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毅鹏,1988年在东北师范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2002年在吉林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2010年被评选为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2013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16年被遴选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现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发展社会学、城市社会学研究,代表性专著有《东亚“新发展主义”研究》《知识、思想、权力——中日现代世界秩序观形成之比较研究》《重回单位研究:中外单位研究回视与展望》《地域社会学的论理》、合着有《单位共同体的变迁与城市小区的重建》《中国社会福利思想史》等。
原文出处: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东亚国家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持续冲击下,乡村社会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变迁消解之路,从而使附着其上的乡村文化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东亚乡村社会的再生和振兴,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农业产业问题,而是包括了社会、文化、生态在内的总体性变动过程。如何通过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再生来延续乡村的发展,赋予乡村社会以文化禀赋,同时遏制乡村凋敝衰落,也就成为东亚社会发展亟待破解的难题。新世纪以来,以村落文化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开始以新的形象凸显在世人眼前,使得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成为世人的重要选择。与农业发展、三产融合、电商路径等发展模式不同,依托于村落社会的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是将乡村世界看作以村落社会为单元的整体系统,希冀通过文化遗产模式、农家乐和民宿模式、产业组织发展模式等实践的探索,实现“内发性”的发展。作为人类文明和文化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重要载体,乡村文化承载和标识着人类文明前工业时代的基本形态,具有时间深度和文化厚度。虽然在由传统向现代演进的过程中,乡村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并表现出严重的流失和衰败迹象,但这种衰败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的终结,而是标志着一个新发展阶段的到来。因此,在探索乡村再生和振兴路径的过程中,不应忘记文化路径的存在及其重要意义。在乡村振兴文化路径推进的过程中,应处理好地域性与全球性、产业性与文化性之间的边界与张力,加强城乡对流,增添村落活力,避免村落文化沦为博物馆中供人观赏的社会文化“化石”。如果在开发营造过程中,乡村文化遗产所依托的村落的整体性遭到破坏,那么,文化遗产本身也必将发生严重的“折损”。所以,在乡村振兴问题上,不能仅从功利性角度来认识问题,而应发出深远的文化追问。
关 键 词:东亚 乡村振兴 文化路径 村落社会 城乡对流
20世纪晚期以降,伴随着东亚各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基本完成,旧有的城乡关系发生了剧烈变迁。面对由城乡关系逆转而引发的乡村社会的衰败,各国纷纷开启乡村发展、再生和振兴模式,试图通过政策干预和乡土重建,以重新建立起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城乡平衡。值得注意的是,东亚各国在探寻乡村振兴模式的过程中,除了经济产业、社会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之外,还特别注意从文化视角审视乡村发展和振兴的文化路径。与以往乡村研究中“泛文化分析”的视域不同,东亚学术界将乡村世界看作是以村落为单元的整体文化系统,强调其表现形态的整体性。与剧烈变迁的社会转型相适应,不再简单地强调变迁的发展绩效,而是注意通过政府政策的规划设计和影响干预,力图实现乡村文化复兴和发展的连续性。此外,与“全球化”“网络社会”“文化资本”等概念密切关联,城乡互动关系也呈现出新的变化态势。
一 为什么要选择文化路径推进乡村发展和振兴?
