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刚 张书华: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及其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123 次 更新时间:2024-06-19 01:15

进入专题: 马克思主义   公共性   中国式现代化  

丁志刚   张书华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走出的具有公共性意蕴的现代化新路,是对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忠实践行和时代拓展。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及其互动不仅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现实存在形式,也构成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出场语境。基于物质生产关系和人际交往关系的关系理性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发展动力,通过自由人联合体实现公共利益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真实公共性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意涵实质。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为新时代更好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指导,它启示我们要以依靠现实的人为实践主体,以立足现实的社会为存在基础,以推动公有制为主体的物质生产为根本动力,以培育互依性的人际关系为价值指向,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内容,以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愿景,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本清源、厘清思路、开辟道路。

【关键词】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中国式现代化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人类的追求目标,实现现代化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权利,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众所周知,现代化肇始于西方,这只表明了现代化的始点问题,并不代表这一始点后的各国现代化进程都是同一的,更没有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会议上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旗帜鲜明地指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这既是立足国情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必然结果,也是与西式现代化相比较后的真实写照。通过文献梳理,目前中国式现代化研究如火如荼,围绕基本特征、变迁过程、内容体系、推进路径形成众多学术成果,研究热点与主题集中在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五个方面。然而,目前学界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公共性意蕴挖掘不足,结合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指导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缺乏深入探讨,这也为本文提供了研究契机。

现代化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社会中必然伴随着一系列公共性问题的解决。作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治理”等公共问题的元价值,公共性所关注的是公共利益的实现与维护,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价值取向、现实发展和未来走向。回溯知识谱系,公共性是一个具有多学科意蕴的概念,历时态与共时态并存从而使得这一概念呈现“复合体”特质。由此,公共性的内涵变得越来越模糊,其内涵的多元性拓展与解释力的普适性式微,致使不同学者难以对公共性这一“宏大之词”达成共识。面对如此困境,本文在简要分析古希腊和资本主义公共性的基础上力图回到马克思公共性思想,虽然马克思本人在其著作中并没有直接使用“公共性”一词,但公共性意蕴无不暗含其中,是一种隐性的公共性表达。以马克思辩证思维在唯物史观视域下审视和分析公共性,从而在源头突破各学科融合后所造成的“清晰但又模糊”的狭隘界限,进而探析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启示。

中国式现代化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走出的具有公共性意蕴的现代化新路,是对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忠实践行和时代拓展。如在“人口规模巨大”的现实背景下要处理好“我在”和“他在”基础上的“共在”关系,才能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正是公共利益的现实表达和终极追求。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协调”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生”,都表明了通过统筹不同领域事物或主体的整体性互动以此实现公共性的目标旨向。再如“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和平”,是在国家层面强调国与国之间的团结与协作,摒弃“脱钩断链”“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霸权思维,主张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也时刻彰显着公共性的价值意蕴。由此可见,中国式现代化与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中国化的最新体现。因此,立足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来探究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如何在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指导下更好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成为理论工作者必须回应的时代之问、必须回答好的时代答卷。

二、人与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出场语境

公共性存在于人和社会的联系及其互动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共在状态是公共性产生的前提,社会则为实现个人利益和自身发展及其人与人之间的共同利益提供了可能。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正是围绕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展开的,人与社会的关系及其互动不仅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现实存在形式,也构成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出场语境。因此,准确把握“人”和“社会”这两个“词根”是理解和认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逻辑前提。

古希腊和资本主义时期的公共性思想虽然也是以人和社会为基础、存在于人和社会之中,但受制于朴素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抑或机械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来认识人与社会,不仅导致社会中的人脱离了现实和社会实际,也使得由人构成的社会脱离了现实的人,割裂了人与社会的内在联系,从而具有抽象性、简单性、孤立性、片面性等固有弊端。这些诉诸于自然形态、抽象概念、经验直观、先验理性的传统哲学虽然尝试对人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一些说明与解释,但由于脱离现实实践使其必然不能实现对人和社会及其关系的科学理解,这种“起点式的偏误”也就无法对公共性进行有效诠释。马克思把传统哲学中虚无缥缈的人和社会拉回了现实之中,以物质生产为内核,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认识人与社会,完成了人与社会的认知革命继而为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

