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治哲学逐渐成为汉语哲学界的显学,20多年来,无论在经典著作的译述、基本概念的厘清还是在学术前沿问题的追踪上,中国学者均有了较为完备的积累与长足的进步,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编撰一部品质优良的政治哲学史的条件已经成熟。
本卷处理的是西方20世纪政治哲学史。严格说来,20世纪并非肇始于1900年,而是1914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尽管一战的爆发是诸多偶然因素的叠加效果,但一战前后的近代世界秩序的确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上,古典自由主义信奉的自由放任政策未能实现国内利益分配的自发和谐状态,经济自由虽然创造了大量财富,却无法实现平等价值,阶级冲突和社会撕裂不减反增;政治上,大众民主的发展和普选权的落实让工人阶级亮相政治舞台,苏维埃政权的建立进一步鼓舞了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运动;国际上,民族主义情绪持续高涨,帝国主义的海外斗争日趋激烈。面对此情此景,启蒙运动以来的两大核心价值——自由与平等——的内在冲突已无法在资本主义和民主制内部得到消化,失业与战争的阴云无时无刻不笼罩在欧洲上空。
身处风雷激荡的非常时代,任何人都无法自外于历史的洪流,细数20世纪卓有建树的政治哲人,几乎全都亲身经历了二战的洗礼,以赛亚·伯林、卡尔·施米特等人更是见证了一战的爆发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世纪的政治哲人开始殚精竭虑地思考人类的政治前途和命运,虽然思考进路不同、价值立场各异,但归根结底,他们念兹在兹的关键问题仍然是自由和平等,因为无论启蒙运动和现代性是否穷尽了其所有的潜力,政治哲人都必须反省这两个根本价值的内涵与外延、成败与得失。
我们将伯林列为本书的开篇人物,理由正在于此。伯林的传世名篇《两种自由概念》正是从“自由”出发反思20世纪上半叶欧洲政治悲剧的典范之作。刘擎在第一章“自由与多元论:伯林的政治思想”中指出,在方法论上伯林给我们带来最大的启示有两点:第一,“在哲学上格外敏感于概念的特定性……唯其如此,理论才有助于澄清和把握经验世界”;第二,“……要让自由的概念‘落地’——最大限度地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借助麦卡勒姆“三位一体”的自由概念,刘擎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复杂幽微的关联做了很好的澄清和归纳。刘擎指出,伯林可能是20世纪第一位对“非对称性问题”具有敏感性的政治思想家,简而言之,“否定”(negative)比“肯定”(positive)要求的依据或理由更少,也更容易达成。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自由及其依据的人性假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自由不是具有‘个人自主性'能力者的特权,那些未能达到充分自主性的个人也具有正当的理由拥有自由的权利”。刘擎指出,在伯林那里,多元价值论题和自由论题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源自伯林“对现代性的既反省又认同的复杂态度,对启蒙主义理想既警觉批判又赞许同情的审慎立场”。本章最后探讨了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冲突,认为这一冲突既无法仅仅通过思想观念层面上的清理来解决,也无法诉诸一套明确的政治哲学原则或纲领来化解,“最终,自由民族主义是一种实践性的改革方案”。
这个判断把我们带向张楚勇对于迈克尔·奥克肖特的解读。奥克肖特是一位有着保守主义倾向的自由主义者,张楚勇认为,要想比较确切和深入地把握奥克肖特的政治哲学,就必须紧扣其思想上的两个重点:“第一是关于哲学之知是一种涯涘无尽的追寻;第二是理论和实践是两个性质上完全不同的世界,不应该将这两个世界的认识混为一谈”。以奥克肖特对柏拉图洞穴譬喻和哲人王的批评为例,所谓哲学之知是一种涯涘无尽的追寻,意即“哲人的每一次发现和结论,都是对其蕴含的前设或条件进行反思的邀请;哲学中唯一不受限的,就是真正的理论家不停地认识到,所有条件或结论无一幸免都是受限的”。而理论与实践不可混为一谈,则告诫我们切勿认为柏拉图(或者哲学家)以为达到的“终极理解”能够取代实践或其他人类的经验模式。奥克肖特形容持这样观点的人是伪理论家,不是真哲人,这个警示对于那些向往“到叙拉古去”的政治哲人可谓振聋发聩。
