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12个小时的时差,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午夜。我忽然感到剧烈的饥饿。一种不可名状的食欲直冲脑际。拉开窗帘,我的睡梦才最终被香港繁华的夜景彻底驱散。现代都市的霓虹灯像是不夜城的眼睛,有节奏地一张一和,邀请我走入她的怀抱。或许是饥饿的本能,加上初次来港的好奇,我匆匆洗漱之后便急不可待地跻身于热火朝天的街市。记不得那条街的名字了,因为我完全是凭着嗅觉找到的。我当时无法想像香港人对午夜都市的钟情。对于北方长大的我,家乡的街市这时早已是夜深人静了。但这里却正是集市的高潮。那乳白色的蒸气,在五颜六色的菜肴上慢慢地升腾。然后随着空气分子的扩散进入每一个人的感官。不仅勾起食欲,而且刺激着生活里终极的乐趣。我看到那美丽的红鳟鱼在水缸里翩翩起舞,张牙舞爪的海龙虾在案板上任人宰杀;默然的甲鱼想必是满腹忧伤,因为它们的对面就是一排微火小滚的龟蛇汤罐。还有那惊魂未定的野兽家禽,在笼子里发出令人生怜的哀鸣。
没有人会注意到我这位远道而来的北方大汉,因为我发现所有当地人都全身心关注着和自己神经都紧密相连的美食美味。香港人对于生活的激情大多在于食品给予的所有享乐。他们的喜怒哀乐绝对来自与每天口舌味蕾的满足。民以食为天的人间真谛在这里才恰如其分地体现出来。一头撞进一家粥面店,我正襟危坐。店家小二风一样过来。不语,不问,却麻利地摆上碗,碟,筷子。还有油腻腻的菜单。我已饿极,忙喊住欲走的小二。行家般地点上香港的流行小吃:云吞面,豉油鸡,蚝油芥兰。这是本人在波士顿唐人街吃出来的把戏。邻桌的是两对年轻的伴侣。一副火锅正热烈地翻滚,满桌的海鲜,酒瓶,已是杯盘狼藉。他们正吃得兴高采烈,火锅的蒸气加上香烟的蓝雾像是把他们包裹在一起。那位高瘦的男生,嘴里夹着烟,眯眼皱眉,小心地把一盘青菜扒入沸水。旁边的女生想是他的女友,长长的披肩发时时滑到脸前,使她不时地用手向耳后轻掠。对面的那位小伙子已半是醉意,涨红的脸上,暴起几丝青筋,还不时地为自己漂亮的女友烫菜。我发现他们的眼神是如此热烈地关注着火锅里翻腾的海鲜。他们的话不多,也很少注视对方,却呈现出他们彻头彻尾的满足。那神情好似在虔诚地进行一次宗教仪式。我这时意识到,也许,在这热闷的南国,人与天的连接是通过美味佳肴和进餐时身心灌注的激情。我的菜终于来了,没有序曲、高潮和尾声。饥饿感使我的这顿宵夜如此短暂,使我走出店家后没过五分钟又在另一家露天的地摊上贪婪地坐下来,等待真正高潮的到来。
去日本的季节是盛夏的七月。东京的闷热绝对不亚于香港和上海。我的一位中学挚友在日本工作多年,甚至娶了日本太太。我虽去过日本多次,但从未进过日本家庭。这次在朋友家小住,算是进了半个日本人的民居。两室一厅的单元显得甚是整洁。刚进家门,朋友已为我斟上一杯日本清茶。太太才二十多岁,典型的日本姑娘。瓜子脸,杏核眼,白皙的皮肤和浓黑的长发。那双修长的腿体现出日本人在现代文化的启迪下发生的形体上的变化。我早已听说这位日本姑娘,禁不住发问:
“张君的日文好吗?”
“啊,他大约讲日本人的百分之七十。”
“嫁给中国人是什么感觉?”
“我先生会烧中华料理,很好吃。他还做家务。日本男人不做的。”
“日本有什么好玩的吗?”
“去新宿吧,那是东京的闹市,还有你们男人喜欢的地方。”
“喜欢日本料理还是中华料理?”
“都喜欢。在日本,你想吃什么?”
