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章:内部紧张如何转化成社会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361 次 更新时间:2023-08-21 23:22

进入专题: 社会危机   杰弗里·亚历山大  

王小章  

回望历史,我们常常会看到一种现象,有些问题,一开始只是某个群体、某个机构,至多只是困扰某个特定领域内小部分人的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现象,却因某个偶发事件而引起了公共社会的普遍关注,并演变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最终带来社会的重大变革。远一点的,如左拉、涂尔干等积极参与其中的“德雷福斯事件”,近一些的,如带动了广泛的反职场性骚扰的“#MeToo”运动。当然,更为常见的是,类似的问题或事件发生了或一直存在着,却没有引起相应的社会关注, 至多只是死水微澜, 旋即归于沉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美国社会学家、新功能主义者杰弗里·亚历山大的《是什么造成了社会危机?——社会问题的社会化》(What Makes a SocialCrisis? : The Societalization of Social Problems ,2〇19)一书对此给出了一个解释、理解的模式。

二〇〇六年,亚历山大出版了《公民领域》(Civil Sphere )一书,提出了他的“公民领域”理论。《是什么造成了社会危机?》可以说就是他尝试以“公民领域”理论解释社会危机的产物。所谓“公民领域”,按照亚历山大的阐释:“既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社会力量,也是一个由自主而又分享共同义务、尊重彼此的独立性而又相互依存的个体组成的理想化团体。”(《是什么造成了社会危机?》,6页,下引该书只标示页码)从文化的角度看,“公民领域”是围绕旨在维护自我管理和社会团结的话语体系而形成的;但它不仅是一个话语体系,还具有很强的实体性(materiality),即它还包括一些具有重要影响的实体机构和制度,如能够对某些事件、机构、团体加以美化或丑化的各种传播机构,以及能依仗国家强制力来实施制裁并制定文化评价标准的法律机构、政府机关、竞选制度等监管机制。“公民领域”容易让人联想到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但实际上两者之间既有联系或者说共同点,也有明显的区别。共同点是它们都遵循非市场、非权力的运行逻辑,都崇尚和维护一些基本的公共价值,如诚实、理性、开放、独立、合作、平等、参与等;区别则在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是从作为私人领域的“市民社会”中分化出来而介于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一个领域,它虽然沟通了市民社会和国家,但本身却并不将任何国家机构包涵在内,而亚历山大的“公民领域”则包含了能使用国家强制力的国家监管机构,并且,这种监管机构的有效介入是“公民领域”有效运行从而使社会问题成功“社会化”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如果说,“公民领域”是亚历山大解释、理解“社会危机”最关键的结构性范畴,那么,“社会化”(societalization)则是他诠释“社会危机”的最基本的过程性概念。亚历山大自陈,他关心的核心问题是,领域内久已存在的紧张关系如何突然爆发并打破特定界限而成为整个社会的爆炸性丑闻。他认为,机构或领域内部的问题本身并不会触发广泛的社会冲突,即使内部的紧张关系已经发展到严重的程度,在内部管理部门的处理下,常常也能趋于缓和而不为外界所觉察,更不会对外界产生困扰。只有当问题超出其本身所属的领域,并且看来要危及整个社会时,社会问题才演变为“社会危机”。这种广泛的受威胁感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反应,就是“社会化”。而只有当“公民领域”话语和“公民领域”的实质监管开始介入并发挥作用时,“社会化”才登场。在此需要说明,在亚历山大这里,“社会危机”并不是一个贬义词,与其说它是麻烦、是坏事,不如说它是转机,是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紧张、不公或社会压制得到化解的契机。只有当属于某个特定领域的内部问题变成“社会化”问题时,那些被忽略的常态化紧张关系才会被认真审视,曾经为人们尊重的机构和机构中那些施加压制、侵害等的精英才会受到谴责和制裁,影响深远的变革才会启动。