作为20世纪形象最负面的宪法理论家和政治哲学家,卡尔·施米特的最大劣迹就是“去了叙拉古”,但是作者陈伟没有脸谱化地刻画施米特的理论,而是通过细致入微的文本分析,指出施米特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创作的一系列宪法著作,如《宪法学说》《宪法的守护者》《合法与合法性》,均非简单地表达政治立场,更多的是对魏玛危机富于洞见的法理学分析。比如说,施米特重视政治合法性问题,反对汉斯·凯尔森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就准确地抓住了理解政治支配现象的要害。陈伟承认施米特的论断存在着两面性:他强调法律是政治决断的产物,宪法背后实有一国人民的政治决断,这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可以为捍卫共和提供依据,但在希特勒攫取政权之后,施米特的合法性理论同样可以为极权政体提供政治上的辩护。陈伟认为,施米特之所以会出现左右摇摆的情况,根本原因在于他对魏玛政权的捍卫并非出于对自由民主的热爱,而是出于对秩序与安全霍布斯式的担忧,就此而言,“他的理论实与希特勒的言论有相当的亲缘性”。
过去20年,列奥·施特劳斯在中国学术界可谓誉满天下,谤亦随之。第四章“论施特劳斯及其政治哲学”立论中正,叙述平和,称得上是正本清源之作。陈建洪先从施特劳斯的两个神话——施特劳斯作为新保守主义精神教父的神话以及施米特和施特劳斯之间的思想对话是一场政治神学和政治哲学的交锋——入手,继而深入探讨了诗和哲学之争、古今之争以及耶路撒冷和雅典之争,澄清了关于施特劳斯的诸多常识性误读。陈建洪指出,施特劳斯重新审视现代政治哲学及其当代虚无主义结果,指出西方当代思想中历史主义、相对主义、多元主义和虚无主义流行,主张回归古典政治哲学,其根本目的是要重振古典政治理性主义,重新确立西方文明传统的自信。本章的讨论最后落脚在哲人何为这个问题上,针对哲学固有的天真和危险性,作者的结论是:“如无天真及其危险性,哲学便无超凡脱俗的气质;如不反思自身的危险性,哲学在人世间将无立锥之地。有意识地转变为政治学,哲学方显其高贵品质。”
面对黑暗时代,政治生活如何能为人类承诺一个“光亮之照明”的愿景,这是汉娜·阿伦特政治思考的初衷和目的。陈伟在本章着重探讨了阿伦特的行动理论,指出在劳动、制作和行动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实践活动中,阿伦特最看重的是行动,因为行动是最具有政治性的活动,它与人的自由直接相联系。陈伟认为,阿伦特之所以拒斥政治哲学家的头衔,根本原因在于她不承认存在一种关于政治的哲学。阿伦特在根本上否定柏拉图以降的西方政治哲学传统,批评这个传统对政治经验的扭曲和遮蔽。阿伦特主张直面人类生活的经验,为人们重新呈现人类关于政治的体验及理解。为此,政治事关每个公民,是每个公民皆可、皆应关注之事。如陈伟所言:“阿伦特极重视人作为公民对于‘我们的世界'的责任。以她之见,政治衰败,个人完全私人化,是时代危机的表征。极权主义的问题,并非人们常说的凡事政治化,而是极权主义完全排除了行动的可能,让政治无立足之地。”本章最后提出的问题引人深思:“极权主义有可能卷土重来吗?阿伦特的回答是,如果人们不努力,世界再极权化便可能发生,当然,它会以新的面貌出现。”
借用伯林的著名比喻,罗尔斯更像是只刺猬而非狐狸,罗尔斯数十年如一日地探索正义这一个主题,反复推敲和完善表达的精确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以至于剑桥大学哲学系的奥诺拉·奥尼尔教授曾经这样评论:“再一次,罗尔斯想到了批评者的前面。”某种意义上,周濂在第六章的工作便是在挑战奥尼尔的这个论断。他首先分析比较了哈耶克与罗尔斯在“社会正义”论题上的异同,指出二者的分歧远不止于字词之争,而是存在实质之争。此外,罗尔斯正义二原则支持的理想政治制度并非哈耶克所着力批评的福利国家,而是“财产所有的民主制”或者“自由(民主)社会主义”。在深入探讨财产所有的民主制在20世纪的理论演进和现实政治发展之后,周濂进一步从哲学论证的角度出发检讨财产所有的民主制的可信性和真确性。通过探讨罗尔斯“薄版本的经济自由观”的道德理据以及诸多学者对罗尔斯的批评,周濂认为,对于财产所有的民主制能否很好地实现正义二原则,罗尔斯的论证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论证。
