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国思想家巴迪欧的数学本体论视角看,伴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生命科学等新技术的飞速演进,智能技术及其关联产业的发展已成了一个事件位X,在这个事件位中不断有事件x(x∈X)涌现出来,构成对“民主政治”这一情势状态的溢出。这些事件激发着政治空间的行动者对国家整体民主结构的整合性、回应性、柔韧性与有效性的关注与追求。本文尝试从事件哲学、社会治理和政治参与理论的视野出发,深入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蕴,并由此讨论了智能技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支撑意义。
一、兼纳延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涵
当代中国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概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生动凝练,同时也是对政治民主理论的创新发展。目前,政治学对民主的讨论更多地集中在政治参与的实践层面,而从哲学层面出发的讨论则相对不足。实际上,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在现代哲学中找到理论共鸣。法国思想家巴迪欧的元政治学理论能够为阐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哲学意义带来深刻启示。从巴迪欧的事件哲学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一种“兼纳延展”(Generic Extension),即在具体的事件或情境中将社会利益诉求和民主要求吸纳到国家治理体系中。中国的政治实践表明,真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兼纳延展。换言之,我们可以从元政治学理论和中国人民民主政治实践中发现和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哲学意蕴。
巴迪欧开创了以数学本体论阐释事件与存在关系的哲学。在其代表作《存在与事件》中,巴迪欧借助较为复杂的集合论、力迫法等数理逻辑工具阐述了事件、主体和情势流变之间的关系,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兼纳延展”。这一概念的原文是 generic extension,意指在主体的介入中,通过某种“力迫”(Forcing)的方式,将原来的情势扩张为与新事件相关的新情势。蓝江将这一概念翻译为“类性延展”。诚然,将 generic 翻译为“类性”很好地切合了巴迪欧的数学化语境。不过,如果要阐释 generic 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义,一个更好的翻译或许可以是“兼纳”,也就是海纳百川、兼收并蓄,其指向了一个具有高度参与性和包容性的政治系统。要理解这种“兼纳”,我们需要回到巴迪欧的文本中展开思考。
在讨论兼纳延展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巴迪欧的基本概念和术语。在巴迪欧的文本里,情势(Situation)被定义为一种显现出来的多元,而情势状态(State of the Situation)是在主体作用下对情势本身的再现。换言之,情势可以理解为具体现象构成的集合,而情势状态则是主体对这一集合划分子集。事件意味着存在对原情势状态的溢出,即现实的存在始终不能被既有的结构所包含,从而面临着成为空集的海德格尔式焦虑。而面向事件,只有通过主体的“力迫”介入,才能使得现有的结构能够适应和接纳新的变化。不过,巴迪欧的真正旨趣并不在于在集合论上进行语言游戏,其借助数学工具的目的是讨论社会历史的变迁逻辑。
巴迪欧真正关注的是历史社会的情势以及政治的元结构。所谓的政治元结构就是政治生活的情势状态,也就是存在于政治空间中的集合构成。在他看来,国家正是对历史社会的情势进行定义、分类和命名的主体,即“国家总是对显现的再现”(State Always Re-presents What Has Already Been Presented)。在巴迪欧看来,政治的元结构总是被那些掌握政治权力的“子集”所控制和垄断。在资本主义国家以至于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中,掌握政治权力的那个“子集”便是资产阶级,其将具有资产阶级本质的代议制民主说成是普遍性的民主政治,这无疑是对历史社会情势的扭曲。具体而言,在标榜自由民主的资产阶级国家内部,事实上存在着大量处于贫困边缘的人。他们无论在国内还是全球性的协商舞台上,都不是政治对话空间的“子集”,并且处于一种游离在“空的边缘”的状态。而要打破这样一种扭曲的状态,巴迪欧的思路就是诉诸事件,即在与资本主义国家权力的斗争中,游离在结构秩序外的个体发起积极的联合和运动,从而力迫政治元结构的调整与进化。巴迪欧将这一过程概括为“兼纳延展”,即在主体的介入下,情势在对新事物的兼纳中实现了自身在历史性上的延展。因此,巴迪欧更多关注社会中的主体与国家(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斗争。正是在反复的运动和斗争中,政治的元结构才能实现自身的不断更迭。
