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军:泰坦尼克定律:中国艾滋病风险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449 次 更新时间:2007-04-04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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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军  

内容摘要:本文将対“泰坦尼克定律”予以阐述并结合“风险社会学说”作为讨论中国艾滋病风险问题的基础。“泰坦尼克定律”旨在说明社会等级与人们易受伤害性的关联:“风险社会学说”中有关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的分析旨在阐述实际存在的风险和人们认知中的风险之所以对称或者错位。如果将“泰坦尼克定律”和“风险社会学说”同时纳入分析框架,我们就会发现中国艾滋病流行的实际风险和风险认知都带有深深的社会阶层烙印。从这个轨迹考察问题,我们还会看到实际风险和风险认知的重合。更为简明地讲,社会地位越低下的人们在客观意义上的易受伤害风险越大,同时风险意识中的错误知识和恐惧成分越多。造成这一重合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分层的作用。总之,“泰坦尼克定律”是本文分析途径的向导:“风险社会学说”则属于本文対艾滋病风险予以社会解释的引擎。两者为互补关系。

(1)理论框架

也许我们还记得,联合国驻北京机构曾在2002年联合发表了一份措辞严厉的报告。它以“艾滋病:中国的巨大灾难”之醒目标题告诫中国政府:中国已经有100多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而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世界上艾滋病患者最多的国家。这一标题中的“巨大”一词是英文“Titanic ”的意译。换而言之,我国艾滋病流行趋势被比喻成为当年驶向灾难的“泰坦尼克号”客轮。虽然我国卫生部随后断然否定了这一判断,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在国内媒体纷纷刊登,引发了公众対艾滋病问题关注的升温。到了2004年“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出台时,联合国机构同意了中国政府所讲的“85万”感染者数字。到2006年的“联合评估报告”公布时,联合国机构又同意了中国政府提出的“65万”感染者数字。由于対疫情预测的方法和使用的原始材料之不同,这三个数字哪个更准确还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

我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是一个纯社会学问题,即泰坦尼克沉船事所说明的社会等级、风险差异与伤害程度之间的密切关联。我将这种关联称为“泰坦尼克定律”并以此作为我対艾滋病在中国流行的风险分析之框架。虽然在我所查阅过的相关文献中“泰坦尼克定律”一词过去没有出现过,但一些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很早就注意到社会等级与沉船所至死亡率的关联。由于保留下来的乘客记录存有张冠李戴和登记疏忽等问题而不完整,学者们计算该船乘客、死亡和幸存者的具体数字也有相当差异。我在下面引用的一组数字(见表1)取自一个参考了不同历史档案和几个不同数字来源的综合性研究。这项研究表明,当时泰坦尼克号的一等舱有319人,二等舱有269人,三等舱有669人。在这1,287名乘客中,798人死亡,509人幸存。

我们从表1可以看出乘客按舱位分类的死亡率差异和幸存率差异。如果我们将舱位等级视为社会等级的标志,那么其根据何在?历史学家告诉我们,当时泰坦尼克号一等舱船票最低价格是30英镑一张,最高价格为870英镑一张,相当于当时一辆豪华轿车的价钱。二等舱最低票价是12英镑一张,三等最低舱票价3英镑一张。以各舱最低票价计算,一等最低舱票价几乎是二等舱最低票价的两点五倍,同时等于三等舱最低票价的十倍。泰坦尼克号头等舱的乘客人数虽然最少,但只要坐入头等舱,其生存几率显然最高,高出二等舱乘客存活几率的20个百分点、三等舱乘客存活几率的39个百分点。虽然二等舱乘客比三等舱乘客少一半之多,但其生存几率比三等舱乘客的生存几率还是高出18个百分点。

难道社会等级差异在巨大的突发灾难降临之时仍然决定着人们的命运吗?事实的确如此。这是主要是因为在设计轮船的时候,造船厂的设计师通常要按照轮船公司的要求将安置救生艇的地点放在头等舱和二等附近,以降低属于富人和中产阶级的乘客対航海风险的担心。泰坦尼克号也不例外。当时船上有许多救生艇,足以搭救全部乘客。但这些救生艇都分布在一等舱、二等舱和船务官员舱附近,三等舱一条救生艇也没有。另外在触及冰山出现险情后,泰坦尼克号船长和其他船务长官组织救生艇分为十六批下水,前八批全部是一等舱乘客和需要操作救生艇的船务人员。后八批下水的救生艇以二等舱乘客为主并包括一部分三等舱乘客。在活下来的三等舱乘客人中,许多人是迫不及待跳入水之中被打捞到救生艇上面。

救生艇的分布和下水安排保持了一个相同的逻辑,即舱位等级优先,而不是后来盛传的“妇女儿童优先”。仅以儿童计算,一等舱有7名儿童,死一人;二等舱的儿童共25人,全部幸存;三等舱的儿童有75名,死亡55名。作为社会等级标志的舱位显然成了生命的筹码。当然,一等舱和二等船舱中还是一些人没有能够逃生。这是因为这些乘客中有一些人还不太相信赫赫有名的坦泰尼克会沉到水下,在观望中失去了上救生艇的机会。另外一些舱位等级高的乘客为了等待在混乱之中分散的家人一起逃亡而放弃了及时登上救生艇的机会。还有一些舱位等级高的乘客自愿投入了救助工作,被耽搁在船上。但最终的统计结果还是证明,舱位等级越高的乘客逃命的机会越大。相比之下,三等舱的乘客大多是经济拮据的移民和难民,其逃脱轮船没顶之灾难的几率最小;这些人的死亡率为75%,幸存率为25%。

社会等级决定风险的差异并决定风险降临之后的伤害差异。这就是我所讲的“泰坦尼克定律”。我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中国艾滋病问题即使会造成巨大灾难,它也是要按照“泰坦尼克定律”所发生。这一定律其实已经决定着中国艾滋病流行的客观风险。我还要说明,这一定律可以极大地帮助我们分析中国艾滋病在主观层次存在的风险,即风险意识。由于我在使用“泰坦尼克定律”分析中国艾滋病问题时涉及到大量有关风险问题的论述,我认为有必要在此首先回顾一下德国社会学家尤力奇?贝克(Ulrich Beck )关于“风险社会”的论述。

自从尤力奇?贝克于1986年用德文出版的《风险社会:向新现代性迈进》一书在1992年被译成为英文之后,发达国家的社会学界对有关风险的讨论必然涉及“风险社会”概念。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工业社会的科技发展带来一系列重大的社会问题,人们対风险的敏感变为一种社会心理并成为一大意识形态特色。贝氏“风险社会”概念与以往有关风险的观点之区别在于他借用了马克思(Karl Marx )対资本的论述以及韦伯(Max Weber )対理性的分析。在贝克看来,维持当代工业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是新兴科技支持下的商品生产和流通,其主要调节杠杆仍然是短缺。这一制度的设计以保护“良好物品”为作为理性选择,但缺乏对付“糟糕物品”的能力。贝克将这一反差视为“良好物品生产流通”与“糟糕物品生产流通”之间紧张和矛盾的渊源。同时,他将“糟糕物品”定义为工业生产带给社会的风险或造成公害的潜力。他认为,工业生产的风险从工业社会一开始就已经显现,只不过保持在隐性状态或仅仅被直接接触风险的群体所感受,而没有被大众所认识。

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负面影响由隐性变为显性的过程是一个认知意义上的量变到质变过程,而且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西方社会有关“限制增长辩论”(Limits to Growth Debate )。通过这次由著名的“罗马俱乐部”(Club ofRoom)作为组织发起者并包括公众参与的大辩论,政府机构、大众媒体以及知识界越来越敏感地认识到工业资本主义包括严重的“糟糕物品”之产出和流通,例如工业污染、职业病、生态恶化等等,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支持限制增长的主张。这一原来仅仅在少数人中持有的观点通过公开辩论发生了质变,变为一种公共认知并导致工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理念危机。贝克认为,这一危机时期就是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成为一种新型社会的过渡期。在此时的社会即“风险社会”。贝克之所以将这一期间的西方社会视为“风险社会”的原因在于他対风险的两大分类:第一大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即实际的、有形的风险;在工业社会的全部历史中,客观风险始终存在,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复杂,同时具备更大的不确定性;第二大类风险是主观意义上的风险,即心理和意识层次的风险,或称为风险意识;在工业社会进入媒体与通讯业更为发达的时代,主观意义上的风险比客观存在的风险更具有影响立法和舆论的力量。许多反对公害风险和抗议公害事故的民众运动主要依靠主观意义上的风险作为推动力。风险认知将客观的风险变为风险政治,而风险政治正是发达工业社会中社会生活形态的标志之一。

