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发展主题的日益凸显,财富问题逐渐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如何看待财富的创造?如何把握财富的尺度?这些看似常识性的理论问题,在今天又开始受到重新审视,尤其是随着实践的发展又被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因而需要作出新的理解。为了正确认识和把握财富的创造及其尺度问题,进而合理引导财富创造和社会发展,应当重视对马克思财富论的考察和研究。
一、财富的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
财富生产不同于价值创造,它是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讲劳动价值论时作过明确阐述,并且引用配第的话“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1]]作为重要诠释;对于混淆价值创造与财富生产的观点,也做过严厉的批判。针对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哥达纲领》中所提出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并以此作为价值分配原则的前提的观点,马克思尖锐地指出,这是“给劳动加上一种超自然的创造力”,因为“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它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2]]这就是说,只有在劳动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结合的条件下,才能创造出财富。因此,“劳动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3]]
然而,对于马克思的这一基本观点,还是应当作全面的理解。马克思之所以批驳拉萨尔之流关于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的观点,旨在说明财富的生产不能离开物,而不是要像有些经济学家那样,认为在生产过程中人和物的作用是完全一样的。马克思的财富创造论和劳动价值论所强调的恰恰是劳动而非物,因为人和物虽然在生产过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但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物无论多么重要,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是一个被动的因素,人们不能老是指望从自然物中去获取新的财富。只有通过劳动实际地改造对象世界,才能真正“激活”物,使物产生对于人的新价值,变为人们的现实财富。所以,劳动才是人类财富的主要源泉。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4]]事实上,人类文明的进步、财富的增加都不是靠自然的恩赐,而是靠人们的劳动、改造而获得的。只要切实面对现实,这一事实是不难理解的。经济学家马歇尔就具体阐述过这一点:“那些最不容易出产财富的地区现在是最富庶的。北美洲的国家比南美富,南美的国家远比那些靠近赤道的国家富,这里居住着南欧移民。两大陆由北到南人力资源的分层化,基本上影响了现代的贸易方向;但这种影响是自身作用,而不是最终原因。因为从长远的观点看,国家财富是由人口的特性,并非由自然的恩赐所支配。”[[5]]
马克思无疑把劳动作为财富的尺度,但又在不同地方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了其它尺度。如把“社会个人的发展”作为财富的尺度,认为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劳动已不再表现为像以前那样包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而是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这样,“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总之,是社会个人的发展”。[[6]]又如把“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认为随着劳动与资本对立的消除以及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7]]再如把“个人发达的生产力”作为财富的尺度,认为在科技不断进步的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要以自然力服从于社会智力为前提,另一方面要求个人的社会自由和创造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因而“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8]]
马克思关于财富尺度的表述虽然很多,但从总体上来看,财富的尺度主要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劳动尺度,一类是人的发展尺度,(“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和“个人发达的生产力”等尺度均可归为人的发展尺度)。这两类尺度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分别地看,尤其是联系特定对象看,这些尺度均不难理解,而要联系起来从统一的历史观来加以考察的话,问题就不是那么简单了,需要作出新的理论阐释。特别是在今天知识经济发展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新的挑战,劳动尺度的理论还能否成立,有否当代价值?如何准确地理解和实际处理好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的关系?这些都是财富论研究中必须予以回答的重要问题。
不容否认,马克思主要是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历史条件来提出两种尺度问题的,而且强调的重点和研究的旨向也不一样。但是,这并不排除两种尺度的内在关联。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逻辑上,两种尺度都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人的发展尺度总是以劳动尺度为前提和基础的。人作为一种社会“积极存在物”,其存在的方式最后要反映到活动的时间上,时间的分配与使用反映着人的存在状况与发展程度。由于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限的,用于维持自然生命或肉体生存的时间多了,用于自身发展的时间就必然减少。如果人们将绝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从事谋生的活动,那就不可能有什么发展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发展或“人的积极存在”总是以实际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为基础的,这就要求尽量减少和节约劳动时间。