自罗尔斯2002年去世之后,尤尔根·哈贝马斯就被公认为仍旧在世的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哈贝马斯曾这样描述自己的哲学使命——同时拒绝和狙击“道德实在论”以及“现代价值怀疑论”,并称这是他和罗尔斯共同肩负的任务。哈贝马斯最重要的三部著作分别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交往行为理论》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在本书第七章中,泮伟江将分析重点放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第七、八章上,试图管中窥豹,厘清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脉络。泮伟江认为,如果说在规范性这条学术脉络中,罗尔斯是哈贝马斯最大的竞争者,那么在事实性这条学术脉络中,哈贝马斯毕生学术事业最大的敌人则是卢曼。哈贝马斯最大的理论野心在于试图吸纳卢曼的理论,从而将规范性视野放到更现实的现代复杂社会的理论背景下进行建构。但是泮伟江认为哈贝马斯试图消化社会理论的事实性维度的工作并不成功,由此导致他的民主法治国方案也是一半成功,一半失败。
如果说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属于20世纪政治道德主义的代表人物,那么伯纳德·威廉姆斯便是政治现实主义的领军人物。陈德中在第八章中指出,威廉姆斯对于哲学问题的反思在两个方向上展开:对于理性主义的批评以及对于道德主义的批评。前者导致对“有历史的哲学”的呼吁,后者则把我们带入“政治现实主义”的视域。陈德中把威廉姆斯的政治思想界定为“基于多元主义的现实主义的自由主义”,其中多元主义源自伯林,而现实主义则可以追溯到尼采、马基雅维利乃至古希腊的修昔底德。如陈德中所分析的,政治现实主义对于政治道德主义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强调“政治的独特性”和“政治的自主性”上,前者是指政治有着自己应该处理的独立问题,后者是说对于这个拥有独立问题的领域的辩护是可以并且也应该独立完成的。具体到威廉姆斯这里,政治自主性这个论题至少从两个方面得以展开:“首先,政治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事务,政治要处理的是一种冲突与分歧关系。其次,关于政治正当性的辩护应该以政治的而非伦理的方式展开。”在威廉姆斯的启发之下,雷蒙德·盖斯、马特·斯里特进一步发展了政治现实主义的论题,对占据学院主流多年的政治道德主义构成了严肃的挑战和有益的启示。
“G.A.柯恩:平等的虔诚信徒”一章探讨的是G.A.柯恩的政治哲学。作为当代分析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柯恩认为关于社会主义存在三个基本问题:首先是设计问题,也即我们想要何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社会;其次是辩护问题,也即资本主义的毛病出在哪里,社会主义的正当性又在哪里;最后是策略问题,也即我们如何才能实现它。葛四友指出,柯恩的主要工作集中在第二个问题上。他早期直面诺齐克的自由至上论,重点寻找诺齐克的极端右翼理论的逻辑问题与证成问题;中后期则通过批判德沃金和罗尔斯来进一步澄清自己的平等理论作为平等至上的代表。德沃金与柯恩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因此,柯恩更大程度上是按照自己的运气平等主义立场来重构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的。相比之下,罗尔斯的公平至上是中间派,柯恩与其共享运气平等主义的出发点,由此柯恩努力表明,罗尔斯离开这个起点是无法得到证成的。葛四友认为,由于柯恩的批判并未预设平等,而是针对被批判理论的内在论证脉络提出了极重要有力的反驳,因此柯恩对上述三种理论的批判相当成功。但是柯恩的问题在于长于批判而弱于建构,并且出于种种原因,柯恩的思想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
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思想潮流,在波考克、斯金纳、佩蒂特等人的推动下,诸如公共善、公民美德、积极的公民身份等共和主义议题重新得到了重视,在规范政治理论领域对自由主义构成了严肃的挑战。本书第十章以菲利普·佩蒂特的共和主义理论为例,深入探讨了他的“整体论的个人主义”和“无支配自由”理论,进而转向对佩蒂特民主思想的研究,回答了“政府对公民的何种干涉不会侵犯其自由”这一关键问题。正如作者曹钦和刘训练所指出的,佩蒂特的共和主义理论虽然面临诸多批评,但是如果没有佩蒂特的开创性研究,20世纪的“共和主义复兴”很可能会继续在思想史研究的小圈子里打转,而无法形成与主流政治哲学界的大规模对话。
