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造士,为国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深入领会和把握这一重要论述,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心中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作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决策,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格局性变化。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连续10年保持在4%以上,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2.9万所,在校生2.9亿人,各级教育普及水平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这样的数字,见证着我国教育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勾勒出通过知识改变命运、通过教育创造美好生活的图景。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人口多、国土广、地区差异大,各种教育资源历史积累不足,地区之间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总体条件还不是很理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任重道远。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继续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使我国教育越办越好、越办越强。
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从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内在联系来看,教育是摆在首位的,这是因为科技的创新突破、人才的培养造就,都需要教育提供基础性支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出的人类发展指数也将“受教育年限”作为其核心衡量指标。从百姓视角看,教育改变个人命运,关系家庭幸福。教育是个人发展的基础,为儿童、青年和成人提供必要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和态度,助其充分发挥潜力。教育是人民幸福的重要方面,只有解决困扰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那些难题、顽疾,让教育变得更美好,才能达到美好生活的目标。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承载着万千家庭的希望,不仅可以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而且可以为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此,需要着力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着眼于“教好”“学好”“管好”推进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
我们党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从现在算起只有10多年时间,把一个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成教育强国是个全新命题,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挑战诸多。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建成教育强国的强烈期盼和殷殷嘱托,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试金石和根本标准,坚持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遵循规律办教育,就一定能够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书写新时代新征程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