尽管贝氏的“风险社会”概念渊源在于贝克対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解析,它还是很适用于対当代中国的分析。自从我国加入世界经贸组织之后,我国经济体制越来越彻底地被纳入全球资本主义的工业生产体系。如果没有多年来巨大的进出口贸易差额,我们很难想象我国的经济增长指数会成为全世界为之惊讶的现象。而我国外贸主要以工业产品出口为龙头,虽然是劳动力密集的工业产品。同时,我国经济体制严重缺乏対付“糟糕物品”的机制和能力。从中国城市改革在1985年开始以来,我国公害事故逐步增多,生态环境的恶化、假货和危险商品、尤其是危害人们健康的食品之大规模的生产和流通都暴露着我国经济制度的设计问题。因之,我国政府的一些部门近年来日益感到处理突发危机的能力不够,委托学术界开始了危机处理的研究。此类研究必然涉及対风险的判断和分析。另外,我国部分学者和官员已经看到中国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巨大的环境和健康代价,同时媒体対相关问题的报道也日益增多,在小范围内已经出现了対高增长的质疑。虽然我们还没有一次由公众参与的“限制增长辩论”,普通人対伴随高速经济增长而出现的种种风险已经变得十分敏感并将这种敏感性付诸于日常生活的话语实践。可以说,政府部门和公众的风险意识已经在一部分领域导致了以风险分析为核心的决策过程和相关行动。这包括我国政府和民间防治艾滋病的努力。

(2)差异逻辑:艾滋病在中国流行的客观风险

我们対艾滋病的客观风险分析有必要建立在流行病学信息之上。目前,我们可以得到的此类信息来源主要包括我国在1985年启动的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以及在1995年启动的艾滋病哨点监测系统。所谓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指所有抽血检测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之后必须上报卫生部的规定和制度安排。严格地讲,病历报告系统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一)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它分为初筛、确认、上报三个步骤,报告内容包括人口学资料、危险行为归类、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二)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系统;按照中国传染病法的规定,艾滋病作为法定上报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三)性病病例报告系统;艾滋病被卫生部定义为性传播疾病之一,因而也当作性病上报。总体的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之重要在于它记录着每年新增报告病例数和历年累计的报告病例数。我们从这些信息中可以了解到感染者的感染途径分布以及感染途径的逐年变化(当然也包括一部分感染途径不详的信息)。

所谓艾滋病哨点检测系统则指采用定点抽样的方法追踪艾滋病疫情变化的制度化设置。它包括对所被调查的人群实施艾滋病病毒检测同时对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予以行为监测,以研究感染途径和行为的关联。到目前为止,最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我国艾滋病流行趋势的信息渠道当属哨点监测。它的目标人群包括六类人:(1)吸毒人群、(12)暗娼、(3)男同性恋、(4)长卡司机(被视嫖客的替代人群)、(5)性病病人(被视为易感者的代替人群)、(6)孕妇(被视为普通人的替代人群)。之所以在1995年建立哨点监测的主要原因基于这样一个判断:即我国艾滋病的流行还集中于那些所谓的“高危人群”。国际组织当时不断告诫卫生部,中国艾滋病仍处于低度流行阶段,易受伤害的人主要是吸毒者、暗娼、男性同性恋以及有多性伙伴的人们。在接收以“高危人群”为重点的预防理念之后,卫生部逐年扩大了哨点监测系统。2002年的国家级的监测哨点一共有158个,到2004年曾至247个。与此同时,省级哨点超过了400个。按照规定,每年监测分为两轮实施,每一个监测点涵盖250到400人。

从90年代中期开始,越来越多的“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在全国各地启动。这些研究分为三大类,一是临床医学研究,二是流行趋势分析、三是是知识态度行为调查。近年来,一部分社会学和人类学调查研究也为我们了解和分析我国艾滋病流行趋势起了一定作用。这些调查研究以社会环境分析、人群互动模式分析、社会组织分析、文化象征分析和社会分层分析为主线,以社会学的问卷调查和人类学的参与观察方法为基本工具。从它们的启示作用来判断,这些社会学和人类学调查研究具备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数量到目前还很少。

上述几个信息来源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以量化的数据和一些只能做定性分析的材料。这些数据和材料同时为我们提供了诸多的警示,其中之一就是人们所面临的艾滋病风险在程度上有很大不同。例如,地域差异、民族差异、城乡差异、性别差异、年龄差异、人群之间差异、人群内在差异、贫富差异、乃至教育程度上的差异都决定着我们所面临的艾滋病风险之大小。简单地讲,文章开头提到过的“泰坦尼克定律”提醒我们,社会差异决定风险程度差异和伤害程度差异的说法将构成下面讨论的基本论点。由于有太多的社会差异可以用于讨论,我将集中讨论空间差异、民族差异、人群内在差异和身份差异。

空间差异:我所讲的空间差异指艾滋病风险的社会地理分布。我国卫生部于2005年11月公布,全国共有三个省和两个自治区的艾滋病累计报告数已经超过一万人。虽然卫生部并没有提供更为具体的分省数据,但这些数据由地方卫生官员提供给媒体后在互联网上均可以查到。我们可以用这些病例报告数将艾滋病流行最严重的五个省区排列如下,见图1:

更具体地说,列为第一位的云南共有累计报告数37,040例(截至于2005年9月底);列为第二位的河南有35,000例(截至于2004年12月底);排在第三位的广西有16,876例(截至于2005年10月底);属于第四位的广东有11,925例(截至于2005年10月底);第五位的新疆有11,303例(截至于2005年9月底)。从地理分布看,流行最严重的地方分为三个地域中心;南部以云南连同广西和广东形成一个中心,河南为中部中心,新疆为西部中心。

从社会地理的角度看,河南是我国农民人口最多的省区,同时也是全国贫困农民数量最多的省份。河南艾滋病问题之所以严重的主要原因是1990年到1995年期间政府和私人血站在收购当地贫困农民血浆时采用的不安全措施所造成并外延到周边的省份。以云南为主的南部中心邻接缅甸金三角毒品输出地;以新疆为主的西部中心临近阿富汗毒品输入地和中亚毒品走廊。它们的地理位置构成了这两个中心的艾滋病疫情以吸毒为主要驱动力并外延周边省区的事实。在南部和西部中心,吸毒所造成的艾滋病问题和相关的社会问题远远大于其他省区,而且在这两个以多民族人口构成为特点的省区対当地的少数民族构成相当大的威胁。

每当谈到艾滋病流行趋势,卫生官员、相关国际组织(如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以及流行病学家时常会提到四个数字。一般人(包括一些新闻记者)対这些数字常常感到迷惑。其实这四个数字就是:(1)病例报告数;(2)根据哨点监测数据推算出来的人群感染率;(3)人群感染的增长率;(4)根据报告数、感染率、增长率和人群规模所计算出来的所谓感染者估计数。我们知道,我国的艾滋病病例报告数到目前超过了过13万人,比我们対感染者的估计数低得多。虽然,有些国际组织仍然宣称我国艾滋病感染者人数的实际在一百万以上,我国政府已经停止使用“实际数”这个概念,因为这里的所谓“实际数”反而是猜测的数字。考虑到上述背景,我们可以把艾滋病病例报告数作为一个“基本数”对待,一个可以称为“起码有多少感染者”的数字依据。例如,病例报告数起码在空间分布的意义上可以帮助我们绘制一张艾滋病严重流行区域图。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区域图参考其他数据対艾滋病流行做进一步的分析。所以我们如果再以全国吸毒人群数据作为依据就会看到,吸毒者感染率在2004-2005年已经高达10%以上的地区一共有五个省区(见图2)。按严重程度排序,新疆第一(30%)、云南第二(22.5%)、广西第三(20%)、四川第四(13%),湖南第五(12%)。