作为典型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包括中国、日本在内的东亚国家,从19世纪中叶开始,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试图通过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化来实现赶超式发展。由于此种以压缩式发展为特征的赶超式现代化变迁的剧烈性,导致传统的城乡结构在短时间内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动,使得东亚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行程中,既要追求工业化、城市化目标,也要努力实现城乡发展的平衡。尤其是在新世纪深度现代化的时段,从文化路径推进乡村发展和振兴,就成为一种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选择。
(一)工业化、城市化与村落文化的流失
在现代工业文明出现之前,人类有一个相当漫长的农业文明时代,也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前工业时代”。在前工业文明时期,乡村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文明中心。无论是西欧还是东亚,虽然其社会结构形态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乡村均是作为当时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中心而存在的。而对于东亚而言,其乡村世界又具有一个典型的村落传统。“东亚小农社会的最基层单位——村落,大部分是在小农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得以形成的,而且这些村落基本上存续至今。”①其乡村文明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文化积淀厚重,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基本上是以村落形态为承载和积淀而获得发展的。就中国而言,古代社会是耕与织的结合,立家传世,儒家又有落叶归根的传统。在那个时期,大量有功名的成功人士,在暮年致仕后,会选择回归乡里,通过“解甲归田”模式的选择和行动,形成了一种城乡之间人才的良性循环,构成了社会发展中的“城乡连续体”。
但从19世纪中叶开始,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世界各国陆续开启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东亚乡村世界,也先后发生了剧烈变迁。与城市的繁盛发展相比,乡土社会开始走向衰败,其直接后果首先表现在产业衰退、大量的有形资源外流。例如,在医疗问题上,由于西医的传入,使得村落社会的中医郎中凭借其掌握的医术独自在乡里行医成为不可能;因为有了西医之后,医生必须依托拥有医疗设备的医院平台方可展开其诊疗活动,由此便在城乡之间造成了一个很大的医疗资源断层。又如,在教育问题上,前工业时代的乡村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私垫先生聚徒讲学实现的,凭借垫师的经史储备和口舌便可满足乡村旧式教育的需要,但在新式学堂出现之后,现代分科制的教学模式,导致旧式的私塾先生也失去了存在依据,被迫退出历史舞台。可见,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社会资源迅速集中于城市,导致乡村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人口的外流,精英的流失,权威的衰退,参与支持的弱化,所有这一切交织在一起,都标识出乡村走向衰退的轨迹。
面对乡村文化的衰落和流失,东亚思想精英很早就有敏锐的洞察和响应。在19世纪后期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面对工业化进程中乡村的危机和衰落迹象,新渡户稻造便明确提出“城乡均衡论”,强调农工商协同发展——农工商之间不是一种对立性的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他认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城市人口的增加与乡村人口的减少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文明趋势”。城市交通系统的发达、教育的普及、职业转移的自由、工业的发达等因素,都会诱导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和转移,其后果导致“昔日的牧场和农田无条件地让位于工厂,牧童之笛和田野之歌也将渐渐远去。乡人的喧嚣之声被机器轰鸣声淹没,高高耸立的村落烟囱也将隐去”②。新渡虽然意识到城乡关系的上述变化业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但他并不认为国家应该放任这种变化。因为,如果将国家—社会看作是一个有机体的话,便应注意在二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如果将“都鄙失衡”的直接后果比作一种疾病的话,恰似一位患上充血病的患者将全身的血液充溢在身体的局部,这必然对整个社会结构产生根本性的消极影响。在中国,晚清民国时期也有学者撰文揭示出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乡村剧烈变迁及其影响的深刻性,并掀起了各种类型的乡村建设运动。他们认为:“故都市之发达,常伴以农村倾危。凡农村之人口,都市收之;农村之才智,都市用之;农村之储蓄资本,而都市攫取之;农村之生产物品,而都市消费之;农村之利得,而都市垄断之;然其所贻赐于农村者,则仅老弱之人与奢侈之习,以及放纵之行为耳。以农村之牺牲,求都市之发达,其不落于倾颓衰灭也,乌可得哉?”③可见,早在西力东侵的初期,包括日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就已深刻意识到乡村的剧烈变动对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影响,并做出了迅捷的回应。