亚历山大将“社会化”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在第一阶段(T1),“公民领域”和非公民领域之间处于一种假设的稳定状态,但在特定的非公民领域内部却存在持续甚至严峻的紧张关系,只是大部分“公民领域”的成员都不认为自己会遭到破坏性干扰,不认为这种领域内的紧张冲突会对整个社会构成威胁,因此不打破现有领域界限而去抨击、修缮这种特定领域的内部问题。但是,稳定状态会随着“社会化”进程的真正开始而终结。在“社会化”的第二阶段(T2),原先一些不会激起机构外人士兴趣的现象(如办公室内男上司對女下属暧昧的“动手动脚”),现在成了对社会本身的威胁。在这个阶段,会发生一个从机构内部标准来看待紧张到从公民标准来审视紧张的“符码转向”(code switch),这一符码转向不仅将公众注意力从机构内部转移到“公民领域”,还带动批判性和解放性的话语,并搅动实体性资源特别是传播机构的介入。当传播机构把机构内部的紧张解读为对“公民领域”、对基本的公共价值的冒犯时,原本习以为常之事就成为社会重大事件。由于在“公民领域”中传播机构通常和国家监管机构紧密相连,因此,当前者通过把机构内部的紧张解读为对“公民领域”、对基本的公共价值的冒犯从而引发了社会普遍的惊恐、不安、愤怒,并唤醒“社会良知”时,监管干预就会紧随而来,“社会化”于是进入到第三个阶段(T3)。当然,那些遭到批判性和解放性话语抨击的机构及其精英们不会束手待毙。“反击”构成了“社会化”的第四个阶段(T4),在这个阶段,双方围绕领域之间(机构或非公民领域与“公民领域”之间)的界限划定展开激烈冲突,冲突僵持的结果,则是最终回归新的稳定状态(T5)。

社会问题的社会化意味着对既有秩序的挑战和打破,社会化因而需要具有特殊战斗精神的代理人。质言之,“公民领域”中的媒体和监管机构本身不会行动,只有那些秉持“公民领域”的理想价值和公民精神的人,才能给机构赋能,推动社会化。一旦他们的行动获得成功,他们的物质和社会地位也会相应地得到极大提高,他们将成为人民景仰的“公民英雄”。这些人,亚历山大指出,在美国主要来自独立的新闻人和公诉人。

亚历山大用上述社会化模型解读了“教会恋童癖危机”“金融危机”“电话窃听危机”和“#MeToo”运动四个实例,或者说,以这四个实例诠释了他的社会化模型。在此,不妨以“#MeToo”运动为例略加说明。

长久以来,职场性侵害与“公民领域”几乎完全隔绝,从而安全隐身。早期女性主义运动虽然发起了对父权制的公民修复(civi lrepair),对两性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义,使女性得以走出家庭、进入职场,但是父权制衍生的社会问题或偏见依然存在,比如,认为女性员工在智力上要逊于男性员工,在情感上不够成熟,等等。由于这些问题或偏见的持续存在,从另一个角度看,女性走入职场恰恰使得男权统治、性别不公从家庭生活领域延伸到职业机构和场所。但由于一直以来这种职场内部的紧张与“公民领域”的隔绝,那些关于职场中女性受害和愤怒的故事,惯常被忽视,诉诸法律的努力甚至会被嗤之以鼻,因此职场性骚扰作为职场内部的紧张虽常常发生,却处在稳定状态的绝缘保护之下。

这种情形在二〇一六年开始发生变化。这一年,特朗普以极右翼的面目获得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他竞选期间对主流新闻媒体的猛烈攻击使后者感到巨大的威胁,后者于是谴责右翼领导人在意识形态上反公民,而特朗普侮辱女性的自我吹嘘之词则使媒体进一步抨击他实施性别统治。从二〇一六年七月到二〇一七年四月,主流媒体先后三次曝光职场性侵害丑闻:二〇一六年七月,《纽约杂志》的一名调查记者揭露了保守派电视频道福克斯新闻创始人兼总裁罗杰·艾尔斯数十年来的职场性侵事件,最终导致艾尔斯被迫辞职;二〇一六年十月,在总统竞选白热化之际,《华盛顿邮报》揭露特朗普侮辱女性事件;二〇一七年四月,《纽约时报》披露,福克斯新闻为了保护其人气超旺的保守派脱口秀主持人比尔·奥莱利免受女员工的性骚扰指控,秘密支付了一千三百万美元,最终导致奥莱利辞职。十个月中的三次密集曝光,打破了“公民领域”与非公民领域之间的界限,打破了原先的“稳定状态”,暴露了职场性侵这一社会问题。但是,这三次被曝光的都属于右翼保守派阵营,因而,职场性别统治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被扭曲成了政治分化的表现。转折出现在二〇一七年十月五日——《纽约时报》发布了记者乔迪·坎特和梅根·图伊对好莱坞核心圈不端性行为长达一年的调查结果,其中特别披露了好莱坞大亨哈维·韦恩斯坦的性侵丑闻。与前面三位不同,韦恩斯坦是有名的自由派活动家,与左翼有着密切往来。于是,公众开始意识到,先后四位被曝光的性丑闻当事人,其共同点不在于政治意识形态,而在于利用职权满足性别统治的欲望。坎特和图伊的报道像一枚炸弹炸碎了“公民领域”与职场之间的屏障,扯掉了职场性侵害的遮羞布。该报道发表十天后,一名叫爱丽莎·米兰诺的电视明星兼活动家发布了一条推特:“Me too。一位朋友建议:‘如果所有遭受过性骚扰或性侵犯的女性都写上Me too 表明遭遇,也许会让人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你受到过性骚扰或性侵害,请在这条推文下面回复Me too ’。”声势浩大的“#MeToo”运动正式开始。不同地区、不同阶级阶层、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性别的人们纷纷加入进来。运动的展开逐步颠覆了以往的性别文化:曾经被认为男子汉气概十足的男主角,如今成了恶棍;曾经被认为软弱无能的女性,现在成了巾帼英雄。女性对于自己被性侵遭遇的讲述曾经或者被无视或者惹人耻笑,现在则成了严肃的公共事务,成了关乎权力、创伤和生存的深刻话题。