在这里特别值得指出,吸毒导致较高感染率的省区在地理分布上与暗娼人群感染率比较高的省区基本重合。这充分说明卖淫与吸毒关联密切,其主要根源是女性吸毒者常常靠卖淫获得毒资的行为和男性吸毒者在嫖娼或正常性生活中常常忽视安全套的行为。如果按照我国暗娼人群感染率的高低来判断,广西则排在第一位,其暗娼人群的感染率从2001年开始一直维持在10%左右;云南省排在第二位,其暗娼人群的感染率在2002年以后保持在5%左右并有上升趋势;新疆、广东、湖南、四川排在第三位,其暗娼人群的感染率在过去几年内徘徊在1-2%的水平(见图3)。在其他省份和自治区内,暗娼人群的整体感染率还没有凸现。

民族差异:这里所说的民族差异首先指在一个具体的地域内少数民族和汉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呈现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折射到文化层面,包括少数民族対艾滋病的认知和対艾滋病侵袭的文化反应模式。在上面空间差异讨论部分,我们已经看到根据报告病例数排列出来前五个艾滋病严重流行省区(即云南、河南、广西、广东、新疆)一共有三个少数民族地区(即云南、广西、新疆)。如果以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率在2004-2005年达到10%以上的五个省区来计算(即新疆、云南、广西、四川、湖南),还是有三个少数民族地区进入排序(即新疆、云南和广西)。假如我们再按照2004年暗娼人群感染率的高低来判断,排入前三位的6个省区(即广西、云南、广东、湖南、四川、新疆)仍有三个少数民族区(即广西、云南、新疆)。如果我们将报告数连同吸毒和暗娼感染率重叠考虑之后就会看到(见表2),病例报告数与上述两类高危人群感染率同时都名列前茅的省区还是那三个少数民族聚集的省区,即云南、广西和新疆。在这三个省区的人口构成中,少数民族都超过一千万、各占当地全部人口的34%、38%、59%,同时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0%之多。

但是一直到目前,少数民族到底在我国艾滋病感染者总数中占多大比例的问题还处于尚待澄清的状态。我与一名合作者在2002年曾引用过北京大学于欣先生在一篇网络文章中提供的一个以1999年底为截至日期的数字,即少数民族在1999年占我国感染者总数的36%。这个数字到今天还被学者引用,但它已过时。根据从事艾滋病疫情监测的专家估计,我们少数民族中的感染者到2004年占我国全部感染人数的20%,即每五个感染者中就有一个是少数民族。当时我国政府估计全国尚存活的感染者人数一共84万。那么其中就有近17万人是少数民族。考虑到少数民族仅占我国总人口的8.41%(据2000年人口普查),这种严重的比例失调显然対我们应该有所警示。然而,我国防治艾滋病的策略制定过程到目前仍然缺乏対民族问题的深思熟虑,这可能是由于民族问题的敏感性所导致。在少数民族地区,当地干部深怕由于艾滋病问题的张扬而影响投资环境,因而多年采取了捂盖子的做法。甚至有一些国际组织也対提出重视少数民族预防艾滋病的问题有所顾虑,认为一旦将这个问题提出势必会造成対少数民族的另外一层歧视。这些顾虑阻碍着我国民族地区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建设。而我国民族地区抵御艾滋病的能力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我国抗击艾滋病的整体能力。

自从2001年开始,我国民族学和人类学家就不断指出,在我国受到艾滋病流行威胁的地区中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首当其冲。例如,四川省社科院民族学研究所马连英、人民大学社会系的庄孔韶,中国社科院民族学研究所翁乃群等人先后対这个问题发出警告。这些学者告诉我们,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分布于边疆和边远地区,相当一部分位于高原、山区,地面崎岖,不利耕作。在这些地区,贫困和艾滋病紧密相连。例如四川凉山州的昭觉、布拖、普格、金阳和美姑等五个国家级贫困县地处高寒山区,气候恶劣,山高路陡,生产结构单一,经济发展缓慢,自然生态环境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五个县的一部分人为了改变匮乏的生活状态,铤而走险加入获取利润高的贩毒者行列。部分贩毒分子往往出于鉴别所进“货物”的真伪,纷纷陷入吸毒成瘾的深渊。这使得凉山州的艾滋病感染率远远超出四川其他地区。又如,云南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机遇,同时也增加了有高危行为人群感染艾滋病的风险。一些娱乐媒体作家对少数民族女性充满着性开放的幻想,并将这一幻想变为旅游文章发表,鼓励着男性游客対少数民族女性的猎奇心理。个别地方领导私下认为要搞活经济、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旅游业,所以色情服务无碍大局,只要不破坏地方治安。所以色情发廊、洗脚店、路边店等发展迅猛,其中有不少以少数民族妇女作为诱饵的色情场所。而在这些场所发生的性交易中,安全套使用率比较低,形成了対暗娼和嫖客感染艾滋病的风险因素。同时,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整体状况仍然处于滞后状态。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设备陈旧,医务人员的技术达到标准的比例也很低,为艾滋病対少数民族的侵袭提供了机会。

当然,如果仅仅使用“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二元结构分析问题,我们就可能将我国多元的少数民族群体同质化。换而言之,不是所有少数民族均属于相同的边缘和脆弱地位,这是因为我国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具备较大的多样性。在艾滋病传播问题上也是如此。以云南为例,2003年云南艾滋病感染者的累计数字中少数民族占了32%。但只占云南全省人口2.7%的傣族,其艾滋病感染者反而占了全省感染者总数的13%;同时占全省人口仅仅0.31%的景颇族其艾滋病感染者则占全省感染者总数的6%;其余少数民族占了13%。又如,四川省少数民族的感染率远远高过其在州上所占的人口比例,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四川少数民族都受到了艾滋病的严重威胁。更为准确的说,四川艾滋病高发区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截至2005年6月,该州累计发现感染者2271人(其中含彝族和其他民族),占全省感染者人数的40.5%.户口在凉山州的彝族感染者一共1854人,占了全州感染者的81.64%,远远高出了彝族占全州人口43.7%的比例。即使不算凉山州以外发现的彝族感染者,彝族也在四川省的艾滋病感染者总数中占了33%,远高于彝族占全省人口2.6%的比例。

人群内在差异:每当国际和国内专家提到艾滋病预防问题时,“高危人群”这个词汇几乎必然出现。在我国艾滋病防治策略所规定要予以大规模教育和行为的干预的“高危人群”包括吸毒者、暗娼、男同性恋。从教育和干预的角度看,只要属于其中一个人群,其所有成员就会被假定为具备极大的同一性,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方式予以教育和干预。久而久之,我们対这些人群的内在差异变得十分麻木。我们为研究这些人群而设计的“知识态度行为调查问卷”(即所谓“KAP问卷”)也变得千篇一律。如果我们仔细审视这些问卷,我们会看到问卷的问题基本大同小异。比如,针对暗娼的问卷中有关知识的问题会问:你认为从外表上能否看出来一个人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吗?有关态度的问题会问:“你愿意做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吗?有关行为的问题会问:你在最近一次性活动时是否使用了安全套?无论我们是到了东北还是海南,我们仍然问着一样的问题;无论我们面对中档歌厅的小姐还是拉客于街头的暗娼,我们仍然问着一样的问题。提出相同的问题有其好处,因为这样我们可以使用一个统一的研究工具以及统一的指标対问卷结果给予系统的定量分析。但这种定量分析往往会无视一个目标人群中所存在的内在差异。解决这个问题出路在于対目标人群的深入访谈和参与观察,用定性材料和社会学以及人类学的想象力来丰富我们从定量分析中得出的结论。我将以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2004年两轮调查中有关暗娼的数据为例说明我的观点。

