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乔:从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看中华文明的包容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02 次 更新时间:2024-04-0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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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乔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深刻地总结了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中华文明是由各民族优秀文化百川汇流而成,各民族在不断交往交流交融中,逐步形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和而不同的包容思想、天下一家的包容情怀、因俗而治的包容政策等体现出的中华文明突出的包容性,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中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入研究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对新征程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悠久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古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铸就了伟大的中华民族。三皇五帝时期,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华夏、东夷和苗蛮等族群,经过交流、征战、融合,实现了早期民族的大融合。尧舜禹时期,华夏族又征服了南方的苗蛮集团,部落联盟进一步壮大。夏、商、周三代,在中原地区完成朝代更迭的同时,也更好实现了民族间的融合。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政策,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语言为各民族进一步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条件。西汉王朝在继续推行秦朝相关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统治版图,使更多的民族群体纳入中华大家庭之中,其采取的羁縻、和亲等政策,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的匈奴、鲜卑、羯、羌等各族纷纷南下,先后建立政权,各民族间虽然矛盾冲突不断,但并没有中断交往交流交融,特别是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实行一系列汉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到北魏后期,匈奴、羯、氐、羌等民族大多从史册中消失,柔然、吐谷浑、敕勒等民族也逐渐融入汉族,到隋朝统一时,从北方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差不多都融入了汉族。隋唐时期的大一统,为各民族的大交往、大交流、大交融创造了条件,各地各族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在两宋三百余年时间里,以契丹贵族为主建立的辽,以党项贵族为主建立的西夏,以女真贵族为主建立的金,在与宋对峙、争夺正统的同时,也不断吸收中原文化,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与融合。由蒙古族建立的元朝,结束了多政权并立的政治局面,实现了空前统一,蒙古族和其他边疆民族又陆续内迁,在更大范围内与各族杂居,促进了各民族间的进一步交融,原金国治下的契丹、女真等民族在元朝逐渐融入汉族群体之中。

明朝对东北、西北、西南各地不同的民族招抚,实现了各民族间的深度融合。清朝,大批满族迁入关内,客观上形成了满族与汉族交错杂居的局面,为民族融合提供了条件,此外,对准噶尔、新疆、西藏地区的用兵,在加强对边疆地区控制和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边疆和内地的联系,有利于边疆各民族间的融合。鸦片战争后,在近代战火与民族危机中,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与凝聚力日益增强,“中华民族”名称被广泛使用,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开启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和而不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包容思想

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和而不同的包容思想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的形成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和而不同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西周末期,史伯就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强调只有尊重彼此之间的差异,并保持和谐、协调的关系,才能使事物的发展“生生不息”,否则,将会阻碍其发展,甚至陷入停滞状态。春秋时,齐国的晏婴发展了史伯的思想,他以饮食和音乐为喻论述了“和”与“同”之间的差异,只有在水、火、醯、醢、盐、梅等各种原材料的配合下才能烹出醇美之羹,而仅“以水济水”,绝对做不出味道醇美的食物;音乐也是如此,只有不同乐器及不同音符才能合奏出好听的音乐。由此说明,这里的“同”就是相同事物的简单叠加,而“和”则是包容不同事物,使不同事物构成一个整体以发挥单个事物所没有的功效。孔子也指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强调只有在“不同”基础上,才能形成和谐、融合的关系。经过儒家的诠释,“和而不同”思想逐渐成为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相处之道。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并存的国家,各族之间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因此在治理上,只有因地制宜,因俗制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才能使五方之民各得其所。西周分封时,成王将弟弟叔虞封于唐国故地,统治夏墟,并告诫他在面对夏朝旧地百姓和戎人时,要尊重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采取“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的管理办法,而分封卫国于殷墟时,实行的是“启以商政,疆以周索”的治国方针,采取的就是对各部族实行求同存异、宽大包容的政策。春秋战国时期,周王朝以及各诸侯国在处理民族关系时也都采取包容态度。晋悼公起初准备出兵攻伐戎、狄之族,大臣魏绛认为“夫和戎、狄,国之福也”,主张采取“和戎”的政策。晋悼公采纳了魏绛的建议,并坚持实行“和戎”政策,“八年之中,九合诸侯”,收到了良好效果。南北朝时期,北方的匈奴、鲜卑、羯、羌等各族纷纷南下,先后建立政权,各民族在矛盾冲突中实现交往交流交融。在处理民族关系上,由于秉持“和戎之术”“夷狄应和”“夷夏之情,咸共推之”等态度,有力地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此后,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交融,都是在“和而不同”基调下展开的。处理民族关系上“和而不同”的“和”,是在强调对中华文化认同基础上,对各民族特性和文化的兼容并蓄,正是在对中华文化广泛认同的基础上,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才得以形成发展并不断壮大。

