   蓝色经济   绿色发展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53325.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