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下,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形式已经从公司间的产品竞争转向了产业链的竞争,相应的治理形式也从公司治理、集团企业治理,发展到产业链治理。建设与完善产业链治理机制是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重视“链主”与产业链上众多专精特新企业、中小企业之间协调机制的构建问题。实践证明,在当前一些国家对我关键产品、材料、工艺、设备、软件等方面的限制不断加码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常态化升级的“梯子”被抽走,只有全力构建新型的以“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治理结构与机制,才能有效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产业链治理,通常是指产业链中各类参与企业根据一定的规则管理产业链的机制与方法。在现代产业链治理中,那些具有市场、技术或资源掌控能力的大企业往往在产业链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它们会通过自己的优势为产业链运行制定和执行各种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仲裁和惩罚。这种以“链主”为主导的治理机制,是经济全球化重要的、微观化的市场力量和自发动力,是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市场化“钥匙”,也是现代开放性市场经济中的普遍规则。
“链主”主导的治理结构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无管理的市场治理,另一种是有管理的组织治理。前者指产业链上的企业奉行自由市场交易原则,“链主”除了拥有资源优势或拥有巨大外包订单或者技术优势,其对产业链上的交易行为没有什么积极作为和人为干预。与此不同的是,后者积极主动地在企业间进行协调,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受制于“链主”制定的诸如产品质量、价格、交易方式等方面规则的约束与管理,以协调各利益主体的行动,维护产业链上企业的整体利益。建立与完善产业链上的治理机制,可以为增强产业链韧性和安全,尤其是为突破“卡脖子”技术的限制提供解决思路。
具体地说,“链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链主”的需求拉动技术创新突破。“链主”在市场控制力、技术领先度上越是强大,以需求拉动或供给推动上游供应商成长的可能性就越大,上游投入与技术突破的可能性也越大。如以比亚迪、宁德时代等为代表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电池产业的崛起,带动了从上游矿产资源的开发提炼,到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再到智能驾驶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这样一个庞大的产业链被不断地推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二是“链主”企业提供商业化应用场景。实践中很多的“卡脖子”技术,并非由于技术难以突破,而是因为供应商很难接触到用户实际使用的真实场景。如果没有强大的“链主”,零部件即使突破也无人问津,甚至基础材料的工艺突破连方向都不知道在哪。如工程机械的关键零部件——液压系统,之前市场基本由国外占据。中国的工程机械,如三一重工等大体量整机厂家,形成大规模企业、具有系统集成能力后,在它们的扶持下,江苏恒立液压得以率先突破,成为我国异军突起的液压力量,开始挑战难度更大的液压阀。三是“链主”可以沿着产业链进行精准投资。“链主”对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往往具有非常完备对称的信息,知道问题的关键和痛点在哪里,因此由其领头组织产业链内的资源要素进行投资,往往具有比外人甚至是政府投资更加成功的可能性。四是“链主”与上游企业结成利益联盟,共同抵御风险。例如,我国迅速发展的新能源产业,其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基本上都是以资本为纽带进行相互投资参股,形成特殊的利益共同体,从而具有极大积极性进行产业链协同创新,最终到资本市场上实现价值。资本市场也是聚集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国际合作、开放创新的有效机制。很多企业也都愿意让研发团队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强调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通过持有股权吸引海外科技人员。这也是我国光伏类产业获得技术突破并迅速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通过培育、建立和健全产业链“链主”主导的治理机制来推动“卡脖子”行业的技术进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可选择的方式和思路。掌握这种市场化操作技巧的根本途径,首先要培育各类产业链“链主”,大力培育和扶持具有产业链“链主”功能的巨型企业,以在国内循环主导的新形势下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突破。
在过去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企业嵌入的是西方跨国企业作为“链主”的全球价值链,导致我国“链主”企业较为缺乏、“链主”功能同样缺乏。但随着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问题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培育和扶持各类产业链“链主”,建立与完善产业链治理机制,应该成为中国产业链现代化和强链补链延链重要而又具体的政策取向。
作者: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刘志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