“拉面。”
她忽然咯咯地笑起来了,“拉面?”她好像很诧异。“是啊,拉面,”我坚持着自己的回答。朋友也失声而笑:“拉面太普通啦。”“但我的确喜欢拉面啊。”我心里自语着。
她习惯地跪坐着,双手捧着一个檀香木盒。她轻轻打开盒盖,我见里面并排放着透明的瓶子和色彩鲜艳的粉末。然后轻声对我说:这是一种泡澡的香料,舒筋活血,排困解乏,请君选用。我忙欠身致谢,并茫然点了杏黄色的。她悠然起身退下,去浴室为我放水。动作连贯,和谐,优雅,安静。在这刚刚进门的15分钟里,我已明显地体会到东方的礼仪和日本的风格。虽然同是东方文化,但不知为什么在中国的时候却断然没有这种感觉。终于,我带着十多个小时飞行之后的疲惫和征尘坐进浴缸,让杏黄色的水一直没到脖子。我可以感觉到这种醇香对我肌肤的渗透并带走腰腿里的酸乏。在浓浓的蒸气里我很快进入了梦乡。我梦见铁马冰河的将士,冷白的月色,锋利的长剑和身穿日本和服的仕女……
去东京新宿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但市内火车上却挤满了下班或出去喝酒的上班族。新宿车站,到处是西服革履的男士和打扮入时的女流。虽然似有人满为患之嫌,但居然井井有条。人们从城市的四面八方蜂拥而来,然后又从这里鱼贯而去。一出车站,顿时被新宿华艳的市景而吸引。我去过世界上许多文化重镇,要论繁华,热闹,东京新宿首屈一指。那里有纯日本的现代建筑,令人目眩的电器,和可以与巴黎,米兰媲美的时装广告,使人感到独特的日本现代文化。对于亚洲,在近百年的历史中,大多处于被动接收西方文化的地位。西方即输出现代产品,而且以这些产品作为文化的载体,大量输出文化及西方的思维和理念。而日本也是用同样的方式首先向西方输出汽车和电器,然而在这些产品的后面便是日本的文化。在当代,日本甚至对西方有直接的文化输出,比如卡通,动画以及电子游戏。他们已经塑造出让西方人震撼的,现代东方的个人形象与人格魅力。
我们沿街而行,却感到所有的人都朝你迎面扑来。整个都市像一张巨大的网,而每一个人却又十分情愿地自投罗网。在那里,你可以找到任何需求的满足,并从容地享受所有人类文明的创造。新宿区是闹市中的闹市,它集中都市所有的精华,使人们在尽兴的消费中感识自己的存在和对城市的依赖。他们不仅可以在感官上满足得淋漓尽致,而且能够稳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比如与同事,上司或朋友。在这里,城市是透明的鱼缸,每一个人都像鱼一样无法离开其而生存。我认为美国人和亚洲人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喜欢田园风光而后者更眷恋人声鼎沸的闹市。东方人对于都市有一种情绪上不可割舍的牵挂。
在狭长的小街上我们悠然踱步,几乎每分钟都有新奇的街景和异族的情趣落入眼帘。你几乎无法快速穿过这条不长的街市,因为时时会在许多店铺前流连忘返,尤其那些典型的日式小吃,烹饪精致而大众,色彩美艳又逗人食欲,造型艺术却十分可口。我总认为吃中餐和用日本料理时感觉上的不同。中餐派系繁多,渊源流长。但大多强调佐料和火候,吃起来不仅需要心神并用,而且赋予激情,全神贯注。常常咀嚼中绘声绘色,汗水连连。但吃日本料理,却是如此地平铺直叙。清淡,超脱,而着意体会自然原本的色泽,质地和味感。就连普通的大米,他们也能品尝出其中的甘甜。但在中餐里往往由于过于繁琐的菜肴而忽视米中层次复杂的内涵。古语道:食色,性也。如果说人性是文化的核心,那么烹饪饮食便是都市文化的重要组成。对于东方,尤其中国南部与东南亚,任何进食的方式与内容简直就是宗教的理念和文化精神所在。所以对于东方都市,如果没有吃的文化,那么它几乎失去存在的意义而会颓然败落。一个东方城市兴盛的标志取决与它的食街饭店是否繁荣。如果你到任何一个亚洲城市而找不到让你心血来潮,食欲大曾的闹市,那一定是一个衰败而不值留步的死城。可以庆幸的是,当我的足迹穿过亚洲其他城市,比如台北和新加坡,还有广州,上海和北京,我都找到了那不夜的街市和让人魂归故里的东方佳肴。