这一年的暗娼哨点监测数据一共包括有效样本21,771人。其中25岁以下和26-35岁的卖淫妇女占56.18%;36-45岁和46以上的卖淫妇女占43.82%.单身(12,368人)比例是56.81%,在婚(7807人)比例是35.86%,离婚或丧偶(1579人)比例是7.25%,婚姻信息缺失17人。在这些暗娼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总人数是207人,总感染率为万分之九十五(95/10.000)。其中绝大多数感染发生在同时吸毒以及有时或从来不使用安全套的暗娼中。在婚暗娼的感染率为万分之五十;单身、离婚、丧偶暗娼的感染率为万分之一百。

从分组数据看,年龄相对较大的卖淫妇女(36岁-45岁和46岁以上)比年龄相对较小的卖淫妇女(26-35岁和25岁以下)更容易受到了艾滋病的伤害。这是因为我们可以注意到,25岁以下和26-35岁的卖淫妇女占总样本56.18%,其感染者人数只占全部感染者人数的40.58%。相比之下,36-45岁和46以上的卖淫妇女只占总样本43.82%,但是她们中间的感染者人数却占了全部感染者人数的59.42%。从各年龄组具体的感染率看,36-45岁的暗娼感染率最高(139/10,000),46岁以上的暗娼处于第二位(96/10,000),26-35岁的暗娼为第三位(77/10,000),25岁以下的暗娼为第四位(58/10,000)。四个年龄组的感染率总和是万分之九十五(95/10.000)。我国卫生部目前的说法是我国暗娼人群总体感染率为0.94%.在下面我要讨论的是所谓“大龄暗娼”的问题(参见图4-图5)。

大于36岁的暗娼仅占全部暗娼的44%(见图4),但是她们的感染率却占了近60%(图5)。为什么即将进入和已经进入中年的暗娼比年龄相对比较小的卖淫妇女更容易受到了艾滋病的伤害?我认为主要原因如下。第一,这些妇女缺乏保护自己性安全的相关知识或能力,而且性生活时间比年龄小的暗娼要长。所以她们患性病和生殖道感染的可能性更高,受到艾滋病伤害的空间更大。第二,现有社会学和人类学调查证明,在我国性产业中那些有相当资金投入、有严密管理手段并且接待消费额度较大客人的色情场所一般会根据年龄和姿色排斥这些妇女。由于她们大多拖家带口、有相当的经济负担,她们比年龄小的卖淫妇女的挣钱欲望更为强烈,更多地从事着低价格性交易。在面对的嫖客更多地来此社会底层群体的同时,她们不能永远或不能经常成功地劝说嫖客使用安全套,所以更容易受到艾滋病的伤害。第三,现有社会学和人类学调查同时证明,这些妇女中有相当数量来自婚姻破裂或出现婚姻危机的家庭。她们与一些熟悉的男人或自己的配偶保持着性关系,在与这些男人发生性关系时她们不能或不好意思劝说对方使用安全套,因此增加了另外一层感染艾滋病的风险。第四,现有社会学和人类学调查还提示我们,这些妇女大多来自农村和城市贫民阶层,而且有孩子或其他需要她们在身边的家庭成员。她们一般需要有弹性的工作时间和就近卖淫的场所;而她们所能选择的卖淫地点(如街头、菜市场附近、建筑工地和路边店)没有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受到性迫害或性伤害的比例更大,导致艾滋病感染的几率也更高。第五,现有涉及卫生服务可及性的调查证明,近年来农村和城市社会底层群体越来越缺乏检查和医治疾病的条件。就即将步入中年和已经进入中年的卖淫妇女而言,她们面临的经济生活的压力和医疗服务可及性的限制使得她们获得妇科和性病门诊检查的机会十分低下,即使她们怀疑自己有生殖道感染或患性病也缺乏得到就医的条件;结果是她们感染艾滋病几率的增加。除了性健康所面临的风险外,她们中存有一定数量的共用针据吸毒者,因而增加另外一个容易受到艾滋病伤害的风险因素。总之,这些可以简称为“大龄暗娼”所面临的艾滋病风险程度最大。从年龄和经验上判断,她们应该更知道如何降低风险。关键问题在于她们不具备采取降低风险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

身份差异:我在这里要讨论的身份差异将集中于男同性恋群体,而且指公布身份和隐蔽身份的男同性恋者之间的差异。所谓公开身份者指两类人。一是対同性恋群体之外的人都已经公开身份;二是虽然没有对外公布但是积极参与相关健康教育活动的人。我们可以将这两类人称为“完全公开身份者”和“半公开身份者”。从艾滋病防治的角度看,公开身份有益于男同性恋的信息获得并改变不安全行为,但也対他们形成日常生活中的诸多不便乃至于人身威胁。这是由于我国公众対同性恋现象还很不理解同时不断表露歧视态度。长期从事同性恋研究的张北川教授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在一次研究中发现至少30%的男同性恋由于受到歧视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至少9%还有过自杀行为;同样因为歧视和排斥,21%的同性恋者在身份暴露后受到异性恋者的伤害,包括当面侮辱、殴打、敲诈等。考虑到歧视问题,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大多数男同性恋者不愿意暴露身份。但我们不大了解为什么有的男同性恋敢于公开和半公开身份。我想其原因一定很多。但是从他们的背景看,这些人一般受过比较好的教育,家庭背景和亲属的理解或从事的工作性质(比如教育界、卫生口、文艺界、出版业、私人企业等等)都可能有力于他们下决心公开身份。但这些人毕竟是极少数。如果我们以2001年发表的一篇比较扎实的调查报告为基本依据,在接受该调查的426名男同性恋中32%为专业人员、8%为管理人员、22%为蓝领、15%为学生、2%为军人、21%做其他工作。总的来说,他们中“脑力劳动者”为55%,“体力劳动者”为45%。这也就是说,除了男同性恋处于社会边缘化的问题和容易受到艾滋病伤害的事实之外,他们还是一个受到社会分层影响的群体,其中包括大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和一部分生活农村的人。所以我认为,职业类别、家庭背景和社会等级対男同性恋的身份公开有着相当影响。

至于谈到更为具体的客观风险,自从1992年社会学家李银河和王小波合著出版《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之后,相关学术著作和文章逐步开始增多并在2000年前后将男同性恋人群放入预防艾滋病的视野内讨论。李银河和王小波的研究时间是1989-1991年三年之间,全部深入访谈和问卷调查样本共49人。在接受这个调查研究的人中,性行为方式发生频率为第一位的是抚摸,第二位是接吻、第三位是相互手淫;承认口交的人比较少,承认肛门交的人更少。虽然这些人中有少数人说遇到过专门为男士提供性服务的男同性恋,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Money Boy ”(可以直译为“金钱男孩”),这种现象在当时还很少,同时受到男同性恋秘密社区的抵制和谴责。潘绥铭教授于1993年在中国四个城市调查165名男同性恋者的结果与李银河和王小波的调查发现相比呈现出来了一些重要差异。例如,潘绥铭的访谈对象中有一半有过肛门性交经历,在一年内发生的口交和肛交中有五分之三的人不使用安全套。他还发现,这些人有六分之一曾感染过性病,三分之一认为自己面临着艾滋病风险。在李银河、王小波、潘绥铭的研究之后,中国男同性恋研究当以青岛医学院的张北川教授为领衔人物。在1999年的一次调查中,他发现426名男同性恋者中有一半有过肛门交行为,平均累计的男男性伙伴9人,只有两人坚持使用安全套。至于Money Boy 现象,张北川在2004年的一篇调查报告指出,他所调查过的57名男同性恋性工作者首次性交年龄时间(即17岁)比一般男同性恋提早一年;这些Money Boys平均累计性伴侣60人,肛门交时不用安全套的人占70%。张北川在2004年的一篇文章中还提到,1,026名接受调查的男同性恋在一年内平均有4名男性性生活伙伴,最近一次性交时没有使用安全套的比例是45%,有15%的受访者曾得到来此男性的性服务,同时有5%的受访者承认提为男人供过性服务。相比李银河和王小波90年代初的发现,以金钱交易为基础的性活动有所上升,但绝大多数男同性恋并没有染指于商业性交易。