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下的“人”是现实的人,从而超越了黑格尔的“理念的人”和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这一现实性表明了人是具体的、社会的、历史的、复合的,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为核心的实践贯穿其中。首先,“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意味着人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以某种实际状态所呈现的而不是存在于观念之中的。作为现实的人,最基本的自然是肉体的、有生命的人,它是具体的人的现实基础。此外,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人,是受这一历史所制约的以从事物质生产实践为核心的人,这一过程生成于人与人的交往之中,并以表现生活的形式能动地展示出来。其次,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成为人。人和社会不是互相矛盾的两极,“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社会不仅构成了个人所处的现实环境和存在形式,也成为个人自身的利益诉求和永续发展的实现场域,表明了人的空间特质和共时性存在。现实的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特质,而人的社会特质就在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性构成了人的总体性存在。马克思认为社会中的不同个体只有与他人发生联系才能“生产人——他自己和别人”,才能“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因为它“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再次,如果说“人是社会中的人”是一种既存空间的横向展开,那么“人是历史中的人”则是一种所处时代的纵向排列,表明了人的时序特质和历时性存在。马克思以时空视阈为基础,认为历史都是由人所创造的,个人存在于历史之中,不仅历史是人的历史而且人是历史的人,谁也不能置身事外。一方面,个人所处的那段历史规定了个人赖以生存的社会状态,受当时物质生产实践的制约没有人可以脱离或超越自身时代而“独善其身”。另一方面,人在历史长河中既受制于现实,又能以现实为基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实现对现实的超越,推动新旧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更迭继而实现历史的进步和人的发展。最后,复合的人意味着人不是孤立排列的个体,相反,不仅是构成多元主体之中的“原子个体”的人,也是由原子个体所组成的“多元主体”的人,具有多重角色性。“原子个人通过对传统规定的反叛寻找通向个人自由的路径,多元主体通过市民社会的批判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原子个人和多元主体两种不同的主体共同存在于公共的社会领域之中”。同时,复合的人也意味着人在素质能力上的复合。素质能力的复合性使得人的进步不只停留在物质或精神的某一方面,而是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长足进步,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下的“社会”是现实的社会,具有多重内涵,为我们准确理解和认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提供了新的注脚。从社会涵盖的所属范围看,现实社会产生于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界,并借助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通过劳动和实践而逐渐生成,是自在自然和生活世界的统一体。“自在自然”表明了社会的存在前提和基础,即自然之中存在的各种客观物质为人类创造“生活世界”提供了原始基础,处于人类从对自然的完全依附到对自然的充分利用的第一步。马克思语义下的“生活世界”突出了人的价值,是人类通过自在自然创造并发展自身所形成的特定空间,深刻打上了人的烙印,处于人类从对自然的完全依附到对自然的充分利用的第二步。用“生活世界”把自然和社会区分开来具有重要意义,纠正了第二国际一些理论家仅以人口、地理、资源等实体要素阐释社会从而通过外在物质的直观感受来理解社会的狭隘弊端,强调要从人的本质和能动性出发即生产、劳动、实践的角度来认识社会。从社会自身的发展过程看,社会自觉表现出由低级走向高级、由野蛮走向文明的演变轨迹从而具有前进性和进步性。简单来说,奴隶社会是对原始社会的进步,封建社会是对奴隶社会的进步,资本主义社会是对封建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社会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进步,共产主义社会又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进步,伴随生产力的发展和新旧制度的更迭最终走向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中的“自由人联合体”。从社会与人的关系角度看,社会是由现实的人及其关系所构成的整体,是通过人与人的链式互动所构成的社会共同体。社会与人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它不是以独立于人的方式谋求自身发展的外在东西,而是内化于人的、纵横交错的、无数的关系网络之总称,即社会的个人与个人的社会是同一的。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就是人的发展,人的进步就是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历史和人的历史只不过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马克思正是从社会与人的这种辩证关系出发,认为社会具有人性和人具有社会性,社会终究要回归和落脚于人上,个人作为类存在可以在社会这一共同体中不断通过实践来创造自身价值。