(二)东亚模式中的乡村振兴面相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东亚社会发展研究主要围绕“东亚模式”概念加以展开,强调作为后发现代化的东亚诸国在工业化、城市化的框架下先后实现了赶超式快速发展,其中,强政府、外向型经济、儒家文化等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上述观点看来,“东亚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中心的现代经济发展模式。虽然上述观点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这种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所讲述的是东亚以城市为载体的发展经验,而对东亚在处理城乡关系、推进乡村再生和振兴方面所创造的重要经验有所忽略,对东亚传统社会所特有的村落传统影响现代城乡社会发展重视不够。
事实上,战后以来东亚各国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在乡村领域取得了诸多宝贵经验,主要表现在:(1)对城乡关系问题实施长期系统的政策调节。从战后初期的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日本先后通过《农业基本法》(1961)、一村一品的“1.5次产业”(]979)、第六次产业(1993)、《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1999)等措施对城乡关系予以干预和调整。韩国则以发动新村运动为契机,持续出台政策调整城乡关系。中国则在改革开放后,通过系列的“一号文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2)加强小农组织化。小农的组织化是一个世界级难题。东亚各国基于其自身固有的村落共同体传统,通过村组织建设、推广生产合作社、建立农协等形式,实现了小农的高度组织化,使得乡村快速发展进程中仍然保持乡村社会的秩序存在。(3)对乡村文化的重视。东亚在走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不是简单地将乡村视为一个单一的农业生产空间,而是作为社会原型及具有民族文化寻根价值空间来看待。同时,将农村问题看作是农业、农村、农民等多要素集合在一起的“复合性”问题。总之,东亚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积淀起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村落理解传统,这套理论体系对于今天人们把握东亚的乡村振兴和村落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东亚国家中,农村问题从来就不简单地视为单一问题,它既是现代社会原型意义上的理论问题,也是具有人类文明基础的深层次文明问题。
(三)20世纪晚期以来世界性乡村文化复兴
从20世纪晚期开始,东亚国家先后出现了一波乡村文化复兴的浪潮。此波浪潮的发生,与以下两个重要的背景性条件密切相关:
其一,乡村文化复兴与城市化、工业化演进阶段的关联。这主要表现在,当工业化、城市化已臻成熟并即将达到扩张顶点之际,便自然会出现物极必反的发展态势,人们开始关注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发展平衡。值得注意的是,乡村文化的复兴往往是通过逆城市化表现出来的,“乡村人口的外流出现逆转,但农耕者人数可能继续减少;乡村居住人口的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绝大多数居民成为非农从业人员;乡村生活复兴,改变了凋敝和衰落”④。此种现象首先在发达国家出现,随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通过对城乡二元结构实施政策干预,初步理顺了城乡关系,乡村文化逐渐开始表现出其特有的优势,乡村生活也开始局部的复兴,乡土文化终于改变了其下滑的态势,并呈现出再生的态势。由此,应将20世纪后期日本、韩国的乡村再生,中国当下正在推进的乡村振兴,置于城市化和逆城市化的进程中加以理解。以上述条件为基础,以村落文化为代表的乡村文化开始以新的形象凸显在世人眼前,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开始成为世人的重要选择。
其二,全球化与地方化。20世纪晚期以来,“全球化”成为人文社会科学的热门概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类似乎被那种“地球村”的情结所左右,充满了全球一体化发展的乐观取向。但是,如果将城乡地域文化现象置于人类走向全球化的进程之中,则会发现,经济全球化并未导致想象中的文化单一化,相反却出现了“地方化”的演变趋向。全球化在使当代社会生活诸多领域趋于普遍化的同时,又以同样的方式激活了地方性,使文化的独特性得到彰显和强化。“全球化刺激了地区化,这种情况便会出现。或者更明确地说,全球化导致了文化的渗透,这种状况反过来导致了文化替代的增加和新的‘地区性’文化的生长。文化多元性正在日益成为各社会无所不在的特征。”“全球化可能会自相矛盾地看到进一步的多元化而不是统一化。”⑤文化系统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给文化系统提供发展动力。“真正的创造性并不导致一致性,一致性在人类领域里可能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是极其有害的。”⑥“各种复杂系统从其多样性中汲取力量:一个物种从基因的多样性中汲取力量;生态系统从生物的多样性中汲取力量;人类小区从文化的多样性中汲取力量。每种文化构成了解释世界和处理世界关系的独特方式,世界是如此的复杂,以至于只有以尽可能多的角度来观察它,纔能达到了解它和与它相处的愿望。”⑦对文化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理解,为人们分析研究村落社会复杂多变的社会文化现象提供了基本的解释依据。在这一意义上,全球化似乎为地域文化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无论是发达的欧洲,还是发展中的亚洲,每一地方的居住者在策划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时,都纷纷以深邃的寻根意识、更加自觉地开掘地方文化资源,以为其地方的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持和精神动力,这使得乡土文化研究在新世纪初期呈现出更为强劲的发展势头。
二 东亚乡村振兴文化路径何以需以村落为依托?