从上面分析中我们好像可以认定男同性恋在艾滋病时代的易受伤害状态就在于他们的特殊性行为方式。其实这种看法很不全面。他们的易受伤害事实首先在于他们的性取向不被社会所接受,使得他们的性活动和同性恋身份处于不得不隐蔽的状态。虽然近年来社会和法律环境対同性恋行为有了比过去更多的宽容,但公开和半公开的同性恋者还是少数。这使得各地能够经常参与男同性恋社区举办健康活动的人数远远低于需要接受教育的实际人数。当然,他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热线电话得到预防艾滋病的信息,但是同伴教育可以更为直接、更为直观、更为互动。无论广义的同伴教育或是针对男同性恋的同伴教育都受到两个医学社会学理论的影响。第一个理论是“健康信仰理论”,它说明人们的理念与健康的关系。这里所讲的“健康信仰”包括人们对疾病的感知,对疾病的严重性的认识,对行为转变要付出代价的了解,以及対行为转变所带来好处的期待。这些涉及疾病的理念与行为转变的努力有很大关系。例如,一个男同性恋者如果能够认识使用安全套的好处,那么他就可能想办法劝说他的性伴侣使用安全套。支持健康理念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即人们所感知到的和所能做到的有很大距离,需要通过不断劝导、激励和群体互动来缩小这个距离。第二个理论是“社会识别论”,它将行为转变阐释成为“学习与模仿”的后果。在培训过程中,受教育者要建立改变原来行为的信心并掌握具体的行为改变方法。例如,由同伴教育者演示正确使用安全套的方法、或使用角色扮演的方式教授劝说性伙伴使用安全套的说辞、或关于如何解决即达到安全又可以相互信任的演示都可以使接受教育者提高対安全性行为的信心。要达到学习和模仿的目的就需要面対面的交流,需要“潜在水下”的男同性恋敢于“浮出水面”参与。而目前,即便在大城市的男同性恋中敢于公开身份者也还很少。例如,一家学术机构于2005年披露了南方一座城市男同性恋的人群规模数字之后,当地的“同志关爱小组”马上表示这个数字仅仅相当于了公开和半公开身份的男同性恋者人数,而隐蔽身份的人数远远多于过公开身份的人同时正是该小组急于开展同伴教育的对象。当然,影响男同性恋群体面临艾滋病客观风险的因素还很多,但身份的公开和隐蔽的确是决定风险程度的一个重要变量。在其他变量相同的情况下,前者享受着更多的性安全信息和更多的群体支持,后者则相反。

按照张北川教授的估计,我国目前成年人中大概有800万男同性恋由于性行为不安全因素而处于健康意义上危险环境之中。我国卫生部的相关估计是最少500万人,最多1000万人。在1998年到2001年期间的三次调查中,张北川等人发现的男同性恋的艾滋病感染率分别是2.5%,4.2%,5.5%;以其中最低的感染率(即2.5%)计算,我国男同性恋的艾滋病平均感染率少于同样被视为“高危人群”的吸毒人群(2004年吸毒者感染率是6.7%),但多于也被视为“高危人群”中的暗娼人群(2004年的暗娼感染率是0.95%)。即使我们用卫生部2004年公布“处于性活跃期的中国男性同性恋艾滋病感染率为1.35%”这个数字,它与吸毒者和暗娼感染率相比较出来上述格局仍然不变,即还是低于吸毒高于卖淫。在此我想补充说明:无论公开还是隐蔽身份,男同性恋作为一个社会边缘群体在整体上仍然属于容易受到艾滋病伤害的群体。由于艾滋病在男同性恋者中已经开始传播,越来越多的局外人把男同性恋者与艾滋病感染者划上了等号。所以我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男同性恋不等于艾滋病感染者;同时我还要强调他们中有一部分人确实处于较高的艾滋病风险之中。

(3)艾滋话语:主观层次的风险呈现

所谓主观风险就是指我们対艾滋病在中国流行的种种风险因素之看法和判断。这些看法和判断一方面带有対客观现实的认识,一方面带有人的想象,其背后是我们社会中各种文化概念和社会因素対我们思维方式的制约。我们可以从艾滋病话语在中国的出现和演变入手讨论这一问题。所谓艾滋病话语指直接涉及艾滋病问题的、有结构的、有影响的、不断变化的集体叙事。这一叙事表现着我们対艾滋病风险的认知和想象。在我国,首先参与艾滋病话语建构的人物和组织包括国际组织代表,外国新闻机构、我国政府官员、流行病家、社会科学家以及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而后,参与这个话语建构的人和机构还包括了感染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当媒体対艾滋病问题的报告越来越多之后,部分不同公民通过互联网也加入到了艾滋病话语建构之中。这个话语以艾滋病是什么疾病、在什么情况下人们会感染艾滋病病毒,感染病毒后会导致什么后果以及如何预防艾滋病为主要叙述结构;它以哪些更容易感染艾滋病、这些人如何预防艾滋病感染以及这些人対其他人构成什么样的威胁作为叙述内容。

话语対受到艾滋病威胁的人和艾滋病感染者的影响不小于病毒本身。在当代中国和世界范围内,艾滋病比其他疾病更容易激发人们的想象力,乃至于人们对于艾滋病的认识更多地来自于它的社会和文化属性。这也就是说,我们対艾滋病的认识依赖着我们対生物事实的社会和文化解释。为了说明此点,我们需要首先回顾一下我国艾滋病话语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将这一过程视为一部四幕话剧。第一幕是病毒亮相,它以対病毒渊源的叙述作为台词。第二幕是风险人物亮相,它対高危行为人群予以深度的刻画。第三幕是受害者亮相,它以艾滋病病人和家庭成员的悲惨命运作为警世箴言。第四幕是救世主亮相,它以帮助人类免受艾滋病毁灭的英雄作为舞台人物。无论中国还是世界,上述四幕话剧都已经演到了第三幕。

如果说发达国家的艾滋病话语之第一幕以有关“男同性恋癌症”的说法为开幕词,我国的艾滋病话语的开幕词则是境外说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说的结合。我国最早关于中国境内艾滋病问题的新闻报道出现在1985年。那是由于一名美籍阿根廷人在我国境内被检测为HIV 阳性所引发。此后《人民日报》一年内连续刊登了二十多篇对艾滋病的报道。当时AIDS的中文翻译是“爱滋”,暗示着艾滋病病毒源于性乃至于性乱。我国媒体对艾滋病的最初反应是将其视为舶来物品、一个主要是外国人才会感染的疾病。1986年10月31日的《人民日报》有这样的一篇报道:“卫生部有关方面负责人申明我国没有艾滋病发生。有人说上海曾有发生,这是不确切的,那是一名外国患者,来华时在上海被发现的。我国从使用美国血制品的血液病患者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为阳性的有四例,但这四例并不等于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显然,这篇文章关于进口血制品有艾滋病病毒的说法还是将中国艾滋病的祸根视为中国大门之外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该文还显示了文章作者缺乏艾滋病知识,因为既然查出来抗体阳性,那四名受检的中国人必然是病毒携带者。到了1987年卫生部《关于加强艾滋病预防工作的请示》出台时,官方台词仍然是:“随着对外开放,来华工作、学习、旅游、经商的外国人急剧增多。他们当中就有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迄今我国发现的两例病人都是从美国传入的。这是艾滋病传入我国的重要途径”。至于危害,我国媒体将艾滋病称为“超级癌症”。《人民日报》在一篇报道中说:“人们往往谈癌色变。现在又有一种所谓‘超级癌症’——爱滋病,更令人生畏。这种病于1981年首次在美国被发现,后来传播开来”。