“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9]]如何节约劳动时间?这不是靠人为的缩短所能达到的,也不是靠“禁欲”所能实现的,而是以生产力的大力发展为前提的。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条件下,财富的尺度只能限定于直接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的长短就意味着财富的多少;要想创造更多的财富,只能是增加更多的劳动时间。只有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情况下,财富的创造才不主要依赖劳动时间,而是更多地依靠科学与知识,相应地,衡量财富的尺度也必然是人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起码前提和必要条件,离开了财富的劳动尺度,就无从谈及人的发展尺度。没有劳动尺度的奠基,人的发展尺度根本无法确立起来。事实上,马克思在分析财富尺度问题时,也从来没有离开劳动尺度抽象地谈论人的发展尺度,后者就是从前者自然引申出来的。
但是,人的发展尺度又不是劳动尺度的简单延伸或一般推论,而是在新的高度上提升和丰富了劳动尺度。人的发展固然离不开劳动生产力的充分发展,“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10]]人的发展之所以能够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原因就在于它导致了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革命,首先,人的发展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先导和关键。在现代生产方式条件下,脑力劳动或智力劳动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人的素质特别是知识、文化素质的提高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以致生产力的任何一次重大发展都是由科技和知识的重大突破引起的。这样,人的发展便大大扩展和改变了原有劳动的内涵。其次,人的发展又会引起劳动要素的重组和整个生产力结构的变革。人的发展特别是人的素质的提高,最明显地表现在科技、文化的重大进步上,而这种重大进步必然影响到各种劳动要素的深刻变革,进而引起劳动要素的重组。劳动要素的重组又必然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使得劳动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和经济运行方式等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致引起生产力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变革,使生产力得到总体提升。再次,人的发展意味着人们社会关系的改变、交往活动的扩展、观念的更新和能力的增强等,这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社会环境的改变,从而有利于清除生产发展的各种障碍,促进生产力的提高。比如,观念的变革会形成创新探索的良好氛围,能力的增强会开拓新的活动领域,审美情趣的升华会引发、刺激劳动创造的新的兴趣……所有这些,都会促进劳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的发展所引起的这些新变化,无疑使劳动尺度的内涵得到丰富和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人的发展不仅深刻地影响现实的劳动生产力,而且其本身也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得以实现。一方面,体现人的发展的才能、技术、知识、方法等,只有在劳动中才能获得。离开了劳动,离开了自由活动的基本条件,这些要素无法形成。另一方面,发展程度高的行为主体也只有在从事复杂劳动的过程中才能发挥创造财富的作用,只具备很高的素质、能力而不去从事复杂劳动,不可能创造任何财富,谁也不可能在想象中创造财富。今天,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直接劳动时间确实减少了,而创造的财富却比以前大为增加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因为上述那些新要素代替了劳动的结果,而是拥有这些新要素的劳动者用复杂劳动代替了简单劳动的结果。这些新要素的增多只是造成了简单劳动的贬值和复杂劳动的增值,根本不可能使“劳动”创造财富的作用消失,相反,使得复杂劳动创造财富的作用比以前更大。[[11]]因此,人的发展尺度也是在劳动中实现和发挥作用的。
显然,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并不是互不相干、各自独立的两种尺度,而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内在地贯通在一起的。总体说来,马克思的财富尺度观就是建立在劳动观基础之上的,是从统一的劳动观来考虑问题并以此为基点的。按照这样的基本观点,人的发展尺度并不是完全游离于劳动之外的另外一种尺度,似乎只有劳动尺度才讲劳动,而人的发展尺度则与劳动无涉,其实后者也是在劳动观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里关键是要对马克思的劳动观予以全面的理解。应当承认,马克思在阐述劳动价值论以及其它劳动理论问题时,出于典型分析的需要,较多分析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即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而对其它形式的劳动论述较少。但是,这不表明马克思所讲的劳动只是指直接的生产劳动或体力劳动,而无其它方面的内容。为此,应当注意马克思关于总体劳动的思想。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分析一般劳动过程时,首先考察了生产劳动的最基本的形式,说明凡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而在具体考察社会生产过程时则又认为,“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12]]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13]]这就是说,不仅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劳动是劳动,就是那些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劳动也是劳动;不仅体力劳动是劳动,脑力劳动也是劳动。这样,在财富的度量上,作为劳动尺度的劳动时间,主要是就其直接的生产劳动而言的;而作为人的发展尺度的主要内容,如知识、能力、技术等,则是就其脑力劳动而言的。因此,人的发展尺度并不是与劳动对立的,不能一讲人的发展尺度就似乎是要贬低或否定劳动,应当用总体劳动观对人的发展尺度做出全面的理解和阐释。当然,这并不是要马克思抹煞人的发展尺度的丰富内涵,更不是要使两种尺度强求一致,而是旨在说明,不能离开马克思的总体劳动观来抽象地谈论人的发展尺度,应该从这一尺度的背后看到更为深刻的历史内涵。