天下一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包容情怀

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尽管也曾有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狭隘思想观念,但主流仍是“华夷共祖”“华夷一家”“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等思想理念。司马迁的《史记》较早较系统地阐述了各民族相互依存的关系,既从血缘关系层面揭示黄帝是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和匈奴、南越、西南夷等四方各民族的“民族共祖”,又是华夷各族的“人文初祖”,由此奠定了“华夷共祖”的观念。这一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后的各个时期,无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匈奴、鲜卑、羯等民族进入中原建立的政权,还是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无不把自己的先祖追溯至炎黄。

隋唐时期,在承认各民族具有差异性的同时,又秉持包容开放的理念,在“华夷共祖”思想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隋文帝的“区宇一家、天下大同”“君臣一体”,隋炀帝的疆域内各民族“与一家无异”观念,充分体现了隋代诸族一家的民族包容思想。唐太宗在处理民族关系上表现得更加开放包容,提出了“夷狄亦人”,“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的观点,在实际治理中对各民族一视同仁,“爱之如一”。

明太祖针对不同边疆民族的特点,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政策,一直贯彻“华夷一家”的理念。朱元璋声称“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四海内外,皆为赤子,所以广一视同仁之心。朕君主华夷,按驭之道,远迩无间”,希望各民族和睦相处。明成祖继承了朱元璋的执政理念,主张“夫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何有彼此之间”?清朝建立后,为缓解民族矛盾,皇太极即位后便提出“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后又称“满洲、蒙古、汉人视同一体”。顺治帝提出“满汉一家”“满汉一体”思想,康熙、雍正、乾隆也都淡化“夷夏之分”,主张国家大一统与各民族平等。清朝在民族关系上的包容理念,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因俗而治: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包容政策

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各王朝历来主张对于不同民族采取因俗而治的包容政策。《尚书·尧典》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坚持以道德为本,以亲亲为原则,由亲族而百姓,由百姓而邦国,由诸夏而异族,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周礼·秋官》中“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以和亲之”,《论语·季氏》中“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等思想,也都强调处理民族关系必须采取包容态度。

在中国历史上,因俗而治的包容政策成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准则。尧通过和睦九族,实现了“协和万邦”的局面。舜通过“行厚德,远佞人”,使“蛮夷率服”,其对周边民族的包容政策收到了“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的良好效果。禹依靠“施之以德”,实现了“海外宾伏,四夷纳职”和“无怠无荒,四夷来王”的局面。西周中期,周穆王对待犬戎推行的也是“耀德不观兵”的怀柔政策。

西汉时期,不仅通过封侯拜爵、封册笼络等怀柔措施,加强与匈奴、夜郎国等边疆地区民族的关系,还通过昭君出塞等和亲方式缓和民族矛盾,同时建立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交流交往方式,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

隋唐时期,因俗而治与怀柔政策一直是协调民族关系的主要政策之一。隋文帝亦实行和亲、尊俗册封的政策。唐代怀柔政策包括对蜀汉及氐、羌所在诸郡的雄豪“遣书发使,慰喻巴蜀”,遣使吐谷浑“与敦和好”等招抚策略,以及与吐蕃、吐谷浑、突厥、契丹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和亲策略等。

元朝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虽然实行了不平等的等级政策,但从怀柔原则出发也实行了一系列怀柔政策,包括在处理与吐蕃关系时,提出“因其俗而柔其人”,以及包括任用汉族士大夫为官在内的崇文尊儒政策,重用色目人和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联姻畏兀儿的和亲政策,等等。

在“必威德兼施”思想的影响下,明朝在攻克元大都(今北京)后,即颁布了对蒙古人、色目人实行抚纳的政策,其后对少数民族一直执行的就是“以威服之”“以德怀之”的民族政策,对西南少数民族实行土司制度,授之原官、给予爵禄和名号。

清政府对蒙古各部采取“乱则声讨,治则抚绥”“宣威蒙古,并令归心”的怀柔政策,通过推行盟旗制度,尊重宗教信仰,以及封爵、年班、围班、赏赐、联姻、赈济、巡边和扶植畜牧业、农业、渔业生产,促进贸易等一系列怀柔政策,对广大疆域进行有效管辖和治理。

综上所述,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上,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华文明突出的包容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李乔,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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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2024年03月25日 14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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