因此,人与社会的关系作为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现实存在形式和出场语境,对其进行准确理解和认识反过来又能影响我们对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公共性的生成就是个人与社会一体的‘共在’……人在哪儿,社会就在哪儿,共同体就在哪儿,公共性就在哪儿。”现实的社会由现实的人构成,现实的人存在于现实的社会中,社会通过人的实践来发展自身,人又在社会中获得发展自身所必须的时空和物质要素,只有实现二者的真正“和解”才能在统一过程中不断生成真实的公共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所谓公共性也就是现实的人在现实的社会中通过实践所“形成的那种非独占、非排斥并且可以相互分享、互为条件的社会关系的属性。”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发展动力和意涵实质都是以这样的人与社会的关系及其互动为基础的。

三、关系理性: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发展动力

公共性的发展动力首先经历了古希腊时期的客体理性到资本主义时期的主体理性的嬗变:古希腊时期的“公共性”是建基于客体理性思维的,“客体理性”指导人们在万事万物中去探寻唯一的永恒的本源来开启认识世界规律的道路,其本质是一种“本体论”哲学。资本主义时期伴随“理性焕发”的人类觉醒,成为推动古希腊公共性走向资本主义公共性的发展动力。此时个体开始逐渐摆脱自然的束缚和“人的依赖关系”,继而转变为善于发挥自身能动性的理性个人,尤其是工业革命催生下的市场经济,使得基于理性的“人的觉醒”的最后一块“拼图”(生产力的进步与生产方式的革新)彻底形成,围绕“资本”展开的一切关系成为人际交往和社会运行的核心逻辑。

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古希腊时期的客体理性还是资本主义时期的主体理性,它们在实质上皆是“沉湎于断裂表象”式的形而上学的诠释方式。古希腊的哲学先人们以客体理性进行人的存在形式的求索,问题不仅在于对共同体所采取的直观分析方法必然导致结果的机械化和简单化,而且此时的“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受制于低级的发现途径和朴素的辩思方式,使其在对繁重且乱序的自然世界与人类社会的解释上困难重重。资本主义时期的主体理性表面上看是人的理性,但实际上却是被资本所裹挟的理性,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必然出现人的异化和劳动异化,使得受资本驱使的主体理性表现出单向性、片面性、分裂性和非人道性。马克思认为公共性不是由某一永恒的本源所形成的,也不是受资本主导的主体理性所形成的,而是生成于人的物质生产实践之中。马克思辩证看待古希腊时期和资本主义时期的公共性发展动力,在扬弃的基础上基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进而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来探究公共性的发展动力。

马克思认为人只有参与到由物质生产所决定的社会之中才能实现自身利益,“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因而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的总称,在一定条件下其涉及的主体和领域众多,从而形成一定的关系系统。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如果仅从宏观和抽象的视角去理解社会关系,既无法摸清关系组成的“脉络”,又可能陷入关系混淆的“泥潭”。因此,基于这样的辩证思维,还需要从微观和具体的视角去审视和理解它。一般意义上,这种对社会关系进行真实的、全面的、充分的理解和认知,并以其为指导运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思维方式即是社会关系理性。实际来看,复杂的关系系统不是单个个体所能造就的,而是诞生于多元主体的互动之中。唯物史观分析问题的基点在于现实的人在物质生产和交往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因而从简约主义来看,其多元主体互动主要包括了人在物质生产中的互动和人在交往过程中的互动。继而推之,具体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物质的生产关系和人际的交往关系。马克思对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重新审视和论证,使得基于“关系理性”的真实公共性得以生成,关系理性是物质生产关系和人际交往关系的统一(尤其是物质生产关系更为关键)。