到八十年代末期和九十年代初期,我国媒体对艾滋病的宣传报道逐渐增多,以国际艾滋病消息为主。此时有关中国境内艾滋病情况的说法开始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说”转移到“艾滋病在我们中间”的说法,这使得我国艾滋病话语进入第二幕,即艾滋病在我国少数人中存在。这种说法在媒体中继续将艾滋病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我国卫生专家还是认为中国人的道德风尚、生活环境以及受到严格限制的生活方式将限制艾滋病的传播。即便在1989年我国居民中首次发现一名性病患者感染了艾滋病之后,有关新闻报道対此的说法仍然把艾滋病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联系到一起。其中一篇报道这样说:“据了解,这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长期性乱,与外国人有同性恋行为”。到了2000年前后,中国艾滋病话语中开始出现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声音。这些学者拒绝一并将艾滋病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联系起来。他们指出,在我国通常被视为高危行为人群的成员所面临的艾滋病风险来自于他们社会地位低下的事实和属于边缘或弱势群体的社会处境。

自从2003年起,我国艾滋病的话语进入了第三幕,即涉及感染者及其家属的叙事。其官方主题词是“理解和关爱”;其内容以患者和家属的悲惨命运为主。这一幕中“理解和关爱”的叙事以2003年温家宝总理和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与艾滋病患者握手的照片和新闻报道为标志。但是官员、专家、学者、感染者、国际组织代表或国内非政府组织领导有关艾滋病的风险意识和相关话语并不是这些人和组织的专利。普通老百姓有关艾滋病的风险意识和相关行动时常会使得官方台词变得十分难堪。例如,据《中国艾滋病调查文摘》报道,胡锦涛总书记在20004年11月于北京佑安医院接见艾滋病患者时,小魏和老季(化名)作为患者代表也在场,被中央电视台录像并连续播出。看到这个电视节目后,小魏家乡的地方干部立即要求小魏的房东将小魏的家属扫地出门,以免将周边的街坊邻里也被感染上艾滋病。在老季的身份由于此次握手而暴露之后,他的儿子(并没有患艾滋病)在学校被同学们纷纷孤立,有些村民甚至提出老季夫人(也没有艾滋病)所养的鸡永远不能再离开她家后院。

该事件说明此时的艾滋病话语的建构充斥着官方台词和民间台词的紧张。一方面,我国领导紧紧握住艾滋病病人双手的行动代表着対早期官方台词的扭转。另一方面,有些人继续対艾滋病病人带有歧视的看法和行动表现出社会偏见的根深蒂固。由于我国公众対艾滋病的恐惧程度远远大于対艾滋病的了解程度,対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往往充斥着严重的恐惧心理。恐惧是我国艾滋病话语建构的基石。対老百姓而言,恐惧主要来此対自己的安全考虑。対我国官员和专家而言,対艾滋病的恐惧主要是対它可能带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负面影响的焦虑。但我认为,无论是处于我国社会底层还是上层的许多人対艾滋病的恐惧都大大地超过了艾滋病在客观层次上存在的风险程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艾滋病的威胁。

如果我们认为人们有关艾滋病的知识态度行为三者之间有一定关系的话,这种关系的密切程度会有多大应该是我们关心的问题之一。我根据两个调查作为讨论这个问题的依据。第一个是零点调查公司完成并由卫生部发布的《2004年中国居民艾滋病常识及态度和行为状况研究报告》。这是一次涉及3,240人的调查,在2004年4月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太原、长沙7个城市,辽宁、河北、陕西、广东、河南、云南的6个小城镇以及小城镇下辖的6个农村地区完成。第二个是零点公司自己发布的《2005年中国居民性安全指数调查报告》。这个调查在2005年9月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西安七城市完成,涉及2246名14-60岁当地常住居民。两个调查均涉及如下三大类问题。第一个大类问题涉及艾滋病知识,包括知晓率、艾滋病病人与艾滋病感染者区分率、艾滋病的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传播途径、预防措施、无偿献血知识等;第二大类问题涉及普通居民对艾滋病及艾滋病病人的态度,包括对艾滋病与道德品质的关联性认识、对艾滋病病人入学和就业权、对艾滋病病人的态度、对感染艾滋病同事及感染艾滋病家人的态度等;第三个大类问题涉及防范艾滋病的意识及行为,包括人们的血液安全意识,是否接受过艾滋病病毒检测和安全套的使用等。

在艾滋病知识方面,零点公司2004年的调查发现受访者的答案十分明显地证明农村居民的正确认知程度低于城市居民。例如,在对“咳嗽、打喷嚏”、“蚊虫叮咬”不会传播艾滋病的正确认识上,农村居民是33%,城市居民是69.9%;対共用马桶、浴室、游泳池等公共设施时不会传播艾滋病的正确认识率上,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分别为29.8%和48.8%.

在对待感染者态度方面,対所有问题的答案显示出农村居民比城市居民的宽容度低。例如,受访问者有29.8%认为道德品质问题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其中这样认为的农村居民比例(35.6%)高于小城镇居民(27.6%),更高于城市居民(16.5%)。在对感染者入学或就业的看法上,反对者占36.1%;农村居民40.7%反对;小城镇居民27.8%反对,城市居民29.5%反对;在对与感染者共事的态度上,59.8%的受访者表示不愿意,其中农村居民中有67.9%表示不愿意,城市居民中有44.6%表示不愿意。

在安全行为和意识方面还是城市强于农村。例如,城市居民中经常使用安全套的人是10.9%,偶尔使用者是54.8%;而在农村地区,经常使用者仅占5.4%,偶尔使用者为71.5%;同时,农民的血液安全意识也很低。在自己或家人有输血记录的农村居民中有近三分之一(29.8%)完全不知道输血有安全问题;这一比例在小城镇和城市居民中仅为7.8%和6.7%.另外,他们主动采取保证供血安全的方式也不一样;42.7%的城市居民选择了规模较大的正规医院,20.2%的小城镇居民要求了医院出具血液安全证明;51%的农民表示只能相信医院。

零点公司2005年的调查为我们提供了较多的城市社会分层信息。例如,报告撰写人在一个具体的分析中将受访者分为青年学生、白领阶层、底层大众、蓝领阶层(见图6)。对比发现,白领和学生的安全套使用情况要好于蓝领和底层大众,33.3%的白领经常使用安全套,而底层大众和蓝领中分别只有22.3%和16.7%的受访者经常使用安全套。

需要说明,由于零点公司在调查问卷中提出的是“在性生活中使用安全套”的问题,图6中所呈现的安全套使用频率差异并不牵扯不同人群性行为发生频率的差异问题。换而言之,这次调查关心的是性安全问题,而不是哪个群体的性生活多还是少的问题。因之,这个调查为我们提供了一定的想象空间,即社会等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対性生活中不安全因素的不同认知,而这种认知差异可能导致了性生活中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同发生率。更简单地说,上述白领阶层在性生活中安全使用套频率较高(33%)说明白领的性安全意识较强,而这种意识与风险认知有相当联系。如果我们将上面所说的白领阶层与更为具体的社会底层人群相比(如在建筑工人、矿工或在城市里面做苦活的农民工),我们可以看到的差异就更大。例如,2005年发表的一项涉及上海嘉定区六个建筑工地、六个市场和五个工厂的1,112名男性农民工调查发现,受访者的83%已婚,81%同妻子有性生活时不使用安全套,主要怕被怀疑“不忠”;而当问到“与妓女性交是否使用安全套”的问题时,受访者的16.1%回答使用,75.4%回答不使用,8.5%拒绝回答;与妓女性交时不使用安全套的原因是怕“减少快感”。这个研究対我们有三点提示。第一,身处社会底层的男人照样嫖娼而且很普遍,虽然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的性学专家潘绥铭教授告诉我们,社会底层人群嫖娼的频率远远低于老板阶层。第二,人対性的认识和感觉差异以及不同的两性关系都会対安全套的使用有所作用。第三,由社会地位所标志的性安全意识和性安全认知是导致人们使用还是不使用安全套的诸多变量之一,但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一个与社会等级分化有着千丝万缕关联的变量。

