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硕:蒲松龄早年“岁岁游学”考

——蒲松龄与沈天祥、李尧臣、王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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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硕  

蒲松龄在《述刘氏行实》中,自述与刘氏成婚后,家中妯娌不和,嫂子们“疑姑有偏私”,“时以虚舟之触为姑罪,呶呶者竞长舌无已时”。于是,父亲蒲槃只好让他们兄弟四人析箸,而房舍的分配是不公平的:

兄弟皆得夏屋,爨舍闲房皆具;松龄独异:居惟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小树丛丛,蓬蒿满之。松龄岁岁游学。刘氏薙荆榛,觅佣作堵,假伯兄一白板扉,大如掌,聊分外内;出逢入者,则避扉后,俟入之乃出。时仅生大男箬,携之,伏鼪鼯之径,闻跫然者而喜焉。一庭中触雨潇潇,遇风喁喁,遭雷霆震震谡谡。狼夜入则埘鸡惊鸣,圈豕骇窜。儿不知愁,眠早熟,绩火荧荧,待曙而已。故常自减餐留饼饵,媚邻媪,卧以上床,挽作侣。

这段自述表明,自他结婚后到兄弟析箸前后若干年间,他经常外出游学,长年不住在家里。

其子蒲箬《柳泉公行述》中亦云:

先父天性慧,经史过目皆能了,处士公(指蒲槃)最钟爱之。十九岁弁冕童科,大为文宗施愚山先生之称赏。然自析箸,薄产不足自给,故岁岁游学,无暇治举子业。

“游学”而“无暇治举子业”,可见这里所说“游学”,并非切磋文事,而是坐馆之意。

蒲箬《祭父文》中又说:

若夫家计萧条,五十年以舌耕度日。凡所交游,皆知我父之至诚不欺,胸无城府;而东西师生三十年生死不二,至托诸梦魂间者,则又无过于刺史毕先生家。呜呼!我父奔波劳瘁,七十岁始不趁食于四方,虽有儿辈四人,将焉用耶!

这就是说,蒲松龄舌耕生涯从二十馀岁便已开始,长达五十年之久,只是在西铺毕家设帐最久,师生情谊最深。

蒲松龄所谓“岁岁游学”,是否全为舌耕授徒?早年究竟在什么人家舌耕笔耘?这里就所见文献资料,作一番考察,以补研究者已往对蒲松龄早年行迹研究之不足。

蒲松龄青年时期曾进入本邑沈氏之家。这是他在《与沈德符》一札中透露的信息。此札云:

衰惫懒于出门,因而良朋疏阔,遂使飞语得以遥中,可笑人也。

三月中,希梅偶临寒舍,道及尊宅争产,言令侄将设席地,请诸亲友为之评其可否,致意先自弟始。余止之曰:“是何必尔!若令婿受他人之欺凌,仆当锐然身任,为亡友扶其弱孤;今矛盾者在彼家庭,外人何能赞一词?不知诸亲友如何,仆则敢不从命?”既乃出其上兄台书,见其圈赞已浓,问谁评之?希梅笑云:“我自为之。”弟流览一过,劝之曰:“君当酌其行止,字一投,则成仇人矣。”彼亦无言,匆匆而去。

近闻兄迁怒及弟,逢人辱骂。初而大惊,继而大笑:惊者,惊弟之无妄;笑者,笑兄之妄也。凡绝交者不出恶声,而好吹者则不论响否。以三十年之交游,听流言而一旦全空,则为君友者惧矣。昔与大兄共灯火时,昆仲有争辩庄宅之词,弟曾为调停于两间,大兄向弟言之甚悉,故弟知之颇详。然大兄溘逝,叔侄遂如父子,弟外人也,闻君家事,并不敢发一言为左右袒。且兄犹时念故交,若令侄则并不知有父执,交往之路久绝。希梅,其岳也,宜也;仆何人斯,亦庆此灾而乐彼祸耶?弟于希梅稿曾动一笔,则灭门绝户,了一家儿;下文更不敢作一转语,惟兄自思之。日托肺腑,无少瑕疵,乃王妈妈之鬼语一投,而张爷爷之尊脸顿放,是何景象乎?呵呵!长短只在梧桐,自有旁人之月旦;生杀皆其骨肉,宁累大圣之骚根?昔陈登云:“惟德可以服人,不闻以骂。”且古言:“骂所当骂,则彼骂者受之;所不当骂,则骂人者自受之。”可畏也哉!笑笑。如以弟言为诬,不妨焚诸神庙,暴之同人,区区之心可质之也。

值得注意的就是其中“昔与大兄共灯火时”数句,而“共灯火”常常是做西宾的同义语。

要弄清其中的情况,就得从受信人沈德符说起。

沈德符,《淄川县志》卷五“例贡”有小传:

沈凝祥,字德符,参议润子,增监,考定州同知。兄天祥早逝,抚其遗孤,备极周挚。年登大耋,嗜学不倦,居乡每多厚德。康熙丙子乡饮,推大宾焉。

对照蒲松龄札中所云,可见县志小传之称扬不实。沈凝祥早在其兄生前,就有田产之争;其兄死后,又与其侄争产,怎么能称之抚兄之遗孤“备极周挚”?不过,这个小传倒给我们提供了笺释蒲松龄的书札及其他有关诗文的一些线索。