当然,这里在说生产关系作为公共性的发展动力时并不是忽略和排斥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而是一方面是为了指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重大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先导价值。为此,毛泽东曾作过精辟论述:“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生产关系的社会性来说明“生产力至多是指人类利用各类资源生产出社会利益的力量,无法反映作为文明形态核心的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而生产关系则深刻地揭示出处于特定历史条件中的现实的人是如何占有、分配由社会生产力创造出来的社会利益,进而形成特有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因为真正能够使各个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形态加以区分的,正是生产关系。”因此,从生产方式的内容变迁看,生产关系能更好体现出公共性的发展动力。

从物质生产的角度看,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抑或“资本”出现了“人”的抽离的异化继而具有主体性和独立性地位,资本不仅摇身一变成为物质生产过程和人际交往活动的“主宰”,甚至掌控资本的人——资本家也仅仅具有“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为此,马克思认为私有制、分工、名义上的按劳分配实际上的按资分配是导致人与人的“疏离化”和资本主义公共性式微的根本原因,因此这既是造成虚假公共性的结果,又是革除虚假公共性的手段,反转这一现象必然需要回到物质生产的视野中。马克思主张在实践和劳动的基础上,通过生产资料的共同拥有(公有)、社会组织的共同生产、非自愿分工的消除以及按需分配来构建一个新型的真实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一共同体中(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基础体现为一种公有经济和共同经济,既消灭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私有制和资本增殖的固有弊端,也实现了对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超越和升华。在“自由人联合体”里,“共同生产,作为生产的基础的共同性是前提。单个人的劳动……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不是为了获得财富的单纯增长,而是为了每一位自由公民的自我实现”,从而“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相一致”,走向“个体存在”与“类存在”的平衡和统一。

从人际交往的角度看,马克思在批判和扬弃古希腊“人的依赖”和资本主义“物的依赖”的基础上,主张建立一种“互依性”的人际关系,这与费尔巴哈所认为的人际关系在于抽象的类(Gattung)或类本质(Gattungswesen)截然不同,而是回归社会性本源,强调现实之中的双向度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依赖。“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对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一方面,“互依性”得以建立的逻辑前提在于平等、公正价值的主张和实现,正如恩格斯所言,“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480这就区别开了古希腊时期基于“身份”所造成的人身地位的等级化和不平等的人的关系。另一方面,“互依性”弥补了资本主义社会极端重视“主体性”所导致的“社会原子化”和“原子化个体”的弊端,重视和强调“主体间性”,将被掩盖和退场的“主体间性”重新拉回到了人际交往之中,使其提高到和“主体性”并重的地位。因此,“互依性”的人际交往关系是贯穿和链接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平等交往、广泛具体的社会关系,是“我在”和“他在”和谐同生的“共在”关系,是共处、共和、公有、公用、公利、共通、共谋、共识、公开、公平、公正等的关系。

四、真实公共性: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意涵实质

马克思根据人的发展状况把社会形态划分为人的依赖、物的依赖、人的全面发展三种类型,对应地看,这三种社会的公共性意涵实质经历了古希腊时期的自然“公共性”、资本主义时期的形式公共性到马克思的真实公共性的嬗变:古希腊时期的公共性对原始社会“合群的动物”和“自在自然”进行了区分,但作为一种“自然的真正公共性”其本质仅是一种“共同性”,在马克思看来其根本原因在于无法从“人的依赖关系”的束缚中走出。虽然“劳动的发展使互相支持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然而这种景象始终无法改变“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所谓的“公”实质上并没有褪去维护少数统治阶级利益的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色彩,仍是一种基于人身依附的等级关系和基于人身身份的“统治-被统治”的被动联系,即“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如果离开这个共同体,个人就不能生存,也没有个人的财产”,因此这只是一种自然的公共性。资本主义时期的公共性虽然从“人的依赖关系”中走出但陷入了另一个深渊——物的依赖关系,出现了“应然”对“实然”的脱轨和“实然”对“应然”的抛弃,本质上是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维护的只是少数资产阶级利益从而具有虚假性,因此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公共性。