如果将乡村文化置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来审视,就会发现,受城市文明的冲击,乡村社会不可避免地会走上衰败和消解之路,从而使附着其上的乡村文化也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凭借。上述过程的发生虽然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却是一个缓慢渐进而不可逆的过程。面对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衰败,研究者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如农业发展、三产融合、电商路径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依托于村落社会的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一)乡村振兴“文化路径”内涵的界定
所谓乡村文化,指的是村民在长期的乡村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所有事物和现象的总和。而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则主要是指通过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再生来延续乡村的发展,赋予乡村社会以文化禀赋,并以此增添乡村活力,遏制乡村凋敝衰落。
在如何理解乡村振兴“文化路径”要素问题上,学术界存在着多种认识和分类方式。例如,有的学者采用“两分法”,将其分为物态文化的显性形态和非物态文化的隐性形态。这一界定的优点在于,较为清晰和明确。但是,仅仅从显性、隐性的形态来看待乡村文化,仍然存在着局限性。因为,几乎所有的文化现象都是隐性与显性结合在一起的,很难用截然二分的模式加以表现。此外,乡村文化的整体性和结构性,已使乡村文化通过村落这一有形的集生产、生活、关系为一体的“村落生命综合体”连接在了一起。又如,还有学者采用多元分类的方法,将乡村文化分为物质文化、生态文化、产业文化、农耕文化、精英文化、民俗文化等等。
2018年9月,中国颁布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对乡村文化元素做了详细分类。大致有: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传承传统建筑文化,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而在日本,通常的分类是将文化资源称之为文化财,细分为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纪念物、文化的景观、传统的建造物群、埋藏的文化财等。
(二)乡村振兴文化路径应以村落为依托
乡村振兴文化路径的实践选择和展开,之所以要以村落社会为依托,是基于两方面原因:
其一,从理论上看,文化现象的总体性和结构性,决定了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也应当选择文化结构性和总体性道路。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概念体系中,“文化”是一个最难以把握的概念。自泰勒(E.B.Tylor,1832-1917)首次提出“文化”概念以来,众多学者均从自我设定的视角对“文化”展开了富有新意的界定,以至于今天在使用这一概念来框定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时,仍需要从检讨“文化”概念开始。按照泰勒的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⑧可见,泰勒认定的文化是一种复合体。在泰勒之后,很多学者也延续了这一思路。例如,中国学者梁漱溟就认为,“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⑨。这个“样法”,有点类似于人们经常使用的“模式”概念;进一步展开说,这种“样法”主要包括精神生活的样法、社会生活的样法、物质生活的样法等等,这些样法合起来便是一种“总的样法”。由此可知,虽然泰勒、梁漱溟对“文化”概念的界定角度有所不同,但在强调文化的复合性和综合性方面却是相同的。此外,美国学者帕森斯(T.Parsons,1902-1979)、日本学者祖父江孝男也强调了文化体系本身应被看作是复合的、有区别的体系,亦着力强调其复合性。可见,在“文化”概念的理解界定中,尽管可以展开构成元素的分析,但应对各文化元素间的内在关联做实质性把握。具体到乡村文化分析的问题上,尽管可以使用拆解的方法展开乡村文化元素分析,但还是应将其联结起来,发现其复合性。这种复合性的集合体,实际上等同于村落社会。由此,也就弄懂了乡村振兴文化路径何以要以村落为依托这一基本的理论问题。
其二,从村落社会的结构形态看,“自然村”“行政村”等概念对人们理解村落社会所拥有的文化内涵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学科意义的农村社会学虽然兴起于北美,但因北美乡村村落社会传统的积淀薄弱,导致农村社会学在北美的发展缺乏丰厚的资源凭借而发展有限。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美国的农村社会学传播到东亚,立即引起了包括铃木荣太郎、吴文藻、费孝通等学者的关注,他们以极强乡土性的研究成果给乡村社会研究注入了强大动力。铃木荣太郎基于对美国农村社会学理论的分析模式,于1940年首次提出了自然村理论,并进一步对与“自然村”相对的“行政村”概念加以界定,断言自然村是具有独特精神禀赋——“自然村精神”的地域,由此建构起的自然村理论,成为理解日本现代社会的原型性思想和理论,对此后的乡村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铃木也由此成为日本乡村研究领域一位鼻祖式的学者。此外,日本学者有贺喜左卫门也提出“家联合”理论,认为日本村落是一种农户无法单独自立的生活集团,是一个作为生活共同体的家与另外的家由于生活上的合作联系而结成共同关系的复合体。这是一种聚落的家联合,此种观点在东亚学界至今具有较大影响。吴文藻、费孝通则根据对美国芝加哥学派帕克小区理论的理解,创立了著名的小区学派;通过扎实的实地研究,建立起中国乡土社会的理解系统。以至到今天,仍有学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对象应是自然村。⑩