对巴迪欧的政治学理解或许并不局限于法国当代激进思潮的视角,其兼纳延展的哲学理念对于推动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样具有深刻意义。兼纳延展可以理解为一种过程性的民主,即让政治生活能够动态地适应新的实践。在巴迪欧看来,实现延展的方式是主体介入下的力迫,意味着通过主体介入的强制力,使得溢出性事件能够被情势结构(也就是国家权力)所涵盖、讨论和处理。因此,兼纳延展的理论贡献就在于其提供了一种建构性的哲学。在主体对事件的力迫性介入中,我们可以发现兼纳延展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呼应性。民主的全过程性就是在政治空间中的“兼纳延展”,也就是将民主原则体现在主体能动地介入事件、推动政治实践适应情势变化的动态过程中。
如果向历史纵深追溯,兼纳延展意味着一种对平衡性政治的追求。平衡性意味着在不同阶层和群体间的利益中寻求最小差距和最大共识,并在情势变化中维持社会动态平衡。一方面,常态秩序下的社会需要在赋权逻辑下运行。共同体为个体权利和自由提供保护,从而维持社会整体的经济和创新活力。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分化,就需要以公平逻辑调和差距,否则社会同样将通向一条人奴役人的道路。届时,只有通过更强大的力迫,即革命或运动,才能恢复社会的平衡。值得思考的是,对平衡性的追求并不一定总是要通过充斥血流的内战而实现。或许,我们可以在一种具有包容性的体系中展开动态调整,从而调和不同阶层、群体在社会与经济地位上的不平衡性,在发展中兼顾公平。
在这些意义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兼纳延展的哲学理念不谋而合。两者均强调政治生活需要在变化的世界中不断追求相对于社会的情势延展。这种延展性的重要意蕴就在于政治生活需要适应社会情势的新变化,并以一种公平性的价值取向调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平衡性。在不断延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政治发展的希望,即随着延展的积累,社会形态或许会发生新的变化,从而进入到更为高级的政治文明形态。
二、在有序性和参与性基础上的情势延展
如前所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核是一种对延展性的追求。从这一理念出发,民主指向了在效率与公平、个体和集体、国家与社会之间争取动态平衡的努力。不过,这种延展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理想图景,其本身没有足够坚实的方法论基础。巴迪欧在讨论兼纳延展时更多地强调一种基于力迫法的非建构性集合。这种非建构性集合在数学上有较明确的意义,但其在政治学上的意义却是不稳定的。巴迪欧希望人们在具体事件和运动中形成一种积极性联合,但这种联合没有科学理论和组织保障。换言之,巴迪欧的问题在于忽视了人们应当如何联合。这一理论局限性对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启示在于,民主并不是自然发生的,兼纳延展的实现需要科学系统的理论、组织和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是对巴迪欧理论缺陷的补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现出巨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强整合作用,这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供了稳定的秩序。秩序对于民主的实现至关重要。只有在秩序中,才能实现包容性的延展。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使得中国的民主建设能够承载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意愿。从中国实践的经验出发,我们可以超越巴迪欧的元政治学中的二分逻辑,即国家与社会始终处于对立和斗争的紧张关系中。这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可以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治系统才能在人民广泛而真实的参与中实现对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换言之,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兼纳延展的理念才能成为现实,并最终指向自由人联合的未来社会。
因此,民主的“全过程性”具有两个不同层面的理论向度。笔者尝试用“共时性延展”与“历时性延展”的概念来阐释这两个向度。
第一,共时性延展指向在特定情势中实现延展,即要将民主的原则贯彻到国家治理实践的各个过程与方面。共时性延展的本质是在同一或较近时空背景下的社会包容与互助,从而平衡好社会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比如,我们需要在智能技术蓬勃发展的当下兼顾那些游离在数字化边缘的群体,使他们的生活能够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共时性延展依赖于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体现了大众对政治过程的介入,也就是将民意注入治理实践。