在马克思看来,区别于古希腊时期通过“身份”这一中介实现“人的依赖”从而维护少数贵族阶级的利益,资本主义时期则是通过“资本”这一中介实现“物的依赖”从而维护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共同点都是将多数人利益排斥在外。“自由劳动以及这种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自由劳动同实现自由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是导致资本即“物的依赖”的前提要件,由此产生的自由共同体和货币共同体及其相关形态造就了资本共同体。因为这里“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资本下的公共性只是“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马克思辩证看待古希腊时期和资本主义时期的公共性实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现了基于自由人联合体的真实公共性对自然“公共性”和形式公共性的超越。

为从根本上消灭形式和虚假公共性,马克思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这一概念来建立一种新型的真实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之所以是真实的共同体从而具有真实的公共性,根本在于它对“异化”的完全消除,实现了“个人主体化与共同体实体化的最终和解”,“尊重共同体内每一成员的个性需求与发展权利”进而实现了公共利益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自由人联合体”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之中,此时生产力已经高度发达,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已经完全消灭,旧社会分工和体脑劳动差别已经彻底消除,人与人基于“互依性”进行平等、自由、普遍的联系和交往已经全面实现,全体成员的道德和文化水平已经普遍提升,世界范围内的一切剥削制度已经根本废除。这些条件聚焦在一起就诞生出马克思语义下的真实共同体及其公共性。

“自由人联合体”真正实现了向公共利益本质的回归。公共性的核心旨归在于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基于个体成员的能动意志和自在利益所凝结和提炼出的从“个人利益”到“共同利益”再到“公共利益”的动态升华过程。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这一动态升华过程并不顺利和真实,每一环节无不充斥着变质和异化。在这一动态升华过程的连续性上,私人性是资本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变的越来越利己,“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互动仅被看作实现私人欲望和目的的手段。实际上,这样冷冰冰的毫无温度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又反向推动了资本化和物化,资本抑或物的能力和关系充斥了整个人际交往,个人只不过是资本增殖过程的一部分,导致“社会成员基于‘个人身份’这一孤立的密闭空间只关心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治运动,而不愿意关注与个人身份不甚相关的他人权利”,从而将“共在”割裂为“我在”和“他在”并降格为一种机械的简单的“叠在”。个体无限制、无约束的对自身利益进行激烈角逐导致利益共识的严重缺位,使得动态升华过程的每一步都表现得困难重重,从而具有不顺性和挫败性。在这一动态升华过程的内容上,私有制和社会分工固化主导下的“物的依赖关系”所追求的价值增殖根本上只是为了实现生产与交换而不是公共利益,使得这一过程出现了资本奴役劳动、物统治人的异化现象。个体由于被异己的物质精神力量所控制从而彻底失去了能动性,表面上看他们是在自由的交谈、互换和联系,实际上这只是资本关系支配下的错觉,“政权总是操在资本手里”,劳动者被资本家“玩弄”于股掌之间。简单来说,“物的依赖”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性自始至终都具有形式和虚假的本质,实际上维护的仍是资产阶级利益,“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指资本主义——作者注)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无产阶级由于一无所有而被排斥在公共领域之外。”这样所形成的利益不仅代表的只是少数精英阶层的利益,而且公共利益被简单抽象为私人利益的总和,从而具有不真性和虚假性。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公共性所出现的公共利益异化为少数人利益的基础上,深刻阐明了什么是真正的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础指明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通过分析林木所有者的身份矛盾揭示出他们凭借“立法者”身份所掌有的公权不断为自身的“被窃者”身份窃取私权的实质——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牟取私人暴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公共利益的基础是私人利益,在实现私人利益的过程中不断实现多数人所享有的公共利益。在马克思看来,公共利益不应该被特定阶级所粉饰,而应该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虽然来自于个人利益,但既不等于个人利益也不否定个人利益。马克思指出,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才能打碎阶级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所营造的虚幻公共利益进而回归公共利益的本质,并仍然保留着个体成员对自身(私人)利益进行追求的权利。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这是构成人的最基本需求的重要环节,因此并不盲目对其进行排斥和消灭。但是,如果想当然地以为实现私人利益就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公共利益那就大错特错了,马克思坚决反对和否定的是对自身利益毫无节制和不受约束的过度角逐、把公共利益简单化和机械化的抽象做法以及把阶级利益(尤其是只占少数人的)等同于公共利益的错误倾向。究其原因,马克思认为兼具自发性和偶然性的“盲目力量”无时无刻不在无形之中统治着人类,造成二者的必然对峙。为了实现真正的公共利益,马克思指明了肃清这股力量的逻辑进路——“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换言之,联合起来的个人即“自由人联合体”就是实现真正的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

