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丽萍:现在,对“知识”的研究在中国真正成为了一门显学,您怎么界定“知识”?
宋圭武:目前关于“知识”的界定有多种,但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知识”是一种人类对社会和自然进行探索的概念表达。知识与信息应当是不同的范畴。对特定的主体而言,知识体现的是一种对客观世界内在规律的一种把握,当然这种把握也可能是一种错误的把握。而信息是知识的一种外现形式,是知识借以存在的一种载体。知识相对于信息而言,知识具有本原性和内在性,信息具有次生性和外在性。
洪丽萍:托夫勒说,当前世界处于第三次浪潮时期,也就是信息化时代。在第二工业化时期,占支配地位的是哪种知识?而在信息化时代哪种知识会占主流?知识的生产方式将产生哪些变化?
宋圭武: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是决定一切的最基本变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必然要求不同的知识体系与之相适应。在农业文明时代,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应当是与农业发展有关的知识体系。在工业文明时代,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体系应当是与工业文明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体系。在信息化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我认为占主流的知识体系应当是高科技知识。相应知识的生产方式主要有这样一些变化:一是知识生产体系的分工会进一步深化,这是提高知识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二是知识生产的国际化会得到进一步发展。三是知识生产的规范体系会得到加强。知识不仅是力量,而且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对社会发展具有两面性,它既可体现为一种建设力,也可体现为一种破坏力。在知识越来越体现重要性的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生产体系的规范管理尤显重要。四是知识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农业文明时代,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土地所有者处于社会的权力中心。在工业文明时代,资本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资本所有者处于社会的权力中心。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知识所有者将会处于社会权力的中心。
洪丽萍:福轲说:“知识就是权力!”;而在中国传统思维中,知识拥有者(多“文人墨客”)皆崇高。但改革开放下的中国,知识正扮演着“生产要素”角色。知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与人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相比,有哪些新特点?
宋圭武:知识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是众多共知的。但知识毕竟是由人来创造和运用的,而每一个人又都是现实和具体的,不是抽象和空洞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人类的一般特性。
知识人也是“经济人”。“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前提,这里主要是针对经济市场上的主体而言的。公共选择学派将“经济人”范式拓展到政治市场,指出政治市场的主体,如政治家等,也是“经济人”。个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目的也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行为也是以成本——收益分析为依据。这种对人性前提的有效拓展使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更加深入。这里本人认为,在知识市场上,包括知识活动的各个方面,也都是由与在经济市场上和政治市场上一样性质的人来进行的,所以,知识市场的主体――知识人也具有“经济人”的一般特点。由于知识的崇高性,人们可能会很自然的推演到知识人也是“圣徒”。其实,知识与知识人是两会事,二者并不等同。知识是知识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所以,知识的崇高并不等于知识人的崇高。另外,知识与道德也是两个不同范畴,所以,知识人也不等于是道德人,有知识并不等于有道德。一般而言,知识人从事知识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其效用函数值的最大化。知识人也时时在进行着成本——收益分析,在每一次的行动中,算计着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这里,知识人的收益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一般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但追求效用的最大化是所有主体的共性。
知识要素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知识具有权力性。知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从绝对的意义上来讲,知识就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成果的总和。从相对的意义上来讲,知识就是一种信息不对称。你有我无,我对你就是学习,你对我就是传授知识。分工制度的深化,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据有局部知识的专家们,别人请他们运用知识,其实质就是请他们运用权力。在这情况下,就有个权力如何运用的问题,弄不好,就会存在权力的滥用。当然,知识权力相对于行政权力等而言,只能是一种软权力,但这种软权力对社会的杀伤力不仅是巨大的,而且是持久的。二是对知识产品的收益测定十分困难。由于知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是一种无形收入,所以,测定知识在产品中的贡献就十分困难,从而为知识分配制度的建设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人一般会倾向于高估知识产品的价值。每一个知识人都会说:知识是无价之宝。三是由于知识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所以在现实中对知识的需求度一般会过知识的供给度。按照经济学一般原理,当需求超过供给时,需求者剩余会减少,而生产者剩余会增加。所以,随着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的到来,知识人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越来越主动的位置。农业社会的不均衡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工业社会的不均衡表现为资本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知识社会的不均衡很可能就是因为知识所有者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占据优势地位而造成的。这里的优势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所有者在利益分配上的优势,其原因就在于所有者的要素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处于核心位置。
洪丽萍:一说到“知识”,人们会很快想到中国知识分子其独立性被严重侵蚀的命运。尤其在一切“GDP化”的当下,不少经济学者依附于特定利益集团说一些违背公正性的话。那么中国当前知识市场存在哪些问题(诸如: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的勾结)?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有哪些?
