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恢复高考制度三十周年,因为这一举措开启了文革后中国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刚性制度,特别是废止了以出身和成份约束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习惯,所以高考制度的恢复,几乎是近三十年来唯一没有争议而得到社会各阶层认可的改革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由靠军功、举孝廉、重门阀再到科举制度的成型和完善,社会精英间的流动秩序本来早已形成,特别是科举制度的完善,为社会下层人士向上流动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潘光旦、费孝通和何柄棣等人关于科举的研究都证明,至少明清以来,社会下层通过科举上升的渠道基本是畅通的,历朝平民出身的进士比例相对较高。晚清新学制度建立后,现代精英的出身以学校毕业(包括留学)为基本标志,新学校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但因为新学校制度以现代多学科制度为基本教育目标,事实上加大了教育的成本,反而使教育的普及程度受到了影响。科举时代,读书人承担的教育成本在城乡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相对单一。也就是说,在科举时代,中国的读书人大体是平等的,或者说读书的基本条件没有本质差异。但新学校制度建立后,城乡间读书人的差别立刻显现,而且越往后越大。到了1949年后,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形成和完善,中国农村和城市间的鸿沟,对于平民来说,基本不可逾越。所以在文革前十七年的教育制度中,虽然农民和市民在表面的高考制度前享有同等权利,但事实上,农民和市民的不平等非常明显,一个基本事实是改革开放前,中国县级以下基本没有高中,这一现状至今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也就是说,中国的农民在享受教育资源方面和市民完全不在一个层面,基本没有公平可言。对中国农民来说,高考从来都是以改变身份为第一追求目标,追求知识是次要的。那时山西县级中学里随处可见的一条标语是:“同学,记住,你的身份是农民!”借以鼓励乡村学生用功高考。
1966年高考制度停止后,社会阶层间的上升渠道,在出身和成份为基本确定前提下,一般是通过参军、劳模(各阶层间的杰出代表)为基本上升通道,特别是对于出身和成份居于劣势者更是如此(地富反坏右),有成份论但不唯成份论基本是一个口号,在事实和经验中只有特例,没有常例。
高考制度的恢复,至少在初期,其实并没有更多考虑农民的利益,这一制度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城里人,对农民来说,只不过是在死路中多少有了一点点活路。就是在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一年内,北京考生的录取比例就不是一般地方能相比的,林乎加主政北京时期,还特别在落选北京考生中招收了一批走读生,这一制度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市民。
恢复高考制度,无疑迈出了历史的第一步,但对于这一制度恢复初期的历史事实还需要进一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