沈凝祥之父名润,《淄川县志》卷五“进士”、卷六“续孝友”均有传。孝友传云:

沈润,字静澜,崇祯癸未进士,授潞安府推官,历升宁绍道参议。值岁饥,捐赈,全活累万,刊有《越州赈史》行世。里居厚德载物,与人无竞。……至于推己产与诸弟。方仲弟澄抱病,焚香默祷,割肱以进。澄殁无嗣,以次子凝祥为之后。……

由此可见,沈凝祥与其兄、侄之争产,恐怕是由其父之让产和他本人之出嗣所导致的后遗症;沈凝祥既为沈润之次子,那么其兄天祥无疑就是蒲松龄札中所说的那位“共灯火”的大兄。

沈天祥何等样人?《淄川县志》无载,但却并非无迹可寻。

蒲松龄诗文中多有为沈燕及而作者,诗有《同沈燕及饮园中》、《同沈燕及题〈思妇图〉》、《遥听沈燕及夫人摘阮,戏贻四绝》、《偶与燕及夜话》、《六月初三日闻沈燕及讣音》诸首;文有《为沈燕及募修洞子沟疏》、《为沈燕及邀客小启》、《为沈燕及请岳祖同订吉期小启》、《为沈燕及复孙公焕启》等篇。此沈燕及自然与蒲松龄曾有较多的交往。

《同沈燕及饮园中》诗载于路大荒编《蒲松龄集·聊斋诗集》卷二,系于康熙十七年(1678),诗云:

公子名园景物芳,两人把酒话沧桑。

丛丛绿树含生雾,面面青山补缺墙。

细柳才眠风唤舞,春光欲嫁鸟催妆。

从来饮少先成醉,又感知音发旧狂。

首句称“公子”,又曰“名园”,见得沈燕及是个富家子弟而无功名者。第二句说“把酒话沧桑”,末句云“又感知音发旧狂”,这表明作者与沈燕及不是初识,而是早有交往。

《六月初三日闻沈燕及讣音》诗,路大荒因作期无考收入《聊斋诗集》之“续录”中,诗云:

义气文章事事佳,怜君三度葬金钗。

文园讵为芙蓉病?酒德真从畚锸埋。

十载论交盟未冷,重来把手愿终乖。

黄公垆上河山渺,才到西洲涕满怀。

每至相逢手重持,君疏我拙两相知。

分开丛桂小山怨,掩过围屏画雀悲。

母殁未能终大葬,弟贤幸足抚孤儿。

不图卧榻叮咛会,竟是千秋永别时。

这里除了抒写丧友之悲哀,长期交好,今后不能再遂重聚之愿,还透露出亡友沈燕及生前身后的一些情况:“三度葬金钗”,是说他屡有丧偶之痛;“母殁未能终大葬”,是说他死时,其母下世不久,未言及其父,自然表明早已谢世;“弟贤幸足抚孤儿”,表明他身后遗留下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此外还有个足以为之抚养其遗孤的弟弟。这情况同县志中所说沈天祥何其相似云尔!再说,沈氏并非淄川县支脉繁盛的大族,不大会再有情况如此相似者,并且名曰天祥,字曰燕及,恐怕就是取自《诗经·周颂·雝》中“燕及于天,克昌厥后”之句。所以,可以推定此沈燕及就是沈凝祥之长兄沈天祥,也就是蒲松龄札中所说曾与之“共灯火”的大兄。

这样,这两首《六月初三日闻沈燕及讣音》之作期,也就是沈燕及之卒年,便大致可以推断。蒲松龄还有《寄沈德符》五古一首,诗云:

大粃尚可簸,微沙不可飏。人处危疑间,难在形迹光。周公辅冲人,流言起四方。谓将窥神器,不利孺子王。三年感风雷,迹明义始彰。所贵心无怍,人言复何伤?

这里用周公旦辅佐幼主成王,管、蔡、霍三叔曾造作流言,说他要篡位的故事,显然是隐指沈凝祥兄死侄幼,社会上也有些流言。此诗的旨意是讽谕沈凝祥,只要问心无愧,就不要害怕,与蒲松龄之书札专在分辨自己并未插手其间不同,口气也不一样,但所说事实却是一个,即沈凝祥有谋侵侄产之嫌。所以,蒲松龄之书札与诗,两者作期相距不会太久,很可能是同年之作。而沈天祥之死也当在此前不久,短则数月,至长也不过二三年。在路大荒编《蒲松龄集·聊斋诗集》中,《寄沈德符》系于康熙三十年(1691)。据此,《与沈德符》一札也当作于是年;沈天祥之死,蒲松龄《六月初三日闻沈燕及讣音》之作,恐怕就在前此一二年间,估计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前后,或者更早一点。

蒲松龄诗集中还有数首关于沈惠庵的诗,题为《奉赠沈惠庵》、《贺沈惠庵》、《贺沈惠庵,代箬儿作》、《门人毕子与沈惠庵昆仲泛舟大明湖,骤雨沾衣,践泞而归,戏成二绝》。《奉赠沈惠庵》载《蒲松龄集·聊斋诗集》卷三,康熙三十五年(1696)作,诗有“许史金貂冠大邦,神童又复继烟幢。芹花初应高门瑞,文字已教旧宿降”;“谢家公子正芳春,文字清标最绝伦。片幅已占黄阁贵,前身应是玉堂人”;“翩翩绝世佳公子,名满三齐少未婚”之句,可知其人出身官宦之家,年未及冠,便已入泮,且文名籍甚。这最后一点,自然不无过谀的成分。《贺沈惠庵》二首,均为贺其入泮之作,作期当与赠诗相近。蒲松龄本人贺诗云:

于公高其门,中容驷马骧。次公守贻谋,八务皆义方。槐堂生国瑞,灵敏世无双。精神大于身,方瞳灿星芒。艺文爱金陈,目下能十行。此是我小友,二郗堪颉颃。而公何谦谦,谓是我门墙。邂逅辄拳拳,爱敬恒交相。流连亲父执,英妙无矜张。出卷每相识,喜则肆瞽狂。阅人亦已多,更无如此郎。羁丱入场屋,挥毫成巨章。司衡惊天才,和颜开霁光。驹齿犹未落,展定空群良。鹏鹗行振翼,抟击摩青苍。

他自居为“父执”,称沈惠庵为“小友”,盛赞其才,期望甚高,且谓沈惠庵对他极谦恭,自称作门人,“邂逅辄拳拳,爱敬恒交相”,见得关系较亲密,有某种情谊。另外,蒲松龄《门人毕子与沈惠庵昆仲泛舟大明湖,骤雨沾衣,践泞而归,戏成二绝》,显然是此后之某年他带着其毕家弟子及沈惠庵几个年轻人赴济南应试时之作,也见得他与沈惠庵之家是有交情的。据此推断,此沈惠庵很可能就是沈天祥之遗孤。沈天祥死时,其子尚在孩提之年,现已过去了七八年,蒲松龄在代蒲箬所作贺沈惠庵进学的诗中有“羊车公子十五龄”之句,年岁正相合。且此诗中“次公守贻谋,八务皆义方”两句,我想当指其叔沈凝祥。叔侄争产之事毕竟是“矛盾者在彼家庭”,而且是事过境迁,前嫌尽释,所以这里不妨称扬一句。

蒲松龄是否曾进入沈家?又是何时与沈天祥“共灯火”的呢?

蒲松龄文集中,有代沈天祥写的一篇募疏和三篇书启,题目上文已开列;此外,还有代沈凝祥写的四篇书启,它们是:《代沈德符与王子下(樛)通政》、《六月为沈德符与王圣俞启》、《为沈德符与韩丽老启》、《八月廿六日为沈德符订吉小启》。这几篇几乎全是应酬文字,内容多为订婚、请客之类私事。沈天祥兄弟是能自为其文,并非目不识丁。前引蒲松龄《六月初三日闻沈燕及讣音》诗有“义气文章事事佳”之句,沈凝祥是进过学的,均说明了这一点。如果他们同蒲松龄只是一般的朋友,恐怕是不好意思劳蒲松龄代作这类应酬文,何况又如此之多。联系蒲松龄札中“共灯火”一语,事情只可能是这样:蒲松龄当时是沈家的西宾,有义务为东家代笔捉刀。如此,在沈天祥,以及其出嗣之弟沈凝祥,无论是婚启、请柬、书札,凡有所需,便让蒲松龄执笔,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蒲松龄为沈氏兄弟代写的这几篇文字,多数难以考定其作期,可考定者只有《代沈德符与王子下(樛)通政》一札。原文是:

羁旅京华,深荷照拂,云天之谊,真无刻可以忘之。闻老年伯母奄然仙逝,中心忉怛。而里道修阻,不得临柩一痛,抱恨如何也!遥致瓣香,用代絮酒。附寄土物一种,少托远音。心随雁往,不尽欲言。

按:王樛,淄川人,以荫补官,升通政使司右通政,详见本书《蒲松龄与丰泉乡王氏》。据高珩《通政使司右通政子下王公墓志铭》,王樛生母刘氏,顺治十七年(1660)卒于京邸(《栖云阁文集》卷十四)。此札是对王樛丧母表示哀悼,中云“里道修阻,不得临柩一痛”,显然是寄往北京的。所以,此札当作于顺治十七年王樛扶柩归里之前。上文已考定蒲松龄《与沈德符》札作于康熙三十年(1691),其中有“三十年之交游”一语,可知蒲松龄代沈凝祥作此与王樛札之时,正好是他们交往伊始之际。

据《淄川县志》卷五“例贡”沈凝祥小传,他于康熙三十五(1696)被举为乡饮大宾。乡饮宾介的条件是所谓“士大夫之齿德并茂者”(《淄川县志》卷六“乡饮”)。照一般情况看,沈凝祥那年该是六七十岁。据此推估,顺治末年,沈凝祥约在三十岁上下,其兄沈天祥也不会超过四十岁左右。这种情况,与蒲松龄代沈天祥所写的书启之内容,就正好相合,至少是无不合之处。如《为沈燕及复孙公焕启》是为女许婚,其女年当及笄,其人当不小于而立之年。《为沈燕及请岳祖同订吉期小启》是为自己婚事的,其时沈润当已下世,否则便不应由本人具名;蒲松龄挽诗中曾说他“三度葬金钗”,此次当非初婚,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所以,这些应酬文与《代沈德符与王子下(樛)通政》一札,可以认为是同个时期,即顺治十七年左右写的。