宋圭武:目前,在我国,由于正处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知识市场不均衡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这种不均衡主要有如下若干方面的表现。
一是一些知识人充分利用知识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特点,为自己尽可能谋取私人利益。如有的医生在行医时,一方面要考虑为病人治好病,另一方面也在算计着如何从病人处谋取最大可能的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有可能会利用自己在医疗知识方面的一切信息优势对病人进行一些“必要”的“引导”,从而诱使病人多付给大夫一些医疗费用。再如有的人在科研中不是自己去研究,而是拼凑和抄袭,这里实际上也是利用了知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点,打了一个“时间差”和“空间差”,借此胡弄一部分人,沽名钓誉,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是知识权力与其他权力相结合,共同谋取私人利益。这里,一种情况是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相结合,知识权力为经济权力撑腰,经济权力对知识权力分红。如一些经济学家和某些利益集团互相勾结,共同损人利已。这些经济学家表面上看是在利用自己的经济学知识为国家经济问题进行把脉,实际上是在利用自己的知识权力为自我利益把关。还有一种情况是知识权力和政治权力互相勾结,知识权力堕落为政治权力的附庸。如御用文人之流就属此类。这些人可以把谎言“证明”成“真理”。其目的就是要为当权者的行为寻找合理性,同时也可为自己谋个一官半职之类的。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人纯粹演变为赤裸裸的“经济人”,良心和正义对这些人几乎不起任何约束。
三是一些知识人滥用自己手中掌握的行政性学术权力。如一些博导招生,不是招有权的,就是招有钱的,再或者就是为自己招个情人之类的。再如一些评委在评职称或评奖中,不是以学术水平和成果质量为准则,而是以关系为准则。等等。
洪丽萍:为什么产生了这些问题?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宋圭武:造成知识市场不均衡的深层原因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协调发展,其中关键是体制问题。下面谈几点解决思路。
一是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全民知识水平,这是消除知识市场信息不对称性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到医院看病,如果你自己本身就掌握了较多的医学知识,这时,大夫利用信息不对称对你的“诱导”可能会被你识破,从而使大夫的谋利行为得到遏制。同时,如果大夫意识到你也掌握了较多医学知识,这时,大夫本人也可能倾向于更真诚的为你服务,而不是其他。所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水平,可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促进知识和社会均衡的实现。
二是反对知识市场中的绝对垄断主义,提倡学术自由竞争,提倡平等对话。知识市场与经济市场一样,也有一个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取舍问题。完全的垄断只会导致知识市场的低效率,同时,也为知识人的溢用权力提供了前提条件;而完全的自由竞争又会导致知识市场的运行成本太高。所以,理想的状态应是垄断竞争。一方面,一定的垄断性可带来规模经济;另一方面,一定的竞争性是产生学术创新动力的重要源泉。
三是提倡行业自律。针对我国情况,可考虑成立各种知识团体联合会。如医生联合会、教师联合会等;教师联合会下面可再成立教授联合会,教授联合会下面可再设立博导分会等等。这些知识团体联合会其性质可定为半官方半民间,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运作资助,并制定相应的规范予以约束。这里,各团体联合会也应制定相应的自律公约,以此约束本团体的知识人。这种自律性质的联合会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有利于国家层面对知识人的控制;二是有利于知识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当然,自律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但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效果。
四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知识制度体系。这里核心是要完善知识成果评价制度。要尽可能推广匿名评审制。要提倡不同地区专家相互评审,如北京的成果,可考虑更多的吸收地方评委;某一地方的成果,可考虑由另一地方的专家去评审。这里社会科学的成果鉴定要比自然科学的成果鉴定有着更大的弹性,所以应重点针对社会科学完善成果鉴定制度。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知识人的“经济人”特性,先“小人”,后“君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并且越具体越好。同时,制度的制订者应保持中性原则;否则,制定出的制度只能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甚至有可能产生负效率。另外,制定出的制度应最大限度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这里核心是要为利益受损者制裁违规行为提供最大的制度激励,这是提高制度执行效率的有效保证。
五是尽快走向知识市场的法治化。一方面,我们要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走向法治化;另一方面,在知识领域,我们也应尽快走向法治化,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可考虑制定如《文凭法》、《招生法》、《考试法》、《科研成果评审法》等法律。从法律上制裁目前存在的一些学术腐败问题。再如目前存在的十分严重的学术抄袭现象,也可考虑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约束。同时,在知识市场上,既要做到有法可依,又要做到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这样才能真正使法治落到实处。知识市场的法治化可有效约束知识人的不良行为,是促使知识和社会达到均衡的必要条件。
六是净化外部环境是保证知识市场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一是要尽快完善市场秩序建设,加快向成熟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进程。二是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创新,政府职能要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如果能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那么,通过反作用力,对知识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也是一个有力促进。另外,良好的环境可有效阻止知识权力与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的互相勾结,从而使知识权力不正当的扩张能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国知识市场产生的许多不良现象,除了知识市场本身的原因外,与外部环境的不干净也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是经济市场仍然缺乏必要的秩序。如诚信的稀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一些违规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等等。秩序的缺乏客观上为知识人提供了不正当的牟利空间。二是体制的不顺也为知识人与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互相勾结提供了许多机会。三者互相利用,发挥“规模经济”和“分工”优势,共同瓜分名和利这两块“蛋糕”。另外,政治生活中“政治人”的腐败,也促使了知识市场上知识人的腐败攀比行为。有学者研究指出:目前我国腐败已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意识,似乎干任何事,想到的不是运用正当途径,而是通过“歪门邪道”的办法去办事,如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办事等。在这样的环境下,部分知识人也就很难洁身自好,要谋求个人利益,就得同流合污。这里主要原因是在体制不顺的情况下,若某一个人发现用不正当办法办事比正当途径更省事,成本更小,这时,就会鼓励更多的人去用不正当办法办事,从而诱致社会整体锁定在一种不良行为的循环中,使社会呈现出一种整体无效率状态。由于知识人向来是社会发展的“旗手”和“代表”,所以,知识人的“乘火打劫”和同流合污,意味着社会伦理底线没有了最后一张牌,这对社会的健康发展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七是针对目前我国存在的知识市场的严重混乱局面,国家可考虑来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突击清理一下知识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彻底查一查目前学术领域存在的一些腐败问题,并进行分析和归类;三是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知识市场。
洪丽萍:主流经济学认为,“企业家精神”是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那么在您看来,“知识”与“企业家精神”有怎样的关联性?
宋圭武:知识与精神是不同的两个范畴。知识与精神相比,知识具有外生性,精神具有内生性。但知识与精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精神是知识生产的动力,知识经过主体的内省可内化为一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