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是一种文明的深沉底蕴,是一个民族、国家与社会的“根”与“魂”,是其民族成员、国家公民、社会群体的认同标志。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鼓励和支持我国各宗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五大突出特性,即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本文围绕这五大突出特性,着眼“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史”,试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
一、多元一体:中华传统文化的整体特征
全面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首先要有整体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范畴所涵盖的是,共同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56个民族千百年来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的历史结晶。因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又是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家园,是56个民族的根本精神纽带。这种多元一体、兼容并包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基于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格局而形成的。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多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而形成的。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历史悠久,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发展至今的文明。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概念,是由人类学家、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来的。他据翔实史料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中华民族”一词,就是指“现在生活在中国疆域里的、具有国家认同的十几亿人民”,它所包括的56个民族单位是“多元的”,中华民族是“一体的”。这里所讲的“中华民族”和“民族单位”,虽然都含有“民族”一词,但二者的层次不同,前者就是指“国家”。如上概念解释不但如实阐明了“中华民族的基本国情”,即“作为国家的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成员紧紧团聚而成的;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概念,颇能令人深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理根据。费孝通所阐明的“一体与多元”,其实就是古今中外哲学家在本体论与认识论上深究的“一与多”的辩证关系问题。从整个中华文明史来看,“一体”自始就是“主流与方向”,因为中华传统文化氛围下的“一体”是开放的、包容的,它所包含的“多元”乃是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要素和动力”。按照中华传统文化的生存发展理念,“一体”兼容并包“多元”,“多元”和合融为“一体”,二者缺一不可,辩证统一。
北大版《中华文明史》(四卷本)全面考察论证道,在世界四大古老文明里,如果与古埃及、巴比伦和古印度文明相比,中华文明不能算是起源最早的,但可以说是“唯一没有中断过的”。今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就是那些共同创造这一古老文明的先民后裔,在这片土地上是同一种文明“按照其自身逻辑”而演进发展至今。从整个演进过程来看,中华文明显示了“巨大的凝聚力”,其多元一体的博大格局,最晚在西周就建立起来了。此后虽然历经战乱与动荡,不断有新的文明元素加入进来,但任何一个文明分支都没有分裂出去,这个“大格局”一向保持“完整性”。在中华文明的演进过程中,有两个方面值得特别研究:一是“诸多民族的融合”,二是“外来文化的吸收”。这两方面的显著特点,不但应以中华文明史的整体视野来展开全面探讨,而且值得从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史、中华民族史、中国宗教史、包括“外来宗教中国化”等角度来进行具体研究。
以上扼要历史考察,可充分印证“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所塑造的“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决定了中华民族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
二、兼收并蓄:中华传统文化的结构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决定了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决定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
中华传统文化之所以拥有“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这与其三大思想源流的基本精神、价值导向直接相关。中华传统文化主要包括“儒、道、释”三大思想源流,这已成为国内外学界的基本共识。关于“儒、道、释”合流的主要特征及其复杂过程,我国学界做过大量研究,提出不少耐人寻味的考察线索。下面精选几例。
楼宇烈指出,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在其久远博大之中,却“统之有宗,会之有元”。在中华传统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不仅产生了众多本土学派,而且传入了诸种外来文化,这些不同的学派和文化,在矛盾冲突中相互吸收与融合,有些丰富、发展、壮大,有的则被吸收、改造、淘汰。约从东晋至隋唐,中华传统文化逐渐确立“以儒家为主体,儒、释、道三家既各标旗帜、又合力互补、以应用社会的基本格局”。这一格局的根本特点即在于,观念上“和而不同”、实践中“整体会通”。
关于“儒、释、道”合流的复杂过程,牟钟鉴勾勒如下:老子道家和孔子儒家在先秦诸子百家中逐渐脱颖而出,成为主流学派。至两汉,道家演为黄老,儒家定于一尊。汉末道教兴起,佛教始盛。魏晋南北朝时期,儒、道、佛成鼎足之势,三教初会,争辩、摩擦、冲突难免,国家又暂处分裂状态,不能形成统一政策,但中华思想文化以儒、道、佛为轴心的格局初步形成。隋唐至清末,虽不断出现多民族多地区的多样性文化,又不断有外来宗教和文化进入,但三教合流的趋势与儒为主导、道佛为辅翼的核心格局一直延续下来,成为最具稳定性的文化三角间架,这就使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有巨大的内聚力。因而,不研究三教关系史就不能把握中华思想史和宗教史的主动脉,无法在全局结构上准确把握中华思想文化发展的主要方向及其特色。