我是乘火车从德国的柏林到维也纳的。路上一位美丽的德国姑娘走近我的车厢,并客气地问我是否可以坐在对面的空座上。我点头示意,然后继续看我手中的杂志。不知过了多久,我抬头观看窗外,却发现姑娘的手中竟拿着一张中文报纸在聚精会神地阅读。我平时很少与旅客交谈,但这次却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她好像猜出我的心思,便用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来自何方。我这时才注意到她是那种金发蓝眼睛的亚利安人,以至使我想起一种德国啤酒的广告。广告里的姑娘金发梳成垂在前胸的辫子,双手举着硕大的啤酒杯。她说是慕尼黑大学的学生,正在学习中文。她的中文极为流利,而且抑扬顿挫,字正腔圆。她告诉我从未去过中国,但一直梦想能访问这个东方古国。我知道,她心目中的中国一定是从史书和画册上建立起来的。她拿出一本德文的中国历史教科书。我看到上世纪初中国的城墙和民居,还有亭台楼榭,假山怪石的书香之家。在她的观念里,中国必定是一个充满美丽传说,神秘历史,古色古香的世界。我本想对她解释,史书上的中国早已不复存在。无论是前秦的京都还是晚唐的城郭,甚至近代的大清府也只能看到星星点点的遗迹。今日之中国从偏僻的小城到沿海的重镇已经是铺天盖地的西式建筑。不仅如此,那里的人文理念,价值系统,哲学道德也与中国古典的老庄相差万里。但我毕竟止住了。让这古典美丽的中国在她的心目中多停留一段时间吧。
到维也纳正是晚饭时分。时间宝贵,我丢下行囊,便急匆匆下楼探路。当班的掌柜大约60多岁。不知为什么我却想起了老北京的票友和京戏班子的琴师。我劈头便问,歌剧院在何方。他笑了:您问哪家?这维也纳满城的剧院。我这时才悟过来自己是在音乐之都。就如旧时的京城,到处都是梨园戏馆。我终于找到了,那当街的大剧院。我虽不是音乐家,但却慕名这欧洲文化灵魂的故园。如果说东方人是从美味佳肴里找到自己情绪的宽慰和文化的认同,那么音乐便是欧洲人精神的依托。对于维也纳人,音乐就是他们的宗教。当我以虔诚的心态走入这艺术的殿堂时,音乐还未奏起,我早已心驰神往。即便对于我这个外行,我也听得出是莫扎特的交响曲。在所有古典音乐中,莫扎特是我的挚爱。我觉得只有在他的音乐中才能同时体会出欢快和忧伤。在那跳跃,从容,风趣,甚至柔媚的音符里,我可以听到音乐家深沉的忧郁。就好像那柔和如歌的曲调下面是他悲哀,无奈的人生。听:那抒情诗一般的小行板,像春天在森林里洒进的阳光,清新,自由,流畅。这是莫扎特在1786年写下的《布拉格交响曲》。他于完成这首曲子之后的第二年亲自在布拉格指挥首场演出。使在《费加罗的婚礼》的激动中还未完全安静下来的捷克人又一次拜倒在莫扎特的音乐里。这位年轻的音乐天才和他的后学贝多芬和勃拉姆斯在为古典音乐划上句号之后一道安眠在维也纳。走出音乐大厅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了,音乐会的当日是在莫扎特去世后整整二百周年。如果说罗马是用斑斑古迹告诉世界自己的精华所在,那么在维也纳便是以古典音乐和大师们的幽灵吸引着世界所有的音乐朝圣者们。