与世界其他地区相比,东亚传统意义上的村落社会,主要是指依托于村落共同体而形成的实体性地域社会。作为融生产、生活、关系、资源分配于一体的共同体,村落社会具有较为突出的同构型;以村落社会精英为中心,依托于“熟人社会”,形成了一种带有排他性的社会组织结构。在这一意义上,村落社会表现出极为典型的延续性和积淀性。从文化路径的视域谈乡村振兴,其内涵具有特殊的丰富性和复杂的价值判断。应当看到,工业文明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与以村落社会为依托的农业文明相比,它的优势在于其技术性及由此衍生出来的革命性变迁;另一方面,虽然它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但与农业文明相比,依然有其明显的稚嫩性。由于人类文明总体的结构形态、深层的文明积淀主要是在农业时代依托村落社会实现和展开的,而现代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原型也是以村落社会为文化源头加以展开的,因此,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不能仅限于一个功利性和工具性的表达,它实际上内蕴着一些带有根本性意义的、深层的文化和社会命题。如果不对这些命题认真地理解和把握,仅仅将文化作为一种工具性的要素来看待,就是把这个根植于民族文化深层的价值给浅层次化了。
(三)东亚乡村振兴文化路径的三种模式
近年来,东亚各国围绕着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展开了实践探索,形成了文化遗产模式、民宿和农家乐模式、产业组织发展模式等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实践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内发性”的发展。
1.文化遗产模式。这主要指在乡村发展和振兴过程中,注意从文化遗存视角深度挖掘传统农业文明的各种遗存形式,并通过文化遗产项目的开发,将村落文化遗存纳入多层级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赋予其深层次的文化内涵。较具典型意义的有:世界文化遗产项目衢州立春祭(11)、日本高山市白川乡合掌村。
以高山市白川乡合掌村为例,它是日本战后美丽乡村建设的代表性作品。该村之所以能够获得世界文化遗产身份,并成为日本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主要是因为:(1)从物态文化视角看,合掌村存留下来的民居建筑形态别具特色。这种状如“合掌”的独特的民居建筑构型,是合掌村先民响应特定地理条件下豪雪、高山闭锁等严酷自然挑战的产物。(2)透过合掌村的民居建筑,可以发现其背后蕴藏的极其丰富的社会文化元素,主要包括作为人类挑战自然过程中存留下来的“大家族制度”“村落互助制度”等,因为在来自自然和社会严酷的挑战面前,如果没有大家族制度作为依托,合掌村的居住者便无法生存。合掌村中最著名的大家族住宅是远山住宅,该家族所经营的产业是白川乡的主产业焰硝产业和养蚕业。明治30年代后半期,该家族成员一度达到40人左右,成为村落中大家族制的拓本。(3)自19世纪晚期社会各界发现合掌村后,学术界围绕着合掌村的大家族制度、建筑样式等,展开了持续性的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的研究调查,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以至于在日本学术界,白川乡合掌村是作为理解日本大家族制和奇异风俗的典型地域而存在的。(12)可见,日本高山市白川乡合掌村之所以能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不是仅仅依靠某一单一形态的文化要素,而是将物态文化背后的家庭、家族、村落互助制度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并深度地嵌入到村庄体系和发展进程之中,成为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
2.民宿和农家乐模式。作为一种带有复合性特征的乡村发展模式,民宿和农家乐自产生以来便备受社会关注。在其发端期,人们往往将其看作一种与文旅项目密切结合的乡村经营消费形态,在日本、韩国、中国等东亚国家均有典型表现。(1)就民宿和农家乐发生的背景而言,它本是一种带有后现代情调的文化现象,既表达出对现代性的批判,又以复古方式表现出一种新的社会取向。在这一意义上,民宿和农家乐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旅馆和餐厅,而是对村落生活情趣和生活形态的一种执着追求。虽然民宿和农家乐主要是作为一种经营模式表现出来的,但从乡村振兴角度看,此种经营模式之所以能在东亚社会出现并呈现出流行态势,来自城市的消费者之所以陶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此种模式背后依托的是村落社会及乡土文化的存在,它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消费者对村落社会、村落文化的记忆和想象。(2)而从城乡之间互动的角度看,农家乐和民宿业之所以发生并持续走热,与新的社会条件下城乡互动对流有着密切关联,“与其说这意味着村民或乡村为城里人提供了什么,不如说是城市人重新发现了乡村”。(13)中国的农家乐最初发源于成都市的青城山、郫县、温江等地,后来发展到整个成都平原、四川盆地,直至全国,“真正以‘农家乐’命名的乡村旅游始于1987年,在休闲之都——成都郊区龙泉驿书房村举办的桃花节。桃花节把农事活动、乡村田园风光、乡土民俗文化、乡村民居和聚落文化与现代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相结合,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旅游形式”(14)。(3)民宿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值得肯定和分析之处在于其业态适合年轻人尤其是非农的城市青年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加入。毫无疑问,在乡村人口减少的情况下,青年民宿经营者的到来,增添了村落的活力,也将城市诸多新的生活元素带入乡村。由此,学界普遍承认,作为城乡沟通的媒介,“民宿是乡村复兴最佳载体,在整个乡村复兴背后的逻辑关系中,最关键的是如何让年轻人回到乡村,只有年轻人扎根乡村,乡村纔有希望。短时间内,显然无法解决乡村教育与乡村医疗的问题,但年轻人回乡就业的问题肯定是需要解决的。让合适的年轻人,在他们还不需要考虑教育和医疗问题的时候,回到乡村、服务乡村、建设乡村。从这个角度而言,民宿是最好的切入口”。(15)