综观蒲松龄一生,康熙九年(1670)南游以后,由于存有大量诗篇可据,行迹比较清楚,他不可能入沈家与沈天祥“共灯火”;而他顺治十五年(1658)进学后一个时期,自谓“岁岁游学”。那么,可以断定他代沈氏兄弟写这些应酬文字的顺治十七年前后,正是他在沈家与沈天祥“共灯火”的时期。

沈天祥生于官宦之家,比较富有,生活舒适、闲散。他虽然年逾而立,大约还有些科举进取之想。邀蒲松龄来家,恐怕就是要从这位贫寒而有文才的年轻秀才那里得到些指点,于科业上有所长进。他大概也不甘寂寞,要结交些名士,也需要有人为之张罗。蒲松龄为他写的邀客小启,便是明证。启云:

淑气撩人,青草衬雕栏之色;睛光扑面,黄莺传绣陌之春。……只逢人世二难,已堪倒斝;况有歌儿数辈,雅善遏云。不追春夜之游,难免花神之笑。恭惟八日,具集同人,彩雉牙筹,定教呼残夜月;紫楼玉凤,当令叫破春愁。愿君跨蹇而来,遣僮扫榻以俟。

这样优美的请柬,当能使主人显得很风雅。

这种情况,在蒲松龄自然是不敢当师,只能说是“共灯火”。

蒲松龄早年曾读书于李尧臣家,这是他在《醒轩日课序》中明白说出的。序云:

李子希梅,与余有范、张之雅。甲辰春,邀我共笔砚,余携书而就之,朝分明窗,夜分灯火,期相与以有成。

甲辰是康熙三年(1664)。

李尧臣,字希梅,号约庵。他小蒲松龄三岁;十五岁进学,差不多与蒲松龄同时;他家居淄川东郭,两家相距仅数里。所以,他们是自幼相识。顺治十六年(1659),蒲松龄与张笃庆兄弟等人结郢中社,“约以宴集之馀晷,作寄兴之生涯”,李尧臣也是其中一员(蒲松龄《郢中社序》)。惜乎蒲松龄早年诗不存,李尧臣有《百四斋诗集》,至今未得见,无从了解他们当时交游的许多具体情况。幸而张笃庆《昆仑山房诗集》里存有多首郢中社友酬唱的篇什,可稍补缺如。从其《希梅、留仙自明湖归,与顾当如社集同赋》、《同留仙、希梅及锡、履两弟月夜泛舟西溪,分韵得洲字》、《寄柳泉、希梅六首》诸诗,可知所谓郢中社实际上是以蒲松龄、张笃庆和李尧臣为核心,他们三人由于都是少年一举进学,才华初绽,彼此相赏,相互引重;又由于均被受困场屋,同病相怜,也相互慰藉,所以感情很投合,交游甚密,后有“郢社三友”之号。

蒲松龄说他同李尧臣有“范、张之雅”,意即二人以信义相交,是知心朋友,关系如汉代之范式、张滂。实际上,李尧臣对他恐怕还有些解衣推食之助。蒲松龄家境比较贫寒,兄弟析居后更加困难。李尧臣之家虽非淄川巨室,但也是官宦人家。父亲李宪,顺治六年进士及第,官孝丰知县,据说是“因积劳卒于官”(《淄川县志》卷六“文学”)。其时,李宪大约已故,但家道还是比较富有。所以,李尧臣在数应乡试失败后,没有像蒲松龄、张笃庆那样外出坐馆、应幕,而是无忧无虑地闲居家中,于主持家务之馀,尽心读书,研讨金石,晚年“积书数千卷,皆手勘定”(《淄川县志》卷六“重续文学”)。他在康熙三年(1664)春邀蒲松龄来家“共笔砚”,这一方面是看重蒲松龄能文,在一起研讨文事,切磋琢磨,便于日有进益;另一方面也不无助成蒲松龄之意:给他提供个安心读书的环境,提供些诸如灯火之类的条件,或者还可能有一些衣食方面的资济。后来,蒲松龄在《中秋微雨,宿希梅斋》诗中云:

萧索秋风落木时,绨袍长铗欲何之?

一床灯火眠疏雨,十载飘零感旧知。

用了“绨袍”一语,就蕴含这种意思。所以,他离开之后,直到老年还时而来往李尧臣家,两人对饮畅谈,乃至留宿共眠,关系较之与张笃庆之间显然是更深了一层。

蒲松龄在李尧臣家的具体情况,《醒轩日课序》没有讲到,也无其他资料说明。不过,这篇文章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情况,即蒲松龄曾为此受到人们的讥诮。请看原文:

李子希梅,与余有范、张之雅。甲辰春,邀我共笔砚,余携书而就之,朝分明窗,夜分灯火,期相与以有成。忽忽数载,人事去其半,寒暑去其半,祸患疾疫之杂出者又去其半,回思书之熟肄、艺之构成者,盖寥寥焉。或以是诮余,余赧然自惭而强词以对曰:“朝夕吟咏,隽语堪惊,半载之馀,大被雅称,学问日益,伊谁之功?”客笑曰:“日月逝矣,而功业未就。李子聪明,乃其天授,子何力之有焉?试思日所临摹,伊王伊柳?日所诵习,其韩其欧?不知自警,亦足羞矣。”余然后嘿然而惭,凛然而不敢辩也。……