随着运动的展开,职场性骚扰的社会化开始进入需要实质性监管介入的阶段。实际上,早在职场性骚扰社会化开始之前,已存在反职场性骚扰的相关法规,只是一直以来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这里的关键是,法律的激活需要“法规与一个共同的文化核心产生联动”(121页),也就是说,只有当职场性骚扰的反公民性、不可容忍性成为“公民领域”的普遍共识,反职场性骚扰的法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MeToo”运动提供了这样一种普遍共识,从而推动了反性骚扰法规的强化。这种强化既包括对相关法律在实施中的修正,比如对性骚扰事件取消诉讼时效;也包括一系列新的立法:据美国全国州议员会议数据,在二〇一八年的前五个月,三十二个州“关于性骚扰和性骚扰政策的立法数量前所未有”。“#MeToo”运动的展开使得二百多名权贵丢了职务,其中近一半职位被女性取代;与此同时,一些机构组织也迫于来自公民领域的压力而对组织内部进行重构。不过,抵制和反击也没有缺位。如上所述,早在“#MeToo”运动一开始,职场性别统治问题就曾被刻意曲解成政治分化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受到性骚扰指控,受指控者的抗拒也越来越明显。据一项粗略的调查显示,在二〇一七年十月五日到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所有受指控者中,只有约4〇% 的人做出了道歉,而另外约6〇%的人,哪怕是虛假的道歉也没有。而且,随着社会化带动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反击的力量开始联合起来,并形成了一种“反动修辞”(rhetoric of reaction)。这套修辞质疑女性受害者控诉的真实性;把反性骚扰舆论说成是一种大众式的歇斯底里、一种无理性的“乌合之众心态”;“#MeToo”运动已经演变成一场带有“麦卡锡主义色彩”的有针对性的污蔑,试图营造“集权主义的氛围”;而且,与“#MeToo”标签对抗的“# HimToo”也出现了。总之,按照这套“反动修辞”,如果还想让民主存续,就必须保护“公民领域”不受“#MeToo”运动的影响;新兴的文化结构是反民主的;必须远离它们,如果可能,最好直接摧毁。“反动修辞”的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了“卡瓦诺事件”,即被特朗普提名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布雷特·卡瓦诺法官和指控他性侵自己的布拉西·福特博士之间的对抗。卡瓦诺的提名最终获得了批准,不过,如同许多观察家指出的,这不意味着反击力量的最终胜利,而只表征着“反动修辞”与“#MeToo”运动对抗的一个高潮。

诚如亚历山大所说,到他写作本书时的二〇一八年岁末,推动职场性骚扰社会化的“#MeToo”运动尚未退潮。实际上,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范围看,一直到今天,“#MeToo”运动的余波也未完全平息。不过,亚历山大认为,回归稳定状态是迟早的事,问题在于,回归稳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回到“#MeToo”运动开启之前的状态码?这当然不可能。在“卡瓦诺事件”之后,一些被赶下台的受指控者曾经蠢蠢欲动,试图回归“正常”,但是,现状就是正常,他们的每一次努力都引发了暴风骤雨般的谴责。“‘#MeToo’运动已经深深扎根于美国的集体意识之中”(131页),职场性骚扰的社会化所产生的,不仅仅是群情激奋,更是一种新的文化结构,“一个强大的新性别关系在公民领域中已经存在”(134页)。