民宿和农家乐并不是孤立的经营现象,而是将其经营有机地嵌入到以村落为载体的社会系统之中,成为村落中新的文化现象。例如,日本北九州岛由布院温泉便是依托于村落的基本空间脉络发展起来的一种独具特色的经营模式。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从物态文化角度看,其建立和发展不仅没有破坏村落的空间结构和街路样式,反而在着力保持村落旧有的街道和民居格局。由此,人们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温泉的营业场所,而是实现了温泉与村落间巧妙的结合。村落里的村民没有大规模迁出,日益火爆的温泉使得其基本收入得到保障。这里的村落依然具有烟火气,是一个真实的生命体,而不是一种化石式的存在。村落的权力结构、权威结构、组织运行的规范依然是完整的,传统乡规民约在温泉村落经营过程当中依旧发挥着重要作用。
3.产业文化发展模式。步入工业文明主导的时代后,乡村产业发展必然面临着一些特殊的发展困境。在探索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乡村产业发展模式的问题上,日本的“一村一品”最为典型,在乡村再生和振兴领域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从表面上看,这种依托于产业发展的乡村振兴首先是一种产业发展模式,是以“物”为核心的发展,被定格在“物”的层面,但就其本质而言,“一村一品”也是作为依托村落社会而产生的一种文化模式的存在,也应被看作是一种村落文化—组织现象,是一种精英主导的根植于乡土村落的文化现象。如果仅仅将其看作是一种单纯的经济现象,那么,由这种经济产业活动所产生的利润便不会与本土村落社会发生直接的关联,而是被转移和抽离到乡村之外。但在乡村精英统领下,这种生产的经营活动能够与村落社会密切结合在一起,是此种发展模式实现有效性的重要途径。由此,也可以断言,那种仅仅将一村一品的评价局限于物的层面的观点,实际上是对一村一品的误读。一村一品不仅仅是一种物的营利模式,更是一种文化现象;如果将上述认识与泰勒关于文化定义的观点相印证,会更加深刻理解由这种发展的综合性所体现出的文化的整体性。
三 乡村振兴文化路径在推进中面临哪些问题?
(一)作为生命体的村落,是总体的还是分割的?
自法国学者布迪厄(P.Bourdieu,1930-2002)提出“文化资本”概念后,世人开始对于文化现象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聚焦于依托村落社会展开的文化资本,其最突出特点表现为乡村文化的累积性和唯一性。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累积性根植于传统的农业文明进程中,并获得了一种特有的存在形态。同时,这种文化资源又具有排他性占有特点。因此,在当代世界出现的乡土文化复兴的进程中,与人类进入后现代和深度现代化阶段相关联,人类开始回头寻找自己过去的影子,关注那些具有厚重历史文化积淀的历史文化元素,对以村落为载体的乡村文化给予更为强烈的关切。
首先,以村落社会为载体的乡村文化堪称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在其走向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复合体”式的结构存在,而不使之迅速走向消解和崩坏,是其中的关键。学界在以往的研究中,已经意识到乡村文化景观的整体性和特殊性,即其景观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一种具有全景式的体系性和关联性存在。具体言之,乡村文化景观只有依托于村落系统纔能以全面充分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在开发营造的过程中,乡村“文化遗产”所依托的村落的整体性遭到破坏,则文化遗产本身也必然发生较为严重的“折损”,甚至使文化遗产的意义及蕴涵大部分被消解。因此,在乡村开发和建设的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比较危险的现象是村落文化的“化石化”。这主要是指,作为文化复合体的村落文化在开发或“被开发”的过程中,受市场、行政、社会等因素的影响,而被人为地区隔和切割,从而失去了其结构性依托和整体性存在,进而失去了活力,而沦为博物馆中供人观赏的社会文化“化石”。
其次,将以村落文化为载体的乡村文化发展变迁置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总体进程之中,人们会发现,各种形态的村落文化遗产之所以面临“被分割”“被区隔”的风险,主要是因为在乡村剧烈变迁背后存在着村落文化的“主宰者”“分成者”。“任何文化资源,不论是文化能力、文化习性还是文化产品,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往往表现为一定的稀缺性,成为不同社会主体和社会特定阶层的争夺对象。占有这类资源,就可以获取一定的物质的和象征利润。”(16)沙朗·佐京(Sharon L.Zukin)围绕上述问题也提出了“谁的文化?谁的城市?”的系列追问,认为“文化也是控制城市的一种有力手段。作为意象与记忆的来源,它象征着‘谁属’特定的区域”。(17)因此,认识和评价当代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必须注意现实中的乡村文化业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乡村的意义和价值不仅仅来自乡村人的认识,同时也来自社会各利益群体的想象和争夺。