第二,历时性延展指向在经济社会的较长期发展过程中取得宏观层面的协调。其一是不同群体、阶层间的发展协调,重点是增强社会弱势群体和阶层的生活水平与发展机会;其二是地区间协调,重点是调和发达区域和不发达区域的发展水平差异。共时性延展更多指向社会机体面向具体情境的团结与整合,而历时性延展的本质是共同富裕的要求,也就是保持合理差异,并通过先发展的部分带动和帮助后发展的部分,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历时性延展指向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延展,即在自由与公平间取得平衡。
从上述两个向度延展性出发,我们可以发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三个方面的重要价值理念:一是参与性,二是有序性,三是延展性。第一,参与性指大众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公共的政治生活产生影响。在我国政治实践中,参与性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并参与到宏观意义上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参与性要求民主结构能够充分代表和回应人民利益,有效地整合人民意愿和诉求,科学制定和落实最有利于人民利益的政策。这也就意味着人民要真正成为国家的主权者,而不是由资本利益集团或游说团体控制和主导政治过程。第二,有序性指人民在制度化的体系中表达意愿和诉求。在我国,有序性体现为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遵循制度和程序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实践。有序性在当代政治实践还承载着法治的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正是对党的领导与人民性、秩序性等价值间关系的深度阐释,其指向了坚持在社会主义法治逻辑下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延展性意指民主在全过程性的发展中以包容与公平的方式适应社会情势的变化。这就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保障社会的活力、效率与创新能力,也需要调和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不平衡性,保障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
在这三个属性中,参与性和有序性更容易受到关注,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义恰恰更为集中地体现在延展性上。延展性是真正使民主成为“好东西”的关键所在,体现了人民民主本身的目的。参与性的价值内核来源于政治参与理论,意味着社会向国家表达诉求,并对政府行为进行规制。有序性的价值内核则意味着国家对政治稳定的追求。然而,在延展性不足时,参与性与有序性之间可能会表现为在对抗中相互激化的关系。
西方社会就存在着参与性与有序性之间的高度紧张关系,具体表现为过度的参与对秩序形成巨大压力,而治理网络以更为隐蔽而强力的方式抑制民众的参与,这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正式参与行为的出现。这一关系反映出西方的民主理论和现实政治无法有效地回应不断扩大的政治参与要求。在西方政治学的理论范式中,对参与性的强调往往导致效率的损失,而对有序和高效的推崇往往导致对参与性的悬置。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与民主延展性价值之间存在着脱节甚至断裂。在政府和各层次社会组织构成的集合上,一个巨大而弥散的权力网络被构建起来,其将大多数人作为规训和治理的对象,而那些对政治生活发挥关键作用的协商总是在少数精英、寡头之间发生的。这就导致了治理体系在回应和解决社会问题上可能低效而无力,但其能够高效地压制抗争运动以及人们对另一种政治模式的想象。福柯和阿甘本开创的现代生命政治学就指向了对隐性治理术的揭露和批判。因此,在资本主义国家体系下,参与和治理构成了表面相互联系,实际上则处于持续对抗中。
延展性的缺乏无疑是广大人民与治理体系日益疏离的深层原因。因社会发展长期处于非平衡状态,故非正式参与不断涌现,而规训的网络又将危及合法性的社会运动解构。运动和规训成了吉尔·德勒兹所述的“解域—再结域”的不断循环。这一症结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中大众与精英阶层的矛盾和对立。因此,参与性和有序性这两方面价值更多是民主在实践层面的价值取向,而并不意味着民主的全部目标。民主的最终归宿是建构一个善的共同体,在善的治理中以延展性的方式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这就要求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要推动治理与参与相统一。
三、在兼纳延展基础上的“治理—参与”整体性框架
民主的全过程性指向一个能够统一国家治理和政治参与的整体性框架,其要义是人民对政治生活的有序参与,而其目标是实现政治生活相对于历史社会情势的延展。具体而言,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这一“治理—参与”的整体性框架:
第一,这一框架的基本理念是参与性嵌入。一个理想的模型是,政治参与为治理体系提供合法性,而治理则是以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方式回应政治参与。国家主导的治理更多由国家理性来实现,即自为的国家将顶层设计的蓝图自上而下地落实到现实的政治空间中。在德勒兹的视野中,国家理性表现为一种树形结构,即从根节点层层分化出子节点、枝干和叶子。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看,如果缺失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将很难保证管理阶层为国家整体利益运用权力。这也就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抛出的“巨基斯之戒”(Gyges’s Ring)难题,即如何确保拥有绝对力量的主体始终为城邦的善而服务。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方式就是民主,即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掌握权力和资源的少数人不能出于私利而随心所欲。不过,从古希腊至西方今日的政治实践中,民主往往被简单化为一种形式化的合法性生成装置。因此,西式民主既无力解决精英与大众之间的紧张关系,也与追求美好生活的民主初心日益背离。只有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我们才能看到真正实现民主的曙光。在共产主义政党的领导下,精英和大众在人民性中得到统一,国家与社会才能从对抗中走向整合。如此,兼顾有效性治理和包容性延展的政治方能得到实现。当代中国在民主建设方面具有总体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治理和参与相统一、精英和大众相统一的强大保障力量。同时,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了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因而在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地将政治参与嵌入和体现到治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和过程中,从而使治理更为贴合人民的需要和意愿。
第二,该框架的关键目标是敏捷治理。敏捷治理的要义是治理组织和过程能够灵活、快速地适应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一理念来自公共管理对计算机软件工程学中“敏捷方法”的借鉴。伊内斯·梅格尔等提出的“敏捷政府”概念就强调了转变政府组织文化和协作模式,从而达到更高水平的适应能力。实现敏捷的关键是信息流动的灵敏和保真,这对于推动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治理体系需要敏捷回应具体情境中的群众诉求和意愿。对于当代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发达的组织体系和广大党员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政治保障。通过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政党的基层组织能够较为敏锐地感知群众的共同性意愿与个性化需要。其二,治理体系需要关注信息失真问题,即文本经由层层转述、提取后可能与最初含义相互背离。特别是对于树形图式的治理体系而言,位于较高层次的决策节点很可能处于闭塞或扭曲的状态中,因而不能较好地感知和回应基层存在的问题。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政治沟通的渠道需要从树形结构向着有中心的网状结构不断发展和演化,形成“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从而使人民的诉求和意愿能够灵敏汇聚并输入治理体系,实现治理与参与的深度融合。
第三,该框架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构建和发展。法治的关键要素包括正当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可预期性(Predictability)以及合比例性(Proportionality)等。法治要素意味着国家治理要尽量避免施密特或阿甘本意义上的例外状态,应当将生活秩序建立在内生性的民主之上。陈明明将法治理解为市场经济转型中的分权逻辑。这一视角更多是从国家权力的分工配置维度来理解法治。未来的国家治理将更多地在党领导下的行动者网络中展开,这一网络必然要在法治逻辑下运行和活动。特别是对于基层治理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将法治的核心要素体现到公共事务的协商性解决中。如此,基层民主结构才能在相互说服中平衡好各方权益,生成建设性方案,并受到司法系统的支持与保护,从而实现治理的规范性、包容性和公平性,体现民主的延展性价值。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总的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序性和参与性需要在“国家治理—政治参与”的整体性框架中体现出来。