更值得深究的问题在于,“儒、道、释”何以能够合流?我国学者就此问题也做过大量探讨。其中,汤一介所撰《论儒、释、道“三教归一”问题》可谓倍出新意。该文专为应答国际著名汉学家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之问: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因宗教思想而发生战争?这主要是因为,从中华文化的大传统来看,“儒、道、释”皆有包容调和的思想观念。《中庸》有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这表达儒家的包容性。孔子问礼于老子,大赞管仲的治国方略,奠定以“仁学”为核心的儒家世界观,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文精神。道家同样具有包容调和精神,先秦道家老庄以“容乃公”理念,统合春秋战国各流派,以“自然而无为”思想,开创了另一支对中国文化有巨大影响的思想体系。老子“道论”成为中国哲学智慧的源头。《庄子·天下篇》首倡“内圣外王之道”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理想,虽对先秦各家思想有褒有贬,但并未排斥其他学说。佛教自汉朝传入中国,起初依附道术,后来依附玄学,至南北朝“佛、儒、道”相互诘难激烈,但总的来看,多以“三教均善”,“孔、老、释均圣人”为调和基调。时至隋朝,“三教调和论”演变为“万善同归说”。隋文帝诏书:法无内外,万善同归;教有浅深,殊途共致。唐高祖李渊说:三教虽异,善归一揆。这便表明,中国历史上的帝王意识到“宗教益于治化”。
那么,如何弘扬以“儒、释、道合一”为主流的中华传统文化?方立天指出,在中国特定的地理条件和历史背景下,中华传统文化主要是由“儒、道、佛”三大支柱构成的,“儒、道、佛”三家的文化旨趣皆在关注“人文价值”,但其内涵则有差别,呈现为不同的文化传统分支。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最要紧的是弘扬中华传统哲学思想——主要是“儒、道、佛哲学”的优良传统。历史证明,“儒、道、佛”哲学思想具有广泛持久的影响力,千百年来熏陶、浸润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具有激励进步、鼓舞向前的积极作用,是促进中国社会和谐、推动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
上述学理阐释可使人进而思考:为什么说“儒、道、佛”三家的文化旨趣均在关注“人文价值”?为什么讲中华传统文化最值得弘扬的是其优秀的“哲学传统”?就这两个问题的内在逻辑来看,前者涉及“价值理念”,后者则关乎“文化传承”;若将二者关联起来,可启发我们更深刻地体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更深入地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的处世智慧。
三、和而不同:中华传统文化的处世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决定了中国不断追求文明交流互鉴而不搞文化霸权,决定了中国不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政治体制强加于人,决定了中国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决不搞“党同伐异”的小圈子。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将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落实于“和平性”,可谓意义非凡。我们在此着重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回应全球化时代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启迪。
费孝通是一位学贯古今中外、深谙世界文明史的智慧老者。关于人类社会与世界文明的发展前景,他在杖朝之年道出“十六字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十六字箴言”饱含中华文化的处世智慧——“多元一体的和谐精神”,费孝通强调,多元一体是中国式的思想表达,包含各美其美和美人之美。要能够从人家和你不同的东西中发现出美的地方,才能真心地美人之美,形成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情深处的认知和欣赏,而不是为了一个短期的目的,为了经济利益。
进而言之,“十六字箴言”深含“多元文化的共生理念”,立论于“各美其美,美人之美”,二者构成“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逻辑前提,我们可将其加以哲理解读与义理提升如下:所谓“各美其美”,不仅是指世界上的各民族、各文化、各国家皆有自己的优点,理应发挥各自的优点或长处,而且内含“分享的智慧”,即要善于把我们自己的优点长处分享于不同的民族、文化、国家等。所谓“美人之美”,也不但是指理应欣赏他者的优点长处,而且深含“互鉴的智慧”,即我们要善于学习他者的优点长处,要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不论这些美好的东西是谁原创的。若能做到如上两点,岂不“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费孝通把“多元一体”称为“中国式的思想表达”,并将“十六字箴言”立论于“和而不同”这一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哲学理念,这与中国哲学史学科开创者——冯友兰、张岱年的潜思不谋而合。张岱年这样解释“和谐”:对待不唯相冲突,更常有与冲突相对待之现象,是谓和谐。和谐包括四方面,一相异,即非绝对同一;二不相毁灭,即不相否定;三相成而相济,即相互维持;四相互之间有一种均衡。张岱年将“和谐”作为辩证法概念加以哲理释义,冯友兰的诠释思路也是如此。
冯友兰以95岁高龄写就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七册),收笔于北宋理学家张载“太和”观念的历史启示。张载《正蒙·太和篇》曰: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冯友兰为一部中国哲学史新编总结如下: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仇必和而解”是客观辩证法。不管人们意愿如何,现代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是照着这个客观辩证法发展的。人是最有理性的动物,不会永远走“仇必仇到底”的道路。这就是中国哲学传统和世界哲学的未来。
综上所述,笔者试把中华传统文化的处世智慧凝练为“二十言”:以人为本,和而不同,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种总体性义理概括,既能集思广益,从思想观念上涵括与整合以往关于中华传统文化研讨的诸多合理论点,又能广开思路,从义理逻辑上把握与阐发中华传统文化的处世智慧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研讨至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主旨要义,可谓尽在其中。
(原载于《中国宗教》杂志2023年第9期,作者张志刚为浙大城市学院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院讲座教授,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