谈到两种尺度的内在关联和相互影响,常常涉及到人的生存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按照通常的理解,劳动尺度和人的发展尺度分别反映的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人只有先生存,然后才能发展;同样,只有先讲劳动尺度,然后才能讲人的发展尺度。这样的看法原则上没有错,但在理解上还需力求全面、准确。这里必须注意到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人不同于动物,其生存离不开发展。对于正常状态的人来说,如果不求得发展,就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假如他的发展受到种种社会限制的话,其生存就不过是一句空话。人正是在发展中不断求得生存的。因此,生存与发展是不能截然分开的。相应地,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也是不能完全割裂的。离开劳动尺度抽象地讲人的发展尺度固然不对,而离开人的发展尺度也很难透彻地说清劳动尺度。
二、财富尺度理解上的几个重要问题
要正确看待两种财富尺度之间的关系,必须对两种尺度本身加以合理的理解和把握。而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加以辨析,力求达到较为准确的理解。
第一,如何理解“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谈到财富创造问题时,马克思明确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中,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以及人的能力的重大发展,“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14]]这样讲,是否意味着财富在未来社会中与劳动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不是就字面上而是就其精神实质来看的话,不难发现,这里主要是就直接形式的劳动在未来社会劳动体系中、在财富创造中的地位而言的,并非指直接形式的劳动在未来社会可有可无。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财富的创造只能依靠体力的支出,财富的尺度也只能是劳动的时间;而在大工业出现之后,尤其是科学技术高度发展之后,财富的创造就不再主要依靠直接形式的劳动,而是直接依靠科学技术,因而财富的衡量就不能再仅仅以劳动时间为尺度。但是,未来社会的发展也不可能彻底取消直接形式的劳动,不能认为这种劳动在财富的创造中无足轻重。在未来社会,虽然财富的创造不再主要依靠劳动,但是,“那时,一方面,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15]]这就是说,未来的社会也还是要划分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即自由支配的时间)的,必要的劳动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有“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即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就有“必要劳动”存在的理由,“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尺度就还会继续发挥作用,只不过在社会财富创造中不起主导作用。所以,人的发展尺度对于劳动尺度来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取代关系,毋宁说是一种扬弃关系。立足于现实的生产劳动而又大大超越生产劳动,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以生产更多的财富,这正是人的发展尺度的基本要义。
要理解“劳动时间不再是财富的尺度”,还应当注意到马克思这样两个重要的观点。其一,“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16]]在贫困和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财富的创造别无他途,只能是直接形式的劳动。“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已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17]]只有在大工业充分发展的条件下,“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产品不再是单个直接劳动的产品”,[[18]]劳动尺度才会退出它原有的地位。可以说,劳动尺度不是人为决定的,而是由现实生产状况决定的。其二,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又是受特定的社会制度制约的。马克思就是直接针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谈论问题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出于增殖的需要,它总是“竭力把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又使劳动时间成为财富的唯一尺度和源泉”。[[19]]离开了劳动,资本也就不成其为资本,资本的生命力也就彻底枯竭。所以,资本尽管要缩短劳动时间,但目的则是要把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都变成雇佣劳动时间,以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在资本面前,“使劳动时间成为财富的唯一尺度和源泉”的准则永远不会改变。这里所讲的尺度问题显然是批判性的。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双重角度来看待劳动尺度问题的。
第二,如何理解“社会个人的发展”?在马克思的著述中,有关个人发展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在谈及财富尺度问题时,个人发展更多指的是“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发展,即主体生产力的发展。[[20]]对主体生产力的占有和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基本内涵或基本规定,其它方面的发展都是在这一基本规定下产生出来的。马克思认为,现实的生产力不光包括物质生产力,同时也包括主体生产力,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主体生产力在整个生产力的发展中和社会财富创造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以致“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21]]“真正的财富”的提出并不是要贬低物质生产力,而主要是凸显了主体生产力在财富创造中的重大作用。事实上,个人发展作为一种“真正的财富”,不仅表现在对具体财富的生产和创造上,而且体现在它本身就是一种财富。或者说,人力资本本身就是一种财富。