(4)结论:泰坦尼克定律対风险社会学说的纠正

德国社会学家尤力奇?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学说”対新型社会理论的形成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建构风险理论的过程中,他并不是一人在孤军奋战。其他社会理论家的相关论述或丰富、或质疑、、或批判了贝氏“风险社会学说”,由此形成了风险理论三大流派。第一个流派是“反思现代性学说”;它是贝克和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 )在合作的基础上対现代社会制度的论述,其中涵盖対贝克原有风险社会学说的发展。第二个流派是“文化象征学说”;它由英国人类学家道格拉斯(Mary Douglas)首先提出,在时间上早于贝克的风险社会学说,为挑战贝克的学者们奠定了基础。第三个流派是“统治形态学说”;它是由一些后现代学者在开发福柯(Michel Foucault )有关权利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対贝克的批判。这三个流派都借用了社会建构概念,只不过各流派対它的强调呈现出来程度上的差异。“反思现代性学说”在本体论上将风险分为主观和客观存在形态,由此注意到客观和主观的互相作用。“文化象征学说”承认风险的客观性,但更强调风险意识的社会建构和在不同文化情境下人们对于风险理解的差异。“统治形态学说”则将风险在更大的程度上视为一个由权利关系、意识形态、国家和社会关系、以及象征意义所决定的认知问题。虽然存有如此之大的本体论差异,这三个流派都认为,风险问题在西方目前的社会生活中已经变为无处不在的政治和文化概念,成为了人类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但由于风险是可以通过人的干预而得以处理,因而风险必然同人的理性、人的责任感和人的过失密切相关。

在这篇文章中,我不希望从本体论的角度讨论风险问题。我只希望说明传统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理论可以继续用于风险分析。例如,我在文章前面所提到的差异问题和话语建构都说明传统社会理论対中国艾滋病风险的分析仍行之有效。我更想强调,在前面文章开头提到的“泰坦尼克定律‘视野之内,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就显得过多强调了社会的整体性以及风险的平均性。从表面看,工业社会中越来越多的风险対所有阶层的人都形成了威胁,好似出现了风险均摊的格局。但我们万万不能忘记,风险是可以转移并可以支配的。这正是”泰坦尼克定律“之核心内容。以我国自己的两个事例为说明:当2005年底松花江被污染之后,哈尔滨全城断水対所有生活在该城的居民和附近的农民都形成了威胁。但实际上,由于附近的许多农民并不没有像城里人那样享受到政府紧急调动的水供给,他们只好继续饮用靠近河床并受到一定程度污染的地下水。又如,北京的空气污染使得居住在北京的人都感到难以忍受并考虑到这样严重的空气污染対人们健康的影响;但是每天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和开私家车上班的人们所面临的呼吸道感染风险程度大不一样。这两个事例无非说明,等级与权利、生活方式与经济收入、城市与乡村等差异决定着我们面临风险程度的多寡。正是在承认社会差异和社会等级的前提下,我在这篇文章中使用了空间差异、民族差异、人群内部差异和身份差异概念并将这些概念用于讨论中国艾滋病风险差异的社会根源。虽然我们还可以谈论其他许多差异与艾滋病风险程度多寡的相关性(比如中国农民贫困差异与中原地区卖血农民大量感染艾滋病的关系),我所讨论过的空间、民族、人群内在和身份差异已经足以说明这样一个简明扼要的道理:即社会的不平等和社会因素导致的易受伤害状态决定着艾滋病风险在客观层次上的差异。换个角度讲,”泰坦尼克定律“很适用于対中国艾滋病客观风险的分析。

从客观风险回到主观风险的讨论,我们会发现“泰坦尼克定律”仍然有效。零点公司的调查证明了知识态度行为三者之间的密切关联:第一,中国农民在艾滋病知识的掌握程度上远远低于城里人,同时蓝领比白领低、生活相对困难的人比生活相对富裕者要低。第二,社会地位低下者比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表现出来更多的恐惧艾滋病心理以及対艾滋病感染者的排斥态度。第三,越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人越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行动。贯穿三者的主线是社会地位的差异。我的意思是说,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対艾滋病的恐惧和対艾滋病患者的排斥态度恰好是由于社会的不平等所造成。越是处于社会阶梯之下、越是教育程度低下、越是缺乏生活保障、越是匮乏保护自身权益能力的那些人対艾滋病的理解错位越严重,因而対艾滋病的恐惧越大。同时,恐惧所导致的社会排斥一旦被道德化,实际上也往往被道德化,排斥就变成理直气壮并理所当然的事情。但这一问题不仅仅是因为人们対艾滋病的认知所造成。人们的感受和直觉也非常关键。现实生活经验告诉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严重缺乏自我实现的社会资本,同时他们的自我保护系统十分脆弱,需要时时刻刻并小心翼翼地防范外部世界的威胁,以求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这一易受伤害的事实和这些人対自己易受伤害的认知使他们対艾滋病产生着巨大的恐惧并由于恐惧导致社会排斥行动。由于大量生活在我们中间的平民百姓和弱势群体対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和対感染者的排斥主要来自他们対自身易受伤害性的明确判断或潜意识,我们可以把这种恐惧和排斥称为“排他性的自我保护”。

其实,我国早期艾滋病官方台词和艾滋病患者到目前仍然受到机构化歧视的事实对老百姓的恐惧心理和排斥行为起着相当作用。在这篇文章前面,我已经提到我国艾滋病话语中的官方台词最初将艾滋病渊源定义为资本主义生活方式,一直到近几年才转变到了提倡対感染者的关爱和理解。但民间台词却滞后于官方台词的转变,并受到早期官方台词的影响。如同早期的官方台词一样,民间台词目前仍充斥着対艾滋病的恐惧、道德判断和排斥。民间的歧视和排斥一般以言论和回避接触为主。机构化的歧视和排斥则不然。比如,我国一些医务人员対艾滋病患者的排斥表现在拒绝提供卫生服务,即便患者前来医院的目的并不是治疗艾滋病而是为了看感冒发烧等。我在一次记者培训班上讲述过医务人员排斥感染者的危害。到了20005年12月世界艾滋病纪念日之前,《健康时报》的赵安平记者为了求证我说的这种排斥是否存在,假装成为感染者先后到北京六家医院以治疗感冒为借口要求输液,结果均被客气地、冷静地拒绝。从赵安平的报道判断,这些医务人员确实有类似一般老百姓的恐惧心理表现,但夹杂她们対公众的恐惧之恐惧。简单讲,这些医务人员假定,如果其他病人知道艾滋病病人到她们的医院看病,那么就会有许多老百姓不再前来就诊或住院,因而会大大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如果接受了该“患者”的要求,她们还会违背一种属于医院领导和医院一般工作人员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该默契的核心是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医院的经济效益而要拒绝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服务,其实施方式就是冷静地,客气地,同时又带有一些理解、同情、怜悯的姿态将艾滋病感染者巧妙地、委婉地、坚决地拒之于门外。所以我说这些医务人员的做法确实带有対艾滋病本身的恐惧,同时含有対来自公众恐惧的恐惧。

简而言之,不同的社会地位决定着不同的客观风险和不同的风险认知。不同的风险认知决定着不同内容的恐惧和人们対客观风险的不同反应。不同的风险反应决定着不同的行动。由于中国艾滋病风险在客观和主观层面上的互动关系受制于我国特有的社会分层结构,因而建立在“泰坦尼克定律”基础上的分析证明我国弱势群体在客观层次所面临的艾滋病风险与这些群体的风险认知、恐惧心理以及都有歧视成分的态度和行为处于一个孪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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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北川、李楯、李强、庄孔韶、翁乃群、潘绥铭対这篇文章的初稿提出了宝贵的修改建议;我还要申明,我确实按照他们的具体建议修改了文章的一些重要细节。这些建议不但涉及观点,还帮助我澄清了原稿中的一部分事实问题。在此我対他们表示深深的感谢。同时,我感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雷亮中先生为我提供了一部分参考文献。

2见John Henderson 2004年,“泰坦尼克号的人口构成”;这篇文章刊登在Herderson 先生所在大学的网站上(http://www.ithaca.edu/staff/jhenderson/titanic.html)。需要说明,Henderson 提供的数字不是绝对的。在乘客和船员人数以及救生艇等具体数量上,不同人有不同说法;但这些说法都不影响我在这里所讲的舱位等级越高等于幸存率越高的基本结论。

3根据Timothy Gallagher (www.scsv.nevada.edu/~neese/titanic.html.)提供的数字,一等舱有143名妇女,死亡4名;,二等舱93名妇女,死亡15名;三等舱179名妇女,死亡81名。

4Ulrich Beck ,1992,Risk Society :Towards to a New Modernity,London:Sage Publications.