看来,情况大概是这样:有人对蒲松龄少有文名不服气,对李尧臣邀他“共笔砚”也有妒忌之心。数年过去,他和李尧臣都未能乡试中式,了无成就,也就成了人家的口实,讥诮他白白耗费了李家的灯火。从序中讥诮和辩答两方面看,蒲松龄和李希梅也确实未专心治举子业,时艺作得很少,即所谓“艺之构成者,盖寥寥焉”,他们的兴趣恐怕是偏重在诗古文词,如蒲松龄自辩所说:“朝夕吟咏,隽语堪惊,半载之馀,大被雅称,学问日益,伊谁之功?”讥诮者难之曰:“试思日所临摹,伊王伊柳?日所诵习,其韩其欧?”大概是讥诮他们研习古文,很不实际。个中也可能包括对蒲松龄写志怪传奇之文,表示不以为然。因为,从后来他们的文学成就看,李尧臣在当地颇有文名,曾应邀参加纂修《济南府志》,享有“一代文宗”之誉的王士禛曾评其文曰:“按之八家尺度,不爽毫黍。”(《淄川县志》卷六“续文学”)蒲松龄工于文,尤以《聊斋志异》著称于世,这就无烦赘言了。讥诮者讥诮他们“日月逝矣”,“功业未就”,自然是由于他们自身太浅薄,但也由此可见蒲松龄和李尧臣虽然也都不鄙弃举业,冀得一第,但他们毕竟自青年时代便不拘泥于举业一道,比讥诮者高明,所以最后都赢得了一定的文名。

蒲松龄在李尧臣家待了多长时间?由于这篇《醒轩日课序》未作明确说明,序末又未署写作年月,也未发现有其他记载,所以尚不能遽定。不过,从张笃庆《昆仑山房诗集》中有关诗篇看,此后二三年里他们两人还是经常在一起的。如作于康熙五年(1666)深秋之《寄留仙、希梅六首》其一:

历下归来后,松关尽日虚。

黄花秋已过,雨雪岁将除。

病里依耽酒,愁中罢著书。

故人寄尺素,长跪意踟蹰。

其二:

每忆昔游日,披襟羡尔豪。

缄书歌下里,魂梦在东皋。

聚散同回首,浮沉自我曹。

知音寥落甚,《白雪》向谁操?

其五:

极目思悠悠,城边百尺楼。

荒亭今已没,流水迥生愁。

碧柳曾攀折,黄昏自去留。

皇姑庵畔望,肠断菊花秋。

这年张笃庆应山东乡试,“因病未入闱”(张笃庆《厚斋自撰年谱》),月馀未出门,故有“历下归来后,松关尽日虚”之句。“故人寄尺素,长跪意踟蹰。”这无疑表明蒲松龄、李尧臣先有书致慰问,张笃庆才赋此诗作答。全诗的基调是“青云计未成”之伤感,中间时而追忆数几年他们结社同游相酬唱之况,抚今追昔,表知音寥落之悲哀。诗是寄给蒲、李二人的,可能表明向张笃庆表示慰藉之书札也是蒲、李二人同写,诗中又一直是合写,没有言及二人各自的情况,而且还特别言及“城边百尺楼”,即李尧臣之家。据此揣度,蒲松龄此时可能还待在李家,至少是二人尚未远离。由《醒轩日课序》中“忽忽数载”一语,估计他有可能在李尧臣家待到康熙九年(1670)南游前。

蒲松龄南游归来后,和李尧臣还是时相往来。兹就蒲松龄诗文(偶用张笃庆诗),按时序简述如下:

康熙十一年(1672)暮春,蒲松龄过李尧臣斋,有《过东郭故斋》、《卧友人斋中》(一作《希梅斋中》)、《留别》诸诗;中秋,宿李尧臣斋,有《中秋微雨,宿李希梅斋中》,末云:“与君共洒穷途泪,世上何人能怜才!”

康熙十二年(1673)初春,蒲松龄过李尧臣斋,留饮,有《饮李希梅斋中》(一作《希梅斋小饮》)。李尧臣、张笃庆共过蒲松龄家,张笃庆有《同希梅饮柳泉斋头》。

康熙十三年(1674),蒲松龄有《贻李希梅》诗,中有“热受恶木阴,志士良不屑”之句,殆有所指。

康熙十五年(1676)春正月,蒲松龄饮李尧臣斋,有词调寄《水调歌头》,下片云:“漫说文章价定,请看功名富贵,有甚大低昂!只合行将去,闭眼任苍苍。”情绪激愤,当为去年乡试又一次落榜而发。

康熙十七年(1678)暮春,蒲松龄往青云寺访李尧臣,有《闰月朔日,青云寺访李希梅》诗。

康熙二十五年(1686),蒲松龄有《赠友人李希梅》,诗有“高士犹从庑下寄”、“客窗对酒一开襟”之句。其时,或李尧臣访之于西铺毕家。

康熙二十七年(1688),蒲松龄有《寄怀李希梅》诗。

康熙三十六年(1697)十月,李尧臣过西铺蒲松龄馆舍,蒲松龄有《斋中与希梅薄饮》,诗有“鬓发萧搔老病身,惊逢客里苦寒辰”;“白莲社里诗狂友,把手相逢意气消”之句。