个人的全面发展总是有赖于各种条件的创造。“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而要占有和实现这样的全面性,“首先必须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生产条件,使一定的生产条件不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22]]如何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人的发展的现实基础?如何使一定的生产条件不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最根本的是要改变生产的不合理的社会形式。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财富虽然是巨大的,但是,它在生产财富的同时也生产着贫困,这种财富不是别的,它正是对工人生命力的掠夺,对工人全面发展能力的掠夺。同以往的生产方式相比,“资本主义生产比其他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更加浪费人和活劳动,它不仅浪费人的血和肉,而且浪费人的智慧和神经”。[[23]]因此,要使个人得到全面发展,并使这种发展变为强大的主体生产力,必须摆脱和摧毁这种奴役人的社会控制。
第三,如何理解“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其直接的意义来说,这是与强制劳动时间相对的,因而它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而从财富创造和人的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时间又是一个空间概念。由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时间基本上可分为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而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必然是自由支配时间的扩大;自由支配时间的扩大,便“为个人发展充分的生产力,因而也为社会发展充分的生产力创造广阔余地”。[[24]]这里所说的“广阔余地”,也就是发展的空间。就个人而言,自由支配时间的扩大等于创造了一个新的发展舞台,舞台越大,发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25]]就社会而言,自由支配时间的扩大等于创造了一个公共发展的领域,提供了大量的发展机会,借助这些条件,不光每个人得到发展,而且整个社会的文化与文明都会得到提高。所以马克思认为:“从整个社会来说,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创造产生科学、艺术等等的时间。”[[26]]无论是个人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最后带来的结果必然是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因而真正的财富又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历史上,这样的时间条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主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推动的结果。一方面,“雇佣劳动只有在生产力已经很发展,能够把相当数量的时间游离出来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游离在这里已经是一种历史的产物”;[[27]]另一方面,也恰恰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能够把相当数量的时间游离出来”。但是,这种游离出来的时间只对资本来说是自由的,而对劳动者来说则无自由价值而言,因为“社会的自由时间是以通过强制劳动吸收工人的劳动为基础的,这样,工人就丧失了精神发展所必需的空间,因为时间就是这种空间。”[[28]]正因为劳动者得以全面发展的时间被剥夺,资本家通过掠夺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来积累起自己的资本和财富,所以马克思说,“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29]]不仅如此,由于“自由时间都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所以资本家是窃取了工人为社会创造的自由时间,即窃取了文明”。[[30]]
第四,如何理解“自由劳动”?自由劳动,顾名思义,是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里所进行的劳动。人就是通过自由劳动来不断得到全面发展的。从其发展过程来看,必要劳动的限制越小,自由劳动的空间就越大,人的兴趣、爱好和才能也就越能得到发挥和发展。但是,自由劳动并不等于简单的娱乐、消遣,同样是一种严肃的劳动。马克思明确指出:自由劳动无疑“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但这决不是说,劳动不过是一种娱乐,一种消遣,就像傅立叶完全以一个浪漫女郎的方式极其天真地理解的那样。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样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31]]自由劳动之所以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原因就在于自由也是在克服“障碍”中实现的。“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32]]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能否成为这样的活动,首先取决于劳动的社会性质。在奴隶制度、徭役劳动制度和雇佣劳动制度下,劳动始终是外在的强制的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这样的劳动是谈不上什么自由的。只有通过社会关系的变革,改变外在强制形式,劳动才会成为吸引人的活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其次是取决于劳动的科学性质。劳动自由的程度是与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成正比的。只有充分地吸取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劳动。因此,自由劳动尽管是自由的,但又绝对不是浪漫主义的。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简要辨析,需要强化的一种认识是:不能对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作孤立的、简单化的理解,应当看到二者之间共同的东西存在,这就是要在总体劳动观的基础上全面、合理地把握财富的两种尺度。
三、客体尺度与价值尺度及其相互关系