本书最后一章探讨“社群主义”。之所以用群像的方式呈现,而不是专论一个人物,根本原因在于,自70年代以来,以查尔斯·泰勒、麦金太尔、迈克尔·桑德尔、迈克尔·沃尔泽为代表的社群主义者先后登场,成为自由主义在西方学界最主要的论争对手,他们在各自领域均有精深独到的研究,如若单独成篇就会使全书篇幅过于冗长。本章首先探讨了社群主义的学理资源,然后重点讨论了社群主义与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拉兹的自由完美主义以及以霍耐特和韦尔默为代表的新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分歧。应奇和惠春寿指出,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之争的“前景”仍不明朗,关键原因在于对道义论和目的论的争执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仲裁”。此外,沃尔泽的这个论断值得读者反复咀嚼:不管社群主义的批判多么尖锐,它实质上也是自由主义的一个变种,是在自由主义内部展开的对社群主义的追求。
在策划本书的时候,我们的指导原则是,摆脱传统的意识形态束缚,克服哲学史教材化的通病,用大论文的方式深入剖析每位政治哲学家的思想,在精神源头和哲学根基处重新审视和考察西方政治哲学的内在逻辑和动机资源,辨析西方现代性的动力与不足、优势及缺憾。随着编写过程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一部好的政治哲学史至少应该满足以下三条标准:
首先,充分尊重原著和每个政治哲人的智识水准、逻辑能力,不理念先行和六经注我,借用密尔的话说就是:“在以其最佳形式得到评价以前,一种学说不可能真正得到评判。”
其次,具备开阔的历史视野和健全的现实感,对政治哲人的个人遭际、时代背景与问题意识有深刻的体察和认知,非如此,则极易成为看似精致实则粗鄙的概念游戏之作。
最后,对于同一概念(concept)在不同语境下呈现为形态各异的观念(conceptions)有充分的自觉。举例来说,切不可因为柏拉图、霍布斯、休谟和罗尔斯都曾探讨过“正义”概念,便误以为他们之间分享同一种正义的观念,存在着一种“累积性的成就”,进而可以讲述一个融贯一致的政治哲学史。恰恰相反,实情也许正如柯林伍德所指出的那样,政治哲学的历史乃是“一个或多或少一直在发生着变化的问题的历史,其答案随着问题的变化而变化”。也正因如此,一部好的政治哲学史应该着力澄清问题与答案的变迁过程中的草蛇灰线和重要节点,在一致性中看到差异性,在断裂处发现隐秘的关联,唯其如此,才有可能绘制出一幅精细复杂的观念“地图”。
这本《20世纪政治哲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上述三条标准,需要交由专家和读者评判。作为编写者,我们必须承认,至少在写作体例上,本书就很难完全实现第三条标准,因为若想澄清问题与答案变迁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就必须以问题导向而不是按人头梳理,由单人撰写全书而不是多人分写各章。但是另一方面,这个遗憾又是我们早已预料并且必须承担的,在学科分类日益精细、论题研究愈发专门化的今天,个人的知识储备和理论训练难免存在缺憾,若由单人撰写本书,较易出现深浅不一和比重失调的弊病。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还是决定邀请不同的专家分章撰写。本书的另一个遗憾在于,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将哈耶克、罗伯特·诺齐克、罗纳德·德沃金这些20世纪举足轻重的政治哲学家收入其中,虽然部分章节曾经探讨过他们的思想,但是篇幅过短,与他们的思想分量并不匹配,希望将来能有机会弥补这一遗憾。
如无意外,本书问世之时应该已是2017年的春天,而2017年正是史上第一个苏维埃政权成立一百周年之时。这一百年里,有的大国崩溃了,有的大国正在崛起,有的奇迹业已证明是幻象,有的奇迹正在展露难以为继的颓势,“9·11”的阴影尚未过去,伊斯兰国的威胁如影随形,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重创新自由主义,欧洲福利国家前途未卜,以自由立国的美国遭遇右翼民粹主义和左翼民粹主义的双重夹击,自由与平等两大价值仍未得到妥善安置,历史再次走到十字路口。此情此景,让人不由地想起维特根斯坦为他的《哲学研究》摘引的题词:“依其本性,进步看上去总比实际上更为伟大。”
方此之时,政治哲学何为?政治哲人何为?翻阅《西方政治哲学史》之《20世纪政治哲学》,相信多少能给我们带来启发和安慰。最后我想用约翰·格雷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序言:“政治哲学的任务不是给实践提供基础。它在过去从来不曾有过这样的基础……政治哲学的目标是带着更少的幻想回到实践。”
本文原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西方政治哲学史》第三卷《20世纪政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