(二)产业性与文化性的边界和张力
产业性与文化性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二者间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亲和性,也可产生明显的排斥力。之所以说具有亲和性,是因为那些具有一定文化积淀的乡村文化遗产项目,必须藉助市场化的渠道方能得到推广,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但反过来看,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排斥性,因为文化遗产项目一旦过度产业化,必然会对其文化性产生严重的贬损和伤害,使得其长期积累的文化性在产业扩张的过程中严重流失。例如,日本的白川乡合掌村就有一个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问题:由于观光的游客通常在这里仅停留两小时左右,短暂的时间导致观光者的消费额度较低;而欲使观光客延长逗留时间,就必须设计出一些足以吸引他们的其他项目。毫无疑问,此种以提高经营效益为目标的项目开发带有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一个操作限度问题。在保证文化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采取一些措施是恰当的,但如果超过了这一限度,则必然对文化遗产构成伤害。在这一意义上,把握产业性与文化性之间的边界和尺度就显得格外重要。
毫无疑问,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乡村复兴不仅仅是一种农业生产意义上的振兴,而是具有极为丰富的文化内涵。而且,乡村振兴也不仅仅是乡村人的事情,还需要城市居民的积极参与。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城市居民这一外来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当下乡村发展的走向。虽然这一进程是客观的、不可逆转的,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也要警惕在对村落文化“开发”过程中形成一种新的外在性破坏。
(三)城乡对流中如何保持村落活力?
伴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来临,工业化和城市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前工业社会旧有的城乡发展结构,呈现出城乡二元的发展态势。以最早发生工业革命、较早完成城乡一体化的英国为例,虽然它的城乡社会业已实现了一体化的均衡发展,但因乡村人口的减少,针对乡村的市场化服务依然不可能达到城乡均衡的水平。而在东亚国家,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是,过密的大都市普遍出现,如日本的东京,韩国的首尔,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乡村人口流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似乎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态势。战后以来,日本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试图改变城市过密的发展趋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18)在都市过密、乡村过疏的背景下,能否形成一个建立在城乡平等交流基础上的城乡沟通交流形式,便成为问题的关键。
任何意义上的城市化过程,必然面临着乡村人口的流失。早在19世纪末,英国城市学家霍华德(E.Howard,1850-1928)就提出“城市磁铁”概念,认为对于农民而言,城市就是一块磁铁,迟早都要被吸到这块磁铁上来,这一过程是不可逆转的。如今,霍华德的“磁铁理论”已被世界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城市化所带来的社会变迁所验证。不过,从比较的角度看,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相比,东亚国家的城市对农民的吸力似乎更强。因为,东亚在历史上是一个皇权、王权统治的国度,社会资源多集中在城市,所以,农民都愿意到大城市里来。再加上,近代以来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城乡发展不均衡,从而导致东亚是一种加强版的城市化。
由人口和资源向城市集中带来的最为直接的问题,便是走向过疏化的乡村如何保持其活力?观之于东亚社会,可以发现,在城乡关系问题上,“历史拐点”似乎已出现。这主要表现在,随着城乡一体化基本实现,以及深度现代化阶段的到来,“城市病”进一步凸显,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人群开始流向郊外,甚至选择到乡村居住。以日本为例,20世纪晚期以来,政府通过政策干预,努力使人才部分地回流到乡村,同时使城市的积极因素和相关资源流入乡村,由此形成一种城乡间的对流机制。到21世纪初期,日本出现了“两地居住”现象。所谓“两地居住”,是指城市居民在城市和乡村同时拥有住房,通过乘坐高铁或驾车实现城乡两地居住。(19)从文化研究视角看,“两地居住”现象的出现,对于城乡关系和乡村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一,加强了城乡间的文化交流;其二,通过文化的交互性,使得乡村文化被赋予新的现代性的涵义;其三,激活了乡村生活共同体,使其获得了更具有社会性意义的一种存在。这种“对流”,对于乡村振兴特别是村落的文化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积极意义。