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虽然在总体劳动观的基础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二者毕竟还是两种不同的尺度。劳动尺度因其完全是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财富的,是有确定的量化标准的,因而是一种客体尺度。人的发展尺度则不然,它很难完全做出这样精确的测量,也很难加以纯客体的把握。谈到人的发展,实际上就涉及到一个“应然”的问题,有其理想、追求的东西包含在内。人来到世上,不是仅仅为了满足肉体生存,同时希望生活得更有意义,更能使自己得到全面的发展,这就凸显了发展的价值意蕴。因此,人的发展尺度虽然含有某些类似客体尺度的内容(如不同时期人在健康、教育、知识、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同的具体标准),但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尺度或主体尺度。这样,劳动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的关系便演变为客体尺度与价值尺度的关系。
从“劳动时间”尺度到“人的发展”尺度的转换,意味着从客体尺度向价值尺度的转换。这种转换必然赋予财富创造与衡量以这样一些新的意义:
其一,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要求成为生产发展的基本导向与目标。生产的发展固然是为了追求财富的增长,但其最终目的则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这里,应当注意两种目的的区分:一种是由外在的合目的性决定的有限目的,即外在目的,一种是旨在人本身发展的最终目的,即内在目的。在马克思看来,所谓外在目的,就是由外在的强制性所规定的目的,如为满足直接肉体需要的目的,把劳动作为谋生手段的目的就是如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不得不为自己起码的生活需要而劳动,这种劳动是服从于资本攫取剩余价值的目的的,这种目的对于工人来说无疑是外在的。所谓内在目的,就是以“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为目的,[[33]]以“发展不追求任何直接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等等,科学)”为目的,[[34]]或者说,“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35]]如果说“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36]]那么,人的发展尺度或价值尺度是由内在目的和为实现这一目的的活动所规定和提供的。没有外在目的的实现,当然不可能维系人的自然存在,但外在目的的实现绝对不是最高目的,最高目的只能是人的全面发展。必要劳动的价值意义只在于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则是直接指向这一最高目的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生产发展的内在追求。可以说,生产发展的本质就在于通过实践活动和财富创造提升人作为历史主体的价值,使人的全面发展由可能逐渐变为现实。因此,为生产而生产决不是人类活动的本质要求。
其二,衡量财富不仅要看劳动的投入程度,更要看人的发展程度和价值实现程度。财富并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东西,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价值的具体展现,因而财富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一致的。人的发展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财富的发展程度。社会越是发展进步,情况越是如此。财富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一致性就根源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有性质。实践活动一方面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即主体的本质力量通过对象化而转化为现实财富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即现有的财富实际成为现实主体活动的条件和要素(对象和手段),并转化为主体的能力和素质的过程。这两个过程就是在互动中推进的,人的价值也是在这种互动过程中实现的。诚如马克思所说,现实的生产是现实的人“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37]]“在再生产的行为本身中,不但客观条件改变着……,而且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38]]正由于财富创造与人的发展是一个统一的过程,所以不能离开人的发展孤立地测量和评判财富的状况。看一个国家的富有状况,不能仅仅盯着产值、产量,必须看其人的发展程度。
其三,对财富本身需要做出新的全面的理解。以人的发展为尺度,事实上就扩大和丰富了财富的概念。这里所讲的财富,不仅仅是指物质财富,同时也包括精神财富、文化财富、人力财富等。其中人力财富是最重要的财富,是一个国家财富乃至综合实力的显著标志。由于人力资源不仅直接体现为财富,而且本身又创造财富,因而是社会财富创造和社会发展生生不竭的动力之源。正是靠这种动力之源,人类逐渐告别了传统社会的落后贫穷,迈向现代化的进程。由人的发展这种特殊的社会财富所决定,财富自然表现为两种基本的存在方式:一种是客体存在方式,另一种是主体存在方式。财富的客体存在方式是指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形式,即财富作为活动产品形式的存在,其中既包括物质产品,又包括精神产品的可感知的感性物质形式(如科学著作、艺术作品等);财富的主体存在方式是指人作为历史主体的实际发展状况,具体表现为人的能力、智能、素质等的发展水平,即财富的动态形式和内在形式。这两种存在方式并不是彼此分离的,而是相互制约的,其中主体存在方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财富究竟以何种客体方式存在,总是受其主体存在方式的制约,一定时期内物质文化财富的形式只能是人的发展方式、发展水平的表现;而且,财富的客体存在方式如果离开了主体存在方式即活动,将会丧失其财富的意义。如前人留下的物质文化财富,不管具有多么大的价值,但如果没有后人去吸收、改造和利用,虽然也可以保存其存在,但没有什么财富的意义可言。因此,必须全面地理解财富,充分重视财富的主体性内涵及其人文意蕴。
要促进财富的合理增长和社会的合理发展,应当正确处理客体尺度与价值尺度的关系。由于二者终究是两种不同的尺度,因而按其各自的标准所做出的评价和所坚持的导向是不同的,由此所带来的实际后果也是各异的。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两种尺度的关系并用来评价财富的增长,对于推进社会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就一般情况而言,如前所述,两种尺度并不是完全相悖的。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人也在向全面发展;劳动效率的提高和劳动时间的缩短,就意味着人的自由空间、发展空间的扩大。这样,对于社会经济生活总体的、动态的发展来说,用客体尺度所作的评价与用价值尺度所作的评价是基本一致的。
