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开放创新是指企业通过使用内外部的创新性资源获得绩效改善。在实践中,开放创新向动态的、网络化的多边协作式创新生态系统演进。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既需要从供给侧促进创新性理念和知识的流动和循环,也需要从需求侧保证科学、研发和创新符合用户需求,帮助推动研究成果和科学发现转化为社会可用资源,并实现经济价值。为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欧盟在政策支持层面确立了创新原则,保证相关立法为创新发展创造条件;在融资层面,优化创新监管环境,完善创新资助体系和风险资本投资机制;在整合支持服务方面,形成分类具体的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支持体系。开放创新生态系统在促进欧盟经济增长和就业,提高欧洲企业国际竞争力,挖掘欧盟的研发创新潜力等方面成效显著,为服务欧盟实现绿色和数字双转型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开放创新及其生态系统:从概念到机制的演化
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来看,开放创新及其生态系统的构建是近20年来创新领域最重要的议题之一。最初,开放创新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知识、专有技能和资源从一个企业或研究机构向另一个企业或研究机构转移来定义的。该定义假定,寻求改善绩效的企业能够并且应该接纳和使用无论来自企业内部还是企业外部的创新理念和知识,以及无论来自企业内部还是企业外部的市场化资源。
在实践活动中,开放创新的概念不断演化。2012年,欧盟委员会科研创新总司成立知识转移和开放创新独立专家小组。独立专家小组的研究发现,开放创新正在从线性的双边交易和协作,向形成战略联盟等动态的、网络化的多边协作创新生态系统演进。这意味着,某个具体的创新不再是预先定义的孤立的创新活动的结果,而是与知识流动有关,它是在整个社会经济环境中更加复杂的共同创造过程的结果。
自2014年以来,研究开放创新和知识转移的学者不断提出开放创新演进的新趋势,称之为“开放创新2.0”。2.0版开放创新有两个核心要素:第一个核心要素是用户,一项发明成为创新,需要用户参与价值创造过程,开放实际上是以用户为中心的同义词。第二个核心要素是构建运转良好的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指开放创新的重要实现方式是共创。
从上述讨论可以发现,开放创新尚未形成准确的概念,它是在描述连续演进过程中的某一个点。换言之,开放创新是在从研发活动到实现商业化的不同阶段中相互关联的一系列创新活动。
随着数字技术与大众参与和协作在创新活动中的普及,开放创新呈现出越来越强的发展趋势。数字化进程速度加快、规模扩大,改变了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方法及服务方式,从而产生新的创新过程和经营方式,以及新的跨部门价值链和基础设施。包括中国和欧盟在内的不少国家和地区都预见到这一趋势,为鼓励从线性的知识转移向更动态的知识循环转型,以便将创新更有效地转化为社会经济价值,许多国家提出打造和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的目标。实践表明,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公共部门、金融部门、创新型企业、学术界,以及普通公民大众等主体。其中,制定规制政策和创建监管环境的公共部门在开放创新过程中发挥中心作用;金融部门为支持和解决开放创新融资提供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企业是将创新推向市场的关键要素;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等学术界不仅是知识的生产者,还是专业人力资源的培育者,在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公民大众和用户对开放创新同样至关重要,在用户创新模式下,产品的消费者成为创新的主体,用户创新不仅加快了产品开发速度,还改变了企业和用户的地位及价值创造与转移的途径,形成新的技术—经济范式。
二、欧盟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的主要措施
欧盟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和创新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中的作用。容克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期间,欧盟组建专责小组开展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欧盟的创新活动应该是开放创新发展,欧盟应该构建与其相适应的开放创新生态系统。随后,欧盟委员会将构建和支持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纳入工作重点,并且明确“投资研究和创新就是投资欧洲未来”的理念。
欧盟委员会把开放创新概念概括为:集合不同部门(包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创新性想法和知识,共同开发新产品,以解决社会需求的方案(即共创);在此过程中,运用以用户为中心的方法创造共享经济和社会价值,促进数字化发展,以及大众参与和协作的融资过程。欧盟委员会构建欧洲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的具体工作包括三个方面:在政策支持方面,改革和优化监管环境;在融资方面,促进私营部门投资研发和创新活动;在支持服务方面,让开放创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最大化。