“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了全人类的解放进而走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共同体(指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作者注)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一方面,人在这一真实共同体中才具有了实现真实平等的自由的可能,避免了古希腊在“人”的逻辑下所出现的自由“束缚”和资本主义在“物”的逻辑下所出现的自由“滥漫”,从而实现“私生活”与“公生活”的最终和解。资本主义社会所充斥的“主体理性”虽然也强调个体对自由的追求并通过立法来保护这一权利的实现,但这样的自由受制于“物”从而不被约束和限制,是一种虚假的不平等的自由。在“经济人”和“工具理性”的推波助澜下,西方社会的个体从一开始就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奉为自身行动的根本圭臬,这样的利益追求(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角逐)不仅导致社会的“原子化”程度不断走高,更导致主体的私人性和利益性无限膨胀,既侵占了公共空间还彻底激化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另一方面,人在这一真实共同体中才是立基于充分自由自觉的全面发展。届时,从人的覆盖范围来看,不是少数人而是全体人的发展;从人的素质形成来看,不仅体力智力和物质精神获得发展,而且自由个性和全部潜能得到激发;从人的互动过程来看,不仅“互依性”共识得到普遍落实而且人际关系是平等的“善”;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在国家消亡后,社会发展不再以牺牲个人发展为代价,而是全面实现了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平衡和统一。概言之,“自由人联合体”不仅促成了个人实现自我价值从而获得自我实现,也推动了“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质的飞跃。

五、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启示

通过阐明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一方面是为了诠释中国式现代化所彰显的公共性意蕴绝非西式的公共性,即从一开始就要与西方形式下的虚假公共性划清界限,以免出现公共性概念的滥用甚至错用继而淆乱视听;另一方面可以对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更好地为我所用。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追求,我们要在公共性的“工具箱”中选对用对——即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化发挥公共性的指导作用,才能最大化拓展公共性的治理价值。

(一)坚持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社会相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要以依靠现实的人为实践主体。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在某种意义上“人”是现代化的逻辑前提。西式现代化虽然也大张旗鼓地宣称现代化是为了“人”,但这里的“人”只是宗教思维裹挟下的“观念人”以及脱离世俗生产关系的“虚幻人”,割裂了“人”与“现实的人”的同一性。资产阶级之所以借助这样极具迷惑性的表述,其目的就是为了粉饰阶级矛盾、掩盖阶级剥削、维护资产阶级统治从而确认现存社会的合理性。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指出人是现实的,生产关系(活动)是贯穿个人所处的具体环境、时代背景、历史条件的主线,因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时刻依靠现实的人。一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善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人的劳动与实践消除现代化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在我国,这里的人也就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要不断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保驾护航。二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能忽略个人所处的时代条件。人民群众的劳动与实践、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受制于当时的时代条件(尤其是物质生产条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就是当下最大的时代条件。如果在实践中忽视这些限制条件而大搞特搞现代化建设,就会出现重形式、浮夸风、反事实的消极现象,其结果反而适得其反。三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注重回应人的现实需要。既然现实的人是有生命的、在社会中从事实际生产活动的个体,那么现实的人就会有现实的利益诉求,即现实的需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是人民群众当下最大的现实需要,因此现代化成果要真正为了人民、真正由人民共享。