列车西行,穿过维也纳的森林去瑞士。进入阿尔卑斯山脉的时候我已经无法继续坐在车厢里。我急速走到车厢的尾部,从后门仰视两边碧绿如画的群岭和白雪皑皑的山巅。从层层雪松后面,我看到典型的瑞士民居,前后相间,若隐若现。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认为在这些尖顶的房子里一定有醇香的红酒,鲜美的奶酪和刚刚出炉的面包。当然也会有驰名世界的瑞士巧克力。我这时低头看表,才意识到已是午餐时间。在餐车里我计划着自己的行程:在瑞士之后,去意大利的米兰和罗马,然后北上去巴黎。
一进巴黎城我就仿佛看到了法国印象派的那些油画。油画里的绅士和淑女仿佛从画里走下来,在枫丹白露悠闲地漫步。地上的百年街砖被雾水打湿了,使它们在晨曦里泛着清亮的光。巴黎的空气都渗透着艺术的气息,而每一个街景,哪怕是一个角落也标志着法国的色彩与情调。巴黎有永恒的古典,也有最早的现代。而古典与现代在卢浮宫被建筑大师贝聿明和谐地连接起来。我从透明的金字塔里走进宫内,却在甬道的入口踌躇不前。我甚至无法从容地面对这些人类的艺术之极。或许应该有个仪式,这样逛街似的随便踏入如此瑰丽的殿堂,怕是会亵渎大师们的初衷。我总是认为致上的艺术应该是属于少数人的,那些可以与艺术家们心领神会的智者。只是商业的概念才把畸形的复制品廉价地送给大众。真正的艺术是无法让大多数人懂得和欣赏的。当我虔诚地,战战兢兢地,假模假式地站在蒙娜丽莎的画前,顿时感到万分的惊恐,因为她的眼神是如此的冷漠和不屑,致使我开始怀疑在此的多余。但我毕竟感识到美的存在,即便她朦胧,遥远。如果是真实的美,哪怕是幻影和余光,也足以令人拜倒。我知道有多少人站在这些画前而无法领略美的真谛。我意识到:真正的美就在人间,与你咫尺之遥,却有神灵般的保护。有钱人可以买到画,但看不见美。我从而为自己的冲动而欣慰。于是,我对巴黎感激不尽。
欧洲城市的魅力显然在于她的历史文化和建筑,尤其古典与现代的艺术。我认为欧洲城市与中国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是古典建筑良好的保存与现代建筑在文化上的标新立异。无论在巴黎,伦敦,还是巴塞罗纳,你不仅可以看到千年古迹,而且可以欣赏完全属于自己民族的,后现代的以及当代建筑。这种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和谐的连续性是中国都市少有的,尽管那里曾经有更为古老的文化和历史。东方人也许在文化竞争上存在概念上的错误,那就是只顾超前,不顾断后。而超前的代价是摧毁自己的古典文化建筑。于是失去东方文化的现代认同。许多东方都市,早已失去古典的格局,而大量采用西方的建筑理念。虽然满街的摩天大厦但毫无自己在当代文化中的认同感。或是照搬西式,或是机械地模仿。而古典建筑已经寥寥无几,并被西式现代建筑分割,从而失去连续的古建筑群体。但欧洲的古典建筑仍然构成空间的整体和时间的文化间续。其二是欧洲,包括美国,拥有最为现代的博物馆,那里展示着人类几千年的文明。所谓四大文明(中国,印度,希腊和巴比伦)的文化瑰宝,统统贮存其中;而东方各国再不会有这样浩瀚的文化收集。欧洲的祖先们意识到文化竞争的重要。他们远足天际,把人类文化中千年沉淀的美带回故乡。在他们的队伍里有虔诚的布道者,才华横溢的科学家,也有凶残的海盗和黑夜里出没的盗墓人。但毕竟他们让自己的民族世世代代地从这些灿烂的稀世至宝里得到了永不泯灭的灵感。
