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乃和:深化中欧文明历史比较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60 次 更新时间:2022-12-1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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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和  


文明的历史就是人类成长的脚步。迄今人类文明已经走过了近六千年的漫长旅程,我们处在继往开来的新起点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华文明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对世界文明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比较使人清醒,交往才能分享。回望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的前世今生,我们对中华文明的认识就会更加清醒,对中华文明的未来更加充满期待。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文明观为指导

国内外学者对“文明”有着广泛的认同。文明一般指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状态,由此形成了作为特定社会历史单位的文明区域;又指人类走出原始社会以后所经历的社会历史阶段,由此形成了作为不同社会历史类型的文明序列。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则是当今世界文明舞台上各放异彩的两大文明。20世纪末以来,“文明范式”也已随之成为国内外学者理解和把握世界政治现实及其走向的重要分析框架。面对不同的理论流派,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文明观为指导,开展中欧文明历史比较研究。这对推动两大文明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平等对话和交流互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核心要义在于,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系统、具体、历史地分析文明历程及其发展规律,在认识和把握文明发展规律过程中不断创新理论和实践、建构新的文明理论,走出新的文明发展之路、创造新的文明形态。

针对不同的文明形态,我们要系统完整地进行具体的历史分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避免片面性。马克思曾有力批驳了那种把文明片面地等同于“精神”以及未能正确把握“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的错误“文明论”。恩格斯也曾指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可见,文明是一个整体的社会系统,本质上指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形态。作为社会形态的文明,其发展程度或水平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或水平;文明的性质和特色,则取决于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内容和特征。

放眼世界文明发展大势和全局,任何文明都不是孤立生存和发展的,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是文明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这将是我们深化中欧文明历史比较研究的根本遵循。

理解和把握文明发展总格局

回望历史,我们发现,亚欧大陆曾是世界文明的重要舞台,是多个文明的摇篮和家园。多元中心并存、多个文明并行发展,一直都是世界文明发展的总格局,亚欧大陆也不例外。

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分别处于亚欧大陆东西两端,是两个具有相对独立起源的文明。中华文明的源头主要在黄河中下游,距今约5200年就发明了冶金铸铜技术,由此开始在华夏大地星罗棋布、生生不息,成为世界文明史上源远流长、一脉相承、持续发展的文明。欧洲文明的源头在古希腊,距今约4600年,古希腊的克里特人开始使用青铜器,古希腊文明由此开始在地中海开放的环境中孕育产生,成为世界文明史上迭代更替、推陈出新、不断蜕变的文明。在亚欧大陆东西两端之间,印度文明、两河流域文明也几乎在同一时期崭露头角,由此逐渐形成了亚欧大陆四大文明区域并立的局面,亚欧大陆成为世界文明的主要舞台。可见,从源头伊始,亚欧大陆就是多个中心、多个文明的家园,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就是并立同行的文明。

随后,亚欧大陆诸文明之间的互动与联系日益频繁。距今2000多年前,人们就开通了联结亚欧大陆的“丝绸之路”。通过分程传递,亚欧大陆东西两端的文明之间也建立了联系。到1世纪前后,亚欧大陆东端的汉帝国、中亚的贵霜帝国、伊朗高原的安息帝国、西端的罗马帝国比肩而立、互动互鉴、繁盛一时。4—6世纪的“蛮族”大迁徙、8世纪的阿拉伯西征、11—13世纪的欧洲十字军东侵、13世纪的蒙古西征等大规模互动过程中的重大事件,为亚欧大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开辟了通道。

在亚欧大陆诸文明交流互鉴过程中,农业文明走向成熟。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犁耕农业均集中于亚欧大陆。大土地所有制与小生产相结合,成为亚欧大陆诸文明生产方式的共同特征。由此形成了以土地为纽带、以人身依附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形态,并呈现出五彩斑斓的文明面貌。就在儒释道“三教合流”、中华文明开启新阶段之际,日耳曼、古典、基督教三大传统相互交融,欧洲中世纪文明开始创生。

亚欧大陆成熟的农业文明孕育了由农本向重商转变的内在动力,积蓄了打破孤立、分散和隔绝状态的强大势能。中华文明从唐宋转型到元明更替,所孕育的新兴经济社会因素更加清晰可辨,事大之礼、封贡体系成为中华文明圈的制度根基。在欧洲,随着中世纪文明的创生,新兴的工商业经济勃兴,地中海与北海、波罗的海两大经济区逐渐形成,经济外向、政教并立成为欧洲文明的基本格局。

从总体上看,在近代以前,东亚中华文明、南亚印度文明、西亚伊斯兰文明、东欧拜占庭文明、西欧拉丁文明成为亚欧大陆文明的“五朵金花”。直到15世纪大航海时代来临,亚欧大陆诸文明发展的总体格局一直是多元中心并存、多个文明并行发展。