5“良好物品生产和流通”的英文是“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goods”:“糟糕物品生产和流通”的英文是“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bads ”。

6参考Joost van Loon,2003,“Ulrich Beck ,”in Anthony Elliotand Larry Ray ed,Key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ists,London :Blackwell,pp.45-51.

7有关贝氏理论与主流社会理论的关系可见:Gabe Mythen ,2004,UlrichBeck: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Risk Society,London :Pluto Press;Barbara Adam,Ulrich Beck,and Joost von Loon ,2000,The RiskSociety and Beyond,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8其他中国学者対“风险社会”理论的看法可见:周术国,2004年,“基于风险社会的社会政策思考”,《中州学刊》,总第142期,第186—188页;李建华,2004年,“风险社会中的伦理秩序”,《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6期,第62—67页;陈忠,2004年,“危机事件与中国社会共同体理性”《江海学刊》,第1期,第101—104页。

9景军,2005年,“中国艾滋病监测状况评述”,《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1卷第6期(总第63期),第446-448页。邹艳杨介者潘晓红,2005年,“浙江省2004年艾滋病哨点监测结果分析”,《浙江预防医学》,第8期,第23-24页。

10我提到的“哨点监测数据”均为国家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特此感谢。但这些数据以2004年为截至时间,所以我还借用了一些地方疾病控制中心2005年公布的数字。

11Joan Kaufman and Jun Jing,2002,“AIDS in China :Time to ActNow ,”Science ,August 28,pp.23-26.

12例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于1989年就检测出146例艾滋病感染者。但此后10余年间,地方政府因怕影响当地的改革开放形象,缺少正视毒品和艾滋病的勇气而紧紧捂住盖子。后来毒品泛滥成灾,艾滋病感染者日趋增多,酿成大祸。

13马连英,2000年,“凉山毒品问题”,《西南民族学院学报》,总21卷,第3期,第119—124页;庄孔韶等,2005年,“‘虎日’的人类学发现与实践”,《广西民族研究》,第27卷,第2期,32-37页;翁乃群等,2004年,“海洛因、性、血液及其制品的流动与艾滋病、性病的传播”,《民族研究》,第6期,第40-49页。

14候远高、张海洋等,2003年,《凉山艾滋病》,收入中英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报告汇编。

15杨慧等,2001,“云南民族旅游与艾滋病研究”,收入清华大学社会系保存的《2001年社会科学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研讨会论文集》。

16在対这篇文章的初稿予以评议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翁乃群先生提醒我不要将中国少数民族“同质化”并为我提供云南傣族和景颇族以及四川彝族的感染数字。对此,我深表感谢。

17潘绥铭,1999年,《存在与荒谬》,群言出版社;2001年,“中国性产业”,收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保存的《2001年社会科学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研讨会论文集》;向能强等,2005年,“泸州市城区部分女性性工作者安全套使用情况调查”,《预防医学论坛》,第1期,第36-37页;储全胜等,2005年,“某城市女性性工作者AIDS相关人口学和行为学变化情况调查”,《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期,第25—28页。

18倪晓峰,1997年,“当前女性卖淫罪错行为的自我归因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第1期,第15—21页;潘绥铭,2000年,《生存与体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郑淳福、李伟民、傅冬根,1994年,“浙江暗娼劳教人员调查”,《青少年犯罪问题》,第4期,第37页;黄盈盈、潘绥铭,2003年,“中国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中的女性性工作者”,《社会学研究》,第3期,第51—63页。

20胡敏,2003年,“同性恋群体亚文化透视”,东方早报,11月20日。

21上述数字引自张北川等,2001年,“中国大陆男同性性接触者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之一,”《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第7卷第1期,第8页。

22李银河、王小波,1992年,《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山西人民出版社。

23潘绥铭,1995年,《中国性现状》,光明日报出版社,涉及同性恋的内容在418-593页。

24张北川等,2001年,“中国大陆男同性性接触者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之一,”《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第7卷第1期,第7-10页;张北川等2001年“中国大陆男同性性接触者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之二,”《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第7卷第2期,第102-104页。

25张北川等,2004年“中国男性性工作者STI/HIV 高危行为研究”,《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0卷第5期,第329-331页。

26我们还要还应该注意到,这些男同性恋者中有将近一半(48%)同女性有过或保持着性关系,虽然在同女性的性活动中他们使用安全套的比例比较高(84%)。

27可以两个例子说明。第一,2001年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原来把同性恋定义成为“性变态”的说法改为“性心理障碍”。第二,近几年来新闻媒体対同性恋社群客观报道的增多标志着某种程度上的宽容。

28张北川等,2002年,“対中国男同/双性爱者人口数量与艾滋病病毒感染率的估测”,《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第8卷,第4期,第197-199页;吴绍文、张北川等,2004年,“男同/双性爱者AIDS高危性行为监测与比较”,《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0卷,第5期,第332-334页。《人民日报》,1986年10月31日。

29引自李楯,2002年,《法律评估:艾滋病防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项目报告,第5页。

30人民日报,1985年10月31日。

31周敏、李希光,2003年,“中国媒体报道艾滋病的战略与策略研究”,收入清华大学社会系保存的《2003年社会科学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论文集》。

32《人民日报》,1989年11月1日。

33China AIDS Bulletin,No.381.

34这个报告的简写本在国内网站广为刊载;我在这里使用的数字均来报告的简写本。

35如果需要《2005年中国公众性安全指数报告》,请读者在零点公司的指标数据库网站(www.horizonkey.com)查找。

36零点公司2005年报告并没有说明所谓的“底层大众”到底指哪些人。按照中国社会科学家対我国城市社会底层人群的通常说法,这些人或属于没有固定职业者、或属于有固定职业但由于雇工方原因而没有固定收入者、或属于靠政府救济的失业者、或属于处于非正式就业状态但收入低下同时没有社会保障的人。这方面的书籍和文章浩如烟海,读者可以主要参考李培林、李强、孙立平于2004年经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所出版的《中国社会分层》一书。

37青年学生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的比例过高(46%),难以作为判断依据。

38吴敏等,2005年,“上海市嘉定区1112名流动男性民工STD/AIDS知识、态度、行为调查,”《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1卷,第3期,第204-205页。

39见潘绥铭主编,2004年,《艾滋病时代的性生活》,南方日报出版社,第54-55页。

40Ulrich Beck,Anthony Giddens,and Scott Lash ,1994,ReflexiveModernization :Politics ,Tradition and Aesthetics in the Modern SocialOrder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41Mary Douglas and Aaron Wildavsky ,1983,Risk and Culture :An Essay on the Selection of Technical and Environmental Danger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Mary Douglas ,1992,Risk andBlame :Essays in Cultural Theory,London :Routledge.

42如果需要更多了解风险理论的第三个流派,读者可以参考Richard Erickson,Kevin Haggerty and Edward Andrew,1997,Policing the Risk Society,Toronto University Press.

43讨论我国医务人员恐惧和歧视艾滋病感染者的学术文章很多。最新的一篇相关综述文章可见刘军、刘民,2005年,“中国医务人员AIDS相关态度及培训需求调查现状”,《中国艾滋病性病》,第11卷,第6期,第479-480页。

来源:《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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