康熙四十七年(1708),蒲松龄有《寄李希梅》诗,叹老嗟贫,同病相怜。

康熙四十八年(1709)冬,蒲松龄为淄川蠹役漕粮经承康利贞事,致书李尧臣,劝其抽身。

康熙四十九年(1710),蒲松龄有《举李希梅作介宾呈》;与张笃庆、李尧臣同被举为乡饮酒礼宾介,有《张历友、李希梅为乡饮宾介,仆以老生忝与末座,归作口号》。

康熙五十三年(1714),李尧臣有怀蒲松龄七绝二首:“白发萧萧两秃翁,当年意气吐长虹。于今老大皆无用,曝背颓檐夕照中。”“与君少小即相亲,屈指于今六十春。百岁未知谁先死,他年话旧定伤神。”(路大荒《蒲松龄年谱》引自《百四斋诗集》)

大半生靠舌耕笔耘为生的蒲松龄,毕竟没有活过一生居家安逸的李尧臣,次年便辞世了。

由以上所述,可见蒲松龄与李尧臣之交情既久且深,垂髫相亲,至老不渝,可谓有始有终。这固然是由于二人一生颇多一致处:少年时便显露才气,彼此相赏,“相期矫首跃云津”;长时期困于场屋,心有同悲;苦不得售,肆力为文,雅有同好;晚年又都赢得些声名,成为当地的秀才领袖,虽然有贫富之别,但社会地位没有扩大距离。然而,二人友情之深厚、持久,恐怕还是由早年“共笔砚”的一段生活培育而成,至少在蒲松龄方面是不会忘掉李尧臣的那份情义的。

蒲松龄早年还可能在王永印家做过馆。

《淄川县志》卷五“贡生”:

王永印,字八垓,所须子。

这条记载太简单,幸而蒲松龄有《为八垓王公八十大寿序》,中间一段足见其生平崖略。序云:

王公八垓,夙世仙人,志趋濠上。昔与余垂髫相戏,每见其肝胆廓落,辄已倾倒。虽生于华胄,而文章词赋,英迈不群,即乘长风破沧浪,固其所优;而天固抑之,俾以明经老,未得以行其胸怀,仅以风鬃雾鬣,动道旁骇叹,而仙人所未足之生平,岂一金莲花盆所能酬哉!迨夫遭家多难,备尝险阻,志千里者,想应玉壶缺矣,而不知苍苍者,抑汝哉?玉汝耳!自是而后,家虽落,固不贫:田数顷可耕,楼阁数架可栖,子孙可给指使,岁十馀酿可供酣饮。古人四不出能遵行之,陶然南窗下,时展一卷,羲皇上人何以加此!且夫心之逸者其神完,观之达者其形固,公自飓风骇浪中来,其视世之调调刁刁者,如秋蝇之过耳,无所动吾心者,故以亦无所动吾气,以享修龄,所谓人事,非天命也。今年跻八秩,而精神健壮,由是而往,百龄之锡,未足言也。

这段文字颇多隐约之词,有必要作一些笺释。

文中谓王永印“生于华胄”,这是指其家虽不很显贵,却也在明清两代科甲相继,几代有为宦者。其伯祖王教,明隆庆间进士,官至吏部郎中,以得罪巨珰,受诬罢归,殁后十七年赠太常卿(《淄川县志》卷六“名臣”)。生祖王敬,未入仕,以子赠文林郎、南皮知县(《淄川县志》卷五“封赠”)。父王所须,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举人,考授南皮知县,升应州知州,卒于官(《淄川县志》卷五“举人“)。王永印兄弟五人,三人成进士,于清初一度称盛。据《淄川县志》卷五“选举志”各科目,他们是:

王鼎荫,字六符,顺治三年进士,授北直东安知县,调溧水,补桐柏,再补宜阳。“前令悬报荒垦二千馀顷,邑民苦,累逃亡。公誓死特疏具奏,得豁地减粮。会有中伤者,降职谢政。宜人建名宦祠,立碑颂德焉。”

王昌荫,字七襄,明崇祯十年进士,授固始知县。清兴,起户部主事,擢福建道御史,巡按山西,提督北直学政。

王新荫,顺治六年武科进士,任怀来卫守备。

只有王永印及其小弟王笃荫(字十洲),仅以贡生终老。

文中又谓王永印“遭家多难,备尝险阻”,还说他是“自飓风骇浪中来”,语极含糊。既云“多难”,自然是不止一难。由于文献不足征,难于一一确考,只能依据现有资料提供的情况,作一些推测。

文中说王永印曾因家难“备尝险阻”,那么有必要先弄清王永印的年岁问题。蒲松龄此寿文,未署作期,幸而他还有《寄王八垓》七古一首,中云:“念我少君廿馀岁。”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由此上推二十馀年,王永印之生年当不晚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或者还早一二年。那么,到明清交替之际,他已年近而立了。

由此考虑,王永印之“遭家多难,备尝险阻”,首先可能是其父王所须死于晋北之应州任所。王所须官应州知州,时在明末,正是社会大动乱之际。其时,王永印可能随父在应州,也可能原居家而闻讯奔丧至应州,不论哪种情况,扶其父柩从晋北关塞之地归来,都可以说“备尝险阻”。

其次,明清易代之际,王家也受到了兵乱之害。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兵攻掠山东,李自成部下之小股队伍也到过淄川,所谓“土寇”王茂德“号召及数万,极力攻城”,“城仅全,而乡中蹂躏不堪矣”(《淄川县志》卷三“兵事”)。官宦人家之王永印家,恐怕也不能避免。特别是清顺治四年(1647),高苑民谢迁起义,攻占淄川县城达两个多月,抢掠的对象是豪门富家,为富不仁的缙绅多有遭杀害者(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四、高珩《栖云阁文集》卷十二《一门三义传》)。清兵破城后,又大肆杀戮,缙绅人家也有被认作“通贼”而得罪者(张笃庆《厚斋自撰年谱》)。王永印家虽未见有被杀害者,但其兄王昌荫之宅第确曾被谢迁的队伍占据。《聊斋志异》之《鬼哭》篇记云:

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聚盗尤众。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公入城,扛尸涤血而居,往往白昼见鬼,夜则床下燐飞,墙角鬼哭。

在这次残酷的动乱中,王永印也少不了要逃窜在外。这也可以说“备尝险阻”。

第三,王永印的两位做官的兄长先后得罪罢官,其中也可能有更不幸的事情。前引《淄川县志》已知,王鼎荫在宜阳任上,因地亩问题为人中伤,“降职谢政”。查《宜阳县志》卷七“职官”,亦载王鼎印(荫)“以地亩罣吏议,去”,时在顺治十八年(1661)。更值得注意的是王昌荫。县志里只记载他最后官北直学政,并无下文,不知其究竟。查《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三十、卷四十二,王昌荫(因满汉文转译误“荫”为“允”)是顺治四年由福建道监察御史调顺天学政,顺治六年四月便继差云南道监察御史朱鼎延为顺天学政,王昌荫之去职当在前此不久。他为何去职?《清实录》未载。《畿辅通志》和《顺天府志》也只在职官表中载其姓名、里籍,没有说明去职之缘由。不过,他既然从此结束了仕途生涯,那么显然是被罢了官,并非迁调,而罢官自然因为有过失,或者犯了罪。至于情况究竟如何,就不可稽考了。有趣的是蒲松龄却给我们提供了一点消息:《鬼哭》篇的核心故事是王昌荫仗官势恫吓鬼,被众鬼嗤之以鼻,结末“异史氏曰”:

邪怪之物,惟道可以已之。当陷城之时,王公势正烜赫,闻声者皆股栗,而鬼且揶揄之。想鬼逆知其不令终耶?

旧谓尽天年、得善终为“令终”。这篇故事对王昌荫讥刺之意甚明,至少是并无敬意,说他“不令终”,无疑是未得善终,即俗话说未得好死的意思。再者,王昌荫与同邑王樛、高珩为同辈人,曾同为京官,但在王、高二人的诗集中,却不见与王昌荫有交往、唱酬之迹象,是不屑与之交往,还是有意回避?由这等情况看,王昌荫有可能是在顺天学政任上因得罪而致死,故诸方志均不便言之。

寿文于“遭家多难,备尝险阻”数语后,接着说:“自是而后,家虽落,固不贫:田数顷可耕,楼阁数架可栖,子孙可给指使,岁十馀酿可供酣饮。”这里所说“自是而后”之“是”,无疑是指王永印之兄王鼎荫、王昌荫做官出了漏子,特别是最后王鼎荫于顺治末年之罢官。因为“自是而后”,才可以说是“家虽落,固不贫”,即家门不能再称盛,声势大不如前,但并没有破产,陷入贫困。

蒲松龄在寿文开头说:“王公八垓……昔与余垂髫相戏,每见其肝胆廓落,辄已倾倒。”这是说他少年时便与王永印相识,并佩服其性情之爽直豁达。康熙十七年(1678),蒲松龄已年近不惑,有《王八垓过访》一诗,首联是“玉案无缘寄所思,一朝握手喜翻悲”;尾联是“别来岁月知多少?话到生平事每遗”。此诗也表明他早年曾有过一段时间同王永印过从较密,只是后来有许多年不大见面了。据此推断,二人过从较密的时间当在顺治末、康熙初,再晚便不能说“垂髫相戏”了。

蒲松龄诗集中,又有《妾薄命,赋赠王八垓》、《为王八垓赠于申兰》、《八垓烹羊见招,阻雪不果,戏作烹羊歌》、《王八垓烹羊见招,忽雪,因忆去年阻约,作烹羊歌》等诗。

《妾薄命,赋赠王八垓》是借王永印的小妾之口,述说她进入王家二十年来,为王永印正妻所嫉,“四哭男,两哭女”,所生子女皆夭亡,非常不幸。结末云:“啼君怀,语喋喋:老翁今年六十馀,倘有不虞焉置妾?”由此诗可以看出,蒲松龄与王永印关系很友好,对王永印之内帏也颇了解。据“老翁今年六十馀”句,又可断此诗作于康熙十八年(1679)之后几年中。

两首《烹羊歌》,由诗题便可看出作于前后相连的两年。前一首的开头六句云:“生平百事能知足,中岁多病思粱肉。高斋偶然列肴珍,三十五指攒纷纶。匕箸摩戛刺双眼,顾盼遂如风卷云。”这很自然地使我们联想到作者的一篇四六文——《绰然堂会食赋》,赋写他在毕家坐馆时“有两师六弟,共一几餐”,诗云“三十五指攒纷纶”,人数仅少一个,但情状相合,特别是赋云“箸森森以刺目”,诗亦云“匕箸摩戛刺双眼”,两句基本相同。据此可以断定,王永印烹羊相邀,蒲松龄作《烹羊歌》,是蒲松龄在毕家坐馆的时候。

还有前面为考定王永印之生年曾提到过的蒲松龄《寄王八垓》一诗,前半云:

香山酒客延高龄,七十颜色如儿婴。昔日崛强犹不减,对客豪饮能千觥。我性疏狂君磊落,相逢不觉肝胆倾。十日不一见颜色,坐看梁月心怦怦。

显然是作于王永印七十馀岁的时候,至早也该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其时,蒲松龄正在毕家坐馆。即使到了王永印八十岁,蒲松龄为之作寿文之时,约为康熙三十八年(1699),他仍然没有离开毕家。

从以上诸诗所反映的情况看,蒲松龄早年同王永印有过较多的交往,后来中断了许多年之久,到康熙十七年(1678)之后,两人又时而相过往了,并且感情还很投合。前此交往之中断,可能是由于居处相距较远,无缘相晤;而此后又恢复往还,也可能是由于居处相近,来往比较方便。前引《寄王八垓》诗中“十日不一见颜色,坐看梁月心怦怦”两句,固然是表相思之情,但也不会是纯属虚笔浮词。由此推测,王永印家大概是在距蒲松龄坐馆之西铺仅二里之遥的王村镇。

这里有必要分析一下蒲松龄《代王八垓与程县公》一文。兹录原文如下:

里甲之事,丁地少者,难于应役;原银少者,难于当差。故邑中里甲,至有逃散殆尽者。其初由一二人开自便之端,而其后之夤缘效尤者,非尽得已,势有所不能支耳。如“忠七”原有十甲,近虽星散,尚有七甲,甲有数百两,犹可更番应役;今“忠五”不下五千,“忠七”则不上五百,以一当十,则东人粲粲,而西揭百斗矣。故黠者纷纷如鸟兽散,若孙某则准归“忠五”矣,王某则准归“丰泉”矣。生不自揣,欲援两家之例,老父母不允归里,乃赐并甲。老父母只知肉糜之可餍饱,不知蝼蝈之为公私也。盖不并则七岁一差,并后则年年应役;不并则各甲应各甲之差,并后则一家应全里之役,其害尚可言哉!即不肯推孙、王之例,使之移重就轻,何遂以朝三暮四相愚也?过里之举,生既不得蒙恩;并甲之旨,生亦不能从命。惟仍守故辙,按甲当差,其能当者当之,不能者,其谴责之惟命,赦宥之惟命,并于生无与也。此非一家私议,愿老父母平气听之。

这里要对此信须作解释、分析的,是以下数事:

第一,此信是为里甲事而发的。里甲是当时的赋役制度,旨在平均分担贡赋、徭役,百姓各户均分属于里、甲,里统乎甲,甲统乎户。据《淄川县志》卷三“赋役”,本县里甲分八乡:仁寿乡,统十里;忠信乡,统七里;丰泉乡,统七里……信中所说“忠七”,即忠信乡第七里;“忠五”,即忠信乡第五里;“丰泉”,即指丰泉乡所统之里。县志又注明:“忠信乡七里,在县治西。”王村集、西铺村均在其区划内。信中特别讲“忠七”、“忠五”之事,则王永印家必属忠信乡。那么,此亦可作为王永印家在王村之佐证。

第二,由信中所述可知,前此王永印曾请求“过里”,即改归他里,而县令不准,只令“并甲”,即将由于逃散者多、从而地丁少之甲合并起来。他悻悻然,表示不能从命。他之所以要求“过里”,显然是因为其里地丁少,难以应役。联系蒲松龄《淄邑流弊》中所说:

明季淄邑钱粮,缙绅六之,士与民各二之。差役繁多,士优免额有数,绅则全免;其应差者,惟编氓耳。邑共八乡,每岁各乡必报一人,以应杂徭。贫者恐其逃窜,必相其家道殷实者而报之,名曰“富户”。

又,各里之里长,亦皆择里中富庶者报之。由此揣度,王永印很可能当时正应里甲之役,或者正充本里之里长,“过里”便可以摆脱此役了。

第三,此信是写给“程县公”的。查《淄川县志》卷五“职官”,康熙一朝只有一位程姓县令,其人是程观颐,康熙三年任,康熙五年被劾去。据此可断,蒲松龄代王永印作此致程县令的信,当在康熙四年(1665),或者稍后数月。

蒲松龄还曾代王永印写过一篇婚启,在其文集中题作《为王八垓与长山曲启》。启中云:“闻长公之少妹,名欲齐昆;愧苍梧之痴儿,才犹让父。”可见是王永印为其子提亲的。康熙四年,王永印已年近五十,早就可能有将婚之年的儿子了。那么,断此婚启与致程县令的信为同时期之作,也就不能认为是为时过早。这期间大概也正是蒲松龄早年同王永印一度过往较密之际。

蒲松龄家在淄川城东郊,王永印家在淄川县之西鄙,两地相距五六十里。王永印家此时又确有年未及冠、尚未进学的儿子,还可能有更小的子、侄。更值得注意的是,蒲松龄还受王永印之命写过一篇《为人要则》,序云:

王八垓兄有感于世情之薄,命十二题属余为文,以教子弟,亦见其忧患之心也。遂率而撰之。

依据这些情况看,蒲松龄此时也有可能因家境贫寒而应邀到家道殷实的王永印家坐馆,或者还帮助身为里正的王永印干些编户口花名册、地亩册之类的事情。若如此,那么他可能在李尧臣家并没有待许多年,仅止“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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