1、政策:改革和优化监管环境
监管措施应是支持创新的工具,而不应成为影响创新的障碍,为创新者和企业家创建适合的监管环境至关重要。同时,制定规则和标准也必须与时俱进。监管障碍越少,越能鼓励更多投资流向创新领域。改革和优化监管环境是欧盟委员会开放创新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委员会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科学咨询机制、从欧盟层面为成员国的研究和创新决策提供政策支持服务、确立决策中的创新原则,建立法规实施效果的反馈机制等。
2、融资:促进私营部门投资研发和创新活动
欧盟认为,其创新生态系统缺乏足够的私营融资工具。从风险资本投资来看,2016年欧盟的研发风险投资为65亿欧元,同年美国这一数据为394亿欧元,是欧盟的6倍,且欧盟的风险资本投资还远未达到促进创新企业增长的规模。因此,欧盟提出应为实现创新性想法提供保障,更好地利用单一市场潜力为创新融资及私营部门投资创新活动创造条件。欧盟委员会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发挥欧洲战略投资基金对创新投资的推动作用、开发新的融资工具等,欧盟还建立了泛欧风险投资母基金,扩大欧洲风险投资基金规模。
3、支持服务:让开放创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最大化
为加强对开放创新的支持服务,欧盟委员会成立欧洲创新理事会,目的是将科学和创新性理念转化为能够创造市场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业文化,帮助创新型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扩大规模。欧盟还建立“卓越认证”研究计划储备库,一方面帮助研究和创新获得多个投资渠道,提高资助资源的流动意识,从而让创新投资的影响最大化。另一方面,欧盟成员国可以更精准、高效地遴选出有望获得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或地区性资源资助的高质量研究项目,从未来的创新成果中获益。欧盟还通过“欧洲创新伙伴”计划促进其成员国社会、市场、产业向绿色化和数字化转型。
三、欧盟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的成效及启示
1、推动创新的产品化和市场化,创造更多社会经济价值
欧盟改革了现有的限制创新潜力发挥的法律框架,减少创新性产品创造新市场和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的监管障碍,形成创新友好型监管环境,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致力于颠覆式创新和突破性技术的研发活动。欧盟建设开放创新生态系统的相关政策推动创新活动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拉动欧盟经济增长。在欧盟“地平线2020”框架计划下,每一欧元对创新的资助,创造6—8.5欧元GDP收益,欧盟计划到2040年将每一欧元创新投资对GDP的贡献提高至11欧元。从数字技术产业来看,2020年欧盟数字经济增加值约为8000亿美元,相当于欧洲金融业和保险业增加值的总和。新技术产业对欧洲的长期就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2012—2022年,欧洲的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就业增长50%,是同期欧洲就业增长率(6.3%)的8倍。
2、开发新的融资工具,扩大欧洲风险投资基金规模
突破性创新具有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并且提高生活水平的能力,但突破性创新具有(极)高风险性的特点,针对突破性创新开展融资通常需要风险资本投资。欧盟通过开发创新融资计划和建立欧盟风投,改善了欧洲风险资本规模小、碎片化、追求短期利益的不利之处。欧洲的风险资本从2014年的52亿欧元增加到2022年的180亿欧元。获得融资的企业快速成长,2014—2022年欧洲科技独角兽企业数量增长约10倍,总估值从2014年的890亿美元增加到2023年的1.15万亿美元,意味着欧洲独角兽企业总估值自2014年至2023年增长近13倍。
3、建设欧盟开放创新生态系统,促进研究潜力和创新项目影响力最大化
建设开放创新生态系统促进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产业界与学术界的紧密合作。欧盟通过研发创新框架计划资助的很多项目都是由来自不同部门的研究和创新人员合作开展的,欧盟每五个公开发表的成果中就有一个是由学术界和私营部门合作完成。
建设开放创新生态系统密切了欧盟成员国间的科技创新合作,促进了欧盟的国际合作,使欧盟的研究潜力和欧盟资助项目的成果影响力最大化。欧盟资助的项目吸引了世界各国的研究人员参与,2010—2023年间其资助的项目共获14项诺贝尔奖、6项菲尔茨奖、6项卡夫利奖,以及11项被誉为诺贝尔奖风向标的沃尔夫奖。
综上,从优化监管环境到完善资助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再到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对开放创新的支持服务,欧盟在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可行性路径方面的探索值得借鉴。
孙艳,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国际经济合作》,2024年第1期,73—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