但是,就特定历史时期、历史阶段来说,两种尺度又会存在某种不一致。在某一条件下和视境中来观察和评价某一经济现象时,从客体尺度所得出的结论与从价值尺度所得的结论往往会呈矛盾状态。从劳动的客体尺度看可能是合理的,是一种进步,而从价值尺度看则可能是不合理的,是一种退步,反之亦然。比如,按照客体尺度,生产力只要实现巨大增长就是唯一的进步标准,其它方面的发展都应服从于、让位于这一标准。这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抑制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以及和谐、协调的发展。反过来,按照价值尺度,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否合理,不在于经济总量增长得快慢,而在于分配是否公平,各种规则是否公正等。这在防止经济片面发展方面肯定是有益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又可能会抑制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经济竞争力和社会竞争力的加强。另外,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上,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总是有限的,用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活水准的全面提高,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反过来,用于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又必然会影响到人的生活质量的改善,进而影响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形成矛盾。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不是要在两种尺度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也不是要等到未来社会时再考虑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尺度,而是要妥善处理两种尺度的关系,注意协调运用。这里关键是把握一个“度”。一方面,加快经济增长,提高生产力水平确实是必要的,非此不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实现社会的快速发展,但是,不能因此无视人的全面发展,或者通过挤压、排斥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重视和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没有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作为坚实基础,所谓人的全面发展不过是空中楼阁,最终难以“全面地”发展下去。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没有这种发展(即生产力发展——引者注),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39]]在“死灰复燃”的情况下,自然谈不上什么人的全面发展。为此,必须注意到两种尺度的“统筹兼顾”,防止“单打一”的运用。当然,“度”的把握是比较困难的,在不同的条件下有其不同的标准,但不管条件如何变化,保持两种尺度的适度协调,这是推进财富合理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
四、树立新的财富观和发展观
研究马克思关于财富创造及其衡量尺度的思想,目的在于正确认识和把握马克思关于财富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结合新的社会实践,引导和促进财富的合理增长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按照这样的观点,在财富创造和社会发展问题上,应当确立这样一些重要的观念:
一是树立尊重劳动的基本观念。这本来不是什么新的提法,但在今天却成了问题。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确实出现了许多令人忧虑的鄙视劳动的现象和风气:一些人只关心如何获取和占有财富,而不是生产和创造财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与获得的报酬不成比例,分配领域的不合理现象大量存在;部分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在工资、劳动安全和保险等方面得不到应有保护和尊重。这些不良因素正日益侵袭着社会的肌体,阻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必须在全社会培育出一种实业精神。而要培育这样的精神,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尊重劳动形成为社会的价值准则。劳动是任何社会创造财富的主要源泉。树立劳动光荣的社会风气,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动力。对于劳动者来说,尊重劳动也是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必由之路。劳动首先是个人实现自身价值、证明自身才能与素质的最重要方式,同时又是个人获取社会财富、地位、声望等的基本途径。每个社会成员正是通过劳动来证明自己的才干和美德,并通过劳动获得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中的成就和地位的。
要使尊重劳动真正能够成为社会的价值准则,除了建立尊重劳动的社会机制外,必须加强文化与消费的引导。在文化上,主要是抵制享乐主义文化的侵蚀,培植一种新的艰苦创业精神。在消费上,主要是扭转“超前消费”“、炫耀消费”的风气,采取措施控制消费膨胀。特别是在我国现代化的起步阶段,树立这样的文化观念和消费观念至为重要。