(四)地域性与全球性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概念成为当代人文社会科学最流行的热词。所谓全球化,可以理解为“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关系的强化,这种关系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将彼此相距遥远的地域连接起来,即此地所发生的事件可能是由许多英里以外的异地事件而引起,反之亦然”(20)。而在世界范围内,全球化进程也的确表现出其突出的不可逆转性。直到今天,尽管全球化进程出现了一些挫折和回流,但全球化的进程仍是不可逆转的。而从乡村振兴文化路径的视角看,由全球化进程引发的跨越国界的互动交往,以及在此进程中产生的乡村文化的全球性空前彰显,都值得研究者给予特殊的关注。毫无疑问,全球化为那些具有厚重文化资本积累的村落文化的升级、传播提供了全新的支持。在全球化进程启动之前,那些拥有厚重文化资本积累的村落文化,仅属某一地域或地方,而不具有全球性影响。因为,没有全球化的背景和进程作为依托,其村落的文化特质便不会纳入到全球体系和进程之中。而在全球化和全球性得到空前凸显的时代,这种依托于地域而表现出的独特的村落文化特质,便会获得一种新的全球性定位。由此,人们会发现,全球化非但没有使地方文化走向消解,相反,却在更为广阔的空间范围内激活和唤醒了地域性,使村落文化的特性在全球性体系中获得了一个全新的定位,使得其在一个更广、更新、更具有宽度和厚度的场景下获得一个全新的展开。
综上所述,东亚乡村振兴的文化路径问题之所以需要高度关注,是因为作为人类文明和文化具有根本性意义的重要载体,乡村文化承载和标识着人类文明前工业时代的基本形态,具有时间深度和文化厚度。虽然在由传统向现代演进的过程中,乡村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表现出严重的流失和衰败迹象,但这种衰败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的终结,而是标志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到来。因此,研究者在探索乡村再生和振兴路径的过程中,不要忘记文化路径的存在及其重要意义。尤其是将此话题聚焦于东亚,又会表现出其他区域所不具备的特殊价值。因为,与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制和北美的大农庄相比,东亚传统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以村落为中心的农耕社会,有着与众不同的“自性”。也可以说,村落文化是作为东亚乡村社会的原型而存在的。所以,要想理解东亚社会,就必须研究其村落文化。当然,在乡村振兴问题上,不应排斥适度的发展指针及续效的选项,但是,不能仅仅从功利性角度来认识问题,而应发出更为深远的追问。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需要对以村落社会为载体的乡村文化给予再认识和再评价。
注释:
①[日]宫嵨博史:“东亚小农社会的形成”,《开放时代》4(2018):86。
②[日]新渡戸稲造:《新渡戸稲造全集》(东京:教文馆,1985),第19卷,第139页。
③曲宪汤:“乡村衰落之原因及其救济”,《并州学院月刊》3(1933):77。
④李培林:“‘逆城镇化’大潮来了吗”,《人民论坛》1(2017):60。
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报告——文化、创新与市场(1998)》(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关世杰等译,第1页。
⑥[美]E.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21世纪的生存抉择》(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第121页。
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报告——文化、创新与市场(1998)》,“序言”。
⑧[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连树声译,第1页。
⑨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第24页。
⑩林毅夫:“新农村建设的对象是自然村”,《人民日报》2006-05-12。
(11)田毅鹏、张红阳:“村落转型再生进程中‘乡村性’的发现与重写——以浙西M村为中心”,《学术界》7(2020):61-72。
(12)参见[日]冈村利平:《飞騨山川》(东京:住伊书店,1911);[日]长沼応阳:《浓北の郷土と庄白川の山郷》(岐阜:日日新闻社,1925);[日]时任为文:《飞騨白川郷异闻》(郷土资料调査会,1933);[日]尾崎志乃夫:“飞騨白川郷”,《郷土》10(1937);[日]江马三枝子:《飞騨の女たち》(东京:三国书房,1942);[日]柿崎京:“资本制成立期の白川村「大家族」の生活构造”,《村落社会研究》11(1975);白川村史编纂委员会编:《白川村史全》(1968);[日]加藤晴美:“飞騨白川村にみゐ山村像の変容——明治期から昭和戦前期を中心として”,《地理学评论》1(2011)。
(13)周星,王霄冰主编:《现代民俗学的视野与方向:民俗主义、本真性、公共民俗学、日常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第461页。
(14)蒋高明:《乡村振兴:选择与实践》(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9),第354页。
(15)罗德胤主编:《在路上:中国乡村复兴论坛年度纪实(二)》(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8),第299页。
(16)姚俭建、岑文忠:“试论文化资本的积累机制”,《社会发展论坛》3(2004):35。
(17)包亚明主编:《后大都市与文化研究》(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第107页。
(18)田毅鹏:“‘过密社会’的来临及其挑战——以日本东京为例”,《江海学刊》2(2010):129-130。
(19)田毅鹏:“乡村振兴中的城乡交流类型及其限制”,《社会科学战线》11(2019):214-224。
(20)[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