当我的丰田汽车上了印第安那的洲际公路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而我的脑海里也是一片空白。我感到无法忍受的无聊,却非常清楚在这荒芜人迹的美国中西部我至少还有三百英里的路程。我意识到生命中的五个小时就要埋葬在好像永远没有尽头的高速路上。我打开收音机,从低频拨到中频,再到高频。从上帝的福音到现代时政,再从乡村音乐听到摇滚,以至交响曲。最后停在心理医生的脱口秀。美国人怕是心病为多,电话频频。但这位女医生定是高手,几句话便口到病除。我一心赶路,无心欣赏美国社会的繁杂。天已明显地灰暗,抬头可以看到美丽的星星和天边暮色中的夕阳。我索性关掉收音机,就让周围的一切彻底的平庸,呆板。只有汽车的轰鸣和两边闪过的广告牌。我想:世界也许在此暂时窒息了,而我的感觉也忽然关闭。没有灵感,没有思想,只有驾驶的功能。我认为美国与欧洲的差别是空间和时间上的。在美国开车三百英里,起点,中间和终点可以没有任何区别。而在欧洲纵横三百英里却能够跨出数国了。在欧洲,从历史上往前数三百年也仅仅是那里悠久历史的瞬间。而美国三百年已经完成了国家的所有历史。
终于,我眼前闪出一片灯火,由远至近,仰面扑来,像是为我这黑夜的孤舟摆下欢迎的彩排。我顿时从呆滞的梦境中醒来,一时感到难以抑制的冲动。好似从茫茫沙漠里久别归来,渴望人声鼎沸的闹市。但我的激情在进入市区之后便很快烟飞云散。因为才八点多钟的良宵,城里却缈无人迹。星星点点的餐馆早已打烊多时。只有麦当劳的伙计们还在忙着给汽车里的过客送上一份“巨无霸”。兴致而来,无奈索味而别,我又驶入漫漫的黑夜。车灯打在地上,划过高速路的虚线,像是毫无目的地向百里之外的孤城飞驰。美国都市,尤其中西部的城郭大多沦丧人类群居的特色。除了芝加哥,已经失去对人们的吸引。即无文化又少居民,堪称死城。那里的都市只有商业的功能没有文化的温馨。或许是建筑师的无能,或许是美国人的口味,城市的概念已经大大地变异。人类的都市首先是安居乐业的摇篮,然后是自己文化的展示和民族的象征。如果是人间都市必须对人们有心灵,感觉,认同上的吸引和感情上无法割断的牵挂。如果人们弃城而去,那城必是名存实亡。当我走进这些城市的时候,那里没有炊烟,没有歌声,没有色彩,只有僵尸一样的混凝土群和令人毛骨悚然的幽灵。它们给我的感觉是排斥,冷漠,毫无生机。我顿时感到对人类的悲哀。我听到市政厅的报告:计划用巨款振兴那里的都市。于是盖起硕大的体育馆,试图吸引人们对城市的兴趣。但人们看球而来,散球而去,终又是一座空城。我明白了,因为那里没有特色各异的小店,也没有拥挤噪杂的街市,更没有让人垂咽欲滴的小吃,那里没有文化。那里有的仅仅是庞大的连锁百货和味同嚼蜡的快餐。令人欣慰的是美国毕竟还有纽约,波士顿,芝加哥和三番市,那些让人流连往返,生机勃勃的现代都市。当我第二次路过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想起了“克拉马伊”这支早年的歌。虽然我的坐骑不是枣红马,但我还是唱着这首曲子悲伤的离开了这座冰冷的孤城。
对于都市的感觉,我总认为应该有来自故土的挚爱。无奈离家多年,这种感觉已经淡漠。我甚至讨厌自己在他乡异土产生的浓厚兴趣,竟然企图抛弃对那些世界名城的热爱和嫉妒。英文有句俗语:“You really can not go home again.” 如果一个人离开故土太久,便很难从意识上再回到故园。对于所有的都市,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感觉,尤其自己住过的城市。应该说长大的地方感觉最多。所以你也许会喜欢某些世界名城,但如果你在这所城市没有相当的经历,也未必对它有多少亲密感,更谈不上感情上的牵挂。人类或许有这样的习性,不管来自何方,只要在此居家多时,就会把这里当作新的故乡。尤其当今世界,流动频繁,早已习惯了搬迁和适应。不过每个人的文化认同和自己环境紧密相关。你从那里成长就自然认同这种文化。但是如果久居他乡,就会发生文化认同的动摇。但我总是希望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土,你会把周游世界之后所有的感觉一起献给她。