二是树立新的财富观念。过去我们谈论财富,主要讲的是物质财富,很少提及人自身的财富。面对新的时代、新的发展实践,必须对人的财富予以高度关注,切实把人的财富看作最为重要的财富,以此思路来设计和推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综观世界经济的发展,开发人力资源是各国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经验。许多国家、地区原来的基础、条件并没有多大差别,为什么有些国家、地区后来崛起?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对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前景如何,主要取决于能否有效、合理地利用其人力资源。因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普遍面临这样一个矛盾:一方面是人口压力大,另一方面是资源短缺。要缓解这一矛盾,必须从解决人的问题入手。也就是说,越是自然资源相对不足,越要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越是物质财富短缺,越要注意利用人力财富。由于人口并不天然就是人力资本,因而要使前者转化为后者,关键是要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同物质资本的形成一样,人力资本也是通过对人力的投资而形成的。对人力的投资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教育、医疗卫生、保健、体育等方面的投资,也包括失业救济、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金投资等。但是,对于形成人力资本最为重要的还是教育投资。教育投资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劳动力知识存量的多少、国民素质的高低、人力资本的强弱,最终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也是加速经济发展的正确选择。
三是树立新的发展观。新的财富观必然引出新的发展观。既然财富不仅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而且包括人自身的财富;不仅包括客体形式的财富,而且包括价值形式的财富,那么,在其创造财富的“发展”上,就不能把发展仅仅理解为经济发展,同时必须突出人的发展以及为实现这一发展所要求的政治、文化、教育、科学等社会全面发展。只有这样的发展,才能真正创造出像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的全面的财富,才能真正实现从财富的劳动尺度到人的发展尺度的转换,才能真正适应财富发展的历史潮流和内在规律。如果说,以单纯经济增长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在一个国家、民族刚刚获得独立解放、急需启动现代化建设之初还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在现代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的情况下,如果仍然沿用这种发展模式,则是不可思议的。长期发展下去,后果是非常可悲的。且不说离开人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经济很难得到快速、持续的发展,就是经济发展上去了,如果不能真正用于人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这样的发展又有何意义!所以,树立新的发展观,这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是提升人类文明水平的需要。正因如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确实是发展观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其意义不仅在于刷新了原有的发展理念,更重要的是引发了新的发展实践,促进社会更为健康、合理的发展。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57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29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298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353页。
[[5]] 转引自奥林:《地区间贸易和国际贸易》,9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8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2页。
[[8]] 同上。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5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5页。
[[11]] 参见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册,22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20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556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8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2页。
[[16]] 同上。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7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2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9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8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36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190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1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9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381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147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344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18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139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113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112页。
[[3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47卷,216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 215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486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112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226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494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