这就要求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拓展政治参与的途径和形式,建设和完善政治沟通的网络,从而更精准地回应民意、保障民生,并以法治化的方式监督权力、保障权利,推动负责任治理的实现,这正是共时性延展的意蕴指向。全过程人民民主更长远的目标是历时性延展,也就是在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实现包容与公平。在实现情势延展的道路上,中国的国家治理模式具有先天优势。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先进性与人民性统一保证了知识、资源和公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而国家的强整合能力是治理效率的保障。因此,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需要将民主原则和精神更深度地嵌入到国家治理的各个过程与方面中,“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在具体的情势中将治理与参与融合统一起来。
四、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兼纳延展特征
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是当代智能技术的代表,二者的技术本质与兼纳延展的理念内涵深度契合。具体而言,人工智能体现出一种“兼纳”力量,区块链则更多表现为一种“延展”力量。人工智能技术的社会效应是集聚,即通过学习性计算来整合分散个体和资源,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这一特性有助于民主制度汇聚社会共识。而区块链技术的社会效应是参与,即通过分布式的书写机制和自律机制向主体进行赋权。区块链的目标在于探索一种超越树形结构的社会形态,即复杂社会网络中的诸多行动者能够实现自我管理和相互约束,这一目标与民主的延展性理念相吻合。因此,人工智能承载了向心的政治逻辑,而区块链蕴含了协同的政治逻辑。二者构成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技术性保障力量。
人工智能技术能够以其集聚效应回应民主发展中的政治参与增量,其学习性计算特性能够在民主过程中发挥集聚公众整体意愿的社会效应,促使多元社会维持向心。这一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传统投票机制面临偏好整合的难题,人工智能或能在超真实的计算中促进一些基础性共识的形成。孔多塞悖论指出了从个体偏好到集体选择的形成过程可能是非传递性的,曼瑟尔·奥尔森的研究亦指出,如果完全尊重个体偏好,共识的生成是极为困难的。阿玛蒂亚·森则通过价值限制(Value Restriction)的方法化解投票悖论,即如果让投票者在整体上同意某一项选择方案并非最佳、次优或最差,那么投票悖论或能迎刃而解。而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让投票者在整体上形成这样一种同意?这就可能需要说服部分人调整自己的偏好或选择。人工智能以至未来的元宇宙技术能够构造一个深度拟真的沙箱,在这一超真实的世界中,可以通过类似政策试验的方法来评估不同政策方案及其效果,从而在对“可能性”的计算和模拟中提供一种说服机制,促进集体共识的形成。
第二,协商机制面临范围和效率的困境,人工智能或能在学习性的计算中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整合能力。对于传统协商机制而言,主体的增多可能导致协商难度的上升,同时大量的、反复的商议与争论可能导致特定政策制定周期的延长。而人工智能能够从分散的言语中萃取出某些共同性认识和差异化立场,从而将大规模人群的意愿进行加总和分类。这一技术前景能够助力调和不同群体和个体间的“视差”,以此增进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协商体系有能力将更多的主体纳入到政治对话的空间中。整体来看,人工智能的集聚性是智能时代主体性的重要依托,其承载了向心的兼纳力量。
区块链技术则以参与效应来调和潜在的过度集聚,其通过分布式计算向社会主体展开赋权。在民主实践中,过度集聚可能发生多数对少数的排斥,从而无法全面而有效地保障个体的独特性利益,而这与兼纳的理念相背离。区块链技术则是以分布式的计算来向诸多节点进行赋权,从而让更多的主体以负责任的方式参与到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中。笔者尝试用“协同”这一概念来阐释区块链背后的政治逻辑。协同逻辑的本质是诸多行动者之间的连接和合作,并致力于形成一个相互协调与约束的社会网络。区块链技术可以从下述两个方面体现这一逻辑:
第一,区块链以其分布式的书写机制来促进负责任治理。负责任治理的要义是治理主体就其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承担责任,同时治理活动的全过程接受民主监督。区块链不可篡改、分布式存储、多中心备份的技术特性适用于对治理过程进行书写和建档,以此提高治理体系的制度化水平。治理过程的档案化具有深刻的民主意义。在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看来,书写档案意味着一种评价性权力。如果利用区块链对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编码和记载,那么社会将具有更强的能力来对权力活动进行预判和监督。
