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中,要首先重视粮食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一大功能的振兴。我在农村观察,乡村产业振兴的类型大概归为两类:一类是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模式,另外一类是以农业作为第一车间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这两种模式对应农产品有效供给、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三大乡村振兴的功能。
这两种模式最终产出的产品不一样,农产品、物质产品对应农产品有效供给这一大功能,不限于粮食,所有可以让人们获取热量的都叫农产品,也不只限于农业第一车间的产出,还包括经过加工以后变成的食品。
后两种功能,一个是生态文明,一个是传统文化传承,这两个也可以为市场提供产品,提供服务产品。如果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能够结合,是最好不过,但是无论如何,都应该把提供物质产品,提供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在乡村振兴功能的第一位。
这两种模式它不是排斥的,是可以融合到一起的。但是从普遍意义来讲,第二种是更为普遍的乡村振兴模式。我为什么这样说,全国50多万个行政村,真正能发展农文旅的,据我观察大概有10%左右,所以第一种模式只是适用于少数的乡村,对更大范围的乡村则适用于第二种模式,如果可以把两种模式融合在一起、叠加在一起,就是很理想的发展、很大的创新。
一、 乡村振兴特别需要改变农业传统生产方式
无论是哪种产业模式,都需要改变农业传统生产方式,改变传统资源利用方式,实际上都是资源要素的重组,有对乡村原有资源要素利用方式的改变,但也肯定要有城市下乡新要素的嵌入,使整个产业形成一个更高盈利能力的产业链。
比如,基于水稻供应的农文旅产业,怎么来改变传统资源利用方式?原来种稻子就是种稻子,现在改为种彩色水稻了,供给的形态就从米饭变成了“米饭+观赏”。
要改变资源的利用方式,乡村振兴的成功才有可能。这个改变是需要有条件的,就是现代生产力的进入,现代生产力进入到传统乡村的资源和文化里面,结合在一起,加以改变。
乡村CEO将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改变,把乡村原来的这些资源,稍微变一个形态,马上就可以变成是市场需要的产品或市场更需要的产品。
这其中有一个环节最重要,农产品加工业,90年代中国刚刚兴起农产品加工业,那时候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是1:0.8,到如今是1:2.4,而发达国家更高,所以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一个无限的前景。
加工业对农业的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加工业对农业生产作为第一车间提出新的要求,加工业对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提出要求,对上市时间、产品品质都有要求,这就把农业第一车间的整体生产状态和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另一个方面,饭桌是农业的最终需求,加工业是农业的中间需求,农业发达不发达,很大程度上看中间需求的扩张,中间需求的扩张不仅是对前端农业第一车间的拉动作用,还对后端整个产业链的市场化和品牌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所以希望大家在实践中,特别注意要改变传统资源利用方式,这是我们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最需要做的事情。
二、要处理好龙头企业、集体和农民三者关系
乡村CEO是要经营公司的,公司、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一定要衔接,处理好这个关系,经营公司就变得顺当了,处理不好,就很难再经营下去。
这三者的利益联结大体有四种方式:
第一种是订单农业,是非常简单的市场行为,就是公司向基地下订单,基地就按公司的要求提供农产品作为原料,公司用市场收购的办法。
第二种是建立生产基地,龙头企业流转土地规模经营,农户除了拿到土地租金外,还可以在基地打工拿到劳务收入。
第三种方式是利润返还,比如浙江的丝绸公司,采取保底价收购蚕茧,再从公司盈利里拿出一定比例返给集体和农户,这种方式就更加稳定了加工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
第四种方式是股份合作,加工企业出资金、机器设备入股,农民拿土地入股,组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利益均沾、风险共担。
很难说四种利益联结方式哪种更好,要看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间。
政策上更加提倡股份合作,因为是命运共同体,但在实践中,股份合作反而最难,根据我的观察,真正采取股份合作的也就5%左右。
为什么股份合作反而最难?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企业不愿意,一般的企业会认为,已经给了农民租金、薪金,就不愿意通过分红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进而减少了企业发展壮大的资金。二是,农民也不愿意,农民认为企业盈利还好,如果亏了,是不愿意承担亏损的风险的,因此也不愿意绑成利益共同体。
乡村产业的发展,不同利益的主体,需要形成一种什么关系,是依条件而定的,政府不要干预,是市场的行为。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如果产业链的规模不够,农民的谈判地位不提高,整个农村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程度不提高,就很难形成股份合作的方式。
乡村是血缘关系、熟人社会,不是城市的市场经济关系、商品关系、契约关系,所以,乡村CEO在处理公司集体农户的关系上,要多下功夫,好好琢磨,学会跟农民打交道。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什么重要呢?
乡村振兴是一个改变资源利用方式的过程,同时也是生产关系调整的过程。这个生产关系的调整,和我们集体经济有直接的关系。
过去,村集体大体有三块资产,第一块是土地,40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这部分资产划分清楚了,第二块是非土地的非经营性资产,第三块是非土地的经营性资产。
我们讲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的是第三块资产。近些年,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划分股份、确定成员权、股份量化这四步走,把这块资产也划分清楚了,现在发展成了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村民成了村集体经济的股东。
我重点是,要注意中国农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不是一般意义的市场企业,股份合作改革以后的村民变股东,也并非真正市场意义上的股东,我国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全世界非常特殊的一种所有制形态,集体所有是指的村民共同所有,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封闭性和社区性,表现为,即便股改以后,村民的股份仍然不能够在社会上流转,而只能作为分红的依据。
这个和我们企业搞股份制改革,看着好像形态上差不多,本质上有根本的区别,它的要素不能流动。我国的民法典给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设立了特殊法人地位,公司法不适用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股改和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不一样的地方是成员不能流动,成员的股份不能流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不能破产。
那么,不能流动资产的集体经济怎么可能和市场经济对接呢?
这里的办法是在集体经济合作社之下,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拿出一部分资产建立一个股份公司,这个股份公司是有限责任,股份可以进行流动,公司可以破产,这是我们农村的集体经济和市场经济对接的唯一出口。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
杜鹰,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