中国式现代化要以立足现实的社会为存在基础。如前文所述,现实的人也是“社会的人”,社会为个人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环境和实现场域。没有脱离个人而存在的真空社会,也没有脱离社会而存在的孤立个人。因此中国式现代化要想立足现实的社会就离不开“社会的人”,这就需要率先探讨社会与人的关系。一方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正确看待和处理社会与人的关系。马克思曾用极具诙谐但又不失犀利的手法深刻描绘出割裂社会与人关系的图景:“被斯密和李嘉图当做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只是大大小小的鲁滨逊一类故事所造成的美学上的假象。”因此,现实社会基础上的中国式现代化首先需要“社会的人”,即在社会中进行物质交换和生产的个人。另一方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要锚定所处的社会现状、找准自身的发展阶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就是当下最大的社会现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当下最大的发展阶段,这些即是中国式现代化要赖以立足的最大现实。只有搞清楚最大的社会现实是什么,才能更好地在宏观上和总体上对中国式现代化进行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正是立足现实社会的最好印证,需要我们坚定贯彻与落实。此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还要时刻注重对自然界的保护。因为“自在自然”是现实社会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人与社会互动的第一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山论”和“双碳”目标。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物质生产和互依性的人际关系相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要以推动公有制为主体的物质生产为根本动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这面向的是“数量问题”。为此,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固有矛盾是资本主义公共性受资本逻辑支配从而走向“物的依赖关系”深渊的根本原因,突破私有制壁垒的关键在于形成以公有制为内核的社会共同性生产,通过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即全民所有制来克服“少数人所得为私”,“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但囿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仍要对马克思公共性思想进行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即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走多种经济成分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这既能弥补现阶段公有制经济的不足,又能激发公有制经济的生机与活力,而且“多种经济成分和谐共生”本身也是“公共性”的最好诠释。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是消除资本主义异化和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根本条件,因此现阶段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必须也是必要的,与公有制经济一道共同推进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社会化再生产,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积累必要的物质基础。在此意义上二者具有殊途同归的价值意蕴。

中国式现代化要以培育互依性的人际关系为价值指向。物质生产终究要通过人来实现,不同的人际关系会影响物质生产的性质和效率,硬实力需要软实力的衬托与滋养,这面向的是“质量问题”。因为“自由人联合体”中的人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而是互相依赖的群体,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不仅在智力和精神方面获得了充分发展,而且在个性和潜能方面得到了全部激发。在关系理性下,互依性的人际关系是最终实现马克思语义中的公共人目标愿景的前提和关键。人是实现一切社会样态的载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又会深刻地反作用于载体实现。“马克思哲学的终极关怀依然是人,马克思在公共性思想上所做的贡献其最终指向也是人”,因此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物质生产终究也要落在“现实的人”上。那么,通过什么途径实现什么样的人就成为摆在面前的核心议题。“生成性也构成了马克思考察现实的人的重要维度”,正是因为人的“生成”与“可塑”的存在使得人通过意识形态再造和价值观培育等途径实现互依性的人际关系成为可能,继而实现从资本主义“私自的”人走向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中的“公共的”人。进言之,意识形态再造和价值观培育属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化范畴,精神是文化的内在表现,文化是精神的外在映射。为此,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大力营造公共精神、公共价值、公共理性的文化氛围,“通过文化教养、建立公共的文化,从而形成社会凝聚力……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培育共同文化的理性信念与公共品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塑造人的精神与个性,为实现公共人的丰富生活和“互依性”的人际关系扫清精神文化层面的障碍,从而走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坚持公共利益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统一