第二,区块链本身的自律机制承载了多主体协同的理念。协同的要义是各个行为体在有序结构中彼此协调与合作,并实现自组织的集体行动。协同逻辑与治理理论的内涵是高度一致的,二者均强调社会主体的自我管理和约束。区块链的自律机制本身能够为协同的发生贡献“序参数”。智能合约技术能够将既有的治理机制和规则转化为代码,当特定的条件被触发时,算法将执行预设的行为模式。同时,由区块链共识机制所赋予和确认的权益和信用亦可成为主体间交往行为的担保。因此,区块链在向主体的赋权中追求社会层面的自律,而国家的作用更多是对规范性争议的决断,并作为一种托底性力量介入自律失效的情境。在这个意义上,区块链体现了“延展”的技术特征,其目标是将更多的主体嵌入到协同治理的网络中,从而促进治理体系对大众参与的开放,这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有序性中不断增强参与性的价值取向。
总的来看,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项重要技术支撑,这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助力向心逻辑,其将社会中纷杂的“多”不断推向兼纳的“一”。区块链技术则能够支撑协同逻辑,其追求在整体的“一”中实现“多”的延展。在集聚与参与、向心与协同、兼纳与延展的交互逻辑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向建设平衡性国家的理论意蕴。
五、结语
在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过程中,投票是在形式上取得最低限度一致性的方法,“多数常常只是最大的少数”。协商民主的内核则是哈贝马斯意义上的交往理性,即在主体间的沟通中取得彼此的理解与妥协。投票将诉求表达简化为了公共选择,而协商的实践在很多情况下是在较少的主体间展开的。因而,无论是选举或投票民主,还是协商民主,其都隐含了一种有限性参与的预设,即不需要也不可能让每个有政治权利的主体都能够发表具体的意见。而这一预设往往可能与部分个体的独特性诉求形成冲突。伴随着智能技术发展带来信息处理能力的飞跃,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望突破有限参与的瓶颈,走向具有高度广泛性、秩序性和延展性的参与模式。在这个意义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向了政治参与和国家治理的深度融合,即参与为治理提供实时的意见与反馈,治理有效而精准地回应群体的共同关切和个体的差异化诉求。这就要求将民主原则融入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政治系统“输入端”结构,以智能革命推动政治沟通网络的数字化,增强国家治理对群众意见与需求的感知和回应能力;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国家的主导性力量,推动治理体系从树形结构向着有中心的网状结构不断发展演化,将更多的参与主体嵌入到治理体系中,从而提高治理的民主化程度。在“参与—治理”的深度融合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比西式民主更为有效而灵敏地汇聚人民共识、回应人民关切、适应时代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得到推进和实现。从事件哲学的视野出发,延展性需要在主体的介入下才能够实现。从“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本身看,民主首先是“人民”的,而后才能真正追求“全过程”的发展目标。这意味着中国的人民民主应当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自身的实践内涵。在智能革命背景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在新的技术支撑下探索新的形态与实践,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民主化水平。归根结底,全过程人民民主意味着要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这就要求治理体系在智能技术的加持下,关注好、回应好大数据中的每一条“小数据”,也就是保障好共同体中个体的自由和权利。不过,人类社会尚处于智能文明的早期,现实中依旧存在着诸多矛盾与紧张关系。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并非只是一种自在的存在,更应是一种自为的存在。这种自为性在于,民主承载着坚持包容性与公平性相统一的价值追求,其既要激励创新的持续发生,也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扩散与共享。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意味着在特定问题域中实现有效治理,而且发挥着促进不同阶层、地域间协调性发展的能动性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其始终面向实现共同富裕,始终面向追求人类的自由与解放的远大理想,这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真意蕴与最终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