回头看,“#MeToo”运动的展开曾有很大不确定性。假如没有特朗普对主流媒体的攻击以及侮辱女性的言论,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很可能不会一下子吸引公众的关注;而将职场性别统治问题解读成政治分化问题也差点让运动夭折;在运动高潮阶段,特别是在“卡瓦诺事件”中包括特朗普、大多数共和党参议员和保守派在内的强大势力再次借助“政治分化”策略而展开强势反击,更是使得运动的前景迷离莫测。质言之,像职场性骚扰这样的社会问题的社会化并不是必然的,许多“应该”的社会化实际上并没有发生。

亚历山大指出,理想的社会化模型会经历“稳定状态下机构内部的紧张关系——符码转向——监管重构——反击——回归稳定状态”这样一个系列过程,但是,像这样有着清晰的先后顺序的社会化进程其实并不多见,是例外而非常规。即使机构内部紧张关系严峻,通常也不会引发社会化。而且,即使触发了社会化,也常常会遭遇阻碍而停滞不前。这种阻碍的具体表现各式各样,但亚历山大认为,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两大类,即边缘化和分化。边缘化是指,如果受到机构或领域内部体制性压力和功能失调影响的是次等群体,甚至被污名化的群体,那么,社会化就会受阻或停滞。边缘化的群体所承受的各种压力、各种被强加的不公要求,不太容易被主流媒体报道,即使报道了,也很难引起符码转向。因为核心群体和边缘群体之间,很难產生认知和情感的共鸣,前者认为后者缺乏公民能力,甚至并不视后者为完整意义上的人。分化是指,如果社群内部存在严重分歧,或者说,只有分歧,没有最基本的共识,那么,即使人们认识到反公民的紧张和压制的存在,也不足以引发健康的社会化。因为,这种情况会将社会愤怒分流,从而无法完整地呈现人们的共同关切。也即它会使社会撕裂:没有任何基本共识或默契的纷争不会强化、修复公民领域,反而只会削弱甚至摧毁公民领域。

要克服社会化的边缘化阻碍,亚历山大认为,需要一个理想化的公民领域,这个公民领域的开放度足以容纳对那些边缘化群体所遭受的制度性压力和不公表示同情、抗议的声音,并能将这种抗议积蓄起来。只要这种抗议之声蓄积到足够的力量,它们就会改变文化表征的不对称,从而人们能够公允地审视边缘化群体所遭遇的压制和不公,进而在社会化的推进中改变这种压制和不公。而要克服分化对社会化的阻碍,则公民必须感受到“即使他们没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利益和制度利益,他们也有共同的公民评价标准”(32页),也即必须具备最基本的公民价值共识。而这显然也是一个健全的“公民领域”的条件。总之,社会问题之社会化的展开推进,与一个兼具话语性和实体性、兼容并连接市民社会机构和国家监管机构的“公民领域”密不可分。

谁也不会否认,压制、紧张、不公、剥夺等,在任何一个现实的社会中都存在,问题在于如何应对这一切。总的来说,试图解决、摆脱这种问题的途径,不外乎三种。一是“政治的”途径,这种途径将问题看作现有制度本身所产生的结构性问题,因而采取一种与现有制度激烈冲突对抗的方式来试图解决和摆脱,这种方式必然是付出巨大社会代价。二是“行政的”途径,这种途径将遭遇问题困扰的公民变成了相关权力机关的“当事人”,这些当事人在权力机关的办公室和接待室里与国家(state)接触,填写相关表格,证明自己符合当局规定的相关救助标准,以此申请相关救助来摆脱困境;这种途径当然是必须的,而且也是现实中运行着的主要途径,但是,这种途径是以肯定现行制度的正当性为前提的,因此,就没有推动制度变革的可能性。第三种途径,就是亚历山大所阐释的这种与一个活跃的“公民领域”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化”途径,笔者以为,这相对而言应该是一种兼具秩序和弹性,同时又向变革的可能性开放的途径:“公民社会的话语是乌托邦式的、呼吁团结的,而公民领域的媒体和监管机构有能力跨越边界,将这种道德语言投射到各纷争领域之内,并对其进行有力重塑。”(146页)

(《是什么造成了社会危机?——社会问题的社会化》,[ 美] 杰弗里·亚历山大著,陈雪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二〇二二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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