两大文明融合会通命运与共

15世纪伊始,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一道,共同开启了人类文明史上的大航海时代,由此开始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转变。1405—1433年,中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率领规模庞大、技术先进的船队,先后七下西洋,开通了中国经由南中国海、印度洋直达西亚和非洲的航路。欧洲人则从1415年葡萄牙的亨利王子率军攻占北非的休达城,到1498年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来到印度,打通了西欧经由南非好望角和印度洋直达印度的航路,但在时间上比郑和开通直达西亚和非洲航路晚了半个多世纪。此后,葡萄牙人于1511年侵占马六甲,随后不久到达中国,企图侵占澳门。中欧文明之间的交往,由分程传递变为全程直达,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进入了直接交流互鉴的新阶段。

大航海时代以来,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之间的直接交流互鉴具有大规模、实质性和经常性的特征。18世纪以前,双方尽管存在日益明显的制度和文化差异,但生产力水平和科技发展程度大体相当,二者之间的交流互鉴还是比较平等、理性的,中欧文明之间的融合会通也是富有成效的。

然而,进入18世纪以后,欧洲文明因资本驱动和工业革命兴起而对外日益咄咄逼人,又因民族国家崛起及其向帝国主义的转变而战争不断。20世纪上半叶,酿成了两次世界大战,以至于欧洲人自己都切身感受到了“西方的没落”。中华文明则从18世纪初以来日益退守自保,陷入被动,难以把握自身历史发展的主动权,以至于陷入百年屈辱的绝境。亚欧大陆作为世界文明重要舞台的地位也摇摇欲坠。可见,尽管18世纪以后这两大文明走过的道路迥然不同,然而其命运则是何其相似!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20世纪中叶以来,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的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都开始深入反思历史。欧洲文明从早期把自身等同于自由世界,到中世纪时期把自身等同于基督教世界,再到近现代时期把自身等同于文明世界,最终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认识到了自身的衰落。在这一自我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欧洲文明对中华文明的认知也从镜像化的他者,发展到了相互平等的主体和伙伴。中华文明则从早期的天下一统观,到华夷秩序的落实和构建,再到击破欧洲和日本侵略者的迷梦,最终在自主融入世界条约体系的同时,描绘出了融合会通、平等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愿景。如今,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都开始认识到,亚欧大陆各个文明之间存在“令人惊奇的平行线”。经济社会史与政治文化史的考察均表明,“亚欧对决”“东西对立”等都是伪命题。可以说,欧洲中心论和东方主义都已被摈弃了。

协商与对抗:对历史之谜的解答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同样处于世界大变局的关键转折点上。这两大文明之间既存在着共同价值,又存在着各自的特色。如果说欧洲现代文明的主要品质可以概括为科学技术、工业制度、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那么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之间的主要差别就在于社会制度。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本质上是内部的阶级对立与外部的殖民扩张,由此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内外关系中的对抗冲突。中华文明的社会制度则是内部的社会和谐与外部的和平崛起,由此必然实行内外关系中的对话协商。

历史表明,对抗冲突的结局必将是自我否定,而对话协商的前途就是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不仅指出了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具有前所未有的对抗性,而且预见了新的社会制度前景:“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这正是共产主义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这正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这就要求我们在中欧文明历史比较研究中遵循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地认识和把握不同文明的历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不同文明的未来趋势,把重点放在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历史比较研究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其中,法律制度之间的历史比较研究更值得关注。

中华文明中的中华法系与欧洲文明中的“大陆法系”“普通法系”之间的历史比较研究,尤其是中华文明的礼法合一传统与欧洲文明的习惯法传统之间的比较研究,对我们重构中华法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中欧法律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欧洲法律社会学创始人之一埃利希说过:“没有一种科学曾经在民族隔离中长大,它不仅要求所有先辈的准备性工作,还要求所有当代人的行动。一个民族,即使是最伟大、最有天赋的民族,也太小了,无法仅依靠自身内部资源,独自创造出一门学科。”重构中华法系不止于重建一门学科,因此我们需要比较视野,需要胸怀天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这是我们在实践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中欧法律文明交流互鉴的根本遵循。

当今不同文明之间的社会制度竞争最为根本。中华文明新形态的社会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丰富的实践成果、无穷的生机活力、美好的发展前景。时间在我们这边。只要我们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就一定能够把握住历史主动,创造出历史奇迹,就能够对“历史之谜”作出完满的解答。

人类文明发展的持久动力在于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如今,已经没有人再相信麦金德的心脏地带和世界岛假说了。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华文明与欧洲文明在交流互鉴中,不但能够携手推进亚欧大陆一体化,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使亚欧大陆成为世界文明牢不可破的重要舞台,而且还将引领世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共同走向多彩、平等、包容的文明和谐新时代。


(作者系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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