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奴工解放的过程已经雄辩地表明,强化舆论监督关乎保障生存权,完善民主程序方可将高层介入的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降低表达利益诉求的成本
连日来关于山西洪洞县黑砖窑的报道,仿佛让时光倒流了若干世纪。
人身拐卖涉及几个省,强制劳役持续十几年,掠夺的魔爪甚至伸向弱智者以及年仅八岁的儿童——如此穷凶极恶的“奴隶工场”,居然能得到当地政府和警察机关的默认甚至庇护,周围群众也漠然视之。透过这个典型案例,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掠夺性犯罪活动的系统化、网络化,正在把自由市场扭曲成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使人的肉体和灵魂都异化成交易的货物。
我们也看到了资本与权力的联姻合体正在导致基层政府的各种职能逐渐失效,在最极端的场合,已经呈现出“警匪一家”、“公器私有”、“良心沉沦”的不祥之兆。
我们还看到了在盘根错节的食物链和迷彩变形的保护伞交相辉映之中,虽然制度上规定了逐级管制,但实际上却仍然无从问责的尴尬。
更可怕的是,在上述背景下,加强对权力的监察举措本身,往往反而增加新的寻租机会;解除对群众的束缚,也很容易诱发失控的危机。资本与权力之间的全面勾结,已经造成一种罕见困境:无论是出现市场的失败,还是出现政府的失败,都缺乏强有力的矫正手段;执政的合法性根据将受到社会质疑。
不得不指出,奴役性劳动并非洪洞县特有的、偶发的悲剧,类似的“包身工”、“童工”、“苦力”、“厂妓”在其他区域和行业也存在。长期拖欠血汗报酬以及对那些坚持讨要欠薪的工人大打出手的事件层出不穷,则撕掉了更大量的隐性“奴隶工场”的面纱。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很多地方的经营方式正在以暴力和暴利为两轮,沿着黑社会化的轨道迅速下滑,已经冲破法律和道德的重重防线。黑砖窑只是整体性堕落实况的一片缩影。
黑砖窑现象把低成本、高收益的思路,推到了难以想象的极端——“三农”问题引起的大批“经济难民”被驱赶到拍卖劳动力乃至人身的黑市,再通过监禁和体罚,把工资成本降低到几乎为零的程度——这是对劳动自由契约原则的嘲弄,是在资本与雇佣之间制造敌意和破坏性冲动,与经济比较优势论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何况“奴隶工场”归根结底也形成不了真正有效率的生产方式,理由很简单,它的监控成本非常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洪洞县的“奴隶主”们实际上通过两种方式削减或者转嫁了监控成本:通过老乡当包工头的方式加强服从效应;通过买通派出所、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方式提高强制力度,让全国纳税人为少数黑砖窑的私镖开支埋单或者部分垫付,因为砖窑应缴税款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流入了有关吏员差役的个人腰包。类似的分利同盟,实际上是把国家和公民个人都统统变成了无限贪欲的牺牲品。
是什么使如此离奇的掠夺居然能成为活生生的事实?
众所周知,按照既有的制度设计,各级职能部门及其官员都只须对上级负责,而不必顾忌民众的反应;由于缺乏有效的分权制衡,组织很难实现有效的内部监察,势单力薄的个人也很难寻求有力的司法救济。要在有序的状况下改变现状、推行新政策,往往取决于最高权力者的主观意志以及逐级贯彻的实力。但是,中央自我执行的能量毕竟有限,也很容易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遭到各级衙门的糊弄。
显然,要改变这样荒唐的局面,除了建立宪政新体制,已别无选择。山西省奴工解放的过程已经雄辩地表明,强化舆论监督关乎保障生存权,完善民主程序方可将高层介入的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降低表达利益诉求的成本。为了防止弱势群体沦为新奴隶,还必须加强他们的缔约谈判地位,让他们的合法利益获得充分的制度支持——包括建构人口失踪调查网络,明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严格落实、承认工人和农民的维权组织,扩大直接投票选举的范围,鼓励各种形式的舆论监督,等等。
彻底铲除“奴隶工场”的社会基础,除了政治改革和法制创新,还需要让大多数群众认识到掠夺和强制劳役的非道德性。因此,我们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一场唤醒良心、伸张人道、拒绝暴力的公民权运动,并使这样的象征性行为与初步成形的互联网在野势力互相呼应,在促进经济领域的自由竞争趋向公平和有序化的同时,也促进政治领域的合法性竞争——让不同的诉求、主张以及政策建议,在民主程序的竞技场里交锋,以减少公共选择的失误。
(载《财经》网络版2007年6月25日,作者授权天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