中国式现代化要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内容。作为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核心旨归,公共利益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特质从而需要在此下足功夫:一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注重对个人利益的保护。人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体动物,因而追求私利是人之行为的初始动力,个人利益作为“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公共利益的逻辑起点,如果没有个人利益也就没有公共利益。因此,实现公共利益并不意味着否定、压制个人利益,但是需要警惕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反对绝对的个人利己主义。二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善于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利益共识。这并不意味着利益共识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说明了公共利益的认知要在充分尊重、保护、实现个人利益的基础上,要在不断形成、调试、适用个人利益的边界中寻找代表彼此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大同心圆。这两点正是始于私而至于公的过程,为此要不断完善个人与组织的磋商机制,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效融合。三是中国式现代化要真正实现多数人的利益。资本主义的公共利益是一种代表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与其说是公共利益不如说是少数人的阶级利益。与资本主义所谓的公共利益不同,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中的公共利益是一种真实确切的公共利益,是代表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是“让多数人所得为公”。

中国式现代化要以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愿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除了要打碎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外——即前文所述的推动公有制为主体的物质生产,还应该彻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分工,因此这就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目标愿景的关键要义。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和否定了资本主义的非自愿分工并由此承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的批判和否定,指出“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进而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然而,自愿分工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一定的条件背景下才能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创造它的实现条件。一方面,物质经济是首位,生活资料是关键,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鼓不鼓直接决定着分工所带来的公平性,因此要将生产力发展的成果即现代化果实惠及全体人民。面对我国东中西部发展差异较大的实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坚定贯彻落实共同富裕这一伟大方略进而不断满足不同地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此外,在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视角下,分工不仅可以在绝对意义的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财富的不断积累,还可以在相对意义的共同富裕方面拓展中间阶层和消除两极分化。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继而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要把握好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的分配环节中谋求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公平分配下的共同富裕本质上就是公共利益在经济社会中的投射,在于实现社会整体的共同利益,为自愿分工的真正实现积累物质基础。因此,现阶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通过共同富裕和公平分配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正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由此,以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十四五”时期奋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高效完成“总的战略安排”的必然要求。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在理论上擘画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蓝图,而且在实践中实现了与现代化道路的有效嫁接,为中国为什么实现现代化、实现什么样的现代化、如何实现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框架和根本遵循。正是在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在国内外都实现重大突破。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领域全方位的现代化。如当前我国经济领域已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社会领域消除绝对贫困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生态领域以“两山论”和“双碳”目标为抓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这种协调各方、无所偏废的各领域全方位式的现代化本身也就是“公共”“共同”的最好诠释。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的公共性逻辑证明了世界上具备现代化模式的多样性和现代化道路的和平性。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来,西式现代化以火和血的掠夺扩张方式基于“文明优越论”无不充斥着傲慢与偏见,认为现代化就是西方化和资本化,不断消逝着现代化道路“大家园”的多样性。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以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为指导所走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就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结语

马克思通过隐形表达形式在方方面面散发着公共性的思想光辉。在马克思公共性视域下思考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不仅在理论上丰富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相关研究,而且在具体实践中通过出场语境、发展动力、意涵实质三个方面以理论回应现实之方式指导我们的未来进路。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化道路和方案,当前在推进的过程中充斥着许多有待解决的新老问题,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包括公共性思想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积极回应,从而更好反哺中国式现代化向纵深发展。实际上,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式现代化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已经表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有别于西式现代化的资本剥削和苏联现代化的活力丧失的成功幸福之路,并在自身的发展完善中不断构建出内嵌中国标识的现代化话语体系。未来,要不断发挥马克思主义的引领作用,不断丰富、完善、发展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指导下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向高位。

 

丁志刚,兰州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心主任,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书华,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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