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谋:深刻认识科技伦理治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36 次 更新时间:2022-05-17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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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谋 (进入专栏)  


从一定程度上说,当代科技的发展方向以及人类面对新科技社会冲击所采取的应对策略,决定人类的未来、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命运。因此,科技伦理治理是关乎全局的大事,仅仅从规范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这一角度来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对此,我们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事关全世界人民的共同福祉。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进入名副其实的科技时代,科技的影响深入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21世纪以来更是开始深度作用于人的生命、认知和智能等领域。由于当代科技的惊人威力,高新科技失控可能导致全球性的灾难。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科技不仅成为第一生产力,更成为大国竞争的主战场,各个国家一改放任学术自行发展的传统,转向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引导、支持和规范,主动将科技发展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发展结合起来,力图使当代科技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某些科技领域正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与此同时,我国将面临诸多全新的科技伦理问题,没有经验可循,如果处理不慎有可能阻碍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事关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和科技国际合作的维护。科技伦理问题是典型的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携起手来共同治理。不可否认,目前我们在科技伦理治理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从维护国家形象的角度深刻认识伦理问题的重要性,负责任地开展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同时积极参与科技伦理治理方面的国际合作。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事关国家公共治理和社会秩序稳定。从近年来的科技伦理事件演变情况看,对与多数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新科技应用导致的各种问题,如许多平台对算法的不合理应用带来的“算法歧视”、老年群体运用信息技术存在障碍等,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某些科技伦理问题如生物识别信息、数据隐私等,更是与国家安全紧密相关,必须审慎地加以处理和应对。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事关更快更好推进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发展。20世纪下半叶兴起的信息通信技术(ICT)等高新科技,出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人能须臾脱离高新科技的影响;二是高新科技发展速度迅猛,科技风险随之增加且很多难以预测。科技创新活动一旦脱靶,将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甚至巨大灾难。为此,我们需努力控制有关科技伦理问题的出现,避免其负面效应带来的治理被动局面。

新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日新月异,相应地,科技伦理治理的对象层出不穷,需紧跟高新科技的发展,不断更新高风险领域和高风险问题的清单。总的来说,可以从高风险科技活动领域和高敏感伦理价值两个角度,全面认识和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根据目前科技发展和应用的状况,易触发科技伦理争议的高风险科技活动领域至少包括:生命科学领域,如胚胎细胞基因工程、转基因食品、克隆技术等;医学科技领域,如器官移植、安乐死、辅助生殖技术等;合成生物学领域,如生物工程、生物计算机、生物反应器等;生态学领域,如物种灭绝、动物保护等;人工智能技术领域,如AI失业(机器人导致的失业)、算法操纵等;大数据技术领域,如个人隐私、大数据“杀熟”、电子监控等;互联网技术领域,如网络暴力等;电子游戏技术领域,如游戏沉迷、低俗文化等;环境科技领域,如温室效应、环境污染等;人类增强技术领域,如“聪明药”、外骨骼等;实验室技术领域,如实验动物权利、学术诚信等。显然,类似名单还可以增加,重要的是,新科技前沿可能触发的科技伦理治理问题还没有完全凸显出来,需要科技伦理专业研究者持续性地发掘。

根据既有的科技伦理治理经验,对科技发展高度敏感的伦理价值至少包括:利益,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损害某些群体的切身利益或某种社会利益;生命,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威胁某些群体,或不必要地剥夺实验动物的生命;公正,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情况出现,或者产生某种歧视;尊重,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伤害某些群体的尊严、信仰和传统,或伤害生命本身的尊严;自由,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不必要地束缚某些群体的自由;信任,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导致公众的不信任,或者导致大家不公开、不透明的指责;安全,即某类科技发展可能有损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显然,类似名单还可以增加,重要的是,上述列举并不代表排序,因为对科技发展高度敏感的各种伦理价值在具体伦理治理语境中的重要性排序并不相同。

总之,准确认清当前的科技伦理治理问题,一是尽量地避免遗漏,二是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发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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